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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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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在我介绍我眼前这对该死的秀恩爱的狗男男之前,容我先介绍一下自己。

名字不是很重要,因为你看,这是第一人称,而且别人也不需要称呼我,不过保险起见,我还是给出一个名字好了。

阿飘——哦,就是你所能想象到的那种阿飘,幽灵。

我是一……呃,只?幽灵。

在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是幽灵。出现在贝克街。本来一直被困在这里,但是自从眼前这两个男人出现之后,我开始可以跟着他们离开这里——只能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否则我就会瞬移回到贝克街继续晃悠。

那是一个……阴天——呃,反正伦敦也没什么晴天,总之就是一个非常平常普通的天气,一个男人从Taxi上下来,另一个男人一瘸一拐的走到221B的门前,然后他们握了下手,一起走进门。

然后我感受到一股极为强烈的吸引力——哦等等等等,字面意思,就是一种拉扯的力量而绝非心理上的,我绝对没有任何破坏他们关系的意思,我可不想像John的前女友或者是Sherlock的John一样——等等我绝对不是在嘲讽,绝对没有。

况且我是一只飘啊,他们又看不见我——小说里什么能看见幽灵的人就是真爱什么的全是鬼扯!鬼扯!

哦对了,还有就是,我并没有我生前的记忆,尽管会有一些常识或是知识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我脑海中,但我的确没有任何关于我还活着的时候的记忆——非常奇怪,我就像是被地狱或是地府遗忘的那只幽灵,孤独的漂泊在人间。

当然,本文不是诉苦,不是哀怨。

我是来做情侣去死去死团的。

在我被迫跟在那对狗屎的Gay身后的时候,不得不接受他们整天黏黏糊糊一个傲娇撒娇一个温柔宠溺的场景的时候——该死我到底惹到了什么玩意儿让我必须看着这些?——我清楚的明白了去死团的心情:秀!恩!爱!分!得!快!

当然我绝对没有任何诅咒的意思——但在我这个单身(事实上是没人看得见)已久的幽灵面前,难道他们不应该收敛一点吗?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哪路大神,总是在他们最关键的时候把我从他们卧室里面拉出去啊狗屎!What the fuck!

……好的让我们继续。

在我跟着他们进入221B之后,我才了解到他们的个人信息。

Sherlock Holmes和John Watson,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和受伤的退休军医。一高一矮,哦没有一胖一瘦。

我看到他们的时候,尤其是他们并肩的时候,我脑子里面浮现出来的是:最萌身高差!啊啊啊他们接吻的时候一定很有爱!

……等等等等,我不是腐!我只是被洗脑过度了,被!洗!脑!懂?

尤其是看到侦探听到医生说房间太乱的时候那副表情和慌忙收拾房间的时候,简直让我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一头撞进墙体——哦哦我是幽灵,所以我可以穿墙而过,但我不喜欢有什么固体或者液体的东西从我的身体里面穿过去。

而且这是一篇上帝视角的文。

大概我身为幽灵的唯一用处就是,当侦探风衣的扬起弧度不太美妙的时候,我可以帮忙扇点风,让他的出场更加酷炫一点——虽然我觉得这一点都不重要【沮丧。

不过我想,直男掰弯的前提是,不要太丑。

其实我一直认为,Sherlock能够把John拐去滚床单的最大原因,就是因为侦探阴险的利用了他的肉体——侦探自己的肉体。

另外关于侦探什么时候开始酝酿这个念头,我和我的幽灵朋友有着不同的意见——哦对,幽灵朋友,不止一个,不过现在才是引言,说他们似乎还太早了一点。不过他们之中有很小一部分可以影响到现实,而这在之后的一些案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我不行,我是一只新生的幽灵——哦这是他们的说法。

好的我们回到主题。

我一直觉得Sherlock开始——就只是开始——重视John,是从John对于侦探习惯性的演绎——对医生本人以及他的家庭的演绎所表现出来的赞叹。哦对了,John的原词是什么来着……amazing & extraordinary。

他真正重视医生,是因为医生开的那一枪——那精准的打在犯人肩头的那一枪,并且他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而是在之后演绎出来的——那一枪。

我所说的重视,是指,从助手到朋友。然而这对从朋友到恋人的过程却极其曲折,到了一种让我无法直视的地步。

侦探情商低——等等这好像是所有侦探的同簿我是说比如某只万年不变小学生侦探,而医生实在是太博爱了一些。

哦哦哦说到这里我还真是觉得非常之搞笑。

医生总是会像一个传统的英国人一样向往老婆孩子热炕头【我知道我用词不太典雅,所以医生总是会去寻找女朋友,如果Sherlock看到别人这样,或许会完全忽略或者在心底琢磨一下然后就下一个结论,Bored。

但在John的事情上,他总是会一言不发的搞破坏——就像小孩子被抢了玩具一样,倔强的,委屈的,不满的,并且噘着嘴,完全不觉得自己是在搞破坏的,搞破坏。

其实苗头——就只是苗头——就是从医生的那句“She is great”开始的,不过我们当时谁都没有察觉到。Sherlock、John以及我——当然,Sherlock这个12岁小破孩就不要理他了,John一个硬邦邦的直男,而我,抱歉我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呵呵。

但这并不代表别人看不出来——我是说,那种萦绕在他们之间的奇异的氛围。

比如一开始的房东太太,在他们见第二面的时候,就告诉了他们应该朝之奋斗的终极目标:结婚。

再比如说Sherlock的哥哥,同样两个字敲下来,结婚。

又好比那位伟大的前入室强盗现餐厅老板,非常精准的界定:Date——就是时间线不太对,要是过两年再说,John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承认,而Sherlock只会笑得满脸褶子。但现在,只能尊称他,预言帝。

另外,其实我也意识到了,就在那间餐厅,那两个人的对话简直让我笑抽过去。

看看看看。

John:“这么说你没有女朋友?”

Sherlock:“女朋友?No,not really my area。”

J.W:“哦,这样啊,那你有男朋友吗?对了,那也没关系。”

S.H:“我知道没关系。”

J.W:“这么说你有男朋友?”

S.H:“没有。”

J.W:“Right.OK.你无牵无挂,就像我一样。Fine.Good.”

S.H:“John,呃……我想还是告诉你,我把工作当□□人。尽管我受宠若惊,但我真的不想找什么……”

J.W:“我不是在试探,不是。我只是说,怎样都没关系。”

S.H:“Good.谢谢。”

哈哈哈我以我做了不知道多少年幽灵的名誉保证,Sherlock将来肯定有一天会后悔今天说他和工作结婚的话,尽管他们两个这个时候都非常懵懂,一个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对话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某段恋情的生根发芽。或者说,未来路途的陪伴。

哦好吧,我们先转回来,不去谈那么文艺的事情。

他们在路上奔跑的时候,我得说,那真是……大长腿在前面跑啊跑,小短腿在后面追啊追——等等这么说似乎不太对得起医生,但我得说这是真的。

其实,要我说,侦探的外表的确非常具有欺骗性,尤其对一些青春期少女,但医生才是真正的居家好男人——等等我不是说医生最后被侦探用色相诱惑了他就是青春期少女,那个时候我们应该称之为,情人眼里出西施,虽然这么说好像更奇怪了一点。

……好吧其实我真正想说的,仍旧是他们的身型差别,

侦探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这在之后某一次侦探赌气裹着床单出现在白金汉宫时格外明显,而医生,不得不说,他有一个兵哥哥所应该具有的优秀肌肉,以及一个医生所应该具有的温和气质——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医生他整个人都萌萌哒!他是治愈系!

这是我观察了很久——好吧也不是很久,这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就可以推断出来的结论,尤其是在Sherlock面前。

比如那个头骨。

虽然谁都听得出来Sherlock说“哈德森太太没收了我的头骨”这句话中的委屈和难过,但不是谁都愿意充当一个头骨的代替品。

另外以及,说句题外话,因为我是一个幽灵,并且我还奇妙的被这对CP绑定,所以我一度非常怀疑那个头骨就是我的——当然这其实是,不可能的,完全没有一点可能,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说。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两个人对各自的态度。

医生对侦探的态度非常明显,如果说的再暧昧一点,是友情以上,恋人未满,我一直都是这么衡量医生的——医生是一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但他处在一个对同性恋极为宽容乃至于,呃,爱好的社会之中。

而Sherlock,很明显,是一个非常值得的,性幻想对象——等等我绝对没有说医生对侦探有什么性幻想,绝对没有。但侦探的确有美色——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提到这一点了,感觉好虐。

但侦探对于医生的态度,就非常隐晦了。我不是说变化隐晦,而是这种感情的内涵,非常隐晦——因为Sherlock对此并不了解,他的情感非常集中,甚至主要都在医生身上。

我还是凭借着我是幽灵这种独特的身份,才在日久天长的偷窥之中(我绝对没有任何贬低自己的意思!),发现了那么一点苗头——可惜在侦探消失的那两年,这点苗头长成了参天大树之时,我并没有见证——我只偶尔的观察到了John的。

或许侦探对于医生的态度,反倒应该从反面来看。

借用侦探的哥哥的一句话。John也许是Sherlock的救星,或者让他更加不可救药。而从长远来看,两者皆有,只看从哪一方面来琢磨了。

我们的开始,就从那间传奇的贝克街221B的公寓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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