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 10 章(1 / 1)
v联络她,问她要不要写意大利游记:「出版社那边联系,说欧洲游记系列差意大利写手。我记得你之前写过意大利冷门的旅游地,翻出来看过了,觉得还挺符合出版社那边的要求。你的意思呢?」这是v为数不多的来电,他们合作多年,真正通话的次数十根手指头都用不光。
说起来真正让她踏进这一行,就是那份篇介绍冷门旅游景点的文章。
那时候她刚从意大利回国,一个人没学历没经验没志向,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她在家里像个废人一样过了一整个星期,忽然一天看到书架上关于世界各地旅游景点的书,她觉得自己应该要将过去一年的经历记录下来,不管是用作纪念还是打发时间。
后来她从自己去过的地方挑了一些比较少人知道的景点,将它当成分享帖发在网上的交流平台,用的是京爷这个署名。她没想到的是那个闲时写来打发时间的帖子居然吸引了很多关注,甚至有人鼓动她多发类似文章,京爷的名气在驴友圈里首都打响。
发帖后大概两个月,有个自称v的宇翰工作室编辑发电邮联络她,邀请她加盟宇翰工作室当一个网络写手。答应下来的时候只是打算用来打发时间,没想这一做就是三年。
这边秦京还在犹豫,那边v就提出公费去意大利取材。秦京看在这么诱人的条件份上,立马就答应了。
才抵家不久又要出远门,母亲对此颇有微词。
但秦京依旧是秦京,胆子变小了,可是那种义无反顾的执着仿佛没有停歇的一天。
她望着飞机窗外意大利黑漆漆的天空,神思控制不住的游转……
在意大利的生活很充实,每天都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游玩,往往吃完冗长而繁复的意大利式晚饭回到Neil的房子已经是深夜时分。通常他们进门会先玩一个游戏,胜利的人拥有优先使用浴室的权利。
秦京不止一次吐遭过这个分先后次序的方法不人道,因为她就是传说中那种逢赌必输的人,不管是棋类还是牌类,秦京守住败者王位已经近二十个年头。秦京对这场结果已定的游戏真的没有多大的兴趣,只要一有借口她就会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有时候甚至直接要求Neil先洗,不过显然Neil对于这场游戏很是热衷,秦京各式各样的借口层出不穷,却没有一次让他打消这个念头,再夜再累他也会将秦京拖起来。只能说Neil这个大男孩也太爱玩了一些,连号称潮玩达人的秦京也甘拜下风。
这天破天荒的秦京击败了Neil,成了三个月来第一次实质胜利。她简直止不住脸上的笑意,尤其在看见Neil满脸不敢置信后,更为兴奋。她几乎是跳着舞进浴室,关上门发现自己没脱拖鞋,就这么半开着门将拖鞋从门缝里甩出来。
洗澡的时候,哼着小调的秦京无意中瞥到镜子里的自己:太久没修剪的刘海长长的覆盖在额头上,几乎完全盖住了两只微弯的眼睛,嘴唇微微张开,两边唇角往上勾勒出一个清晰可见的角度,晒得黝黑的双颊发红。
笑着哼歌的自己。
秦京往镜子再三打量自己,试图调整出方才的表情,却怎么也抓不住那种感觉。
她从浴室里出来时,发现乱扔的拖鞋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门外。
一个奇异的想法逐渐形成。
她想起那些看过的小说,对比自己,她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一个人。
有些事情,你没有发觉,就永远不会知道。但是,只要契机一到,你发现了它,接下来做的什么事情都会变得顺理成章。
秦京将这一套似乎不是理论的理论,实践得非常好。
她开始留意Neil的一举一动。
早上起来吃早餐的时候偷偷打量他进食的姿势、先后次序,会不自觉的跟随他的进食速度,想要知道他看见什么新闻而皱眉,看见他跟自己同时拿起饮料喝,看见他跟自己涂同一种果酱,看见他接过自己递过去的纸巾拭嘴,心里暗自兴奋雀跃。
她觉得在他面前的自己变得卑微,却还是好开心、好开心、好开心。
别人都说,初恋是最难以忘怀的。秦京觉得这话说得一点也没有错。纵使由始至终他都她未曾知道过原来她一直偷偷的在喜欢他,纵使我很傻气的学小说女主角偷偷的在烧掉我的暗恋日记本,纵使现在的我已经能够若无其事的将他们之间的一切当成一个笑话告诉给有兴趣的人……秦京不能否认自己还是忘记不了他,忘不了那一天在夕阳下面让她眩了目的他。
那时,是她二十年生命里的第一次心动。
她会绕着他身边的人打转,操着甚至拼凑不成一句完整句子的意大利语,干巴巴的问着有关于他的一切,虽然明明知道这样的自己很惹人厌,虽然明明知道这样的自己会引来他的白眼,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后悔过,毕竟那几乎是她人生之中唯一一次敢这般放纵的肆意追求自己所渴求的。
庆幸的是她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她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墨绿色,所以在商场里买了一双墨绿色的耳环,每次见面都会戴上。可惜的是他还没有来得及留意,她便因为那双耳环不干净而耳朵发炎,不能再戴耳环了。
秦京知道他喜欢喝的美国咖啡,于是她便从自己的钱包里面拿了仅有的五百块,跑去咖啡店给他们一伙人每人买了一杯饮料,而美国咖啡就只有两杯,一杯是他的,另一杯是秦京的。向来喜欢咖啡加糖加奶的秦京,第一次喝了无糖无奶的美国咖啡,苦涩的咖啡在舌头上面缠绕不休,她愣是不舍得把它吞下去,就因为他说的那一句小小的Thank You。
也许因为是初恋吧,记忆中特别深刻铭心,也间接影响了她日后的喜好。她看见喜欢的东西,第一件事情永远是问有没有墨绿色的同款;去餐厅第一件事情是要看看餐牌上面有没有美国咖啡的存在;看电影特别偏爱里面有着黑发绿眼的角色,哪怕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
到底是谁说,雨水是失恋最好的调剂?离开他的那一天,天空一片湛蓝,没有乌云,没有大雨,有的只是灿烂得刺眼的阳光。
刚从意大利回来的时候,父母并没有太多责备她离家出走这个行为,倒是一些亲戚老是以长辈的身份对她说教,这些原来她最讨厌的行为居然惹怒不了她,她一一的忍了下来。一次闲聊,于姿说:「你呀,一个很奇怪的人。你开心的时候总是喜欢装忧郁,伤心的时候却又老是装出一个若无其事的模样,很显然你现在悲伤得很。我虽然喜欢你的强,要是你示弱我会不知所措,但是看见这样的你,让我说不出话来。」
每次说起与Neil这段异国的情缘,秦京总是以朋友二字带过。毫无疑问的,Neil和Joan两人之间是朋友的友情居多,一旦联系到被人广泛利用的爱字上面去,秦京总是觉得他们之间那一段宝贵的友谊也随之而变得低俗不堪起来,所以她不曾松口说他们曾经也是恋人。
若不是蒋南的出现,秦京以为她会将那段美好的回忆永远地藏在自己的心里。
每次和秦念谈心,催促她赶快找个姐夫回来,秦念总是推脱说:「你先找。」秦京这个时候总是想:如果,曾经有那么的一个人,陪伴你实现梦想,随你度过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那么,无论后面遇到的人条件有多好,都是
喜欢,永远在一瞬间就可以改变。习惯,却是深入骨髓的。
秋去冬来,算一算,已经时过四载了。那短短的时光转眼即逝,影子般捉不到,似乎连触碰的机会也没有,它就离开了,留下的只有模糊不清的年纪尚轻的样子,还有那隐隐约约,断断续续地对话。寒冬来了又去,见了形形式式的人,却找不回当初的那一份惊心动魄的感觉。
还记得,Neil喜欢带她到酒吧里面去。他们都说酒吧是不良少年才会去的地方,她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可她就这样跟在他身后,大摇大摆的走进去。那时候两人还是沉溺在自己塑造的肆意青春里面无法自拔。
那一次喝酒,喝的不是别的清酒,是性子烈的威士忌。很神奇的,她并没有醉。
他陪在她的身边,也喝了,却醉了。
她还是没有什么别的感觉,也没有害怕。兴许这就是尚未幻灭的童真,仍然抱有对世事万物都充满了的好奇心,还傻乎乎的以为所有存在的都是自己能力范围可以控制的,却竟然忽略了,其实自己只是初出茅庐的社会新人,对于这个全新的世界毫无认知。
记忆模糊,也永远忘记不了他把她压在身下,睡到发呼的情景。可笑而难受,胡思乱想之下,乱糟糟的念头通通都在脑海里面出现。她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了,只是脑海里还印着Neil脖子上面的牙痕。没有触目惊心,浅浅的,淡淡的,却比什么都来得令她印象深刻。
他们在一起,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当时觉得很厉害的大事件,其实现在看来,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而已,压根没有什么大不了。最为轰轰烈烈的,也不过是和刚认识不久的小伙子乘搭飞机跑到了离家更远的地方,到酒吧里面喝酒,跑到海里刺穿别人的救生圈而已。可是,纵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些记忆却又比任何时候来的有印象,难以忘怀,偶尔想起来还是会笑。
秦京还记得,Neil很不放心的松开她的手,紧贴的唇瓣开开合合,叽里咕噜的,说了他从来不曾对她说过的语言。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也不太记得细节。秦京唯一有印象的,不愿意去回忆却几乎每天都会想起的那句话,他说:「回去了就不要再回来。」
是啊,那个时候真的不晚。
小时候虽然父母没有设定门禁,可是也知道六点以前不回家,一定得给挨骂。可是那个时候父母都在工作,家里没有人,还有谁会管你几点回家呢?
在她的印象里,她一路跑回他家,进去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确保不留下半点属于自己的痕迹,最后将钥匙放在桌子上,关门离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记得有那么的一个人,站在原地,看着她决绝地转身跑进房子里,目送她拿着行李与他擦肩而过,他也没有离开。
时过境迁,人事物也已经全非。
当年的秦京,带着失落的心情远走他乡,携着受伤的心情重回家园。她将一切都遗留在意大利,带回来的,只有那年的时光和回忆。
现在,这唯一留下的礼物,正逐渐的被岁月给无情的吞噬。细节已然通通遗忘,但是那一年的时光,在秦京的心里,还是那么的令人珍而重之。纵使,她已经把当年自己独闯天下的模样给遗忘了。纵使,Neil的模样已经快要记不住了。纵使,那年见过的事物的轮廓也渐渐的模糊了。
落花飞逝,流水无情。
偶尔她会梦见Neil模糊不清的脸。秦念问她的噩梦是什么,她没有说出口,她唯一的噩梦就只有梦见他。那个时候,她会异常的害怕。
偶尔她会忽然一笑,旁人会奇怪地问她:「怎么了,我说的话很好笑吗?」她会回过神,告诉他们:「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而已。」这样的清淡带过。其实,她是想起了与Neil在一起的那些时光,那些捣蛋的日子。彼时,她的心里会特别特别的感触:啊!现在就只有我一个了。那种时候,她会特别的想要哭、会不由自主的想要掉泪。
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词语。习惯上了,就摆脱不了——起码短时间内不可能摆脱的。
而对秦京来说,Neil是一个旅游的玩伴。一个习惯性伴随旅游的玩伴。
下雨了,她也会想起Neil。他带着她在雨天去逛街,不带伞子,就这样的走着。其实她没有那么喜欢下雨天的,只是不愿意白白浪费能在一起的那一点点时间。
有时候听音乐,她听着听着也会想要哭。抬起头,止住眼泪,思念的心却没有止住。
很多时候她都习惯去忍耐。然后,忍着忍着,就成了一种习惯。
秦京在慢慢的成长,Joan也已经不动声色的退出了她的生活。
现在的秦京,在长辈眼里,秦二是一个不务正业,每天只会游山玩水的败家女;在读者眼里,京爷是个全职的背包客,孜孜不倦地更新旅游的所见所闻;在v眼里,秦京是个惰性和写作能力同样出色的网络写手。
Neil说的那句话,秦京还是很清楚的牢牢地记住了。他说「回去了就不要回来」,而她真的再也没有踏足过意大利这个国度。
这次鬼使神差的再次踏入这个国度,秦京心里其实也很是彷徨。
这些日子她想起的东西比过去几年还要多、还要密,过往的点点滴滴就像潮水一样向她涌来,有时叫她欢喜甜蜜得不愿回归现实,有时又叫她伤感得无法自抑。
对秦京来说,Neil是回忆里一个不可灭的存在,他出现在她最难熬的那段时间里,身边人一直加注于她身上的压力让她放任自流,唯独他像佛光一样照拂在她的身上,陪她游乐解忧,伴她,救赎她即将被自己亲手碾碎的灵魂。
当初她会喜欢上他,也是有理由的。
毕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对一个处处为自己设想的男人无动于衷。
只是这场恋爱来得太快,终究被不懂珍惜的他们生生摧毁了。
人之所以赖以为生的,是全心全意地相信。对恋旧的人来说,初恋就是一场义无反顾的信仰,一旦信仰破灭了,人失去了坚持,便什么都没有了。初恋可贵,是它在意料外独自酝酿;它的难忘,只因消弭在无声无息之间。喜欢一个人就如同惦记上最精致诱人的食物,馋嘴的人无法抗拒那种垂涎的折磨,即使再难吃,那亦是尝过再来后悔的事情。所以,到了最后万念俱焚的一刻,秦京只觉那是人生中最冒险的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