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水影人(1 / 1)
亲们,改过之后是不是更好点?“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秋凌。”随着秋凌的出现,杨踞铭才停止了窘迫无措的举止,向来到习诗暄身边的秋凌点头微笑。
他的一笑清风,吹乱了秋凌的心弦,乱得她都顾不上和他礼貌。直至习诗暄用胳膊肘去抵秋凌的腰,秋凌这才回神,忙低眉敛目。
“你们......关系肯定很要好。”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这么拉开话题。
“嗯。我和暄暄打小就认识了,也算得上十几年的知交吧。”秋凌鼓起勇气抬头瞅了瞅他,他刚好把目光挪开,也没给秋凌机会瞅个清透。
“铭哥哥,你来我家干嘛呢?”习诗暄这才想起,杨踞铭怎么无端端出现在自己家里,难道是父亲邀请他过来做客?想到那日他们的事,她仿佛觉得两人就是旧识一般,便直言不讳地问他,“是来找爸爸谈公事吗?”
“哦......对!”杨踞铭支吾了过去,四周的花草芳香,风吹心动,她站在他面前看起来那么的亲切,他差点没把那句我就是来找你脱口而出。
习诗暄终究是没经历过□□的人,零星半点都没有感觉出来,她把手指挽在秋凌的胳膊上,拉着人就往前走,“我们到田里采些油菜花来,后面有一块地上特别多,铭哥哥也一起去吧。”
“好。”杨踞铭不假思索地看着习诗暄说,秋凌与习诗暄是并列走在一起,从秋凌的角度看来,杨踞铭就像和她对视一样,那眸光的灼度弄得她芳心乱蹦。
三月的油菜花开得十分茂盛,玉兰官邸的这一块小地上长满了金灿灿的油菜花,远远望去,仿如乡间野路的桃源。
习诗暄拉着秋凌欢快地穿进油菜花地里,一双倩影置身金黄碧绿中,也不知是风景美,还是人儿美。站在田埂上的杨踞铭把车停靠好,驻足欣赏这一道不可忽视的风景,春风摇摆,花儿荡漾,眼底只有她们携手嬉戏的活泼。
“铭哥哥,快来。”习诗暄扬起手中绿油油的油菜花朝他这边展露一个笑脸,“我们的手不够用,你快来帮忙。”
“暄暄,你这个坏丫头,我们采些就行了,干嘛叫人家下地,弄脏了他那一身军服,多煞风景啊!”秋凌趁杨踞铭还没走过来,拿了一束花拨弄习诗暄的脸。
“瞧瞧你的样!你心疼他的衣服,怎么也不心疼心疼你这身名门淑女装,刚刚还在说,这会就给忘了。”习诗暄也不甘示弱地拿花去扔秋凌,还不忘挤兑她,羞地秋凌无地自容,“好啊你,净胡说些有的没的,他不是你朋友吗?我......我就是......”
秋凌看着习诗暄那奚落她的样子,自己又因此说不出道理来,羞的她抓起满手摘的油菜花一并抛了过去。
习诗暄被激起小孩脾性,也把手中的花全数洒了出去,“我来给你天女散花,哈哈......”
正好此时,杨踞铭过来,一路摘了好多花过来,瞧她们相互打闹的样子,还真以为她们是在打架,忙上去劝架,一手握着一把油菜花,两边劝着,两边洒着,一时之间把他也给弄进这天女散花当中。
等她们耍玩了,停下来咻咻喘气,才发现那些残留的花瓣和花芯零落在杨踞铭的脸上,此时的杨踞铭还一个劲地挡在两人中间,一本正经地不许她们再闹下去。他的模样看起来那么严肃,就像一个长辈摆出一副威严的模样,习诗暄捂嘴笑个不停,秋凌用手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能制止习诗暄。
秋凌抿嘴压着笑,走到一脸莫名的杨踞铭身边,踮起脚用手帕去碰他的脸,他警惕地一侧,害得秋凌扑了个空。
秋凌低着头撇嘴,然后善意提醒他,“铭哥哥的脸上有花。”
“是啊,秋凌只是好心。”习诗暄笑靥如花地扑在秋凌肩膀上,“拿着吧,铭哥哥。”
“谢谢,我自己来。”杨踞铭居然没接,侧过脸自己用手拈开了,秋凌的手僵在半空,一时委屈直冒,只好低着头看着地。
杨踞铭没有恶意,只是他不喜欢不熟悉的人,尤其是不熟悉的女子与他接近,他是无心,可到底是把一颗少女的心打乱了。
习诗暄似乎从中看出什么似的,连忙说,“我们别白忙一场啊,走,继续摘花去,这些绿的黄的多好看。”她拉起秋凌的手,就固执地往长得繁盛的花丛中跑了去。
本来说好要一起吃饭,可秋凌家来了几位远道而来的亲戚,定要接秋凌回去接待客人,以示旧式大家族的礼貌周全。秋凌家的轿车在玉兰官邸门外候着,临走之时,秋凌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好一会才走出大门。
习诗暄和杨踞铭并列站在一块,目送秋凌离开,两人这么静静地一起,让秋凌看了心里顿时起了一阵涟漪。尽管她讨厌突发出现这种想法,可她不得不承认,一对璧人让人看了不禁想到男才女貌四个字。
习诗暄换了身简洁的洋装出来,看起来素雅可人,到了客厅,叫了一声爸。习暮飞正从侍从官手里拿过衣服,边穿边瞥了她一眼,眉眼尽是慈父的爱惜,“暄暄,爸爸临时有事要出门一趟,踞铭第一次来家里作客,你要替爸爸好好招待,切勿怠慢了人家,知道吗?”
杨踞铭闻声忙起身,正待说些什么,就被习暮飞打断,他将手掌拍在他的肩上,然后饶有意味地说,“孩子,不要见生,就当这里是自家院子,千万别客气。”
“谢谢司令。”他顺着习暮飞离去的路径看去,回首却不晓有人正盯着他出神,他尴尬地露出笑脸,浓密的头发发际上已显现了汗渍,“诗暄小姐,司令既然走了,我也就不多有打搅。”
“哦,对了……”他突然恍然大悟地从口袋里掏出来那块紫罗兰丝帕,只见那丝帕被叠得整整齐齐,呈一丝不苟的方块状。
他恭敬地双手奉上,“今日我特意来归还诗暄小姐的东西,差点给忘了。”
他说话时都不敢拿正眼瞧她,似乎总在躲闪什么,他拘谨的态度,和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忍不住让她发笑。
她把随身贴物拿过来,收在口袋里,嫣然一笑,“原来你来我家,就是为了这个。”
“自然是......”他局促地看着笑容慢慢敛去的习诗暄,手脚不知该放在哪儿。她微微侧脸,显得脸上的光彩一黯,他连忙摆手解释,“不,不,当然不是。”
习诗暄放大了那对含着璀璨的眼眸,看起来仿若有更深的困惑,她并没有说话,他揶揄了会,这才从内衬衣服口袋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袖珍小荷包,终是鼓起勇气,“上次我们......我瞧你的发夹摔掉了,所以......就在洋行挑选了一个,也不知合不合你心意?”
那日从咸亨酒家出来,她使鬼主意,唆使他一起逃走,结果掉了那枚珍珠发夹。发夹是晚晴阿姨从香港托人一起带来的,很是讨她喜欢,丢掉了确实令人惋惜,但仅仅一枚发夹而已,她也没有放在心上,她不知道他会默默记着。
细心如此的他确实让人有好感,难怪秋凌一见他就跟丢了魂似的。除去他无可挑剔的外表外,他还有一颗温柔的心,诗暄这样想着,便抬头凝视他。
她当着他的面拨开小荷包的暗扣,只见里面有一条金丝绳索,一抽开,素手从袋口里掏出来一枚发夹。只见发夹上的珍珠圆润,成色上佳,镶嵌在一块拼成了花朵的形状的暖黄色玉石上,玉石澄亮,看起来应当非常名贵。
她仔细打量着这个发夹,这么精细的手工,想来必定是从南洋运过来的舶来货。
“你喜欢么?”瞥见她的惊喜,他忽然一步走前,她悦然一抬眼,没有藏好眼底的水浪,默默与他对视。
她精致灵透的五官,她轻灵的神态直叫他舍不得眨眼,嘴里不禁说道,“虽不是一模一样的货品,但我看它灵巧清透,正配得上诗暄小姐的品性。”
她露出整齐的雪白牙齿,笑容嫣然得令人心下飘然,“铭哥哥有心,不瞒你说,那天若不是我顽劣,也不会弄丢了那枚发夹。后来我回去沿路找过一次,自然不见踪影。你不晓得,那可是一位我最喜欢的阿姨从香港捎给我的,丢了确实不该。”
他点点头,探究得一问,“诗暄小姐喜欢它吗?”
习诗暄粲然一笑,旋即抬起手把那枚发夹放了在右鬓斜角,贴上了乌黑的浓发,然后甜甜地问他,“好看吗?”
“好看。诗暄小姐戴着真好看。”他神采奕奕地看着她,目光游离在那枚精致的发夹上。
“铭哥哥,你再叫我诗暄小姐,我可真的会不理你的。”习诗暄佯装不悦地把盒子收了起来,然后无意识地把手指抬起按在发夹的位置,他看了这么一眼,猜想她必定是喜欢这发夹的,心里越发高兴了。
他除了该叫她诗暄小姐之外,还能叫她什么呢?他想问的,她已给了答案,“我记得杨伯父叫我暄暄,铭哥哥,你也可以的。”
得到她的应允,他简直如获至宝,试着轻轻唤了一声暄暄,那一声犹如暖流穿过他的心房,至此后,那里总流淌着那么一条暖河。他每每这么称呼她,就心潮澎湃,河浪拍打。
一个称呼,足以代表不同。
两人在明亮的宽敞餐厅就座用膳,看着佣人们有条不紊地在面前布菜,只就他们俩人用,却也不减佳肴分量,满满的一桌美食。汤羹佳肴中都是江南品味的家常菜品,看起来丰盛营养,最是对杨踞铭的胃口,仅有一碗菜上面淌着红油,漂浮着红红的尖椒,还有青绿的花椒若隐若现。
佣人布好菜后,安静地退到后方静候着,以备随时进来服侍。
她拿起一个印有玫瑰花露的搪瓷碗,用汤勺舀了几勺,然后慢悠悠地推到他面前,他见了如此,心里就如同被初春的阳光洒满,温暖醉人。
她说,“铭哥哥,先喝点热汤,凉了的话,味道可会变哦。”
他应声,咕噜咕噜一口不留地一下喝光,惊得她差点没笑出声来,“慢着点,小心噎着。”
“我饿了。”他只好这么解释道。
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的高盏电灯突然放亮,外面的天空漆黑一片,几棵树木,枝密叶绿,那些高高的路灯灯泡周围飞舞着无数只小虫子,密密麻麻地飞着,全往灯泡上扑去。几束灯光投射在草地上,偶尔会出现卫戍背着枪支巡逻的拉长背影。
他再次见识到了她食辣椒的厉害。
她眉飞色舞地告诉他,因为嗜辣,每顿饭都会有一道辣椒菜专门为她准备,变着花样做菜式,她吃了好几年,还没有吃厌过。伙食房里的一名厨子也是特意从四川请过来的,可见习暮飞把她这个唯一的女儿看得多重,宠得多娇贵。
他又和她提到他们的儿提时代,聊着,聊着,她才知道,原来他们曾彼此见过面,是在文远城。
他笑言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很是活泼灵动,她微露惊讶,又似在酝酿往事,可惜她实在是有心无力,因为她确实搜索不到任何有关的记忆。
于这个铭哥哥,她只知道现在这个模样,而他却不一样了,他记得当初的她,小女孩的模样,那段记忆非但不模糊,反而因为再次见到她,而印象浓烈。
世上的有些事就是这样,冥冥之中,你我曾在人海漂浮中偶然相遇,但也不过一面之缘,假使没有后头的缘机,谁又会忆得起生命中的过客呢?
可他是记得的。
那一年,他不小心把皮球踢到了她的身上,那么重的一下,他吓的都不知所措,她竟没有哭。那年她六岁,头上织了两个三股辫,发尾分别扎了两条浅粉的绒线绳子。被皮球砸中的时候,她不哭也不闹,只是拿着球到处找人,最终是看到正怀有歉疚的他,那时的他,真的很害怕,就怕她哇哇大哭,他正踌躇着,是不是应该向她靠近,和她道歉。
他不曾料到,她会双手把皮球抱在怀抱里,朝他走来。当时,他心里紧张地不行,又惶然地不行,因为是他做了错事。可她并没有哭,他很奇怪,因为自小在他的印象当中,女孩子受了一点点委屈,就要哭闹半会。
他看见那球上的碎草弄脏了她的漂亮蕾丝裙,可她看起来并不在乎,她非但没有哭,而且叫他错愕的是,她竟要与他一起玩球。
当时的她俏皮地咯咯笑,死活要跟着他一起玩,他自然不敢,更不知道家里怎么无端端多了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他不肯答应,只好躲闪,她偏不依不饶,不时眨眨那玻璃球一样的眼珠,和他撒娇。
幸亏,后来有杨庭轩和习暮飞恰时的出现,才替他解了围。
同时他也听见了她的乳名,他在心里默默念了许多遍,其实,那日在咸亨酒家的时候,他很想叫那个名字,可他觉得太冒犯,也不礼貌,他不是父亲,不能这么直接。同时心里有些异样,当时的感觉跟吃了糖一样,除了甜还是甜。
那时年龄小,自然不晓得为什么自己情绪上有那些奇怪的波动,现在回想起来,或许他要感谢那个误打误撞的皮球,不是那颗皮球,他也许看不到不一样的她。
她没有待上多长时间就离开了他家,在他的记忆中,她在习暮飞的跟前很乖,可一旦习暮飞不在的话,她就变得不一样了。
其实,她古灵精怪的时候,是很吸引人的。
可惜,两人相处的时光那样短暂。
他当时只知道习暮飞是一名大官,工作相当忙碌。自她跟随习暮飞离开后,他一直念他的书,再报考他的军校,然后再入职部队,再然后……就又被拉回了那段彼此失去关联的轨迹。
时光,不短,相遇,不难。
从天而降的好消息,令他开心透了,自从杨庭轩把用意告诉他之后,他整日都憧憬重逢的到来。
那日,两人按预期的见面,她看起来真的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他倒是有点失落的,念了她那么久,可她却不记得自己了。
他恨不能告诉她,那天再次见到她,他是何以强烈压制兴奋,何以眼里绽放烟花,何以抹不开眼里的狂喜。但他没有,只是静静地望着她,不停地傻笑,眉宇间洋溢着无限爱慕。
可惜的是,这一切,她并未有所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