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十章(1 / 1)
碎雪楼,取自唐代诗人杜甫的名句:“无声细下飞碎雪”。碎雪二字,形容厨子加工鱼片之高明,如碎雪般清透轻盈。顾名思义,这碎雪楼里的吃食,特别是鱼,做的算是京中一绝。
包拯不是个挑嘴的人,但公孙策和张知是。公孙家世代制竹扇,还是御用的竹扇,家底很是丰厚。故而自小锦衣玉食,非新鲜的菜不吃,非陈年的酒不喝。而张知就更不用说了,自古茶业就是个暴利的行业,这公孙家比起张家,绝对是小巫见大巫。张知从小就生活在朱门红墙里,吃的穿的是顶顶好的。如今出门在外,虽说一切从简,但张知怎么也不会亏待自己。
由此可见,公孙策和张知能成为朋友,也不算是偶然。起码在吃喝用度上,他们还是所见略同的。
三人一进碎雪楼,便有小二热情的迎来,将他们带到了一个雅间。
倒不是说他们三人是有多富贵能让小二巴结,碎雪楼乃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酒楼,这里的小二也见过不少世面,什么家财万贯的人物没见过?但同时小二也练就了一番好眼力,一眼就瞧出为首那个油头粉面的公子身上穿的戴的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能用得起的,而第二个进门的那个温润清俊的公子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至于第三个长的黑不拉几的公子……啧啧,这长相虽然和前两位没法比,可那一双眼是炯炯有神的,看得人心里有些发慌。
“三位公子,我就先出去了,若有什么事,叫我一声就行了。”小二体贴的把门关上,留给三人一个独立的空间。
“包兄。”张知举杯,说:“小弟在这先敬你一杯。这一杯,敬你为江南乃至大宋的百姓所做的贡献。”
“哪里哪里。”包拯摆手,客气道:“身为大宋子民,这些都是我分内的事。”
……
看着和张知碰杯的包拯,公孙策忽然觉得有点陌生。在他的印象里,包拯应该是腰正身直不慕权贵的。对以往的他来说,与其坐在金玉堂里和权贵喝美酒,还不如在自家的小院里与三五知己好友月下对饮来的自在。可如今的他,也学会了应酬。
“……公孙?”公孙策回过神来,转头看向包拯。
“没事,看你发半天呆了,在想什么了。”听着包拯一如既往的关切的话语,公孙策把心中的疑惑抛到一旁,笑道:“没什么。菜来了,快吃吧。”
——包拯,不管你变得怎么样,我都站在你一边。你曾说过,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那么我就相信,现在的你这么做,一定有你的理由。
“对了,束竹贤弟,不知十日后的科考,你可是准备好了?”张知忽然问道。
公孙策皱眉,心想这张知未免也太糊涂了,包拯身为主考官,按理来说不能私下在他面前谈论有关考试的事。不然一个不小心,就算是考官与考生勾结,按大宋律法,终生不能参加科考都是轻的。
包拯却像是没听到张知的话一样,自顾自地喝酒。
“清和兄,快尝尝,这鲈鱼味道不错。”公孙策赶忙转移话题。
“想必束竹贤弟自是胸有成竹了,哪像为兄,唉……为兄这心里可是忐忑的不得了啊……”张知锲而不舍的说道。
“哟!这鱼汤的味道算是绝了,这京城厨子的手艺果然不同凡响,庐州可没有这么好的厨子了。”公孙策急了,打断了张知的话。
“公孙,你不必紧张。”只听包拯说:“清者自清。只要 也无妨。身为考官,我自然希望能选出最优秀的人才但作为朋友,包拯恭祝二位金榜题名,他日金銮殿上再相见。”
公孙策和张知对视一眼,一同举杯说道:“公孙策/张知先谢过包拯/包兄,他日,愿为同僚,共同治理好这大宋江山!”
少年郎,最是胸有沟壑心存日月。此年此日此时,不管日后的对与错,三人心中,只存山河天下。
公孙策在忙着准备科考,庞统也没闲着。只不过公孙策在汴京舞文弄墨,庞统却在霸州浴血杀敌。
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人,包括庞统。自从苏州一别,庞统就回京了,连家都没回就进宫面圣。出宫后仍然没回家,骑着自己那匹纯种的汗血宝马不知去哪里了。他的父亲庞太师对此倒是看的很宽,儿孙自有儿孙福,况且他庞籍的儿子,心中是有大业的。对庞统,他很放心。倒是庞统的娘与亲妹妹飞燕为此很是唠叨了他好几天。
庞统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他这一走,就来到了宋辽边境的城市——霸州。
当时霸州的局势不容乐观,宋辽虽然已经议和,辽人表面上看起来臣服于大宋,但却在暗中纠结兵力,打算一举进攻宋朝。而这进攻的地点,就在霸州。
庞统刚到的那几日,正是辽人进攻的时候。霸州城内乱成一团,百姓能跑的早就跑了,剩下的,都是些跑不掉的老弱妇孺。时任霸州军统帅的李嘉令出生将军世家,也算英勇,带领着自己的军队奋勇作战。但就算宋军再英勇,却有个致命的弱点——缺乏兵源。霸州城内的壮年劳动力跑了,派兵向邻城求助援兵却迟迟不来。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再这么下去,霸州城,怕是守不住了。
在这时候,庞统来了,还带着两千的“兵”。这所谓的“兵”,其实是山匪。霸州处于宋辽边境,天高皇帝远的,朝廷对其也不甚重视,因此这一代的土匪很是猖獗。庞统快到霸州时就碰上了一拨土匪。
不巧的是,不等土匪头子将勒索的话说完,就被庞统一剑斩于马下。剩下的土匪群龙无首,便轻而易举的被庞统给收为己用。更不巧的是,这原先的土匪寨,是这十村八店最大的山寨,庞统听说这些以后,便带领自己新收的手下轮着去“光顾”了其他的寨子。最终,他接掌了所有的山寨,成了这里最大的土匪头子。
所以说,后来世人说飞星将军庞统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从小兵做起,一步一步往上升的,还真不对。确切的说,庞统最初的身份,可是一个土匪。
庞统带着的这两千的土匪,哦不,是两千的兵,算是一场及时雨,拯救了整个霸州。不得不说庞统是个天生的将才,一上战场就故布疑阵,仅凭两千兵马便造出两万兵马的声势,弄得辽军以为是大宋援兵来了,不敢进攻。就这样,两军形成对峙之势。
那边李嘉令听闻有个将军带着好些人马来拯救霸州,也以为是援兵来了,喜得连饭都不吃了,急忙出门去迎接救星。没想到,一出门,并没有看到什么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只有一个年轻人,身上破破烂烂的,脸上也带着血迹。仔细一看五官很是端正,只是眼睛中却闪着杀戮之气,像是一匹狼。
若是展昭知道了李将军对庞统的评价,一定会引为知己的。庞统像狼,看来并不是他一个人这么觉得。
此时旁边并没有其他人,李将军明白了,眼前的这位少年郎,定是属下所说的“将军”无疑了。
这李嘉令也是个礼贤下士的人,并不因此看轻庞统,反倒恭恭敬敬地对庞统抱了个拳,道:“霸州军将领李嘉令,多谢壮士救城之恩!”
庞统说:“李将军不必客气。此次我来,也是想加入霸州军的。没想到一到霸州就遇上辽人攻城,我这也只是凑巧而已。”
李嘉令听庞统说话不卑不亢,隐约透着一股贵气,更不敢轻慢了,说:“请壮士进府一坐,李某定当好好谢谢壮士。”
没想到庞统却拒绝了:“李将军,进府就不必了。庞大此次前来,只是想拜托李将军一事。”
“请说。”
“请让庞大,加入霸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