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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第 42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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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因为戒了烟、戒了酒,而每星期起码有两顿晚餐不再凑和了,所以4月底回我爸妈家的时候,我妈高兴的说我胖了。我本来还不信,结果吃完晚饭上称一重,竟然破天荒的突破了90斤,跟我上大学之前的体重差不多了。

“说你还不信,”我妈得意洋洋的看着我,“志峰,你看看咱们女儿,是不是一胖人都好看了?”

“嗯,咱们女儿一直都好看。”我爸放下报纸,赞赏的看着我,好像长胖是件多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

“这女人啊,上点儿岁数还是胖一点儿好看……”

“什么上岁数啊?那叫轻熟女。”我爸纠正着我妈。

我妈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就是老有你们这么说的,她才不结婚的。这马上就32了,我在她这岁数的时候都……”

“妈!”我打断了我妈,我知道她如果继续叨叨下去会说什么。“我回趟家就听您叨叨了。”

“就是就是,”我爸帮我打着圆场,“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聊点儿别的。”

“聊什么?”我妈瞪了我和我爸一眼,“你和子焘怎么样了?”

“子焘、子焘的,您叫得还挺亲的,”我有点儿不高兴,我妈不知道是不是到了更年期,最近一见我就没别的话了,“都跟您说多少遍了,我跟他根本就不可能的!”

“有更好的?”我妈斜了我一眼,跟我爸说,“你看阳阳,容光焕发的,一看就是谈恋爱了。”

“没有!”我真的急了。

“急什么啊?你早晚不得谈恋爱?”我妈嗑起了瓜子,一副闲话家常的样子更让我生气。

“我这辈子都不谈恋爱!”我没发现,我的态度很像是堵气的小孩儿。

我妈听了却也不恼,笑呵呵的塞给我一把瓜子,“嘁”了一声之后看起了电视来。

我爸也不说话了,同样笑呵呵的又戴起眼镜,拿起他的报纸看了起来。

“行了,你们早点儿休息吧,我回去了。”我讨厌他们得意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他们知道一切似的。

“嗯,”我妈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也不送我,“五一回来吗?”

“不回来!”我越说越堵气。

“行,那我和你爸可就出去了。”

“知道了,你们出去小心一点儿,别去人多的地方;别瞎买东西,买一堆没用的破烂回来。”我实在受不了这两个人的好奇心,每次出去玩都会带回来一堆没用的纪念品。

“操心!路上开车慢点儿。”我妈终于站了起来,我爸也把手中的报纸又放了下去,一起看着在玄关里穿鞋的我。

我突然也想有个家,有个自己的家。可是我知道,这些严默是给不了我的。于是我转过头,不再看他们,只是说了声“再见”,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地方。

五一前这段日子严默特别的忙,已经接连两个星期,每周的一四都是凌晨才回来的,他跟我说了是在排练,我也从网上知道了他要参加今年的迷笛。但是他并没有和我说起这件事来,更别提约我一起去迷笛,于是我也便假装不知道。

我在网上搜了演出表,严默的表演时间是第一天晚上的18:50-19:30,在严默之前的是一个澳大利亚乐队,在他之后的是一只电音乐队,看起来时间算是不错的,怎么说严默还是有一定号召力的,给他安排这个演出时段,大概是为了不让第一天的活动就冷场。

4月30号,下了一天的雨,我从下班前就开始担心明天的雨会不停。我知道,很久以前严默曾经站在雨里演出过,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我想他的身体已经经不起淋雨这种折腾了;而严默最近排练得这么辛苦、工作得这么认真,我怕到时候如果下雨,而杜革又不让他上台,他会受不了的。

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晴空万里,大概老天爷也在帮助严默。于是我双手合实向天空拜了拜,感谢祂对严默的照顾。

一上午都寂寞难耐,严默现在除了周一、周四,完全不会给我发短信更别提打电话。不可否认,他现在对我很好,但仅限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完全不像之前那6年一样,会给我发一些有关于他心情的短信,现在的他,好像准备好随时与我一刀两断。

但是最让我奇怪的是,这种节日,洪子焘竟然也没给我打电话——他这么一个有礼貌的人,竟然连个礼貌性问候的短信都没有,确实有些奇怪。

不过我也懒得去琢磨洪子焘,捱到中午,随便吃了些东西,再洗个澡、打扮打扮,出门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

今年的迷笛不知道为什么选在一个那么偏远的地方。我印象中的迷笛还是当年那个免费的大party,那时候的严默还是长发飞舞的重金属,每次演出都要从下午闹到半夜,比他那些酒吧的演出更为精彩、也更为肆意……

跟严默分手后我再没去过任何音乐节,甚至连有可能有现场演出的酒吧都不敢去,我怕碰到严默或者碰到村子里那些认识我的人。在去年以前,我真的下定决心跟一切和严默有关的人、事、物告别,我真的恨他恨得要死;可是没想到,也就半年多的时间,我就背叛了我6年的坚持,好像就用了一瞬间。

路上很堵,跟随着GPS,七扭八拐终于找到了那个公园,天都已经擦黑了。把车停好后,我就跟黄牛买了张票,也没砍价,急勿勿的往里面跑,如果之前的节目都没有晚点的话,严默现在已经唱了有一会儿了。

可是一进到公园我就傻眼了,感觉自己真的是老了,遍地的人都是奇装异服:有穿斗篷的、有蒙面的、有打扮成一只猫的、还有的人像是吉普赛……跟他们比起来,我这种正常的牛仔裤、衬衣倒显得很突兀。

寻着音乐声,我终于找到了舞台,果不其然,严默已经在舞台上唱上了,是他的那著名的《信仰》。舞台下人山人海,所有人都举着手臂,随着节奏跳动、摇摆着;“严默、严默……”的叫声此起彼伏。

我愤力的向台前挤着,因为撞到一个女孩儿,被她骂了两句,我跟她道了个歉继续往前挤,便听见她和旁边的一个男孩儿说:“真他妈烦,你瞧那老女人,那么大岁数了不说在家看孩子,挤什么挤!”

我已经成了老女人了,看来不承认老了都不行了。

我终于挤到了台前护拦的位置,发现旁边一个女孩儿,一边使劲的叫着严默,一边已经泪流满面。现在的歌迷,好像比十几年前的还要疯狂。

而台上的严默,很投入的弹着琴、唱着歌,就像十几年前舞台上的他一样魅力十足。每当严默站上舞台,周身便会散发出一种独特地气息:他将主宰一切!

“感谢大家今天能来看我的演出。”一曲唱完,严默拿过麦克风,有些气喘的说道,我看了看表,已经快要七点半了,看来我错过了不少东西。

“严默,我爱你!”台下出现了齐声的呼喊。

“谢谢,”严默腼腆的笑了,“我也爱你们!”

“严默,再来一个!”这次是个浑厚的男声,好像就来自我身后。

严默别过话筒,跟后面的工作人员说了些什么,然后拿起话筒,对着台下的人群说,“还有一点儿时间,下面我想唱一首别人的歌。”

正说着,后面的工作人员为严默搬来了一把折叠椅,拿来了一个矮一些的话筒架,另外一个工作人员给他抱来了一把琴——严默想丢人吗?工作人员抱来的竟然是在医院的时候我送他的那把破木琴。

工作人员把话筒摆好,椅子摆正就下台了,严默在椅子上坐下,又下意识的推了一下他的左膝盖。回去我一定要让他把这个毛病改过来,这么远的距离,没有人会发现他的左膝盖长出一块儿来,倒是他这么一推,有些引人注目。

“可能人岁数大了,想法就不一样了,”严默坐在椅子上一边调音一边说,“以前我非常不喜欢情歌,可是现在却觉得这首歌写得特别好。这首歌比较静,所以请大家安静一下;另外这首歌可能有一些年轻的朋友没听,不过希望大家能喜欢。”

台下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等待着严默开唱。

严默又调整了一下麦克风架,弹起了简单的合弦,然后唱了起来:

“你的痛苦,这样深重

都是因我一人引起

我的苦果,我来吞下

请求你能原谅我

我还求你,从今以后

完完全全,把我遗忘

希望你珍惜你自己

迈步走向阳光

秋风阵阵吹,树叶枯黄,一片一片飘零

分手时候,令人心碎,一分一秒临近

我爱笑,我爱流泪

我爱闹又任性

只是自从和你在一起

温柔清泉滋润我心田

我要衷心地感谢你

还有多少时刻

我能得到你的爱

还有多少时候

我能活在你身旁

……”

台上的严默已经泪如雨下,哽咽得再也唱不下去了;而台下的女歌迷也已经哭声一片,气氛有些惨淡,我想主办方大概不会想看到这种场面的;而之后的电音乐队,恐怕更不愿意面对这种哭哭啼啼场面。严默的这首歌完全是解high。

“严默,加油!”一片沉静中,突然响起一个女声,过了一会儿,更多的“加油”声从四处响起,最后汇成了整齐的口号。

“严默,加油!严默,加油!严默,加油!严默,加油!……”

“谢谢!谢谢大家,我会加油的。”严默擦了下眼泪笑了,突然对着空气喊了出来,“咩咩,你听到了吗?我还求你,从今以后,完完全全,把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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