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1 / 1)
正沉浸在思想中,忽听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朝这边传来,而后便听到一个甜美含笑的声音:“哈!原来是你们在这里,花前月下,挺浪漫的嘛。”
一听便知是叶洵来了,我看看她,也用同样的口吻跟她开玩笑:“浪漫吗?你也来试一试,我把程剑书让给你了。”
“嗨嗨!不带这样的啊,我成了什么啦,要被你们传来让去?男子汉的尊严何在?”程剑书故意地连声大叹。
“你还不够尊严吗?”叶洵开心地笑道:“有我们两位美丽的女生照顾你,你风光都来不及呢。”
“我可不要这种互相谦让的风光啊。”
“那你要什么?”我打趣地问。
“我嘛,”他故作一本正经地说,“我只要月中的仙女来陪伴我。对了,你们知道那首诗吗?”
“当然知道,是李商隐的。”叶洵大声朗颂起了那首《嫦娥》,“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因悔愉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仙女对你‘碧海青天夜夜心’呢。”我笑道。
“我对仙女是‘黄原绿野日日思’。”
“你真是不知羞,脑袋被砖拍过几次啊?”叶洵在一边几乎要笑倒了,她伸手拍拍我的肩膀,用一种有趣的声调对我说,“罗依,你好像很寂寞,寂寞得到这里来弹琴……”
“是弹吉它,不是弹琴,”我瞪她一眼,她所谓的“弹琴”实际上影射着“谈情说爱”,这种玩笑我在念高中的时候就领略过了,“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吗?”
“哟,你还不上当。”
“叶洵就是心束不正,狡猾的文人。”程剑书接口道。
“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叶洵立即给予反驳。
“是啊,我是小巫见大巫。”
“不是小巫见大巫,而是沧海一栗。”叶洵笑着纠正他的措词。
“你竟然妄称自己是沧海,这也未免太‘谦虚’了吧?”程剑书怪声怪调地用反语回敬叶洵。
“相对而言嘛,我和你相比起来恐怕还不止是沧海和一栗呢。”
“真是不知……”
“嗳嗳嗳!”我不等他说完,便用右手把吉它拍得响响的,堵回了他想要出口的话,“你们两个开什么舌战,这么好的夜色都让你们搅了,我美妙的灵感也被你们赶跑了。程剑书,你真傻,你一个体育系的,跟一个中文系的吵嘴,你想你能吵得过她吗?还有你,小妖精,他要是不高兴了,和你打起来了,你可不是他的对手哦!”
那两人相视而笑,不再斗舌了。叶洵抬头望了望天空,又顺手折了一支柳条,低下头对我说:“罗依,我们唱歌吧,你来伴奏,你大概不知道这位程剑书还有一副类似于王力宏的迷人的嗓子吧。”
“是吗?”我不由地问,“你是爱唱周杰伦王力宏还是黄磊的歌啊?”
“都行。不相信?”他说:“给你露一手看看。”
“可是这些流行天王的歌我都不会弹啊,我会弹的都是英文歌,要么就是特别特别老的老歌,怎么办?”我说。
“老歌?多老?我没出生以前的歌就算了,那些我都不会,我出生后的歌还是会唱的,我妈我爸那年代藏了不少老歌,他们爱听的我都会唱,基本上你弹什么我唱什么,怎么样?”
我看了看他,笑着点了点头:“呵呵,看来我的老歌熏陶跟你的差不多。那么,我弹童安格的《把根留住》和《耶利亚女郎》,你来唱,好吗?”
“太老了吧,牙都快掉的歌了,歌词我都不记得。”
“你不是说你都会唱吗?”
“曲调会,词不会,除非乱编,要不我可唱不了。这样吧,叶洵跟我对唱,咱俩一起编吧。”
“我差点忘了,这儿还有一位歌星呢。”我开怀而乐,抱起吉它为他们伴奏童安格的《把根留住》,这首歌的伴奏把位还是我在一个亲戚家的旧歌本里看到的。
一段前奏完毕,程剑书率先唱了起来,他的嗓音的确很富韵味,只是七拐八拐的美式转音已经把当年原唱的童安格的调子改得面目全非了,不过还很好听,由于记不得歌词,他直接把歌词也改掉了:
“一张脸孔,茫然随人而动,期待着夙愿成真!
万卷愁肠,终究汇流成情,像一场难释的梦!”
叶洵接着唱,她也瞎编了歌词:“多少幽怨,尽是孤单饮入,化成了满心的爱!
日夜诉说,要将山川融化,却迷朦了自己的心!”
我难于理解他们变更后的歌词含意,心想他们也是胡唱,一时想不起该怎么组织语句,所以就随便唱了出来。但我心中的思绪却实实在在地受到了他们的影响,在一段短短的过门之后,我接口唱了起来,同时也将歌词进行了即兴的改编:
“一天过了一天,啊,一梦醒了又一梦,怨埋在心里,要将夙愿一件件偿还,留住我的尊严!”
我将把位一换,又弹起了《耶利亚女郎》的前奏,一段幽扬而神密的乐曲过后,叶洵率先唱了起来:
“美丽的月下有位女郎,名字叫做依依,有人在传说她的眼睛,看了魂牵梦也萦!”
我仰首而笑,接过来唱道:
“依依的身边还有位女郎,名字叫做洵洵,他们都传说她的笑容,看了一生爱不完!”
程剑书似有被陶醉状,未等我弹完过门,他便示意接下来的由他唱。我和叶洵在一边笑着,一段乐曲响过之后,程剑书不错过节拍地接着唱道:
“依依洵洵,美丽的女郎,教人真爱恋,我的心,你们可知道,日日夜夜在等待!
依依洵洵,神密的女郎,踪迹何处寻?
我的爱,永远在流浪,何时才能找到你?
依依,美丽的女郎,想你又念你!
洵洵,神密的女郎,爱你又恋你!
依依,……洵洵,……
日日夜夜在等待,何时才能找寻到?
依依,……洵洵,……
………………”
歌声在高亢中结束,我继续弹着这首歌的结尾曲,当最后一个音“嘎”然而止时,只听叶洵立刻兴奋而激动不已地大喊了起来:“太妙了,简直妙不可言!”
我拍了拍吉它,骄傲地说:“这是我们漂亮的嗓子和敏捷的思维结合在一起所形成的艺术瑰宝。听我说,你们应该去把歌声录下来,做成音频文件,贴到网上,说不定能大红大紫呢!”
“我们都可以当歌星了,这首歌可把你们这两位妖精赞美了一通,要知道,我本应该赞美我自己的。”程剑书故意说道,那表情真教人开心。
“啊,对了,”我立即接过话来,“我们再一起唱一首齐秦的《北方的狼》吧,让老掉牙的歌重新焕发光彩,同时也可以好好地恭维恭维你。”
“我晕!你居然要把我形容成狼,真可见你们的心有多坏了。再说,你要形容也得找个新歌嘛,怎么老用老歌开玩笑啊?我今年还小呐,不记得那么多老歌!”
“你真是不知好歹,”叶洵开怀而笑,大发言词,“北方的狼代表一种潇洒的、与世抗争的、有胆略的人,歌里唱的不是一只狼,而是一个人,一个勇士。至于比较新的歌嘛,周杰伦的《威廉古堡》倒是正好可以形容你!”
“你太残忍了吧?好在本人有改词的能力,可以尽情地赞美自己。再说,《威廉古堡》也老了,能不能不拿老歌侃我啊?”
我禁不住笑意深浓,似这般放开来痛痛快快地说笑,自从认识秦欣海以后还是第一次。今晚的我,似又恢复了中学时代的顽皮,心境仿佛又产生了未泯的童心。如果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如此轻松无忧地开玩笑,那该有多好!然而可惜的是,并不是每天都能够这样的,一个人虚伪的时候还是远远多于将一切敞开的时候,世界是如此,独善其身早已是不可能。况且,我还有演戏的计划呢,对郑之凌演。
想到郑之凌,我低头不语,抱起吉它轻轻弹起了舒伯特的《小夜曲》。叶洵和程剑书没再说话,仿佛都在凝神倾听,偶尔,他们会一起跟着吉它轻轻地哼唱一段,琴声优美,歌声温柔,这种令人迷醉的意境简直宛若天堂,非人间的!
夜静极了,基本已经没有学生在外面走动了,只有我们三个依旧置身于这个柳影依依、月光朦朦的诗一般的夜晚,弹唱着一首专门描述夜晚情趣的音乐大师的盖世之作。
“我要陶醉在你的琴声里了。”叶洵低而有情地说。
“真的很好听。”程剑书说。
“你们知道吗,”我微然一笑,“我也陶醉了,陶醉在你们俩的歌声里了。”
小夜曲一遍遍地从我的指尖滑出,寂静的夜晚仿佛有一汩清泉流过,连那看不见的星星也在倾听这支清越的泉水般的乐曲。我们三人都变得很痴,似乎都已陶醉,陶醉在这支曲中,这段歌里,陶醉在这片泌人心田的夜色中。小夜曲已接近尾声,我将结束曲段的节奏变缓了半个拍,在一阵渐渐变轻变低的弹奏中,我结束了这支曲子。
良久,我们没有出声。又是良久,叶洵才如从梦中悠醒般地发出一阵叹息:“多醉人的音乐呀,真想听一辈子。”
“可是,你们知道现在几点钟了吗?”程剑书说。
“哦,马上十二点了!”我看了看表。
“我们赶快回宿舍吧,要熄灯了。”程剑书站起来,似有恋恋不舍之意。转向我,他说,“罗依,改天有空去‘金冠’跳舞好吗?白天来,不设最低消费,我给你几张代金券,你和叶洵一起去,保证不让你们花钱,好不好?”
我微微地笑了笑,似有一份苦味。拿起吉它,我随他们一起沿着石板小径向外走去,低叹一声,我朝程剑书投去一个不置可否的笑容:“要我再踏进那个地方吗?”
“那又怎么样?你光明磊落,自由地像空气一样,为什么不能去呢?”他说着,他伸手到怀里取出了一叠代金券,递给我,“我恭候你们的光临,到时候我会请你们俩跳国标,一展我们的舞姿。”
我看了看他,接过了代金券。是的,他说得对,我是一个自自由由的人,哪里不可以去呢?叶洵却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她的目光引发了我内心深处的一个深深的隐痛,这些代金券像一个向导,会带我去见到那个冷若冰霜的郑之凌!
“我会去的,”我坚定地说,“到时候我们一定合作跳拉丁舞。”
“这太好了。”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到了女生宿舍楼前,叶洵拉着我对程剑书说:“我们到了,先回去了。”
“再见。别忘了,我们三个要合作拉丁舞的。”他说。
“不会忘记的,”我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