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是平静的。在我忙碌不定的生活中,像这样平静的日子是极少见的。
我没有再约过郑之凌,只是抽时间在*上把他加为好友,然而我上网的时间不多,他上网的时间看样子也不多,因而我们在*上说的话也并不比现实生活中多。
不过,我还是抽空去他的博客和空间看了看。他写的东西真不少,点击率也相当可观,他的博客里贴的大都是杂文,以针砭时事的居多,写得既尖锐又幽默。一篇一篇地看着,我被他的文采和思想深深地吸引了,有很多很多事,很多很多现象,我每天都会看到,甚至会经历,但我从来没有思考过那些事的正确与否,但他却有思考,他的文章像一把把快意的刀,剖析着他所看到的人和事,把他的看法说得深入浅出,又痛快淋离。
他很有思想。我不得不承认。和他比,我看起来要浅薄得多。
但我并不承认自己是个头脑混沌,不会思考的木头人,我也会思考的,只是还没有像他那样深刻。
看了他的博文,我时常会涌出给他一些评论的渴望,但打开了*,我又改变了主意。我忽然想到,他之所以在夜总会里不苟言笑,可能就是因为他会思考,有见地,所以望着满场乱窜的浑浑噩噩的人,觉得和这些人都没有共同语言,所以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那种冰冷的表情。他的有些文章,非常尖锐,甚至太尖锐了,超过了一个愤青的尖锐标准,但他显然不是愤青,他是那种很有深度的人。
时光就在这样的日子中慢慢地流逝,我所计划的、要去引诱郑之凌的行动变得相当迟缓。一方面,我不能过于急促,因为循续渐进才是最好的方式;另一方面,他的博客让我感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必须给自己时间,让大脑充电,否则,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上一个头脑简单的傻女孩。基于这两点,我就有了等待的耐心。
生活是平静的,但并不寂寞,余暇时,我还可以玩赏我新买的那把吉它。
依叶洵的意思,我给我的吉它取名为“神祗”,意在让这位神仙带给我浪漫情怀,并伴我去走浪漫之旅。弹琴时,我常常想到,人生的旅程既短暂又漫长,怎样才能不枉活这一世呢?我渴望走一段浪漫、成功的人生旅程,然而,却不知究竟该怎样去走。
风从窗外吹来,吹进无数绿叶的气息,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夹在书中的日历卡,哦,马上就到五月了,时间过得好快,令人无暇思顾,转眼之间,离我到“金冠”打工被炒已有一个多月了。时间不知从何处来,向何处去,有的时候它可以使人遗忘许多事情,也许“金冠”的人早已不知道我是谁了,毕竟,我在那儿只待过一周,但是无论有多少人忘了我,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我,我就心满意足了。那个人,便是郑之凌。
今晚的天气格外宜人,风悠悠的,一种柔和的浓春的气氛感染了我,使我无法再留在宿舍里依赖窗户观赏外面的风情了。一时兴起,我顺手拿过“神祗”,带着一种中学时代的天真和激情走出了宿舍楼,来到楼下那片清新静谥的柳树林。
沿着石板小径,我走进林中极其幽雅的一角,这儿有一张无人的椅子,像是专门留给我的,我坐在椅子上,怀抱吉它,弹奏起一首首优美的曲子。琴声悠扬动听,仿佛仙乐一般,几乎令我自己也为之陶醉。音乐声声似诉,我好像又回到了中学时代,回到了那个曾抱着吉它坐在草丛树底、一弹就是一两个钟头的时光。那种充满浪漫色彩的生活是一去不复返了,现在的我似乎再也找不到过去的那份感觉了。
一片嫩叶轻飘飘地落在我的身上,吵醒了我那如诗如梦的回忆,我静静地望着这空灵如水的夜晚,心中的隐愿又一次敲击着大脑,而那并不久远的往事也同样涌进了心里。
沉默了片刻,我握好吉它,音符从手指间叮咚而出,伴着我自己写的一首抒发情怀的歌,歌词我一直觉得很优雅,但看了郑之凌的博客之后,我就觉得我写的歌词很造作,但没办法,现在要改也顾不上,我就这样唱了起来:
“晚风低低诉,夜露凝思忆,梦也长,愿也长,谁能伴我走天涯?
风无语,夜无言,只有朦胧在心头!
星儿轻轻闪,月儿悄悄语,等也遥,盼也遥,谁能伴我天上行?
星无言,月无语,只有悠惆在心田!
我问风,我问夜夜风无语,我不再听!
我问星,我问月,星月无言,我不再等!
装满艰辛独自漂,无论天涯海角!
我不再听,……
我不再等,……
装满艰辛独自漂泊,不管天荒地老!
………………”
树叶潇潇有声,似在窃窃诉说着什么。这时候,有一阵寥落的掌声传进了我的耳中,难道是有人在为我鼓掌吗?我吃惊地回头一望,却发现是多日不见的程剑书,他正站在我的身后。
“你唱得太好听了,弹得也好。”他来到我的面前,在我身边坐下。
“好久不见。今晚你怎么没有上班?”我问。
“今天我轮休。”
“是这样。”我自然地笑笑,又问:“‘金冠’的人都好吗?”
“你希望他们都好吗?至少,”他的神色是狡诘的,“你不会希望郑Sir好,我说得对吗?”
“他好不好跟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跟你没关系。”他说,“不过我想,他如果很好,你可能会很生气,如果他不好,你就会很得意了。”
“你说话永远这样直率吗?”我说。
“只是对你直率。”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因为你也很直率,不是吗?”
“也许以前是,但我现在不想那么直率了,没什么好处。”我淡淡地说,无意间又想到了郑之凌。是的,我很直率,但是还有一点也许程剑书并不知道,那就是我还会演戏,会假装直率。他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同郑之凌在一起的时候,是多么地“直率”。
程剑书伸手拿过我的吉它,抱在怀里胡乱地拨弄着,看得出来,他并不会弹,只是出于好奇而去玩几下。他拨了几下,没有拨出什么美丽的音调来,就自笑了一下,把吉它交回到我的手中。
“我总是玩不来这个东西,大概是没有天赋吧。”他说。
“我想你主要是没兴趣,有了兴趣,什么都好学了。”我说着,接过吉它,随意地弹起了《瑟堡的雨伞》。
“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我好像从来没有听过。”
“是我自己编的,没有名字。”
“你还会作词作曲!”他一阵感慨,“真是不可思议!‘金冠’的人都太小看你了,他们哪一个能有你这么多的才华呢?”
“我也是胡编,我连简谱都不会写,只是死记硬背地把我心里想的曲调记下来。我可不敢说有才华,不敢去跟‘金冠’那些经理们相比。”我自嘲地说,“弹琴唱歌,只是自我消遣而已。”
“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罢了,”他说,“何况郑Sir的薪水也并不算高。”
“怎么?”我不禁疑惑地问,“孙经理不给他分利吗?他可是她的外甥啊。”
“那我就不知道了,谁管那事啊。”
“可怜的郑Sir,”我喃喃自语,“他干着他不喜欢的工作,钱又挣得不多,这可真高尚,你说是不是?”
“谁知道呢,懒得管。”
“他就甘心这样吗,为什么他自己不去开一家夜总会呢?”
“开夜总会?那得多少钱啊,我想他不会有这么多钱的。”
“想想总可以嘛,想想又不花钱。”
“那倒是。”程剑书笑了笑,充满意味地看了看我,然后平静而富有自信地对我说,“罗依,我知道你的历史,你的魅力可以让某些男士为你付出所有,但我更知道你有能力,还有野心,不会甘心做一个花瓶,你的理想是自己开店,对吗?”
我扬扬眉毛,笑问:“你从哪里得来这么多奇想?”
“不是奇想,是我的分析。”他一本正经地说,“别看你外表平平静静,斯斯文文,其实你的内心十分活跃,你胆大过人,这一点从那天晚上你执意要找郑Sir评理就可以看出来。你就像一团火,平时是文火,一碰到火药,就会马上炸开。”
“你好像很会研究人哦。”我不置可否地说。
“我的确喜欢研究心理,喜欢察颜观色,了解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是吗?”我挑起眉毛看了他一眼,心里闪出一个念头,于是我问他,“那你了解郑Sir吗?你是不是把这个难以捉摸的人也看得一清二楚了?”
“这个很难,他很少跟我说话,要说也是工作上的事情,没有交流,我怎么能了解他呢?总之,他那个人,有点傲慢就是了,八成是觉得周围的人都不堪交流,所以也不去交流。”
“可能吧。”我说道。
陈剑书对我的分析大多是对的,我无法否认我那掩盖在平静的外表之下的狂烈!至于郑之凌,或许他说的也是对的,这与我看完他的博客后的感觉差不多,只不过,他在那里的不合群并不是因为他的骄傲,而因为他无法跟一群没脑子、不会思考的人交流。
我抱着吉它静静地思索着,不知不觉中又想起了我的报复计划。有的时候,我几乎想放弃这个计划了,因为这个计划太耗费我的心思和时间,而且我越来越没把握能够勾到郑之凌的心。虽然被炒的事深恨难消,但我活在这个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追求我的理想和未来,我应当做的是好好学习,而不是去玩感情游戏。然而,那天晚上在“金冠”门口忍泪欲滴的情景却时不时地映入我的脑海,使我又不得不升起一股强烈的报复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