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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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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伊甸园”,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优雅的环境,月儿般的茶座,还有七彩射灯下笼照着的充满香水味的鲜花瓶,一切都依然未变,想必其中那名为‘夜沙龙’的雅间也依然保留着不可启齿的内容。没错,这里还是我所熟悉的地方。

挑选了一张靠近钢琴的台位,我和郑之凌面对面坐了下来。在幽暗的玫瑰色射灯下,在钢琴师舒缓地演奏中,我静静地注视了他一会儿,他相当年轻,温文而雅的外表隐含着一种高高在上、非任何人都可接近的气质。他,一个在夜总会工作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气质呢?

这时,服务生拿了酒水单单朝我们走来。

“你喝什么酒?”我接过酒水单问他。

“我不喝酒。”他回答地很简单。

“咖啡?”

“拿铁就好。”

我淡淡地笑了一下,抬头对服务生说:“两杯拿铁,一壶八宝茶。”

服务生应声而去,我重新将目光投向郑之凌,并用轻松的口气说:“今天请你来,是想和你聊聊天,并不是找你报仇,你用不着紧张。”

“我不紧张。”他说。

“你知道吗?”我说,“这间咖啡厅是我从前工作过的地方,去年暑假,我在这里做过十几天的服务生。你可别见怪,现在的大学生在外面打工的多的是,而我又比别人更需要钱,所以我总是不断地在各处打工,但你得知道,我再需要钱,也不会去干你强加给我的那种事!”

他终于抬起眼来,用他一贯审慎的目光盯了我一眼,然后问:“十几天后,你是怎么离开这里的?”

闻听此言,我不禁暗自苦笑了一下。郑之凌问我这个问题的用意很明显,他在怀疑我是否也因为“钱”而被“伊甸园”炒了,多可悲的事实,我在他的眼里已经变成一个无论在何处都见钱眼开的小人!我是怎么离开的?他希望我怎么离开呢?这个问题又令我想起了沉没在心底很久的秦欣海。

“郑Sir,”我抬头望着他,“如果你愿意听一听我的不足为奇的经历,你就会知道我是怎么离开这里的。”

“说吧。”他依旧是冷漠少语。

这时,服务生端来了咖啡和茶。我慢悠悠地朝咖啡里加了糖和奶,拿起杯子轻轻地啜了一口,开始讲诉曾经的一段往事:“去年放暑假的时候,我来这里做服务生。这个地方,表面上是一间高雅的咖啡厅,暗地里却不完全是。老板很精明,不仅给我很低的工薪,而且让我身兼多职。他对我的第一次称赞,是因为有一次我违心地陪一个客人聊天,直到将客人衣袋里的钱全部掏出来为止!这是一个很黑的地方,郑Sir!因为我需要钱,不想放弃这份工作,我只能谨慎而小心地对待每一位客人,既要迎合他们的心,让老板大赚其钱,同时又不能损害和作践自己。那时候,我活得很累很累。”

他静静地听着我的诉说,无声地端起八宝茶壶,在我和他的茶杯里都添满了茶。

“然后有一天,”我停顿了片刻,“一位陌生的客人来到了‘伊甸园’,我和他聊了一会儿,他就问我是否愿意去他的酒楼上班,他告诉我,他有许多生意要做,急需一个有能力的人替他管理餐厅。起初,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因为叫我离开这里去为他们工作的人实在太多了,但他们只是信口开河罢了,于是我含糊其辞地推脱了。可谁知道,他一连三天过来找我,再三请我前去,并答应付我高薪。最终我相信了,也答应了,他出的薪水很有吸引力,而我想,吃饭的地方总比喝咖啡的地方干净得多,也不会像‘伊甸园’这么黑暗。于是,我飞快地脱离了这里,去了他的餐厅。郑Sir,你在听吗?”

“我一直在听。”他轻轻地喝了一口咖啡,又喝了一口茶。

“一段时间以后,”我也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新老板对我的感觉渐渐发生了变化,他爱上了我!他不再像以往一样很少到餐厅里来,而是晚晚必来,时常对我说一些双关语,令我心神动荡,不知所以然。面对那样一个有钱的老板,我动心了,虽然他的年龄和我的相距太远,但是他仍然吸引了我。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他开车带我出去兜风,乘着良宵美景和车内的两人世界,他对我表白了他的心。”

我凝视着他,他的目光四处游荡,许久才落在我的脸上。

“后来呢?”他问。

“噢,我那时以为,我也爱上他了,所以我就答应了他的求婚。”我接着说,“现在想来,当时的举动是多么地不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失去了最初的快乐,我发现我并不适合他,因为我不能如他所希望地那样接受他的全部,而爱情和婚姻则意味着我必须接受他的全部。这样一来,我就发现,我对于他的那种感情完完全全不是爱,而是崇拜、是尊敬、是仰慕!明白了这一切,我就知道我不可能同他生活在一起,别无他法,我只能跟他分手。”

“他还爱你吗?”

“他依然是爱我的,听见我提出分手而又无可改变时,他居然哭了。我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哭,那一刻,我被他千年难逢的眼泪折磨得痛苦不堪,甚至都想收回说过的话。然而,与其两个人以后都不幸福,不如早些散了,也许一段时间以后,他还能再找到他的幸福。所以,我没有心软。我们是一个月前分手的。”说到这里,我暂停了我的话。

郑之凌沉默着,端起杯子又品了一口咖啡。

我的目光毫无保留地倾注在他的脸上,他仿佛并未发觉我在看他。说实在的,郑之凌算不上是标准的美男子,但他却有魅力,而且也很英俊,他还有一种因冷漠清高而形成的神秘感,令人渴望想看透他内心的一切,他藏得越深就越吸引人。他,真是冰一样的人!够冷,够沉,对世事变化似乎都没有任何表现,永远是一副木然、漠然、凛然的非庄严却肃慕的表情。

看着看着,想着想着,一个危险的念头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我要去征服郑之凌!是的,征服他!也许他很冷,也许他生来就不知道什么是笑容,但,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他是人,是男人,我相信他总是有感情的,所以,在不远的将来,我就可望胜利。而且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对他坦白我的计划,让他去承受一种遭人暗算的折磨!是的,郑之凌,既然你能够随随便便地损害我的名誉,那么,你也一定能得尝尝被人欺骗和愚弄的滋味!

“郑Sir,”我轻轻地说,“你知道吗?托那个大老板的福,我曾一度很有钱,那个时候,我出门从来不坐公共汽车,也从不肯多走一步路,到哪里去都搭‘的士’,或是他亲自开车送我。你们的金冠夜总会,我就来过好几次。我能过有钱人的生活,同样也能过平民的生活,因为我原本就是一介草民。现在,我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同样,我依然会很开心。”

“你到底为什么和他分手?”他似乎没有听懂我前面那些话的意思,“他有什么让你接受不了的不良行为吗?”

“他一切都很好,是个不错的人,”我说,“可是,你知道,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又是另一回事,当然,有时恋爱和结婚都会有那回事,而我偏偏接受不了他的亲近。”

“是这样。”他终于听明白了,转而又问,“为什么?”

“可以说是感观问题吧,”我不知该怎样解释这个话题,而且觉得这么快就把聊天内容转到了两性方面,实在是有些尴尬,但我还是说了,“我看不得他的颓废,受不了他那松驰的手臂和不算平坦的腹部,哦,得了,男人应该更加了解这种感觉,假如你面对的是一个又老又枯的女人,你会愿意和她亲近吗?”

“我明白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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