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十二(1 / 1)
近来为了穆鸿烈到梁国出使一事,郑嘉树已经有日子没闲下来去见一次映霞了。故而这晚趁着穆鸿烈去见温庄和,梁帝也无召见,穆鸿烈就上了千金楼看望映霞。
红色的纱衣下桃红色的里衣,松松的墯马髻上戴着一对金镶白玉嵌宝石发簪[1],鬓发还微微有些凌乱。
正是郑嘉树最喜欢的那种风流放肆,那种不同于名门闺秀的矜持的失礼。
映霞靠在郑嘉树身上,涂得鲜红的指甲的手暧昧地放在他的腰上,“大人来都来了,怎么只是喝酒却不说话呢?可是有什么心事么?”映霞柔声问道。
郑嘉树轻轻摇晃着手上的青瓷酒杯,沉吟片刻之后,问道:“映霞,你说,如果你经常想起一个人,但既不喜欢别人占据那个人,也没打算自己占据这个人,那这算是什么呢?”他说着的同时,那双被酒意融化了的眼睛就那样专注地看着映霞。有那么一瞬间,就连映霞都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她赶紧低下头,想要逃脱那种入魔似的感觉,“也许,大人是喜欢那个人拥有的某种特质罢。只有这样才会经常想起来,却又不想拥有完整的那个人。”
听了这种说法,郑嘉树忍不住笑了起来,“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有什么一部分两部分的?自然是都喜欢了。你这是歪理。”
郑嘉树虽然没说那个人是谁,但映霞又不是傻子,自然还是能猜出来一些,她眼珠子一转,然后掩口轻笑,“映霞这不是歪理。如果是全部都喜欢,那怎么会不想拥有呢?不要说大人这样的男子,就是映霞这样的女流之辈看见一支簪子好看的时候还会忍不住要买下来呢。只有当这支簪子有一处或者几处我十分不喜欢,才会时常想起,却又不真的想要。”
“如果是那样,把你不喜欢的地方改过来不就好了么?”
映霞摇摇头,“那就是另外一支簪子了,再说,一个玩意儿罢了,哪里值得费那么多心思呢?”
郑嘉树抚着映霞的鬓发,漫不经心地说道:“可是什么算是玩意儿,又怎么知道就一定不值得费那么多心思呢?”
映霞迟疑了片刻,她不是花容,也从来没幻想过能有一天入主郑府——即使曾经有过这种奢望,那难道还看不到花容的前车之鉴么?但她是沈惠民的人,沈惠民曾经告诉过她,要想尽办法不能让郑嘉树跟温庄和成事,那她就一定要办到。
哪怕仅仅是为了活下去,为了苟延残喘,她也一定要办到。
“所谓玩意儿那一定是有意思,但又不是什么能登大雅之堂的。而所谓不值得费心思,则是说此物放在那儿就极好,糟蹋了似乎有些舍不得,但去完善它,让它变好似乎也没什么必要。”映霞轻声道,“如果大人是要界定一个女人的话,那能做妻子的就算是要紧的人物,剩下的就都不过是小玩意,喜欢的时候对她好一些,不喜欢就丢开也罢。”
郑嘉树让她这番话说得笑了起来,他的手指轻轻揉捏着她的下巴,“那你觉得自己算是哪种呢?”
映霞心中有些凄苦,但这种凄苦也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了,她微笑着,却刻意做出委屈的语调道:“映霞不过是个大人说丢就随手丢了的,不入流的小玩意儿罢了。”
“怎么这么说呢?你是我喜欢的人啊。”郑嘉树也知道这种欢场女子的伎俩,当下虽然不曾当真,但也还是安慰了一句,“梁都第一女,怎么可能是个小玩意儿呢?你也别太妄自菲薄了。”
映霞闻言也笑了,“大人是喜欢我这个人呢,还是喜欢我这张脸呢?”
郑嘉树假模假式地想了想,然后故作郑重地问道:“那你是希望我喜欢你这个人呢,还是希望我喜欢你这张脸呢?”
“我当然是希望大人喜欢我这张脸,”映霞的回答显然出乎郑嘉树的意料,映霞见他似乎有些吃惊,便解释道:“‘喜欢这个人’这话实在太虚无飘渺,还不如‘喜欢这张脸’来得实在。如果是喜欢我这张脸,那以后等大人不喜欢我了的时候,我也好知道大人是有了更美的女子相伴,但如果是喜欢我这个人呢?很有可能到时候大人喜欢了别人之后,我还自个儿在这琢磨我到底哪里不如那个人,而且这种琢磨,十有八|九最后的结论会是那个人不如我,这样难免就要对大人起怨怼之心,这实非映霞所愿。”
郑嘉树微微一笑,“你倒是聪明,但我总觉得这不是全部的理由。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么?”
“我这样的人能成为今日的映霞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再有大人对我这个人的喜欢,那就是折福了。我宁可今日活得现实,也不愿来日凄苦以中和今日的福气。”映霞抬起头看着郑嘉树,“郑大人这样的人物,我只要能做奴婢伺候您几天那就已经很好了,哪里还敢奢望其他呢?”
郑嘉树松开了手,又将手放在了映霞的背上,“那你觉得温庄和算是什么呢?”
映霞吃了一惊,她以为就算郑嘉树对温庄和的感情没有那么深,也至少不会随意让别人——尤其是自己这样一个风尘之人评价她。然而现在看来……似乎他们之前的所有猜测都不太对头。映霞想了想,还是以稳重为第一位,于是便只是说道:“靖安郡主身份贵重,映霞卑微之人,实在不敢评议。请大人见谅。”
郑嘉树放下酒杯,自己拿了颗葡萄吃,满不在乎地笑了一句,“你怕什么?此处不过你我,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你说过温庄和什么呢?我让你说,你就说。”
映霞虽然仍旧心中惴惴,但她更怕自己一味推拒会让郑嘉树不满,于是便小心翼翼地道:“映霞以为,靖安郡主出身豪门,虽然曾经家破,但如今也算恢复了大半,且又是梁国的平叛功臣,听说还甚是得太后欢心。这……自然是尊贵的。”
郑嘉树柔声道:“要你说就是要你说实话,说这些人人都会说的话,怎么显得出你我是亲近的呢?”
“靖安郡主和我这样的人比较起来,自然是云泥之别。然而和真正的贵人们比起来……也是云泥之别。”这自然就是说温庄和尊贵,但还不足够尊贵了。映霞有些忐忑不安地看了一眼郑嘉树,然后又道:“大人,我若是个小玩意儿,说丢就能丢开的。那靖安郡主,就是个贵重的名画或者古玩,真到了让您丢开的时候,您舍不舍得是一回事,能不能丢开还是一回事。”
古玩也好名画也好,到底还是玩物,只是贵重一些,棘手一些。
这就是温庄和和花容或者映霞的区别。前者还有一个哥哥,还有庞大的财力,但后两者却只有自己的容貌和身子。
花容和映霞不可能反抗这种抛弃,但温庄和可以。
十年前,穆鸿烈抛弃了她,还帮助吴国国主卷走了无法计数的温家的财产,然而即使如此,温庄和也还是杀了回去,也还是险些就让穆鸿烈以死谢罪。
温庄和不仅是不名誉的,还是危险的,所以无论是从哪个方面讲,一个稍微有些理智的人都该离她远一点儿。
“你是觉得我斗不过温家那兄妹俩么?”郑嘉树笑着问了一句,但这回,听上去倒是有几分认真。
“郑大人见过的人无不是爱惜性命,同时也爱惜权位的。这种人只要以性命相要挟,总能被击垮。”映霞柔声道,“但不爱性命,也不爱权位,一心只想着要报仇的人却是无法被要挟,被击垮的。因为她的一切就是报仇,不死不休,不死绝不放弃。”
郑嘉树点点头,“你说的很有些道理。”
他顿了一下,然后缓缓地道:“但是你忘了,她还有个哥哥,还有个侄女。”
没有人是无懈可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