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1 / 1)
第三章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破事儿,阿拉贡挂掉电话,揣进口袋里。自从他从林谷时尚离职以来,他的那位养父就不怎么搭理他。今天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突然想到打电话找他,让他去劝一位离家出走的王子殿下。
他现在坐在卢恩城里的广场上,一整天什么吃的也没有,甚至连垃圾箱也没有可以给他翻的。他考虑了几分钟,也许找个什么人请他吃饭倒是不坏的打算。他听说过那位密林时尚的任性小王子,尽管没有实质上见过面。但那位小王子在这个圈子里不可能不出名,他还是婴儿时就被他的超模父亲抱着上过无数的秀场和出过无数的封面。不过,管它呢,瑟兰迪尔和爱隆所说的体育馆正在这条路的前方。
这时是夜晚,天色已经够黑了,路上行人渐少。阿拉贡走到体育馆时,正看到几个背着弓和箭筒的年轻人走出来。他猜测莱格拉斯可能会是其中的一位,试探性的喊了一句。
“莱格拉斯。”
其中一个中等个子的男孩转过身来看他,阿拉贡大概不会忘记他见到莱格拉斯的第一面,那可是中土顶尖超模瑟兰迪尔的儿子,同时也是上过各大时尚杂志封面、走过无数秀场的超模,还是圣马丁设计学院的高材生。那个男孩头戴的棒球帽上面印着DEER字母,头发扎成马尾,戴着一副大大的黑色边框护目镜,将他的脸拉得更短更宽。他穿着一件深绿色抓绒连帽衫短外套,里面套着长袖T恤——阿拉贡尤其记得T恤上印着大大的小鹿斑比(或是别的什么鹿)的卡通头相,下边是浅蓝色的牛仔裤,上面没有一个洞,而且不是贴身款,脚上套着一双雪地短靴,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土得掉渣的幼稚小学生打扮。他浑身上下唯一的亮点是脖子上挂着一条细细的、银色锁骨链,坠着一片银质绿叶。
不过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阿拉贡想,一个流浪汉还能指望有什么形象?
“很抱歉,先生,”那位男孩望着他,认真地说,“我没有钱,也没有值钱的东西,手上也没有吃的。不过我知道这里有个地方每天中午会给无家可归者提供食物,您需要我指给您看吗?”
阿拉贡差点脱口而出,那个地方我今天中午已经去过了,但去迟了,免费食物已经发放完了。
“我不是来讨……呃,”他向对方伸出手来,“你好,我是阿拉贡,阿拉松之子,也是林谷爱隆的养子。”
听到这句话,莱格拉斯取下护目镜,冲他笑了一下。他已经收到爱隆和他父亲发来的短信,告诉他会有位爱隆的养子来找他。这位密林小王子长得挺漂亮,浅蓝色眼睛尤其是,并且再度证明了一件事儿,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穿什么、怎么搭配不重要,重要的是脸好看。不过时尚界的人可不会这么说,只有整容医生才会告知这种实话。
这个任性小子长得漂亮与否对于阿拉贡来说无足轻重,重要的是他一看就很傻,阿拉贡在心里迅速下了判断。这个早熟的男人很少看错人,这次也不例外。
阿拉贡走到体育馆门口的自动贩售机前,掏出身上最后的几枚硬币投进去,两听啤酒滚出来。阿拉贡自己拿了一听,将另一听递给莱格拉斯。
莱格拉斯摇摇头。
“我没有满二十一岁,不能喝酒。”
“好吧,”阿拉贡将两听啤酒都揽在自己怀里,抬眸望着对方,“刚才我请了你喝啤酒,但是你没有接受,对吧?”
“是的,谢谢你的好意,”密林小王子认真地说,“但我没有到喝酒的年龄。”
“但那是我最后的钱了,我拿它来请你喝啤酒,”阿拉贡说,“所以你应该请我吃晚饭。”
莱格拉斯显然认同了阿拉贡的歪理,他和阿拉贡走进咫尺之遥的快餐店,掏钱买了一个蔬菜三明治。他本来打算买两个,然后剩下的钱再买几块曲奇饼干。但是阿拉贡制止了他,要求了一个火鸡三明治。现在他们俩坐在体育馆门前的台阶上,莱格拉斯拿着蔬菜三明治,而阿拉贡边喝啤酒边啃火鸡三明治,没有饼干,因为莱格拉斯的钱已经花光了。
这个时候是深秋,卢恩可不是什么温暖的地方,夜晚的风吹起来,刮得身后一棵大橡树光秃秃的树枝摇晃起来。阿拉贡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火鸡三明治,还意犹未尽地舔了一下手指。莱格拉斯也很快吃完了蔬菜三明治,并且扬起脸,冲着天空看了一会儿。城市天空上方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遥远的黝黑。自从中土世界被人类占领,精灵、矮人这些其他种族都退居到各自的保留地后,即使没有索伦的黑魔法,中土绝大多数地方已经看不见星光了。科技带来的污染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黑魔法,将整个中土大地笼罩在一层阴影当中。
“你晚上在哪里睡觉?”阿拉贡问,今天晚上似乎比昨天、或者比之前的每一天都更冷了,再在广场上露宿不是个好主意。
“体育馆里。”莱格拉斯说,他看了一下时间,接着起了身。
这小子找到的过夜地点还真不错,阿拉贡满意地想。经理不让莱格拉斯晚上睡在这里开空调,但反正到处都是封闭的,足够遮风挡雨。有一次性纸杯提供,可以在洗手间接点自来水喝,还有浴室可以冲澡,甚至提供洗发液和沐浴露。他们可以睡在体育中心练瑜伽的小房间里,地板是木制的,莱格拉斯取出瑜伽垫,铺在地上。莱格拉斯自己有一个睡袋,于是他把瑜伽垫让给了阿拉贡,还把自己的外套也给了他。
像阿拉贡这种流浪汉,似乎离开林谷以后,就很久没有过上这么高质量的生活了。他尽情地冲了一个热水澡,然后躺在瑜伽垫上,满足得马上就要睡着了。当莱格拉斯将自己的外套披在阿拉贡身上,阿拉贡睁开眼睛,看着对方那件绿色抓绒外套里贴着的密林标签,他不由得犯起了职业病,那就是,不管是面料还是做工,密林生产的衣服质量就是这么一言难尽。
他转过头去看莱格拉斯,那个男孩已经钻进睡袋里,背对着他,将一头金色长发留在睡袋外。
“你在圣马丁也穿成这样吗?”
“差不多,有时会穿得更运动些,因为我一般滑滑板或者骑自行车去学校。”
“你不会,”阿拉贡停顿了一下,考虑着措辞,“遭人白眼或者别的什么吗?”
莱格拉斯转过身来,看着他,问:
“你是圣马丁设计学院毕业的吗?”
“不是,”阿拉贡摇摇头,“但是我很熟悉那里,很了解这些。”
时尚圈就是一个巨大的名利场,财富和虚荣就是奢侈品存在的意义,就像中世纪的骑士总要定制那么几件华而不实的沉重盔甲装饰自己的肉体。而圣马丁是这个名利场的一个缩影,一场预备役。
“唔,”年轻的王子在睡袋里动了一下,“我第一天去学校时……”
那位密林小王子第一天去大学上学,也是他第一次没在他父亲带领下、独自离开密林出远门。他穿着麂皮制成的猎装外套,靴裤和一看就是手工制成的麂皮短靴。画室的绘画结束之后,在没有任何人要求的情况下,他默默留下来打扫画室,并且把那些被其他学生扔掉的、还没有用完的颜料和铅笔收集起来。他就是在那天认识了吉姆利、弗罗多和山姆他们,因为那个小矮人和几个霍比特人注意到只有他这个精灵在打扫画室,就折回来帮助他,还帮他拣颜料和铅笔。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而且是很好的朋友,莱格拉斯非常高兴,他觉得这个新地方好极了。
“我觉得圣马丁挺好的,可以上课,画画,做各种手工,还可以和吉姆利他们玩。而且每天画室里可以捡到很多颜料,多到用不完。不过吉姆利告诉我,其他人在背后说……”
“什么?”
“圣马丁招了个从乡下森林来的、又穷又土的小精灵,”莱格拉斯眨眨眼睛说,“但我觉得他们没说错呀,跟住在大城市的比,我本来就是乡巴佬和土包子嘛。”
“然后呢?”
那个小精灵脸色黯淡下来。
“过了几天我父亲跑来看我,他很不高兴,全程冷着脸,还威胁院长说圣马丁是不是不想继续开门了。然后他就非要跟过来陪读,继续和我住在一起。我不想他老是跟着我,连吉姆利都嘲笑我是爹宝。还好圣马丁的课很少,我每次上完课,就坐直升机回密林。不过也是因为我家里有很大的工作室,方便我做作业。”
“我看过你的设计作品,挺不错,一看就知道是来自密林的设计师,那个蜘蛛滑板是你的作品吧,”阿拉贡望着对方的眼睛,说,“吉姆利这个小矮人做饰品的手艺也很不错。”
那个小精灵兴奋得从睡袋里坐了起来。
“你认识吉姆利?我父亲在圣马丁附近买了房子好停直升飞机,吉姆利和那几个霍比特人住一楼和地下室。我每次上学都带着吉姆利,骑自行车就把他搁在车筐里,滑蜘蛛滑板就把他扛在背上。”
“打过一点交道,”阿拉贡说,“吉姆利不是跟他父亲葛罗音开着工作室吗?挂靠着摩瑞亚珠宝,林谷给他们家下过订单。很多矮人都这样开家族工作室接外单,摩瑞亚珠宝本部有自己的品牌,不接订制小单。”
“可是我记得你是在林谷做场控,”莱格拉斯重新缩回睡袋里,“是去年林谷春夏时装周吧,就你做场控的那半天是最顺利、出状况最少的。我父亲从后台回来时,还对爱隆说你很能干。”
“啊,我什么都做过,”阿拉贡告诉他,“公关、传媒、编辑、人力资源、模特领队、场控之类。”
“轮岗是储备干部的待遇吧,尤其是做场控,”莱格拉斯不以为然地说,“你现在应该是林谷的中层干部了吧?”
“没有,我离职了,现在是无业游民,”阿拉贡笑着说,接着伸手拂过莱格拉斯的眼皮,“快睡觉,小精灵。”
那个小精灵没有乖乖睡觉,而是在阿拉贡背后掏出手机,给吉姆利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今天认识了新朋友。这个圈子很小,他兴奋地想,然后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阿拉贡感觉到背后的男孩靠近了过来,准是他的金发落到他这边肩上。他莫名产生一种燥热,那是因为第一,今天吃了有酒有肉的晚餐,第二,不是睡在露天公园长椅上,第三,洗了热水澡尤其是洗了头发。当然,还有一个他不愿意承认的理由,那就是他背后的那个不识趣的小精灵问了他离开林谷的原因。这个男人也很年轻,不过二十七岁,即使游荡在城市荒野里,他依旧无法熄灭内心燃烧的、不切实际的火焰。但这个男人也早就比谁都深刻理解到,在任何世界,在这个时尚圈,在这个名利场,王子公主,门当户对,才是一切罗曼史的基石。
自己解决一下总没有问题,他想,接着将手伸进衣服下面。
但他的手才碰到他自己的身体,他后面那个小精灵突然撞了一下他的胳膊肘,大声问:“你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