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1 / 1)
人的一生会有32颗牙齿,其中有4颗被称为智齿。妈妈从小就告诉程晴晴,只有成为大人拥有很多智慧之后,最后的这4颗智齿才会破土而出。它们是智慧的象征,是成人的标志,是人生的第一道突破。
现在想来,妈妈那种骗小孩的说法纯属坑爹。
SI创意策划公司人人称颂的大美人程晴晴,捂着肿得像馒头一样大的腮帮,欲哭无泪。她明明已经很聪明很成熟勇往直前冲破很多道坎,竟然还是要败在这几颗小小的牙齿上。这几天,她吃不好睡不着,就算上班都会走神被口腔内的煎熬夺取精力,实在太痛苦了。
“你真的只能喝粥?”同事兼好友乐乐边啃鸡腿儿边吧唧嘴,肉末横飞,满手油腻。
程晴晴哀怨的眼神立刻扫过来控诉。
牙肉痛牙龈肿,连嘴巴都张不大,只能用吸管喝冷粥的妹纸伤不起。
乐乐忍住笑,实在不想告诉她,刚才她那表情活像网落红人百变小胖的惊鸿一瞥。
“你这样会营养不良的,大小姐。”
“乐乐同学,你管太多了。”幸好说话不受影响,不然她真的不要来上班了。
程晴晴说着往白粥里倒上一撮蛋白质粉,又加上酸奶搅拌成糊状。
哇,这么多厚,用来刷墙都可以。乐乐对程的营养午餐叹为观止。
“超恶心,亏你喝得下去,去看一次牙医会死么?”
会的,而且是惨死。
程晴晴从小就对牙医有阴影。上小学的时候她爱吃糖不爱刷牙,弄到最后满口蛀牙,又酸又痛。妈妈实在看不下去,拖她去牙医诊所。牙医一看,竟说要拔掉她所有乳牙。
拔掉所有牙齿,那能看吗?
小晴晴才不要像奶奶那样总是憋着嘴像个猴子,说话漏风喝汤漏水,最重要的是,一笑就露出一跳一跳的舌头。
于是,一场惊心动魄地追捕在小小的牙医诊所里发动,牙医阿姨几乎号召了医院里所有的医生病患扫地大叔,帮助妈妈来围堵她。最后小晴晴寡不敌众,被逼入死角,众人合力将她按到台上,让手持铁钳的牙医就地正法。
直到现在,程晴晴的噩梦里都会出现一手持锤,一手持电转的白衣恶魔,她挥舞着手中的利器在她口腔里发出吱吱吱吱锥心刺骨的可怕声音。
欸,不能想,一想到她就受不了地起鸡皮疙瘩,浑身冒冷汗。
部长推门进来。
“晴晴,明天去见客户的时候……”部长的声音戛然而止,他震惊地看着只能从衣着和发型来判断出的确是程晴晴的这个猪头,爆发出一声感叹,“天啊,晴晴小姐,你肿么了?不对不对,你肿了么?”
乐乐再也忍不住,一口水喷出来,很不给面子地仰天大笑。
“诶呀,晴晴,本来是想和你谈谈明天落芩可可的策划案,如果你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哈哈,算了哈,我让别人去。”很会观色才爬到今天这个位子的部长节节后退。
“我才没有不方便。”
但是你这张脸就是不方便,部长内心OS。
“不行,我一定要去,这是我的CASE才不要让给别人,我跟了很久的。”
“欸,有点为难,不如……不如下次去谈包子生意的时候带上你吧。”再摆个妖娆的POSE,整一个馒头仙女儿啊,实在太形象生动啦。
部长的话仿佛是丢在干柴中的一支红头火柴,轰的一声,程晴晴的理智被烧得干干净净。她一拍桌子,顶着硕大一张猪头脸冲到部长面前。
“好!我今天就去看牙医,就算把牙齿拔光明天我也要去见客户,部长你不准换人,明不明白,明不明白?”
被程晴晴揪着衣领的死命摇晃的可怜部长,满眼金星。作为下属,程晴晴不但充满干劲朝气蓬勃才华横溢,还英气逼人顽固不化爱钻牛角尖。就算要换人,程晴晴也会□□把那个家伙做掉自己去的吧。真的是好暴力的下属啊。
“好啦,只要你恢复原来面目,不不不,我不是说你现在不好看啦,只是真的太像……”
“包子脸!啊哈哈!” 在接收到多条程晴晴地杀人视线之后,笑声戛然而止,乐乐闭嘴抱着肚子,钻到桌子底下,希望大家忽视她,“不好意思,笑得太吃力,我蹲会儿。”
就这样,被智齿折磨了一个多星期,最后变身为包子小姐的原SI小美人程晴晴,终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迈出了人生重要的第一步——一脚踏进她童年的恶魔,那家万恶的牙医诊所。
她已经十几年没有来过了,印象中充斥着消毒水味的走廊,现在花香阵阵。原本从每个房间里传来的震天动地小孩哭叫也荡然无存,她甚至看到一些小孩欢快地从面前跑过。
是假象,是假象!不要被恐怖牙医诊所的假象所蒙蔽!程晴晴抗拒相信眼前和谐的一切。
“您好,我能帮您什么呢?”
一道悦耳的声音在程晴晴耳边响起,哇,是美女接待欸,就连自诩是美女的程晴晴都忍不住偷偷地瞟了她几眼。
在接待小姐的热情推荐下,程晴晴选择了专家门诊,这位所谓的专家有哈佛大学医学院口腔科博士的背景,还是儿童心理学硕士。
口腔科读到博士,真的有够无聊。在程晴晴心目中,牙科医生只要会用钻头和榔头就很OK了,简直和工地上的工人叔叔,没多大两样。
因此,她真的很讨厌被这样的牙医,用鄙视的眼神从里看到外。
“你有好好刷牙么。”明明是问句,但他用了肯定一定以及确定的语气,微微皱起的眉头似乎也在责备程晴晴不讲卫生。
平躺在牙医台上的程晴晴像块砧板上的肉,不好发作。只能恶狠狠地盯着那个带着口罩和白帽只露出严肃眼睛的男人。
“我只是来拔智齿而已。”
“脸长得这么好看,牙齿那么脏。”牙医继续挑战她的自尊,“牙积石都快连成片了,你是不是从来不知道该怎么刷牙?”
程晴晴红了脸,再次严正声明:“我只是来拔智齿的!”可惜包子脸一点威严都没有。
不能怪她啦,晴晴的牙龈超脆弱,刷牙刷重一点就出血。每天早上刷牙,都会一口鲜血噗到洗手台里,幸好爸妈见怪不管,不然还以为她得了多可怕的绝症。严重的时候程晴晴就算吃个香蕉也会在白白的香蕉上留下血迹。这样一碰就出血的牙龈,她怎么敢仔细刷牙。
牙医凑得很近,用反窥镜查看程晴晴惨不忍睹的口腔。程晴晴也在观察牙医,从他仅仅露出的那么一点的脸部,猜测他的相貌,因为他的皮肤近看实在太好了!
做创意策划才几年,程晴晴自认为见过很多美男,但是像眼前这位轮廓那么好,眼眸这么深沉,就算穿着白大褂都能依稀瞅见健硕的身材的男人,还真是极品中的极品。再听听他醇厚像黑巧克力咖啡的嗓音,程晴晴觉得这样的人物去做牙医实在是太可惜了。
“牙龈很多出血点,牙肉肿胀,你这样下去不到30岁,牙肉就会萎缩,不到40岁就开始掉牙齿,不到50岁,牙齿一颗不剩,牙肉坏死后就算装假牙也套不上。”牙医先生显然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人用眼神调戏的专业眼神看了个遍。
“我只是……”
“拔智齿?不行。”他打断她。
“那要怎么见人?!明天对我来说很重要啊!”
牙医收回插在她嘴里的器具,直直地看了包子脸程晴晴一会儿,从她眼里看到了亮晶晶的坚持和令他发笑的幼稚,简直就像是个卡通人物,还是搞笑片的那种。
“好吧。”他妥协,“牙肉发炎不可以拔牙,不过可以先洗一下牙,对肿胀会有缓解作用。”
从来没有洗过牙的程晴晴以为,洗牙就像洗澡洗头那样,用水冲一下,大不了再擦点肥皂,直到帅帅的牙医拿出一把和儿时记忆里差不多大的电钻,插了电吱吱叫的时候,她才知道大难临了头。
“不要,不要……嗷嗷嗷嗷……不要啊……”
凄厉的惨叫从门诊间不断传出,真是闻者流泪,听者伤神。
半小时后,程晴晴照镜子,还是个包子,并且面容憔悴满脸泪痕,像吸血鬼一样,每根牙上都渗着血丝,一吸气,真是透心凉冰冰凉,牙齿又酸又疼,恨不得一头撞死。
庸医!
她不再愿意和帅哥牙医多说一句话,拿着包包就往外跑。
背后传来牙医的声音:“一个星期后来复查,到时候就可以拔出智齿。”
哼,再给他来,她是自虐啊还是自虐啊还是自虐?呜呜呜呜,还是包子脸,肿么办啊……
第二天,程晴晴光鲜亮丽地出现在SI,瓜子脸蛋,明媚笑容,自信洋溢又变回了SI人人夸赞的小美女。
“晴晴,你回来的正好,昨天有个包子脸冒充你。”部长真是看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走走,准备好了,我们就出发去落芩可可。”
“你真的去拔牙了。”乐乐诧异地对比晴晴的样子,幸亏昨天拍了张存在ipad里留作纪念,不然她还真的不信晴晴曾经变成过那种包子脸。
程晴晴指了指腮帮:“还在呢,牙医不给拔。”
“那你是……?”
“人品大爆发!”
程晴晴真的不知道欸,昨天晚上忧心忡忡,睡一觉起来竟然就自然好了,早知如此,她也不用去看那庸医,白受了苦。
“嗯,仔细看,除了牙缝大了一点之外没有变化。”乐乐赞叹道。
那还不是洗牙洗的。程晴晴忍不住舔了下了牙齿,话说她还从来没发现原来它们是可以分开生长的。
总之,不肿不痛又是活龙。
程晴晴成功拿回了落芩可可的单子,成为SI史上一年里签约最大单的新人王。
“周六一起去嗨比,你来吗。”乐乐勾住程晴晴的手臂,只要她一来肯定能吸引男士的目光,而且晴晴从来不拒绝和同事的约会。
可惜这次,乐乐算错了。
“不行欸,周末我妈叫我去相亲。”
乐乐立刻露出“就你还需要相亲?”的怀疑眼神,晴晴随便动动手指,就有很多前人赴后继的好不好。
“欸,不一样,不一样,我这次是去扬我祖国国威,显我中华女儿气概!”
“说得这么伟大,你是去外交呢,还是去相亲,对象不会是老外吧!”
程晴晴摇摇手:“才不是老外,他是外国长大的ABC,就是俗‘香蕉’的,外表是黄皮肤,芯子是白种人的美籍华人。”
“那你英语行么?”
“No programme。”
……冷场。
“你是想说No problem吧……”乐乐为她捏把汗,这个很有活力超有朝气的程晴晴从来就是英语白痴啦。
但是,程晴晴坚信,语言并不是障碍,她只要保持世界通用的微笑,定能无阻碍地沟通。
周六,程晴晴很早就起来打扮。对方是妈妈朋友的儿子,从小在美国长大,不但多金而且俊美。
“小乖,你先去,妈妈要等一下朋友。”楼底下妈妈叫她了。
程晴晴在镜子前面转了一圈,波浪裙摆扬起,像朵盛开的杏色小黄花,再配上裸色的高跟鞋,这套行头便是今年的流行。相亲,是女人的另一个战场,程晴晴并不奢望找到人生的另一半,但绝对要使出平时积累的迷死人不偿命的本领,在这一对一的战场中胜出。
她抿了抿果冻般的唇彩,让自己的唇看上去更加亮泽。仿佛是上了战场的士兵会把枪上堂。程晴晴已经做好了完全准备,她的人生处处都是挑战啊。
远远地,隔着透亮的落地玻璃窗,程晴晴就看到了他。
英挺俊朗的男人坐在窗边的位置,浑身散发的一种宁静尊贵的气质,把他和咖啡店里其他乱糟糟的人群自动分离开来。这样独特的俊魅气质,犹如一块藏著秘密、泛著幽邃湛光的黑玉,让程晴晴忍不住心跳加速。
一定是他,一定就是他!
程青青被杀到了,一直嘲笑着乐乐是24小时年中无休花痴症候群的她,竟然就因为看到了那个男人的侧脸,而爱上了他。一见钟情什么的,果然是存在的啊。
捧着自己咚咚直跳的心,程晴晴悄悄靠近这名莫名叫她动心不得已的男子。
“你好,我是程晴晴。”
听到她的声音,男人转过头来,他如湖水般深邃的黑眸在看过来的一瞬间,在千万身家的客户面前都镇定自若不卑不亢的程晴晴,竟然慌了神。
她紧致的小脸蛋涨红,手指互相绞着,仿佛是初中生的一次告白。
“我,我我……就是……”
男人只是直直地盯着她的脸看,好像根本没注意到她的慌张,也没关心她说的话语。
程晴晴又羞又囧,难道他听不懂哦,他是ABC可能根本听不懂中文。
“HELLO?HELLO?”她很洋派地朝他挥了挥手,“My name is…… qinqin,Qin for sunny day,double sunny days……哈哈。”说着,她好朝着窗外的阳光潋滟晴方好比划了一下。
男人抽了下嘴角,出声说道:“我是迟凌霄。”
什么嘛,会说中文啊。程晴晴尴尬的收回指着天空意气风发好像下一秒就要说“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的励志pose,默默地拉开他对面的空椅子坐下。
“你,你应该知道吧,我是张阿姨的女儿。”
“我知道,我有你的照片。”
“那你……有没有觉得我怎么样?”
程晴晴的头垂地低低地藏着少女般的纯情,却也正好从桌面的玻璃反射上,看见迟凌霄的的目光。
他一直在盯着她看,不,应该说,至始至终,迟凌霄都一直盯着程晴晴一启一合的红唇看,很专注,很仔细,很暧昧。
“抬起头来。”他的声音也很好听,很耳熟或许是哪个她喜欢的电台主持人。
程晴晴慢慢抬起水汪汪的眼睛,她觉得自己很傻,竟然对只见过一面连底细都不清楚的男人那样心动。
但是,当迟凌霄朝她的脸颊伸出手来的时候,那层顾虑和矜持一下子灰飞烟灭了。
程晴晴开始感受到有情人就是这样,不需要语言,不需要承诺,往往就是眼神的交流心灵的交汇便能认定那唯一一人。
他修长的手指抚过她通红的脸蛋,托起她的下巴,炙热的视线落在她唇畔,像是带着电流一直酥麻到她的心里。慢慢他起身,贴着桌面靠近对面的她。
咖啡店里有很多人,大家忙着吃饭,忙着讲话,忙着走路,制造出各种音效,有人谈笑,有人拉椅子,有人掉餐盘,嗡嗡轰轰,吵嘈不堪。
刹那问,程晴晴什么都听不见了,只听到心脏怦、怦、怦、怦……
他是要吻她吗?
程晴晴闭起了眼睛,睫毛因为紧张,不安地颤抖着。她现在好激动好兴奋,虽然进城像过山车那样快,但她的心也在在游乐园那样欢乐。
感谢妈妈,感谢妈妈不知道名的朋友,感谢一直给她灌输粉红色思想的乐乐,感谢咖啡店擦玻璃的小工,她的恋情要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