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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淡昏黄光芒的路灯下躺着一个人。没想到今年的第一场雪就冻死了人。若是古人,一定会用“冻杀”这个词语。我犹豫着拨打“110”还是“120”。为了知道答案,我决定冒险靠近。呵!原来是迷人的女邻居,头发散乱,衣服更加散乱,想必是喝了不少酒。隔着两三步,尽管寒冷空气的压制,那种酒臭味依然浓烈。

我捏着鼻子靠近,将右手食指放在她的鼻孔处,还好,有呼吸,放心了。

在站起身时,猛然看到了她的裤子拉链大开,露出来的粉黄蕾丝内裤也早已残破(在这之前没有注意到),脸不由得一红,我转身准备逃走,刚走几步,又觉得这种做法不太人道,但是,一看到她的这幅摸样,禁不住想象她与某个男人在这个该被换掉的路灯下狂战的情景,更有可能是她醉倒后,被某个路人趁火打劫了。《圣经》中讲,意yin妇女也属于强jian妇女,不知道我这种算不算是犯罪。

我拼命不胡思乱想,使用情景转移的手段,想象此刻在看别人踢足球,并进行评论,这样一来,内心就宁静了。

我拉上她的拉链,背着她,一脚深一脚浅地向出租房进发。

等回到了住处,我只能将她安放在我的房间。

书中经常说,穿湿淋淋的衣服会生病。可是,我能如何呢?难道真的要像影视剧中那样给她换衣服吗?我拼命地摇摇头,单就内裤的问题,已经解释不清了。她生病了,大不了吃些药,挂挂点滴而已,一旦,这家伙醒来发现自己□□的躺在我的床上,而且内裤也有撕破的痕迹,免不了赖在我的身上。

我已经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能做的是尽量减少误会。

我现在能做到的,是让她的身体感受到温暖,因此,将空调开到最大,将所有的被子都拿出来,紧紧地裹住她。

房间里一旦温暖,这股浓烈的酒臭味就趁势嚣张起来,让我这个滴酒不沾的人难受。胃里一阵阵的翻腾,我实在忍不住,就冲进了卫生间,稍微吐了一下,幸好有不吃晚饭的习惯,要不一定会吐个昏天暗地的。

我躲在卫生间里吐的时候,想着明早该如何向她解释。思虑再三,我认为实话实说,挽救了她的名誉,势必会损毁我的。我不是一个无私的圣人,只是,诅咒那个不知名的路人,同时也厌恨自己太过心软了。

今天早上,我去书店时,碰巧见她上了某个男人的车。那辆车虽不如兰博基尼类的高档,但是也应该属于中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男人为什么不送她回家?面对此种情况,我想,最好的解释有两种,一是被那个车男灌醉,被趁机发生了一些动物式的亲密交流,之后便被遗弃在了路灯下;二是与那个男人分手,由于痛苦,就求助于酒精,醉倒在路灯下,被某个路人趁火打劫。

我觉得这样的解释是比较合理,但是,这都是一面之词,很难得到对方的认同。也许,明天早上,她醒来时,听了我的解释之后,毫不犹豫的排除了第一个,相信了第二个,但是,却会坚信,那个所谓的路人就是我这个混蛋,最好的证据就是她躺在我的房间,睡在我的床上,而且内裤被撕破。会有这样的结论,完全是由于我平时的表现,她亲眼见证了我是如何记录那对夫妻的生活规律的。

肯定的是,在她的内心深处,我是个一个不折不扣的精神病和变态。这种糟糕而又错误的印象,一定会为她的谬论提供佐证的。看来明天我是在劫难逃了。

在这时,我开始幻想她接受了我的解释,并且深信不疑,可惜的是,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被自己否定了。我苦笑,连自己都不相信,又怎么能奢望旁人相信呢?

我躺在沙发上,边想这些问题,边在浓烈的酒臭味中靠近了睡神,希望睡神能够帮我解释清楚,这便是我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我醒来时,她早已离去,只留下一个纸条,上面写了两个字,谢谢。

我笑了,为昨晚的庸人自扰。

自那晚后,在整个冬季和春季,我再没能见到她。

再相见时,正值酷热炙人的夏季。

据专家说,像今年夏季的炎热程度,是百年一遇的,很巧,也很不巧,被我们遇到了。遇到是缘分,不过有喜缘和孽缘的分别。

太阳决定将炙热热情泼洒在每一个人身上,以此来显示一视同仁。但是,它的价值观并不被世人所认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没被仁到的那个独一无二。

至于专家的话,人们早已吸取了以往的经验,不敢贸然相信了,像不敢吞吃发臭腐烂的鱼,尽管饥饿早已在腹内擂起了准备开吃的战鼓。电视荧幕上的专家和教授,通常在权力或者金钱的号召下,说几句引导人们的话。至于这些话能将人们引导到哪个方向,就由权力和金钱决定了,正所谓“人由钱权,身不由己”。

一旦发生意外状况,被人识破了真相,倒是还有话语来辩驳的。如义和团中传授的刀枪不入的神功,信则刀枪不入,等人上了战场,挨上了一枪,扑地而亡,呵呵,只会被人骂道,呸!这厮心不诚。或者会说,权力和金钱中的真理,并不见得全是谬论,也会有真的。像是说,狗屎都很臭,但是,也许会有一坨是香甜可口的,至于究竟哪一坨,就需要人们一坨一坨亲口尝试了,想当年,神农尝百草,精神可嘉,优良传统岂能湮没后继无人?

她再来时,几乎洗尽了风尘气,仿佛小家碧玉。

“我来串门。”她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的说道。但是,那双已经跨进来的美腿却暴露出了蛮横的侵略。

当时的我,正趴在窗台上向下观望。下面的空地上有一丛青草,在暴晒下抖擞精神,大概是在昨夜的暴雨中喝饱了。还有棵梧桐,蜷缩在墙角里,像是个害羞的病小子。树上有几只麻雀,在寻觅着蝉的影踪。蝉呢,还在不知死活的聒噪。

我回头看到了已经进来的她,点了点头。她径直走了过来,站在我的面前,盯住我的眼睛。离得太近,又有热气的推波助澜,香气包裹住了我,浓厚稠密,仿佛已渗透进了我的身体,霸占了每一个器官,钻进了每个细胞,充盈了细胞与细胞间的空间。

我闭上了双眼,沉浸其中,忘了整个世界,或者说,这个世界已经化为乌有,有的只是她身体上的香气,香气逐渐凝聚成形,幻化成躯体,幻化成为女人,幻化成她。

她的黑发细长柔顺,由于刚洗过,有水珠不断落下来;脸像是漩涡,令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滚圆的xiong部,被红上衣紧紧地束缚住,像是要将牢笼撞破,飞腾而出;她的腰,一定会让楚灵王痴迷癫狂的;tun部令人忍不住上下其手;高中时,有个女人的细长腿尤其迷人,被本县四所高中的学生口口相传,她也许是那个女人的妹妹。<<聊斋志异>>中经常讲到有狐妖魅惑寂寞的书生,与他相亲相爱相交欢。难道我也有此等福气?

在我呆住这会儿,第三条腿不自觉地起立了,像是要和她握手。她注意到了,嗤嗤笑。

我被笑声从幻梦中扯了出来,察觉到了身体的背叛,连忙转过身,只把背影和眼光留给她。她笑得花枝乱颤,令我更尴尬。我像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里首次觉得裸体是可耻的,羞于见上帝。

“我走了。”她边笑着说,边往外走。妖媚的背影诱惑我,引诱我上前抱住她,留下她与我亲热。

等她离开后,邪念才偃旗息鼓,我依旧背对着门,竭力让大脑一片空白,大约一分钟,第三条腿才缓缓安静下来,沉睡在两腿间,做着一个由这次的行动未遂引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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