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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男性朋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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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风”我刚走出教室就有人喊我,回头一看原来是英剑,他上课的教室正好和我们的教室是对门。“这么巧”我说。“不是巧,这是必然,我们俩注定是有缘的。”他笑着调侃。他穿一身黑色的衣服,很酷,这一点我很有好感,我一贯认为穿衣服就应该上下一个调,整个人看起来也是一体的。也许大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但我就是喜欢这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但丁如是说;做自己的饭,让吃饭的人去说吧,食堂的师傅如是说;穿自己的衣服让看的人去说吧,我如是说。两个大男人是不会去讨论衣服如何如何的,所以不管他穿成什么样我也不会去说的。就像两个女孩子不会去讨论彼此有多壮一样。

“出去打台球吧”他说。

“我从来没打过。“我说的是实话。

“没关系,一学就会,就跟拿筷子一样简单。“

“不是吧,这么难,我记得我学使筷子学了一个月呢,可是到现在拿不好。“

“是吗,不过打台球容易,只要学个手势就行了。“他说完就拉着我往外走,我也不好再推脱了只好跟着他去了。我们学校门前有许多台球案子,那是那些开门市的人们为了赚些外快而摆设的不过打球的人还不少,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台子。他告诉我要用白球去撞其他的球,第一杆达进全色的,以后就一直打全的,否则就打花的,“黑八”最后打,谁先打完了谁就胜了,听他说明后我就懂了,跟大多数原先不懂的事一样,不懂的时候觉的很神秘,学会了之后也不过如此,第一杆当然是他赢了,不过第二场他就赢的有点吃力了,看来我还是有点天分的。第三场还没有分出胜负的时候,不幸的事情突然发生了,我打球的时候用力过猛杆子突然猛的跳了起来一下子撞在了他的眼镜上,眼镜立刻出现了玻璃破裂时的裂纹,幸亏他戴着眼镜,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怎么样,要紧吗?”我急忙跑过去问他。“没事,我早想换一副眼镜了。”说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真难为情,刚学会打台球就闹了这么一出。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请我打过台球。我们之间也就再也没有在台球上分过输赢。

台球事件丝毫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不嫌弃他是个有钱的阔少,他也没有对我这个农民的儿子做出过任何的鄙视行为。君子之交淡如水,即两人之间保持平。我从历史中总结出了这样的经验:如果你想利用某个人,就要不失时机的给他好处,让他感激你,他才会觉的欠你什么,于是便死心塌地的报答你,但是如果你想结交知己朋友,就应该和他处在平等的地位上,他才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指出你的缺点,而不是一贯地奉承讨好你,所以如果你帮了他一个忙,他要请你吃饭,你应该欣然地接受,这样他就不会觉得欠你什么,才会以真心待你。这番道理在他三番两次要请我吃饭被我拒绝了之后我告诉他的。因此他也就不再强求我了,我们之间也就不再有什么别扭了,我们呆在一起的时候也多起来,上自习,吃饭——各吃各的,跑步,有了他做伴我跑步的时候也不用再提心吊胆了,好在上次被袭事件之后,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让我觉得好像是做了一场梦。

下课后我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书和笔,然后冲出教室直奔食堂,在抢饭的大军中冲杀只是为了占个座位好把午饭解决掉,只要稍有差池就只好用一个聚乙烯袋子把饭兜回宿舍去吃,这就叫吃不了兜着走。可我又是一个环保主义者,我要尽最大的努力在食堂把饭吃了,这对防止白色垃圾可是大功一件,还好我每次行动的比较早,所以占着座的机会还是比较多的,多数时间是个坐着吃饭的人可恶的后勤部为了保持卖方市场的地位,总是找出多种借口以避免多建一个餐厅,而食堂的所谓大厨们又以“做自己的饭让吃饭的人去说吧”为原则,所以饭菜是绝对的不可口而价格又相对的高。积与义愤有人大力号召搞了一次“罢餐”运动,可是多数同学只是一笑视之。并没有太大的反响,这就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明明无知还自我感觉良好,不愿和别人团结共处,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只不过让后勤部的人暗地里狞笑几声罢了。

我用书包占了个座位,随便打了一份菜和两角饼,当我实在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就随便打一份,这是我的一贯原则,回来后发现对面的座位上也多了两个书包,其中一个有点眼熟,不过也没细想,我们学校有两万多人,相同书包有的是,管他是谁的,何必操这份心呢,“这么巧”当我正在埋头猛吃的时候有人突然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我一听就知道是英剑,我头也没抬说道:“快坐下吃你的饭吧,请坐别客气。”让我吃惊的是一个女生嘿嘿的笑了。我抬起头一看,还真有个女生笑着在看我。看你那吃相,“好像饿死鬼转世似的,我来向你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水晨,这是我男朋友成风。“原来那个书包是水晨的,我原以为那是个男生的书包,因为那个书包是黑色的而且没有女生常佩带的那种小饰物。水晨是个十分清秀的女生一身浅色的衣服搭配的很合适,让人看起来很舒服,黄色的丝巾束成一个马尾辨轻轻地晃动着她的眼睛里好像装着水,总是水汪汪的,衬托着一张清纯的脸,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你好“她的声音很亮。我赶紧应声道”你好,赶紧吃饭吧,呆会就凉了。“英剑也说道:”对,先吃饭吃完了再说。“

#我说的是心里话,在满大街披头散发穿着花里胡哨的女孩子中扎着马尾辨穿着运动装的水晨确实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他让我耳目一新,因为我一向很反感所谓的潮流,而且觉得追赶潮流是一种很无知的行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牟取利润运用各种手段制造潮流,而人民大众却像疯了般的拼命冲入其圈套中还以为顺应潮流而沾沾自喜这跟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没什么分别,真想不通在这个宣扬个性的时代还有那么多人去追赶潮流。

总之,水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我特别佩服的却是英剑,这小子能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从芸芸众生中将一个如此有个性的女孩子找出来并追到手,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和眼光。现实中的大学校园并不像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遍地美女,一不小心就会有艳遇,真实的情况是你必须主动出击,守株待兔这一策略并不适合长得不帅的男生,唯一可靠的办法是找准目标,死緾滥打,我不知道英剑用的是什么策略,但我至今未找到女朋友就足以说明问题了。我们边吃饭边聊一些无聊的问题,我突然发现人的一生中所说的话大部分是废话。

吃完饭我们就分手了,当然是我和他们分手,交了女朋友的男生和男朋友相处的时间就少了,就像交了男朋友的女生和女朋友相处的时间少了是一个道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私有性。重色轻友和取了媳妇忘了娘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回宿舍去进行我的例行工作—睡觉,地球照转午觉照睡,这是我的养生之道。

睌上跑步的时候我遭受了有生以来的第二次袭击,那是在我跑完步正打拳的时候,一个黑影投在我身旁的空地上,她站在那一动不动,我一看她的脸立时吓的我出了一身冷汗,一副蓝色的面孔上闪着邪恶的光,说不出的恐怖,定了定神我才想到那是一副面具。我正要问她想干什么。她却一拳冲我面门而来,带着呼呼的风声,可见其来势之猛,我猝不及防,只好侧头闪过,她又曲肘撞我左脸,我一个后翻,想逃出她的攻击范围,没想到她却如影随形般地跟来,不给我丝毫喘息的机会,我只好见招拆招,一时狼狈不堪,大约几十招过后我终于看出她使的是咏春拳,属于南拳,应该是产于褔建为严咏春所创,拳法轻快柔和且连绵不绝,我渐渐的掌握了她的路数,故意露了一个破绽给她,趁她横扫我左肋时,倏忽左旋,顺势将她右臂反剪,她挣扎了一下便停止了无谓的抵抗,得意洋洋正要开口说话,突然感到左脚一阵巨痛,她就在这时挣脱了我的双臂,故意笑了一声,然后飞快地溜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地上揉我的脚,心里暗暗谴责她不顾江湖规矩使阴招,并发誓以后遇上类似的事情绝不留情。

我忍着痛,装成若无事的样子以免被人追问,这种事说出去多丢人,我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还好没有被发现。小马正在进行他的增肥行动,只见他右手捏着一杯牛奶,边喝边吟道:何以解忧,唯有三鹿牛奶。可见他是多么的渴望发胖,这大概是因为我曾经用“人比黄花瘦”来形容他,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他要不惜一切可以承受的代价让自己胖起来。

第二天见着英剑的时候我问他水晨是不是学过咏春拳,英剑说水晨学的是跆拳道,且已经到了黑带的水平,真是奇怪,我明明感觉到昨睌的那个人就是水晨。英剑又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当然不能说出事实,只好敷衍说是好奇而已,幸好他没有多问。真让人郁闷,平白无故地两次被人袭击,而且这确实不是做梦,我的脚现在还不停地痛,真是倒了大霉了,我又不是什么有名的大人物,只是一个穷的叮当响的小子而已,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都到了这种地步了居然还有人袭击于我,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吗?那两个人肯定是有病。算了,不想那么多了,以后小心点就是了,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水晨是个比较开朗的女孩子,谈吐中自有一股豪气,堪称女中豪杰。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处于比较封建的氛围中,从小学开始和女同学划分三八线到高中跟女生素不来往,我和女生的关系日趋冷淡,形同陌路。被历史证明让中华民族屈辱百年的“闭关锁国”政策表现在我身上就成了不善交际。而和水晨在一起聊天的时候我却失掉了往日的矜持,有点健谈起来,她也就以得天独厚的优势成了我的第一个异性朋友,除了她和英剑有时当着我的面过分的緾绵让我看不惯外,其它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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