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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Chapter 29 龙与权杖(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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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章为阿波罗亲王第一人称自述。)

以我和达芙妮为中心,辽阔的海面上翻涌起滔天巨浪。

我变换着手势,操纵灵力驱动魔法阵,来完成对水的控制。天地间皆是灰蒙蒙一片,如同饱经风霜的古老城墙,带着沧桑的气息。海浪奔涌出无数出炫目的阵型,在我们四周咆哮翻滚着,水雾喷洒,气势异常宏伟,景象分外壮观。

数百米的海面都变得不再平静。在我这个年龄,拥有如此大范围控制能力的,寥寥无几。

最终,我张开五指,青色光芒肆意喷涌,海水在我们面前渐渐凝结成坚冰,然后呈现出龙的形状。

首尾环绕的龙,是茨密希家族的族徽。

“如何?”

我对着达芙妮绽开笑容。论气势,我的灵力控制一向不乏气势,所有见过我使用灵力造“阵”的人都说我的灵力磅礴大气;论精妙,虽然我不及达芙妮,但是那条龙栩栩如生,仿佛随时会飞跃起来,对于擅长大范围控制的我来说已经很不容易。

达芙妮没有回答我,然而那条龙却在融化。

“阿波罗,借我一点灵力。”她向我伸出手,顿时我感到身体里的力量都被抽走,灵力如水般流逝着,而我无力阻挡。

“谢谢。”她收回了手,我头一次发现她的眼睛不止可以看起来是温柔的,更可以是——魅惑的,惊心动魄的光芒流转在她的眼眸深处。

她朝天空扬起手来,那些冲天的海浪变成水雾朝我们涌来,然后,我看到那水雾变成了丝丝缕缕的银线。

明明只是水,哪怕用灵力也只能变成冰,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些冰制的银线却仿佛真的丝线一般柔软。

银色光芒在她的指尖跳跃舞蹈,明明应该坚硬的冰却如百炼钢化成绕指柔,在空中交错缠绕着……

一件银色的披风出现在空中,紧接着——

达芙妮的指尖渗出了几滴鲜血,随着她的手势,那几滴鲜血融入了几根冰线中,银色的线变作鲜红,就像怒放的蔷薇带着鲜活的生命力。

血红的线条在披风上勾勒出精美繁复的权杖造型。

我终于明白达芙妮拒绝我的原因,我所依赖的只是我的天赋,因为天生灵力比别人充沛,我便可以仗着灵力高强肆无忌惮。然而,真正高手的对决只是在毫厘之间,抛开灵力本身的量不谈,我和达芙妮的差别,就像是一个无知小孩和博学智者的差别。

我还是不够强大。

“阿波罗,谢谢你的披风,也谢谢你为我展现如此美的一场表演。”她的脸上,所有的不屑和嘲讽都消失了,只留下了我们初见时那抹淡淡的笑容,“我很温暖,你就像你的名字一样。”

银色披风飞到我的身上,系带自动缠绕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然而这明明是纯粹的冰制成的披风,我却感到格外的温暖和心安,就像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中。

“那条龙很精致,可是,我不喜欢龙。”她的声音淡淡飘散在空气中,渐渐远去,一如她的身影消逝在我的面前。

我的笑容凝固在唇角,好似那条结冰的龙。仿佛时间停止了,世界也变得万籁俱寂,我茫然地浮在空中,大风呼啸着,灌满了达芙妮留给我唯一的东西——银色披风。

我不知道,达芙妮在转身的那一刻,泪水溢满绝美的绿色眼睛。

我不知道,达芙妮消失在我的面前,手指紧紧掐进洁白的掌心。

我不知道,达芙妮的过去和她所想,她最后一句话的真实含义。

然而我有了新的目标,我要得到——权力。

只有站在权力的最高峰,我才可以打破这命运的羁绊。如果规则不能让我得到我想要的,那就让我——重新书写规则!

我开始积极地参与长老会,处理血族的各项事务。

我大胆地创造各种魔法阵,只为我最爱的达芙妮。

我在军队里培植我的势力,在各个领域培养人脉。

我清楚,只凭借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站在制高点,我需要合作者,需要伙伴,需要为我卖命的人。

身为纯血贵族,我却提议放宽政策,给予混血血族和平民血族以政治保护,凡为梵卓家族的血族人,都可以受到庇护;想要投奔我们的人,只要真心通通来者不拒。

此举自然深得民心,很快,我的麾下便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为我出谋划策,为我卖命出力。

渐渐地,我变得无比忙碌,和以前总是一人静静练习魔法阵的孤独时光截然不同,然而我的心却是满的,哪怕没有达芙妮在我身边。因为我知道,我在为她而奋战,我终将得到一切我想要的。

军队事务不是我的长项,相比那些战场厮杀,我更擅长政治周旋,于是,我将军队的控制权交给我最为信任的亲人,同父异母的弟弟——普罗修斯。

普罗修斯在梵卓家族里是个异类,不知为何,他的身上总透着一股阴冷的气息,让接近他的人不寒而栗。他的眼眸和我一样是纯粹的蓝色,但达芙妮说我的瞳仁像一汪清水,不含任何杂质,普罗修斯的瞳仁却有奇异的花纹,仿佛洒满了碎冰。

我和他一样有着和阳光一样的璀璨金发,如果只看外貌,我们就如同一个模子倒出来一般,无论身形或是五官,除了瞳仁几乎别无二致。

但是很多人说,尽管他们害怕我的异能,但在知道之前,他们在我身上感到的是天然的亲和与优雅,让人十分舒适,而普罗修斯——他们从他空洞的眼眸中看不出情绪,他们害怕他。

哪怕普罗修斯的灵力远远不及我,他们依旧战战兢兢。毫无疑问,因为他是个混血血族,除了我和父母,没人知道。

尽管从周身散发的威压便可以判断出血统的纯粹程度,但普罗修斯过于阴冷,因而即使是那些长老都不愿靠近他,而能够近他身的人,灵力不够强大,所以——发现不了这一点。

对于一个贫困至极的人来说,200亿和500亿有区别吗?反正都花不完。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有,很大的区别,明显灵力的量是不同的。

父亲将普罗修斯视为自己的耻辱,因为他是父亲不慎酒后乱性的产物,母亲也是纯粹的纯血万岁论支持者,自然不待见普罗修斯。而我,之所以反对纯血万岁论,也是因为我的弟弟。

我和他一样孤独,我的孤独在于别人不敢接近我,他的孤独在于他根本就不能去接近别人。

我们就像两只在寒风中颤抖的刺猬,互相拥抱着取暖,哪怕——彼此的刺会将我们刺伤。

那刺正如那深不可及的孤独笼罩,像是那日海上的大雾遮盖世间,让一切变得寒冷冰凉。然而,两个同样孤独的人互相做伴,是否便可以不孤独?

我最最信任的,就是我童年的玩伴,一直鼎力支持我的帮手,我的亲弟弟。

终于,费尽心机,谋算无数,我一步步爬上权力的顶峰,倚仗新生的强大力量和众望所归的民心所在,我成了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在我坐上长老会首席后,第一件事就是——我以增进血族联盟,共同对抗外敌的名义,娶了茨密希家族一位长老的女儿——达芙妮。

尽管私下里,有很多人对我的决定指手画脚,但明面上,慑于我的力量和无懈可击的理由,他们无法反对我。

普罗修斯替我处理了那些反对派,他的手段极其血腥,以至于一时间,普罗修斯的名字成了梵卓内部的禁忌。从此,没有人再敢和我对抗。

哪怕在无数的斗争中长大,我也不得不为他的手段而颤抖,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残忍,他的回答是:“哥哥,只有你足够强大,强大到所有人在你面前都不堪一击时,他们才会跪下仰望你。如果你只是比他们强一点,他们会不甘心,嫉妒你甚至攻击你。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可以反抗的。”

他的思想和达芙妮如出一辙,都是鼓励我去追求力量,但达芙妮让我感到温暖,普罗修斯则是阴冷。

再后来,我和达芙妮有了我们爱情的结晶——一个灵力强大,天赋异禀的女儿,她出生在银月当空的美丽的蔷薇园中,出生的时候她的身上流动出银色的光,一个精美绝伦的魔法阵浮现在我们眼前,中央是栩栩如生的蔷薇花,每片花瓣都细腻入微,就如我给达芙妮戴上的戒指一样。

我自手上褪下那枚灵力凝聚成的戒指,白金戒身上铭刻着古老的花纹,显得高贵典雅,蓝宝石的形状是一条正在飞翔的龙。

这是我苦心研究和创新了很久才习得的魔法阵——灵力实物化,所创造的产物。

宝石最初是没有形状的,仿佛灵力光芒四处游弋,直到我将它戴在手上,它才幻化为龙的形状——达芙妮的家族,茨密希的象徽。

“嫁给我吧,达芙妮。”

在我求婚的那天,我给达芙妮戴上了这枚戒指,蓝色的龙变作蓝色的蔷薇花,静静绽放在她纤细白皙的手指上。

明亮的阳光将她的眸子映成金绿色,她笑靥如花,对我说:“我爱你,我的太阳。”

然而,好景不长。

我和达芙妮的孩子出生了,最初我满心欢喜,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名字可以配得上她,我和达芙妮的女儿,所以我只是给了她封号——蔷薇,如同她出生那日满园怒放的花儿,如同她母亲手指上流光溢彩的戒指。

或许是血液混杂的缘故,我能感受到,她身体里蕴含的力量比任何人都要强大,出生便是公爵水平的灵力,即使在天才辈出的布鲁赫家族也不多见,然而她却生在灵力水平并不算高强的梵卓家族。

每一个血族都有超越人类的力量,但这力量出生时并不强,只有随着你不断长大和修炼,才能慢慢开发出来。

可是,她的身体比任何人都要羸弱。血族并不畏惧寒冷,但她小的时候,一阵风都能让她大病一场,然后便是可怕的灵力失控。

如同达芙妮一般的银色光芒不似她的柔美和细腻,却像我最初的灵力操控方式,狂暴地将所有的一切化作齑粉。方圆数里,皆是残垣断壁,鲜血四处流淌,死亡气息笼罩上空。

即使强大如我都害怕我的女儿。

她的银色长发和蓝色眸子看起来格外天真可爱,然而她每次失控都可以毁灭一个城市。

但每次沐浴着淋漓鲜血的她却在终于清醒过来是看着惨不忍睹的一切瑟瑟发抖,柔弱的像只小猫,哪怕是世界上心肠最硬的人也忍不住垂怜。

终于,蔷薇的事迹变成了长老会其它反对派攻击我最好的把柄,他们纷纷指责我造出了怪物,而对于人类的战争取得胜利后,血族们失去了团结的理由,家族混战再次变得严重起来。

达芙妮无法反抗茨密希的长老,哪怕她的灵力控制力绝妙无双,可是她的灵力水平有限,不似我这样充沛。她不得不回到家族,只是和我偶尔见面。

就这样,时间流逝,我们的女儿长大成人,在无人拯救的孤独里,她如我一样,学会了掌控一切,她的魔法阵运用变得相当熟练。

在她的成年仪式上,尽管刚刚处理了□□事件的我流失了不少灵力,但是这仍然不能破坏我的喜悦。在众人面前,我为我的女儿初拥,她成了真正的血族人,也成了一名得到承认的公爵——Dux Rose。

我的血液和灵力都流失严重,但是,我很开心,这种开心就如达芙妮接受我的求婚一般,暖流流遍了我的全身。

达芙妮的银发飘扬,碧绿色眼眸骄傲地注视着刚刚诞生的蔷薇公爵。

意外消失很久的普罗修斯突然闯了进来,卫兵们将我们团团包围。

他的身后还有好几位大公爵,都是纯血血族中的顶尖高手,虽然平时他们的灵力加起来还不如我的一半,然而——虎落平阳被犬欺,我现在根本无力抵抗。

达芙妮为眼前的场景惊呆了,我伸出右手,炫目的青色光芒中,达芙妮的身影消失了。

我用残余不多的灵力将达芙妮送走,如果一旦打起来,她很可能会受伤,我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要!”我的女儿大喊,四周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爆炸声,还有魔法阵的绿光缓缓流动。

普罗修斯的四周全是军队里的骨干力量,绿色的光芒奔涌着,魔法阵笼罩了城堡。

“哥哥……不要怪我狠心。”他的气息一如既往的阴冷。

我惊讶了片刻,随即坦然了,既然我可以靠着政变上台,那有朝一日遭受如此命运也不是没有可能。

“你的时代结束了,我亲爱的太阳神哥哥。”普罗修斯平日空洞的蓝眼睛里此刻风暴涌动,是为了那即将到手的无上权力吗?

所谓的信任,既然是如此下场,我的心里一阵悲凉。但即使处在这样的时刻,我也不可以自乱阵脚!快速地分析眼前的形势,我努力稳定下心神,因为——我要用最后的筹码保护我最爱的人。

“如果我不抵抗,你能不能不要伤害我的女儿?”饶是我处境狼狈,但真要放手一搏,也会是个鱼死网破的结局,普罗修斯也捞不到多少便宜,我正是看中了这点才提出条件。

但我不愿冒险,我的女儿刚刚成年,混乱的血液和灵力流动使得她根本使不出原有的力量。

“嗯……那看在她的份上,我就饶小蔷薇一命吧,好歹小蔷薇也是她的女儿么……”普罗修斯笑了,我从他眼中看到了和我对着达芙妮表白时一样的光芒,炽烈如火,宛如我们衣袖上跃动的家族图腾——伊尼斯的火焰,席卷一切也焚烧一切,带着无法抗拒的力量。

原来如此,我懂了,我们爱上了同一个人罢了。

“不过……哥哥我如何相信你呢?”他打量着我,似乎并不放心。我知道生性多疑,对任何人都不放松警惕。

“血契为证,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妻子和女儿,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好,放心吧,哥哥,我爱她还来不及呢。”

金光渐渐以我们为中心亮起,我用我的生命在立下契约,这使得这份血契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不再有被打破的可能,血液为引子的血契不够强大,理论上讲还是有被撕破的可能,但是用生命作为驱动魔法阵的代价——牢不可破。本质上血契也是一种魔法阵,契约魔法阵。

无人可见,我的左手里游弋着淡淡的青色光芒,我正在修改蔷薇的记忆。

现在的你不够强大,如果你不能忘记,以普罗修斯的心机,如此深重的敌意绝对会让他想尽办法毁掉你。

只有你把他当作父亲,你便不会有敌意。只要不向他复仇,他也不会再感到危机的存在。

我望着流动的金光笑容满面,那颜色就像达芙妮最爱的太阳。

普罗修斯惊讶地看着我,瞳孔里写满诧异。我想,他绝对不知道,即使面对的是死亡,我依然笑得如此开心的缘由。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我终于强大到可以给你不受任何人伤害的保护,达芙妮,哪怕这代价是我的生命。

我刻意在我的女儿记忆里留下几处破绽,如果她不仔细思考,自然察觉不到。有朝一日,当她的灵力强大到可以打败普罗修斯,就足以冲破我的封印,如此,她便能察觉到我留下的线索,彻底毁灭普罗修斯。

我知道,她终将比任何人都强大,她只是需要时间去成长,在此之前,她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和忍耐。

流动的金光慢慢黯淡,一个鲜红的刻印浮现在我的蔷薇的手背上。我已经失去了全部的力量,最后一刻,我看着天空中升起的一轮银月和眼神变得涣散的她,露出微笑。

银月当空的美丽夜色下,满园蔷薇盛开怒放,火红妖娆。

“阿尔忒弥斯。”这就是我最终想要赋予你的名字,然而我已经没有力气说出口了。眼前的一切渐渐褪色,世界定格成黑白交错的光影线条,然后逐渐朝着背离我的方向远去。所有嘈杂的声音也渐渐低不可闻,意识的最后,已经是一片深沉的黑暗和寂静。

银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你是阿波罗和达芙妮相爱过的证明,龙与权杖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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