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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卿自从从开罗回来之后都很难入睡,总要把所有都想一遍才能开始进入睡眠,想什么呢,无非是将自己的哥哥的措辞和李莫西的比照,然后再想一些她和李莫西过往的经历,再然后呢,她在想如何骗过这个男人,这些,很难,很难承受,回忆就像刺猬,你不能用手去碰。
一个星期过去了,时卿每天都是笑容,装的和从前一样,可是她知道,回不去了,有些东西已经变质了,可是她喜欢他却没有变,她恨啊。每天晚上都会躲在被子里哭一阵,她哭他是她的杀亲之人,她哭自己正在一步一步杀了他的路上。
某天,李莫西正在屋里拉小提琴,她是第一次看见李莫西拉琴,才意识到自己也有好久没有弹钢琴了。回忆如潮涌,她想到那次在维也纳,他还对她说要一起弹一曲生日歌呢!还有机会吗?呵呵。
李莫西歪着脖子,闭着眼睛,手却抑扬顿挫,音色纯正。时卿就这么站在那里,安静的听着,这是《卡农》。她也用钢琴弹奏过,是她最喜欢的曲目之一,今天听到小提琴版的还真是别有洞天。尤其是□□部分,简直绝了!
时卿伤悲的望着已经睁开眼睛的李莫西,要是没有过往,她会选择一辈子呆在他身边的!
李莫西拉完最后一个音,还很绅士的对她笑了一笑,而时卿却笑不出。时卿看着李莫西擦拭了一下琴身,很宝贝的把它放在盒子里。
“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我母亲曾经在□□演奏过。后来遇到了我父亲。”李莫西走过时卿身旁的时候留下了这么一句。
很感伤。她该怎么面对他,谁能告诉她啊!
饭桌上,时卿连一块鱼排都没有吃完,心思很重的开口:“李莫西,我们养条狗吧?”
李莫西皱了皱眉,继续熟稔的用着刀叉,保持着一贯‘吃饭时不说话’的宗旨。一旁的徳叔倒是开口了:“Fully小姐,你有所不知吧,我们少爷可是很喜欢狗的。在城堡里少爷养了好多的狗呢,不过因为这里太小,少爷也没带过来。”
原来,他养狗的啊。可是,她现在真的需要一个会呼吸不会说话的东西。
“前几天,楼下阿克西斯夫人的斑点狗病死了,我觉得好可怜。而且,早上附近有好多人都出来遛狗,我也想。”
李莫西吃罢,擦了擦嘴角道:“把剩下的吃完,就带你去看狗。”
时卿一听,喜了。顿时胃口大开!连平时不爱吃的胡萝卜都一口吞了。
下午,李莫西开车带着时卿去了古堡。当时卿看到那么大一座建筑物的时候,呆了,本来脑子里想着要买什么品种的狗的念头都散了。
“这里是哪里啊?这里卖狗吗?”
李莫西没说话,开着车绕了古堡半圈,在后面的花园停了下来。时卿跟着李莫西穿过平坦的草坪,她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篱笆圈住的地方。时卿探头一看,天哪,这里竟然有这么多的狗!
似乎是闻到了陌生人的气味,一直阿拉斯加顿时就竖起耳朵起身跑了过来,时卿一看形势不对,直接抓着李莫西的衣袖,忙躲到他身后。李莫西连身子都没动,直接说了句‘sit down’,所有的狗都坐的端端正正,有几条还伸长了舌头。时卿看到那条雪白的萨摩耶乖巧的蹲着,像个白雪公主一般,真漂亮。
“天哪,李莫西,他们好乖啊!”
“别碰它们,它们只听我一个人的。上次园丁不小心碰了一下那只哈士奇,就被咬了。”李莫西蹲下摸着一脸‘悉听尊便’的阿拉斯加,顿时就笑了。
“你怎么养了这么多狗狗啊!看起来都是纯种的呢!”真是见识了,这么多大型犬!
“只有这条阿拉斯加是我的,那条萨摩和哈士奇是我哥的,那条金毛是我父亲的。”李莫西很平静的说完,时卿就不说话了。
停顿了很久,时卿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神:“那另外一条阿拉斯加呢!”时卿指了指躲在角落的那条看上去脏脏的狗。
李莫西一脸笑意,站了起来:“别管它,那是我的阿拉斯加和我哥的‘女朋友’萨摩耶生出来的,都说混血的比较好看,我哥就把他们俩关在一起,最后竟然生出个‘丑八怪’!”
时卿一听,也笑了,对啊,你看他李莫西,混血混的都好看。好吧,人和狗不可同日而语。
“可是,李莫西,我想养一条小狗。真的。很小很小的那种。”
最后,李莫西带着她去了宠物店。时卿当即就看中了一条刚出生不久的一条纯种巴哥。李莫西虽然嫌它丑,可最后还是当机立断的买下来了,他是非常受不了宠物店的气味和声音。
当徳叔看到那条巴哥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哪,从今天起,我又要多负责一个吃饭的家伙了!”说完,还用手指逗弄了抱在时卿怀里的小巴哥。
时卿听了宠物店员的话,给小巴哥用温水泡了一点狗粮,还给它弄了个煮熟的蛋黄。时卿看着小巴哥吧唧吧唧的吃着,实在是太可爱了,不禁蹲下身摸着小巴哥的头。
李莫西靠在墙上,双手抱臂。时卿抬头笑容满满:“李莫西,你说给它取什么名字阿!”
以前,在北京的时候,她从外面抱过一只流浪狗回家,她母亲不喜欢狗,说乘着还没给它取名字的时候赶紧放生了。对啊,不能随便给狗狗取名的,否则你会记住它一辈子的。这次,她一定要给这只可爱的小巴哥取一个好听的名字!
“它是你的。你喜欢怎么叫都随你。”说完李莫西就去酒柜拿了瓶葡萄酒。
时卿撇了撇嘴,最终决定用中文来命名!
“李莫西,你觉得米修好听还是洛优好听啊!”时卿别有用意的对着李莫西说。
李莫西用蹩脚的中文反复的重复了几遍‘米修’和‘洛优’。然后就笑了。
“Miss you & Love you?”
果然是高材生,这都被他猜到了,虽然这很简单。
“对啊,好听吧。虽然小巴哥是个小男生,我觉得还是‘米修’比较好听。对了,李莫西,你得好好练练普通话,以后它就叫‘米修’了!”时卿抱着小巴哥往阳台走去,新买的狗窝在李莫西强制放在了阳台。
米修,米修。
Miss you,Miss you。
她会想他的,一定会的。
时卿把狗狗安顿好之后,去厨房洗了个手,李莫西倒还坐在那里喝酒。时卿想也没想,就从消毒柜里拿了个杯子,从酒柜上拿了一瓶烈酒,倒了半杯。
最后,时卿醉的一塌糊涂,硬是抱着李莫西的头开始吻他。
早上起来,时卿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着寸缕的躺在李莫西的床上。
时卿想:醉酒还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