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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疑点重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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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真有神探吗?!

刑警队的案情讨论室里,所有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丝丝用一条丝带将秀发拢起,换了一件黑色的风衣,里面是黑色的线衣,白色的磨砂牛仔裤。这是她在破获案情时的老习惯,因为她总觉得黑色比较庄重,而白色也不仅仅代表真相大白,还是光明的象征!

等大家全都坐定之后,丝丝缓缓的开了口。“从表面上看来,这仿佛是一个密室杀人的案子,其实不然。”

“为什么?”刑警小王插嘴问道。

“基本上,‘密室杀人’并非现实犯罪世界的产物,现实世界中如果真有这么精致、这么聪明的凶手,通常他不会需要动用到杀人这终极性的高风险解决手段,在走到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前,他应该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应付困局的方法来才对。

“好像有点道理。”小王推了推眼镜,心悦诚服地道,他刚来警队不久,第一次见到丝丝。

“当然有道理,密室杀人案里凶手的现实困难是,凶手要笨到只会用杀人这一途径来解决问题,却同时又得绝顶聪明到严丝合缝、分毫不失误的布置出完美密室,而且通常还是在有著巨大时间压力和心理压力的不利情况下完成的。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严格来说,全世界会做这样奇怪事情的人,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打!”

“那这件案子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王好奇的追问。

刘队没有说话,却皱起了眉头,他讨厌遇到百年难得一见的犯罪天才!同样令他讨厌的是,每个神探都有啰啰嗦嗦的毛病,而且直到最后一分钟才会告诉大家答案!

可能是因为名探都会长时间的独自钻研犯罪学,或者是因为太聪明了反而没有朋友,从而让他们会很孤独,所以给人的感觉是能说话的时候就一定要滔滔不绝!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密室杀人案,只是因为凶手的运气格外好,或者可以说是源于他对人性的了解。”

没有人插嘴,大家静静的听着。

“老兵居住的小屋虽然看上去井然有序,事实上却有几处很明显的疑点。我首先注意到他的衣物,要知道一个活人的性格当然有很多办法,但是死人却不同,所以我只有看他的衣物。”

说到这里,丝丝微微皱起了鼻子,似乎又想起了衣物上的霉味,当时虽然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却几欲呕吐。

“第一个疑点,就是他常穿的一件衣服,衣领上有明显的油腻,袖口部分也脏得要命,尤其是右侧袖口,前襟上有明显的油迹,似乎是做饭时留下的。这样邋遢的一个人,屋子里却井然有序,难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刘队没有说话,这一点他到是疏忽了,但是他心里也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这孤独的老人竟然会有如此的洁癖,因为他已经发现屋子里的茶壶虽然满是茶锈,可是五个茶杯之中却只有一个有茶锈,可见老人平素里没有什么客人。

既然是一个人独居,又何必将屋子收拾得如此干净呢?以他的经验,家里收拾得越是整洁,想取用一件物事的时候就越是麻烦。所以他已经吩咐手下将茶杯茶壶悉数送检,结果上面却没有任何的指纹。

丝丝略加停顿,接着说下去。“第二个疑点,我在屋子里并没有找到常备的药品,比如感冒灵、PPA什么的。在小屋的后面发现的一堆凌乱足迹,证明他不久之前还练过太极拳的功夫,可惜比较生疏,估计是最近才开始练的。

但是冰窖里的情形却可以断定他那时已经精神错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一个历经磨难的老人一夜之间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呢?”

小王没有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他知道小屋后的足迹跟老兵的布鞋极为一致,却不知道为什么会留下一圈来回往复的脚印,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练功时留下的足迹!另外一个疑问冒了出来,何以丝丝能够肯定老兵练的是太极拳呢?又怎么能够断定老兵练功并不到家呢?难道她小小年纪,也练过武功不成?

“我仔细检查过小屋里唯一的照明装置——煤油灯,发现昨晚根本没有点燃过,也就是说死者天黑前就已经不在小屋里了。他是否直接去了冰窖呢?答案是肯定的。冰窖里干枯的血迹可以佐证这一点。所以引出本案的第三个疑点,也就是死者身边有超大量的血液,足足有七八升的样子!”

丝丝换了一下坐姿,接着道:“可是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是不可能流出那么多血的,当人体失血超过50%时,就会发生严重休克,然后血管收缩,血液就不可能再顺畅的流出来了!

取血样检验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大部分根本不是人血,恐怕是鸡血,所以凶手在现场布置这么多血液的目的就值得商榷。”丝丝出言谨慎,虽然在血泊中发现了一根细小的鸡毛,却还没有真正的鉴定过。

刘队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名探都或多或少精通医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疑点,不会遗漏了重要的线索!刘队心里暗暗的盘算,自己是否也需要找时间去夜大恶补一下?

小王敬佩的盯着眼前的少女,惊讶的发现她的脑子里为什么能装下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她先前看起来只不过是个纯洁可爱的少女,甚至在眉毛扬起的时候,还带有一丝顽皮!

“纵观三个疑点,小屋里既然被精心的收拾过,一定发生过不寻常的事情,就算是案发的第一现场我也不会觉得奇怪。老兵的突然发疯应该是和致幻剂有关,这个小纸包是我在丛林里找到的,看起来残留的粉末像是MDMA,具体要等检验过才知道。”

丝丝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的取出塑料袋包着的小纸包,将它交给了刘队。顺便说一句,MDMA的学名是甲撑二氧甲□□,致幻剂的一种。

刘队看了一眼,顺手将它交给小王,吩咐他稍后送去化验。刘队嘴上没有说,心里却暗暗的吃惊,那么大的一座丛林,而且到处都是灌木丛,如此小的一个纸包,怎么会被轻易的发现呢?小王却忍不住问了出来。

丝丝的回答有点似是而非,“因为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凶手,会怎么办?”其实每一件事都有它运行的规律,就像一个魔术师可以轻易的找出另一个魔术师藏东西的手法,尽管在我们的眼里看来扑朔迷离!

“我想凶手是昨天傍晚时分来找老兵的,他一定是想方设法让他吞服了致幻剂。基于屋子里的桌椅没有破损,凶手一定是暗中下毒。而从现场遗留的茶具来看,倒扣着的五只茶杯中有三只底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另外两只却没有,由此推测,凶手极有可能是悄悄的将药下在了茶杯里。根据茶锈的多少不难辨别哪是老兵的茶杯,而且茶锈有被抹过的痕迹,像是精心洗过的,这才是欲盖弥彰!”

小王禁不住插嘴道:“凶手实在是太狡猾了,清洗过的茶杯是无法提取指纹的,我看就算化验也找不到什么证据!”

“不错,所以要解开这个谜题,还需要点其他的什么。”丝丝悠然道。

她知道现场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特意顿了顿,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盒万宝路女士香烟,抽出一支,小王知趣的赶忙给点上火。普通的女孩子如果吸烟,一定会被认为是不良少女。不过做为侦探就大不一样了,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大侦探波罗就是抽烟的!

缓缓的吐出一缕烟雾,丝丝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接连取出一塑料袋东西放在桌子上。展示在大家面前的有木片碎屑、几块碎裂的瓷片,还有一个袖珍录放机,已经被摔的不成样子。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丝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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