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1)
他嗤笑地以为,不是太认真地闲晃着,打算干脆这样晃到主屋去找南宫执下棋。没想到会碰到和自己兴致一样的同路:“呵,吓了我一跳,是——林先生。”
顺着树影转过半人高的灌木丝,他看到紫色花束里的微红,是野梅,伸手便去采了来,小心地放到上衣的口袋里,不想承认是要给人的,心情却可好。看到五步外就是那棵月桂,好玩地闭起眼,他本来想念“阿里阿德涅”玩一个怀念好时光的游戏,身体却敏感地察觉实体的存在,听到人的呼吸声,微重,不该是女子,有点点的失望,忙不迭地嘲笑自己本不该有的期望,一下子睁开了眼便望见穿着昂贵西服的男子。
“南宫石先生。”有礼的三分微笑凝在唇边,他看着他,眼神里是期待成真的把握。
南宫石明白地叹气,微皱眉,他放下手中略重的烛台:“叫我南宫石就好,你找我。”
“谢谢你晚上招待的酒。96年的干邑南区混种白葡萄,你真是大方。”应该是叫做林之的男子满意地颌首,望着南宫石的眼神凌厉起来,“会品酒之人都会珍藏,而能将珍藏分享的人都知道君子不夺人所好的道理。”
“如果我没记错,余小姐有介绍过林先生是个医生?”既然是短时间内不能脱身的样子,南宫石索性坐了下来,沾着露水的草微凉,但质地还是柔软,是初春了吧,岁月易过,他自己都不能分辩季节了。
“是,林之不才,只能继承家中的小医院,在台北市,南宫先生若有兴致到了台北也可到我林氏医院一游的,总也能消磨半日。”林之并不掩饰他的骄傲,迟疑了一下才学南宫石坐下,背靠着月桂的躯干,他的坐姿直立的标准,让人看了便觉得累。
南宫石摇头:“医院还是少去的好,医生却是好职业,救死扶伤真正有意义,比我们两兄弟都强太多,不过是玩物丧志的事情。”
“南宫家的产业颇有威名,我也仔细打探过,你是业内一流的游戏程式设计,智计过人,我是佩服的,虽然我自己从来不玩游戏。”
“看得出来。”石点头,从现在的角度看天,就是墨色的一个倒盖的盒子,有点闷,他不耐地甩甩手上的湿意,沾了草上的露水,他听林之的说话。
“我想知道这样找你实在冒昧,我听他们说你一个人住在偏屋里,我本来想过去找你又怕打扰所以和自己做了个妥协,站在这里等你。如果你出现,我就直言。”林之的语言开始有些乱,石听得出他的矛盾,要一个天性骄傲谨慎的人承认有动机的等待是是很尴尬的事情。
他体谅地点头,在心里怪自己的不安份,如果他今晚能在房中安睡是不是就能避免这次遇见?深叹口气,他尽量让表情自然,配合他提问:“你很幸运,林先生,半夜也能等来我这个自投罗网的路人,那么你找我是为了?”
“为了清清。”林之截断他犹豫的提问,不给他后退的余地,直视他眸子的眼亮得惊人,“我想知道你和清清是什么关系?”
“余小姐——是执的客人。”他没有回避的意思,答话的口气听起来却很不由衷,自己都感觉到了,掩饰地轻咳。
“对你来说,清清只是南宫执的客人吗?”林之不信地疑问。
石虚应地笑,借起身的动作避过他如锥的刺探:“对林先生来说,她又是什么人呢?”
“唯一想得到的爱人。”
无意的反问,他难得地运用社交技巧,以为可以让矜持的男人知难而退没想过会得到这样斩钉截铁的回应,一下子愣住,他艰难地吐字:“这么坚决吗?”
“当然。”林之也随他动身,被露水沾湿的西服下摆起了皱,他果断地脱了下来,挂在右臂上,热切的眸子里有火。
“是让人佩服的决断。”南宫石喃语着,“年轻人才有的勇气呢,我也是看走了眼啊。”他的口气像看破世情的老人,感觉到另一侧的眼光,有点哀怨的清冷——
“清清!”林之惊喜地叫出来。
石只是笑,缓慢地抬头果然见到余清清。
“余小姐,这么晚了你也没睡?”
“我——捡到一些东西,我想这是你的。”余清清站在灌木丛后,对着他伸出手。
他看不清她手中的纸字,先接了过来,提起烛台来看:“原来被你拾去了,我还以为让老田给扔了。”随意地一卷,他把纸卷插进口袋忘记里面先有的野梅,一个挤压便有暗红的夜体浸染了白色的纸面:“真是糟糕。”直摇头,“还好我电脑里有备份重打就好,这一份我带回去扔了吧。”他对清清抱歉地笑,“谢谢你了,余小姐。”
“不用谢。”清清局促地笑,看着他手中半红的纸卷,踌躇了一下还是开了口,“如果可以你把它们给我可以吗?”
“嗯?”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你给我好吗?”
清清真切地恳求,身子随动作前倾,石瞄到她微湿的衣摆,知道她其实已在这树影中很久,点点头:“你不嫌脏就给你好了。”把纸卷重新递给她,看她放松地笑,把纸卷小心地卷好倒揣进外套的口袋,态度比他要好太多。
“清清,夜深了,你穿这么少出来会感冒的。”
温热的男式外套上有合适主人气质的KENZO竹香味,清清抓住黑色西服的领子,勉强地抬头笑:“谢谢你,林之。”
“应该的,我们回去吧,南宫先生也要休息了。”林之顺势搂住清清的肩,示威地看向石。
“是啊,夜太深了,你们回去吧。”石想了想,把手上的烛台也递过去,“拿着它。路太黑了,你们小心。”先转过身,他放弃去主屋的打算,今天反正也下不成棋的,心有点乱了。他走得快,一下子就把那两个人抛在后面,反正也是相反的方向,南宫家的地方真的大,是件好事情来的啊。他笑得有些涩,眼晴在连烛光都没有的夜幕衬托下实在很亮。
* * *
“我们回去吧。”用转身的动作提高了右臂落在清清的腰际,林之用的力道刚好迫使他掌心下的身体跟着自己的动作回旋,不喜欢清清看着南宫石背影的眼光,专一得让人妒忌。体贴地为她拢好领子,他像在呵护一个孩子,是给糖吃的诱哄态度:“我去帮你向南宫执请辞吧,和我一起回家去。”
“回家?”清清低垂了眉眼,不喜欢香料的鼻子难受地塞住,她伸手去按,正好挡掉林之挽过来的指尖,“我为什么要回家?我的工作还没有完成。”
“你已经离家一年了,清清,你还要任性到什么时候呢?”
林之纵容的口气像是慈父,可清清只觉得不舒服:“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林之,说的我好像是离家出走的不良少女。”
“你当然不是。不过清清你没有知会我就偷偷搬出去,也不太像话了。”林之的话语有些严厉,“即使你知道,我和你姐姐已经分开,可是我们——我们还是一样的。”
清清看他认真的脸,突然的疲倦藤蔓一样缠上身体,她忽然觉得很累,叹口气,她把冰冷的手伸进口袋,指尖触到刚才的纸卷然后是木制的尖利:“呀——”微微地一疼,她把手伸到眼前看,针扎似的小孔有几滴血。
“怎么搞的?”林之紧张地看她的手,抽出衬衫袋里的手帕,“太不小心了。”
“没事的。”清清把受伤的手指放进嘴里,随意地吸了一下,又伸进袋子去摸,果然是那支簪子,“怎么这么糊途地乱带呢?”她指责自己,簪尖上是一点红,和簪身上的血印相对:是她和南宫石的血,她悄悄地舒展了眉。
“我们回去吧。”当下往主屋走,没有月亮,林之拎着南宫石给的烛台,微弱的光只能照亮眼前的一块,他走在清清身后,无法看到她的脸。
清清的眉目间都是坚决,而她手中的桃木簪有奇异的一圈红光,本来是醒目的,可惜能够看到的两个人都无心思去注意。
第七章
是七月初七,鹊桥相会。历书上说:“宜出行,嫁娶。亲水之人可向东行会有好机缘。”他很愿意相信。
西湖边人照例地多,书生们结伴地行,穿着藏青色的布衣,还没有进京赴考的机会,只是苦读经年,有的连《礼书》还没有识全,都是年轻人,才识《诗经三百首》知道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于是眼晴都跟着那边观花台上的女孩子们跑。
“那个,就是那个!是城中陈家的二小姐,诗书之家呢。”
“好漂亮啊!唉呀,谁打我的头?”
“注意点!注意点!贤达书院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那个,那个!快看,刘家的美女呢!”
“哪里哪里?”
“那儿那儿。笨蛋,快看那里!”
“呀——”拥挤得太过专心,当首的一个先脚下踏了空,于是叠起人梯,引得旁观的行人轰笑。
呵,他也不禁展眉,看到羞红了脸的同辈,职业的本性先抬了头,他只是走上前,帮忙扶起上头的人:“有人受伤吗?要不要紧?”
“没事,没事的。许大夫也来游湖啊。”痛得呲牙咧嘴的书生硬撑着,敏感地意识到围拢过来的视线中有些属于女子,忙开了口,谢过蓝衣的大夫伸出的手,自己站起身。唉呀,腰折了似地痛,他小心地掩饰,笑得比哭难看。
“真的没事吗?我是来找人的。”他担心地瞥向男孩,医者父母心,他深觉得七八个人压在身上后的情况不会万无一失,见书生拼命摇头,只得怀疑地走开,“好吧,如果有事便到药堂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