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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本洁来还洁去——献给原本很干净的明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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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所以是青春,是因为孤单。

我在此刻写下这些文字时,正是有如流火般的七月。此刻,我十八岁。

没有空调也没有电风扇,却有无数飞虫噬咬肌肤的时光。正午时光里,烈日烤的整个房间的墙壁发烫。但我紧闭了窗反锁了门。

我有个怪癖,喜欢独处时四周一片漆黑。所以一点明亮的烛光便能照亮整个世界。我喜欢躲起来,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找不到我然后只有一个人的狭小空间很干净很透明。

前日在阁楼找一些东西,不意竟翻出了整整一箱母亲昔日的书籍,从《毛主席语录》到《傅雷家书》,从托尔斯泰到鲁迅,还有大叠的读书笔记。真是大跌眼镜,原来母亲也是个文艺小青年哪,与今天那个风尘仆仆絮絮叨叨的中年妇女相比,年轻的母亲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与母亲的关系好得不得了,两个人什么都谈,当然也谈过她的青春,谈过她的初恋,她的高中同学,她16岁的一切,可是似乎每一个父母都有一样的毛病,喜欢把自己的过去说的很辉煌很哲理,然后像教科书一样的灌输到子女脑子里去,所以你很奇怪为什么几乎每一对父母的过去都一模一样,甚至连谈恋爱的地点也大同小异,于是你很奇怪现在我们这样多姿多彩的青春是哪里来的。

我不想去追究母亲的记忆里究竟藏着怎样的回忆,大概人都有美化回忆的倾向吧。当然,母亲也年轻过的。

我翻到了她的日记本。

人总是这样,喜欢把一些有的没的小事情记录下来,好像很文艺很小清新的样子,那些记录下来的事情就好像犯罪证据一样抹不掉了。

母亲写这本日记的时候,应当是16岁,比现在的我还要小。16岁,多美好呀,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就在16岁里了。

那是一本粉红色的硬皮笔记本,封面上画了一个舞蹈的女孩儿,穿着不知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微微笑着,佷温,很暖。翻开封面,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是“铁树开花”,我当然不懂她的意思。

母亲的第一篇日记,很短很短,只有两句话,现将原文抄录如下:

“星星

夜空,挤满了星星,却是那么静谧,安宁,从不争吵,相互致敬,用那温柔漂亮的眼睛。我想,我们的班级也该这样友爱可亲,在五十个座位上,闪耀着一百颗亮晶晶的星星。”

我,此刻十八岁,过去时光已是我生命的五分之一,因着生命的时光太多太长,我没有学会珍惜,也因着生命的时光太短太快,我已来不及珍惜。人总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的。

母亲的日记本,记录了她的十六岁,我觉得,十六岁,正是最美的年华,对母亲,对我,都是如此。可惜这年华我已失去,我以为我很年轻很美好,不错,十八岁,我确实很年轻很美好,但是我把最美好的弄丢了。十六岁,是我最美好的。正如母亲的日记里只有十六岁一样,我也只书写我认识的十六岁。

母亲的日记,每一页都写得满满当当,是不愿意浪费纸张,可有一页,只在开头写了四个字:“火花明露”。没有下文,不知为何,给我很大的震撼。我生出一种冲动,想要把那一页的空白填满。

我把十六岁的青春叫做明露,也许真的如同火花一般,绚烂、短促。可就那一瞬间已经足够华丽。对于“明露”,母亲的本意,我不得而知,去问母亲,她说忘了,哦,是啊,人的记忆那么短呢。但我明知她是知道的,她的眼睛,听到这四个字时,明亮如同清晨的露水一般,所以充满了希冀。

十六岁,正是懵懂的年纪,好像什么都懂,又好象什么都不懂了,但硬是要装出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来。当时年纪实在小,我们都只是孩子,虽然这世界在我们十六岁的纸上书写了太多,我们的本质仍是一张白纸,无论如何点染,还是洁净无比。

如今的我,似乎已然老去,只有十八岁,却已比十六岁成熟太多,那天梳头时,竟在鬓间找出一根白发来。我舍不得拔掉,就让它一直留在那里,刺眼得很。

高三,在题海里挥汗如雨的时候,我已学不会微笑着抬头,看看我那依旧的明露。

十八岁,我已熬出了人生的第一根白发。

我们不是要颠覆什么的革命者,虽然会抱怨会含泪但绝不说“我活腻了”。人间几十年的光阴似乎真的很长很长,没有足够的勇气我还站不稳。所以,我们并不是孤单一人,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不害怕了。

明露啊,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真的太干净太清澈所以把你紧紧锁在心里,舍不得放出一点儿,生怕弄脏。

我不知道这个王国的疆界,但我已是它的国王。一定。

------题外话------

18周岁过去了,想要回忆一下我的青春,顺便,读者们也感伤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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