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中计之后遇到个变态(1 / 1)
和宝马好说歹说,并且约定每隔三天过来看宝马一次,李易水终于把宝马牵进马厩里。
晚上,李易水就按照和宝马约定的,过来给宝马刷毛,有些意外长孙烈焰也在。
宝马和长孙烈焰的坐骑踏云在一间马厩里,踏云一身火红,体格匀称,鬃毛、四蹄、马尾都是白色,而且四蹄的白毛挺长的,李易水在刚进藏云堡的时候,就见过踏云飞奔过,果真如同名字一般,踏着白云的。李易水看看身边的宝马,灰不溜秋的,果然是有些相形见绌。
额,李易水一低头,就看见宝马恶狼狼地等着自己,赶紧安抚地拍了拍宝马,心里念叨:宝马可比踏云灵活多了!虽然李易水自己也不相信,但是还是要先安抚好宝马。
长孙烈焰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易水,问:“这头驴是从哪里弄来的?”
那宝马立刻朝着长孙烈焰喷了喷鼻子,白色的雾气在苍灰色的夜色里,看得不是特别明显。李易水笑着拍了拍宝马短蹙的鬃毛:“是在离开吕梁没几天的时候,借了裘劲大哥的银子买的。宝马很通人性,路上我们遇到马贼,还多亏了宝马,才逃了的。”
我们?长孙烈焰心中有些不快,再听到后面的话,明摆着是裘劲和李易水共乘一匹马,不,一头毛驴!那么小的一头驴,一男一女挤在上面,难道不是前胸贴后背的!该死的!裘劲竟然敢对他长孙烈焰的女人下手,是觉得帐房的事情太少了?
此时的长孙烈焰完全没有想到,是他让裘劲带李易水回藏云堡的。
长孙烈焰黑着脸,沉默了一会,从腰里摘了个焦香色的东西丢给李易水,正好砸进李易水的怀里。李易水慌乱地接住:“什么?”
“把银子还给裘劲。”
李易水抓着钱袋,咬了咬嘴唇,长孙烈焰以为李易水不愿意,微微眯起眼睛,等着李易水开口说话。
犹豫了半晌,李易水还是决定谢谢长孙烈焰,只不过不是谢这钱袋的事情:“谢谢堡主,把我娘的牌位,从李家带出来。”
没有想到李易水说的是这件事情,长孙烈焰有些意外,眼神也跟着柔和起来:“李夫人一生与人良善,我答应过李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李易水想问,当初长孙烈焰是什么时候见的李夫人的,又怕长孙烈焰想起以前的事情生气,想了又想,李易水还是决定避开这个危险的话题,闭上了嘴。
雪地明月,天地一片清明。李易水抬头去看月华的光辉,清凌凌的,如同流水一般。月光下的李易水,显得格外地单薄。自从李夫人去世之后,也没有人再来关心她,身子也消瘦了许多,那分外削尖的下巴,让月光在白皙的脖颈那里,映出一片昏暗的阴影,似乎在那里,藏有说不尽的委屈。
长孙烈焰看着李易水皎白的侧脸,如同被蛊惑,不由自主地上前,想将李易水揽进怀里。“阿……”沙哑地发出一个音,长孙烈焰被自己的声音,从幻想里拉了回来。阿水?眼前这个单薄的女子,还是曾经那个明媚的阿水么!
李易水听长孙烈焰轻轻地叫了一声,停下手里给活,抬头询问:“堡主,怎么了?”
李易水轻描淡写的态度,让长孙烈焰觉得心底有团无名的火气往上冒——她李易水就不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她李易水就这么绝情?难道他长孙烈焰就这么不值得留恋?当初真是瞎了眼了,他竟然会看上李易水!
怎么生气了?李易水瞧了瞧手里的刷子,想想自己是不是有哪里不对。想来想去,觉得可能是自己收了他的钱袋子。也是,她一个女人,收了长孙烈焰的钱袋,往后若是让人知道,可不就得落个私相授受的说道,他的夫人还能不喝醋?小灼那么可爱,她怎么舍得让眼前这个男人的孩子不开心?这样想着,李易水从袖囊里掏出钱袋子,还给长孙烈焰:“堡主,这钱袋您还是拿去吧,裘劲大哥的钱,我往后想办法还给他。”说着,李易水还笑着回头拍了拍宝马的头,“大不了再把宝马卖了还银子去!”惹得宝马“恩昂——”一声不满的叫唤。
李易水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她宁愿用裘劲的钱,也不愿意用他长孙烈焰的钱!火势从长孙烈焰的眼底一下子烧起来,凶猛地蔓延开!
一把握住李易水递还钱袋的小手,长孙烈焰猛地将李易水拉进怀里,不管李易水因为吃惊而瞪大的水眸,低头堵上李易水这张不讨喜的菱嘴。
长孙烈焰的怒火,很快就烧得李易水找不到方向。第一次和长孙烈焰这样接触,李易水渐渐迷失了神智,小手无力地贴在长孙烈焰的胸口,因为长孙烈焰的粗鲁,而略略皱起的眉头,似乎在诉说着许久未见的相思之苦。长孙烈焰觉得够了,才放开李易水,却没想到李易水整个身子都往下滑去,赶紧揽住李易水的腰身,让李易水坐到马厩的木栏杆上,轻轻拍了拍李易水的小脸:“醒醒。”
李易水迷蒙的大眼睛眨了好几下,才回过神来,瞧见整张脸几乎贴上来的长孙烈焰,小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结结巴巴地解释:“你,你,不要误会……我没有……”
“我没误会。”长孙烈焰松开手,“那些银子就当是刚才的资费。”
被这般羞辱,李易水小脸煞白,垂了眸子,努力地说服自己,这样是最好的,这样是最好的。起身,笑得完美:“如此,就多谢堡主光顾了。”
一声咆哮紧跟着,震得马厩屋檐上的雪簌簌落下——“李易水!”
李易水莫名其妙地看着长孙烈焰抽身离去,只剩下身后的皑皑的白雪,无关风月。
三天后,是李易水正式上工的第一天,遇到了熟人。
原本应该在洗衣服的杨梦,不知道怎么的,被调来烫衣服了。以前杨梦对李易水动辄打骂,如今见了李易水,竟然如同见到金主一般,飞奔到李易水身边,拉着李易水的手又跳又叫,兴奋得不得了:“李姐姐,李姐姐,你走了以后我好想你啊!我求了三白叔好几天好几天,他才同意让我过来的!”
李易水不明白地望向兰花姑姑,兰花姑姑笑着解释说,自打李易水到这暖房来,杨梦就缠着三白叔也要调过来。“说是和你相处这一个多月来,她啊,可是把你当成亲姐姐了。”
杨梦把自己当成亲姐姐?当成亲姐姐一样呼来喝去?李易水可不敢相信。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杨梦是想打什么主意吧?是把自己当成踏板?还是目标就是自己?
兰花姑姑让杨梦和李易水一组:“杨梦以前也是在暖房待过一阵子的,这里的活她也熟悉。”
“是,兰花姑姑。”
接下来的几天,杨梦和李易水几乎是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回住的地方,也不见杨梦有什么动作。李易水心中疑惑,杨梦要做什么呢?
这天中午,吃完饭回来上工,轮到李易水举勺。那铜勺就放在李易水身边,李易水很自然地伸手,却在握住铜勺的那一瞬间痛呼了一声“啊!”,铜勺被李易水狠狠地甩开,摔在地上,“咯啷啷”地作响,滑出老远才渐渐停了下来。暖房里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活计,看着李易水。
只见李易水皱着眉头,额头满是细细的汗水,手心的刺痛,让李易水不由自主地咬紧嘴唇,水漾的杏眸如今已是朦胧一片。
就在众人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杨梦几步抢上前,大声呵斥,指桑骂槐:“谁!谁这么不要脸!居然故意烫伤李姐姐!是瞧着李姐姐人好欺负不是!”回身问李易水伤得重不重,挡去了众人探究的视线。
其他人这才知道李易水是被烫伤了。不过大家都以为是铜勺没有放好,李易水是被烫到了。杨梦这么大声地责骂别人,有几个想上前来看看李易水伤势的人,不由得停下脚步,回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李易水缓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杨梦的手:“没事,我去处理一下。”右手手心里早已是一片模糊,李易水的心都疼得揪成一团。
等李易水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杨梦得意地挑起嘴角,将落在地上的铜勺踢到墙边,朝旁边的几个人挑了挑眉,那几个人也是心知肚明地笑了。
当众人继续干活的时候,有个人捡起地上的铜勺,铜柄那里,沾着一层焦灼的皮肉。
李易水疼得整个身子都打着颤,好不容易回了屋子,从出头的衣柜上取下小药箱。
若是问李易水为什么不告诉兰花姑姑,李易水可没有那么傻,就算告诉兰花姑姑了,兰花姑姑也不会真的查下去,最多指责有人没有把铜勺放好而已。李易水狠命掰开手心,眼眶的泪,和手心的血,滴落地上,混进泥土,混成一团暗色。李易水咬牙——得罪了她李易水,哪里有那么容易就算了?
李易水边清理伤口,边嗤笑。原来她李易水也会中招,许久没有这么疼过了。杨梦果然是冲着自己来的,自己大意疏忽,想来是活该吧?
这时候,门被“吱呀”一声推开,门口进来一个青色的身影,是个丫环。李易水抬头看见这丫环的脸的时候,忍不住倒吸一口气:“你!”
那丫环无所谓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老早的伤了,李姑娘你不会介意的。”很直接,很肯定。
李易水想说介意,那样的伤,看着就让人觉得疼得很!只用眼睛看就知道,这丫环脸上的伤,比她手心的伤还要疼上千倍百倍!这丫环披着头发,整张左脸上布满了长长短短的刀伤,而且伤口愈合得很不好,有的伤口的肉外翻着,如同一条条细小的肉红色蚯蚓!她这是遇到了什么事情?看她的年纪,最多也只有十六吧?
那丫环手脚轻快地从袖子里掏出好几个药瓶,搁在一边的床沿上,拉起李易水的右手,单膝跪在地上。李易水被这丫环吓了一跳:“你!”
“别动!”那丫环手上一用力,力道大得出奇,将李易水按回去,仔细检查李易水的手心。本就被烫伤的手心,后来又甩开铜勺而扯掉一大块皮肉,如今已是血肉模糊,整个手心都没有一块好皮肉。“我叫金哥,是三白叔的儿子。”
听了这话,李易水忍不住想把自己的手拽回来——儿子!男的!居然穿着丫环的衣服!难道他的脸是因为调戏良家妇女,被姑娘的家人砍得?李易水越想越害怕,忍不住挣扎:“放开我!你放开我!不然我就叫人了!你这个变态!”
金哥听了李易水的叫喊,霍地站起来,吼道:“你这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没看见我是给你疗伤!谁变态啊!你说谁变态啊!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手腕还在金哥手里,李易水疼得眼泪直掉,直接拿脚踹向金哥的胸口:“你给我放开!”
金哥一把抓住李易水的脚,恨恨道:“不放!你能把我怎么着!我看你可怜才给你拿药来的!你居然对我又是打又是骂的!我瞧着你才是变态!”
手腕被金哥这么一扯一拉,本就疼得发根发麻的李易水,只觉得手心如同被千万根刺扎进了心口,疼得喘不过气来:“混蛋,疼!疼!”
金哥这才发现,李易水手心的伤,被他这么一折腾,扭曲的伤口看起来更加恐怖,血珠不断地往外冒,“滴滴嗒嗒”地落进地上,甚至能看见白色的骨节!金哥吓得立刻松了手。
李易水疼得已经脱力,一头栽倒在床上,默默地流下几滴懊悔的眼泪——果然应该好好说话的,变态总是歇斯底里!
包扎好伤口,李易水也知道金哥的来历了。金哥是三白叔的儿子,打小就长得粉雕玉琢,十年前三白叔离开金家之后,三白叔往日的那些个所谓“好友”纷纷上门,只抓到了金哥一个孩子,那时候金哥才六岁,被逼问金家的藏宝室,受尽了拷打。金哥并没有说具体的过程,但是只看金哥的左脸,以及脖子里浅浅的伤痕,往下蔓延进脖根,李易水就可以知道,当年金哥受了多重的伤!脸上的伤痕看起来比较新,是因为伤得深了吧?那时候金哥才六岁啊!
金哥颇为得意:“还好本少爷咬死了说不知道,要不然哪有现在的吃香的喝辣的的滋润日子!”
李易水透过金哥的浮夸,看到了当时金哥的无奈——那样一群人,就算金哥说了,又能怎么样?那些人会满足吗?说了,也不过是让那些人觉得,金哥可能知道更多的秘密,金哥也只能受更多的拷问。金哥不说,李易水也只当是不知道。
金哥说,他混进藏云堡,就是为了找三白叔。“不过那个老头子已经把我这个儿子给忘光光了!都是那个贱人给害的!”当年若不是他娘偷汉子,他也不至于后来被卖进戏班子。
“你会唱什么戏?”
金哥皱着眉头直摆手:“提那些做什么,无非是风花雪月哭哭啼啼的那一套。”
于是李易水就懂了,金哥唱的是花旦。不过金哥确实有反串的资本,眉眼高翘,脸盘白净得很,再加上细腰丰臀的,嗓子又清亮,想来唱的是不错的。
金哥骄傲地扬了扬脖子:“那是!要不我就遭人恨,被划了脸?”
李易水愕然,难怪他脸上的伤和脖子里的伤看起来新旧程度不一样。金哥这些年经历过什么?
至于为什么金哥穿着丫环的衣服,照金哥的说法是,他是混进来的,只在藏云堡里找到了丫环的衣服。“难不成你让我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大少爷,穿那些小厮没洗过的臭烘烘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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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喜欢金哥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