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开工干活(1 / 1)
在李家的时候,李易水虽然是个不得宠的二小姐,但是,好歹也是个二小姐,手段也是有些,二娘再怎么欺负她,也不敢让她做下人的事情,顶多在生活上克扣。况且,李家在南方,并不像是北方这般,整个冬天,都要穿着厚重的棉袄。北方可不一样了,冬天的棉袄洗了七八天也干不了,只能靠熨烫烘干,李易水第一次见到烫衣服的过程。
烫衣服的工具,很像是一个大的平底铜勺,铜柄很长,炭火就装在铜勺里。烫衣服的时候,手握铜柄,让铜勺和衣服保持一定的距离,铜勺的柄做得相当的长。烫衣服的时候,三人一组,一个人举勺,两个人扯着衣服,搁在铜勺下的一定距离,慢慢地熨烫,衣服才能又平又整齐。
李易水初到这烫衣服的地方,不太熟悉,三白叔让管着暖房的兰花姑姑安排李易水先做些简单的事情。兰花姑姑是个皮肤白净、性子温和的江南人,见了三白叔带着人过来,还未说话,就已经笑开了,脸颊上浮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三白叔,早啊。”
“兰花姑姑,早啊。”
三白叔与兰花姑姑打招呼,总是这样简单,笑,然后互相问安。
“这是李易水李姑娘,堡主说,从今天开始,让李姑娘,在这里干活。”
兰花姑姑轻轻巧巧地打量了一眼李易水,很普通地,很轻快地看了一眼,目光并未做过多停留,觉得李易水柔柔的站着,有种特别的韵味。李易水赶上那目光,行了个礼。
兰花姑姑满意地点点头:“行,三白叔,李姑娘就交给我吧。”
李易水被分到值勺的工作,就是端着铜勺,举高就成。兰花姑姑带着李易水到暖房里,先让李易水举半天的铜勺:“李姑娘,你先在这里先练习举着——也不要勉强,累了就放下来休息休息——先熟悉几天,等能坚持一段时间了,再上工。”
李易水笑着应下,开始举铜勺。李易水举铜勺的时候,身后的人叽叽喳喳地说些什么,李易水充耳不闻。
到了午饭的时候,兰花姑姑亲自过来带李易水去吃饭。李易水胳膊酸疼得厉害,不停地甩着。兰花姑姑笑了:“过几天就习惯了,习惯就好了。”
李易水点头,问举铜勺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兰花姑姑边走边解释。
藏云堡的伙食不错,中午有窝窝头和肉汤,还有每人一块的烙饼——北方还是以面食为主的。
李易水吃到烙饼的时候,想起来以前长孙烈焰也很喜欢吃饼。不过地处南方的和林是没有这种烙饼的,有的是烤的薄脆的过桥烧饼,又香又脆,长孙烈焰很喜欢。
兰舟姑姑瞧着李易水发愣,问:“怎么了?是不是不合胃口?”
李易水这才回过神来,摇摇头,轻轻地笑了,低头啃饼。
自然,李易水是不知道,不远处的屋里,长孙烈焰将李易水这番神情都收入眼底。李易水的笑,眉梢眼底都藏着秀气,透着让人入迷的灵动,只是原本应该出现在嘴角的几分温柔,如今却不见了分毫。长孙烈焰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饭菜,觉得李易水纤指中的烙饼,才更香。
推门的声音打扰了长孙烈焰赏花的兴致,裘劲端了饭碗自发地坐在长孙烈焰对面:“堡主,他们几个人联合起来打压我,把我的鸡腿都给抢了去了。”这几天整理账本,差点没把裘劲给累死。
长孙烈焰收回放在屋外的目光,转头瞧着已经熬出黑眼圈的裘劲,惊奇地问:“我不记得整理账本需要这么累。”
裘劲叉了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嚼几下,狠狠咽下去才说:“是啊是啊,我整理账本是不用那么累,但是我每次都已经整理得快要趴下,准备回去好好睡觉的时候,王夫人的宝马就会来折腾我!”
“王夫人的宝马?”王夫人?谁啊?长孙烈焰有些反应不过来。
“就是王夫人来的那天,骑的那头毛驴!”裘劲又扒了一口饭,“堡主,你是不知道,那头驴精着呢!王夫人还给他取名叫‘宝马’!不叫它‘宝马’,它就乱踢乱蹬的,弄得泥巴到处飞。而且,也不知道那头驴是怎么找到我家的,半夜就在院子外头叫。”裘劲摇摇头,甩掉这些惨无人道的回忆,“堡主,要不让王夫人去看看那头驴吧,不然我就英年早逝了!”
长孙烈焰看着裘劲无精打采的脸,那眼底的黑眼圈似乎更深了:“有那么严重?”
裘劲赶紧点头:“比三个郑老板还难缠!”
郑老板是他们做皮革生意的主顾,每次皮革送过去之后,总会提出一大堆的要求,就连长孙烈焰都忌惮三分。偏生这郑老板是他们在吐蕃那边的大主顾,他的生意难做,但是利润也很可观,藏云堡几近一半的皮革生意的利润都在郑老板头上,得罪不起。一头驴比三个郑老板还要难缠?长孙烈焰虽然不信,但是还是同意让李易水去看看那头“宝马”。
裘劲听了,立刻乐了:“那吃完饭正好是午休,我就去请王夫人过去一趟。”
听裘劲要去打扰李易水,长孙烈焰心中不是很痛快,搁下筷子:“正好我吃完了,我去吧,你赶紧整理账本。”
“诶……”裘劲看着长孙烈焰碗里剩下的半碗饭,裘劲有些慌张,“堡主,你还有剩!”糟了,堡主去找李易水了!会不会旧情复发?干柴烈火什么的来着?
李易水站在长孙烈焰的书房外面,心弦被书房里高大的身影轻轻地拨动。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摇,在崩塌……
长孙烈焰放下手里的账本,抬头去看只能瞧见地上的一小片影子——李易水躲在门外,许久都没有踏进来的小人儿——即便外面阳光很好,但是她这副小身板,不会觉得外面冷吗?“难不成要我亲自去迎你?”
低沉魅惑的声音,唤回李易水的神智,赶紧擦干脸颊上的泪珠,皱了皱秀气的鼻子,调整好面部表情,才进了门,微微曲了膝盖:“堡主,您叫我来有什么事情?”
长孙烈焰喝了一口茶,这才慢悠悠地开口:“怎么,没事,就不能叫你过来了?”搁下杯子的时候,茶盏在楠木案桌上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嗑”的一声,很轻,却,很刺耳。
李易水还没有想好,用什么样的心情面对长孙烈焰,究竟,长孙烈焰的心里还有没有她了,她无从得知。因为李夫人的事情,李易水不想再做别人的妾室,况且长孙烈焰已经有了夫人,还有了那么可爱的儿子。她宁愿遁入空门,也不愿,不想插足长孙烈焰的家庭,所以,她李易水不应该出现在长孙烈焰的面前。只是……让她怎么舍得离开长孙烈焰?对长孙烈焰的感觉,就像是陈年的女儿红,封存得越久,反而越香醇,任谁将这女儿红打开,都会被那滋味醉倒,不管世事如何。
李易水静静地站着,冬日的阳光有些苍白,有些娇弱,却依旧坚定地守着固有,分毫不退。
“问你话呢,二小姐。”
二小姐是以前李家下人对李易水的称呼,也是长孙烈焰在李家做工的时候,对李易水的称呼。
“不敢,堡主。奴婢怎敢?”
长孙烈焰长腿一迈,来到李易水身前站着,压低了嗓音:“你倒是适应得快。果真是,放着夫人的位子不做,倒是喜欢当个丫环。”目光意外地落在李易水白净的脖颈,毛茸茸的一层细细的汗毛,阳光下将那白皙的皮肤衬得格外地温柔。长孙烈焰不由得想起早上,在李易水房间里,李易水失策坐在自己手背上的感觉,柔软,弹性十足。长孙烈焰的眸色沉了沉,清了清嗓子,“你带来的毛驴是叫‘宝马’吧?”
宝马?宝马怎么了?“是。”
“跟我过去,最近那头毛驴闹得裘劲不得安宁。”
李易水不解地抬头——宝马?闹得裘劲不得安宁?虽然她不知道,但是宝马不是应该被关在马厩里么?怎么会闹得裘劲不得安宁?
就算有疑问,李易水也识相地乖顺跟着长孙烈焰,紧紧跟着,一步不拉,很安静,一言不发。
长孙烈焰在前面大步地走,瞧着始终在身后一步远的李易水,心里浮起不该浮起的想法——这丫头,腿似乎长得比以前更长了,竟然跨步和他一样大。
长孙烈焰带着李易水直接上了藏云堡的城墙。只见藏云堡大门外,宝马正在地上撒泼打滚,“恩昂恩昂”地叫唤得挺欢,把好好的路刨得坑坑洼洼的,撵得守城的人四处跑,而且……大门口的驴粪遍布的范围也相当的广阔。
李易水在城楼上看着下面胡闹的宝马,有些哭笑不得:“堡主,宝马可能是被闷坏了。”
对于李易水这个解释,长孙烈焰不置可否地一挑眉:“你是想去让它好好活着,还是就这样撒蹄子去了?”
撒蹄子去了?她李易水只听过蹬腿去了……等等!撒蹄子去了?这不是想把宝马宰了的意思吧?李易水不信地望向长孙烈焰。
得到的回答很明显:“冬天的驴肉火锅,想必大伙都喜欢。”
李易水这下不用长孙烈焰开口,自个提起裙子,蹬蹬蹬地一路下了城墙,高声喊道:“宝马,宝马,别闹了!再闹小命就没了啊!”
这般不顾形象的跑法,让长孙烈焰想起三年前的阿水,直率,单纯,笑起来都让人觉得简单。阿水,一直是个心计多到让人不可思议,却简单到透明的姑娘。“阿水……”长孙烈焰站在城楼,看着去拉扯宝马的青色小身影,嘴角竟然扯起笑来——果然是物像主人形。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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