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武和
武和是个笨蛋,是个眼里心里全是篮球的笨蛋。武和喜欢篮球,很喜欢很喜欢。对他而言,篮球就是他的生命,他的一切。武和可以放弃世间所有,唯独不能放弃篮球。武和最爱的就是篮球,没有什么能够超过篮球在他心里的地位,就和封忆在言初心里的地位一样。
小时候,武和的学习成绩很差,几乎每次都是全校倒数第一,是个让老师头疼不已的问题儿童。这并不是因为武和很笨,而是他把所有的时间与精力都放在了篮球上的缘故。那时候的武和,满心满眼都是篮球,整天抱着个篮球不撒手,就连吃饭睡觉也不例外。
武和的父母并不是那种成绩高于一切的家长,恰恰相反,他们很是开明,认为武和喜欢篮球是好事。可即便如此,每当他们看着武和那满是“xx”的试卷,也有化身为咆哮帝的冲动。不得已,武和的父母向武和下了最后通牒,硬性规定武和每次考试必须考多少分以上,如果做不到,那就没收篮球,不要想再有碰篮球的机会。
为了最爱的篮球,武和放下了之前那股疯狂劲儿,开始试着在不影响成绩的情况下打篮球。在中学时代,武和终于把握好了打篮球的度。那时的武和加入了学校篮球队,篮球打得很棒,是校队的主力。一般说来,会打篮球的男孩子都会很受女孩子欢迎,可武和却是个例外。武和的眼里全是篮球,完全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女孩子和他说话就像在对牛弹琴一样,久而久之,也就没有女孩子跑去和他搭话了。在周围的朋友都成双成对的时候,武和还在一个人傻傻的打篮球,等他终于反应过来,中学时代已经结束了。
武和注意到封忆是因为她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操场边,静静的看着他们打篮球。其实来看他们打篮球的女孩子很多,可她们总是喧哗的、吵闹的,没有一个人像封忆一样安静。封忆成绩好,长相好,待人温柔礼貌,在同年级中很是出名。这样的封忆,自然是人们的焦点,每逢封忆出现在操场,男生们打球的时候都会更加卖力一些。毕竟,谁不希望自己在优秀的异性眼中留下好印象?
“封忆为什么会来看我们打篮球”成为了精力旺盛的男生们最近一段时间的议论话题。别以为男生就不会八卦,他们也会讨论哪个女孩子长得漂亮,哪个女孩子腿长好看。所以,就算武和对那些事不感兴趣,可在朋友们一日日的议论中还是记住了一些。听说封忆有个很帅气的追求者,那个叫言初的男生追了封忆三年也没能摘下她那朵高岭之花。听说过言初和封忆之间的故事的人,第一反应就是封忆很无情、言初很痴情。可武和的反应并不是如此,在听说过他们的故事之后,武和的第一反应是佩服,佩服言初能一直喜欢封忆,佩服封忆能一直拒绝言初。武和觉得,这两人,和他一样,都是那种固执到死的家伙,喜欢的东西会一直喜欢,不喜欢的东西一辈子也不会喜欢。说到底,言初与封忆,也只是在比谁更固执罢了。
武和发现,封忆和传闻中的她不同,她没有传闻中那么,恩,应该说是彪悍吧。或许,封忆只有在言初面前才会是那种模样。武和所知道的封忆,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
很多时候,喜欢上一个人的理由都是莫名其妙的。这日,武和和往常一样晨跑完毕,回宿舍叫醒正在赖床的男生们,然后一起结伴去食堂吃早餐。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相邻,宿舍前面是个大花园,是情侣们约会的好地方。当然了,这儿环境优美又安静,也有许多学生来这儿聊天、看书。
“言初,你根本就什么都不明白。”
言初?虽然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可武和却没有去一探究竟的好奇心。然而同行的男生们可不是这样想的。
“那是封忆吗?”
“还真是,电话那头不会就是那个言初吧?”
“看看不就知道了。”
“之前你们不是还叫着肚子饿吗?现在不饿了?”武和无奈,真拿他们没办法。
“嘘,小声一点,武和你也蹲下,别被发现了。”
于是,武和和同宿舍的男生就像做贼一样的偷听别人打电话。花园正中间是一条宽约三米的长亭,亭子的两边每隔五步远就有一根柱子,用以支撑长亭。而亭子左右都是花草树木,此时的武和他们分别藏在两根柱子后面,封忆就在他们前方打电话。
【不明白的人是你,我只是喜欢你罢了】(注:此为电话那边言初说的话,因武和听不见,所以用【】表示。)
不知道电话那边说了什么,只见封忆烦躁的在原地走来走去,脸上的表情很是无奈。“喜欢?谁稀罕你的喜欢!言初,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喜欢我。你知不知道,你的喜欢让我压力很大。所以,拜托你,从我生命里消失吧!”
电话那头一片静默,而后传来言初激动的声音,【做不到,我他妈的做不到。封忆,除非我死了,否则你一辈子也摆脱不了我。】
封忆嘴角掀起苦笑,挂断了电话,自嘲道:“封忆,你真是矫情!言初他啊,可是无数女孩子眼中的白马王子!”
喜欢,往往是在一瞬间产生的感情,只是有的人抓住了它,有的人放跑了它。看着封忆苦涩的笑容,武和心中升起一片怜惜之情,想要让她快乐,想要让她开怀大笑……武和知道,自己恋爱了,他喜欢上了封忆。当有男生说封忆一直注视着的那个人是他的时候,武和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那种快乐,就和他打篮球时的快乐是一样的。所以,男生们起哄让武和去告白的时候,武和并没有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少年(一)
爱情总是没有踪迹可循的,自己喜欢的人不一定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人自己不一定喜欢。求而不得的爱情,往往是我们最想要的;那只牵不到的手,才是我们最想抓住的。
——题记
“啊,对不起,我太得意忘形了。你会不会生气啊?”武和小心翼翼的望着封忆。
“不会,只是被吓到了而已。”封忆无奈道。
“嘿嘿,那就好,那就好!”
“封忆”远处有人叫着封忆的名字,封忆转头望去,愣在了原地。
封忆从没想过言初会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只因为自己的一个电话。言初对封忆的喜欢,比封忆想象中要多很多,而封忆,也比自己想象中无情。在最初的惊讶过后,封忆也只是平静的看着言初,不喜不悲,好似言初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耳边忽然变得安静起来,好似全世界只剩下了三个人。武和循着封忆的视线看去,只是一眼,他就认出那个人是言初,尽管他们从没见过面。会用那种看全世界的眼神看封忆的,只有言初一个。尽管嘴里说着喜欢,可武和自己也知道,他的全世界是篮球,不是封忆。尽管武和是真的喜欢封忆,可他对封忆的喜欢没有对篮球的喜欢多。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明明离封忆越来越近,可言初却觉得两人的距离变得越来越大,大得快要找不到封忆。终于,言初来到了封忆的面前。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相顾无言,最先打破沉默的是封忆,“你回来啦?”
“嗯,有件事情想要弄清楚,所以回来了。”
“这样啊!”没有问是什么事,因为她大概都能猜到。封忆了解言初,正如言初了解封忆一样。
“你喜欢他?”自从出现就一直注视着封忆的言初,终于舍得分点注意力给言初身旁的武和了。他手指武和,表情痛苦的看着封忆,眼神期盼。
“嗯!”封忆知道言初在期盼些什么,可他想要的,她给不了。爱情不就是这么一回事么?不断的寻觅,不断的犯错,不断的错过。到底要有多幸运,才能和自己想要的那个人携手到老?
“哈哈哈,哈哈哈……封忆,你狠,你真狠!哈哈哈......”言初先是疯狂的大笑,然后抓住武和的衣领,对着武和就是一拳。武和最初没有反应过来,白白挨了一拳,等反应过来也动起了拳头。两人你一拳我一拳的,打得难舍难分。
“言初,住手,你疯了吗?”看着打斗的两人,言初有心上前拉开却怎么也近不了身。
“我是疯了,我他妈的从喜欢上你那一刻起就已经疯了,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这么歇斯底里的言初,和封忆记忆里的言初一点也不像,却让她无端的感到难过、替言初难过。封忆也曾想过,如果自己喜欢的是言初,那又该是何等景象。如果封忆喜欢言初,那他们一定会很幸福,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一样。可这,终究只是如果。封忆可以把言初当做朋友、家人,唯独不能是恋人。有些人,千般好万般好,却怎么也喜欢不了,尽管会感动却不会心动。
“封忆,站远点,小心点别伤着你。虽然你才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可男朋友的职责我还是要履行的。”
“可是......万一你受伤了怎么办?”
“放心好了,我受伤对面那小子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对我多一点信心吧。”
“嗯,那你小心一点。”
武和的温柔,是封依想要拥有的。封忆也知道,自己劝不了言初。所以,封忆不再说话,只是用担心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人。
看着妥协的封忆,言初笑得厉害,前俯后仰的,最后竟然连眼泪也流了出来。我把整颗心都捧到你的面前,你却不屑一顾,只因为你心中的那个人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