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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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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恭喜你了!”然后,那边首次率先挂断了电话。

看着手机屏幕渐渐暗了下来,最后变成漆黑一片,封忆感到无比的放松。这一刻,她觉得开心极了,再也不用背负言初的喜欢,然后,各自开始新的生活。这样,很好!

这次和往常一般,封忆在操场边坐了一会儿就打算离开,忽然有人叫到,“封忆,等一下!”。她循声望去,一个同班的男孩子在向她招手。而武和,正被一群男孩子推搡着往封忆这边走来。看着武和那脸红脖子粗的窘样,封忆忍不住笑出声来。听到封忆的笑声,武和竟然转身往回走,当然了,又被男生们给截了回来。男生们直接把武和给架着走,直到走到封忆面前,才哄笑着走开。

“那个,我......”

“嗯”封忆含笑望着武和,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封忆有预感,她一直期待着的事正要发生。因为不想让自己的喜欢变成他人的压力,所以封忆不主动道出自己的喜欢,她想要武和自己慢慢察觉出来,而不是像言初那样弄得全校皆知。

看着封忆的笑颜,武和只觉得浑身都有了力气,道:“封忆,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为什么?”虽然被喜欢的人告白很高兴,可封忆想要知道原因,她不愿武和是因为自己喜欢他所以要求自己做他女朋友。或许会有人觉得封忆矫情,可谁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同样喜欢自己?封忆只是不愿将就罢了。

“因为你笑起来很好看!”明明封忆的笑容没有变,可一句短短的“为什么”就让武和焉了。告白什么的,对于很少和女孩子交谈的武和来说简直是秒杀。武和很是懊恼,明明打算说“我喜欢你”的,可脱口而出的却是这句话。

“什么?”封忆的表情很是错愕,甚至有些接受不能。显然,这个原因在她意料之外。

“那个,我注意你很久了。你一直坐在那儿看我们打篮球,你一定也很喜欢篮球吧!”说到这里,武和摆脱了腼腆,脸上有着大大的笑容。

“不,我不喜欢篮球。”

“啊,这样啊!”武和脸上的笑容垮了下来,有些尴尬的挠挠头。

“不过,我喜欢看你打篮球。”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虽然封忆喜欢的不是篮球,而是看别人打篮球,不过武和还是高兴得不行,自己喜欢的东西被自己喜欢的人认可的幸福感让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封忆说的是“你”而不是“你们。”

看着武和因为自己一句话高兴起来,封忆抿了抿唇,道:“那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封忆知道武和有多喜欢篮球,所以并没有因为武和被篮球转移了注意力而沮丧。她喜欢的,是喜欢着篮球的武和!

闻听此言,武和才反应过来,他是来告白的而不是和封忆讨论篮球的。“那个,你等等。”

“嗯?”

“封忆,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吗?啊,那个,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武和,和你同班,你可能没有注意到我。毕竟我很没有存在感,嘿嘿。”说到这儿,武和尴尬的笑笑,“我知道,你愿意做我女朋友的可能很小,毕竟你人长得漂亮又温柔,很受同学们欢迎......”

“你喜欢我吗?”,封忆直接打断了武和,甚至是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当然是喜欢你的,不然向你告白干嘛?”

“那我愿意。”

“啊?”,武和脸上的表情很是滑稽,完全被“我愿意”三个字打蒙了。

“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武和。”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呀,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每天都来看你打篮球,笨蛋!”

“嘿嘿......嘿嘿......”幸福来得太突然,武和先是愣住,而后傻笑,最后竟然将封忆抱了起来,转起了圈圈。

“喂,你干什么呢?快放我下来。”被武和的突然动作吓了一跳,封忆连忙拍打他的肩膀,让他把自己放下来。

“啊,对不起,我太得意忘形了。你会不会生气啊?”武和小心翼翼的望着封忆。

“不会,只是被吓到了而已。”封忆无奈道。

“嘿嘿,那就好,那就好!”

“封忆”远处有人叫着封忆的名字,封忆转头望去,愣在了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的事

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样永不放弃的东西,或是人,或为物。

--题记

言初

我知道故事不会太曲折/我总会遇见一个什么人/陪我过没有了她的人生/成家立业之类的等等/她做了她觉得对的选择/我只好祝福她真的对了/爱不到我最想要 爱的人/谁还能要我怎样呢/我爱的人不是我的爱人/她心里每一寸 都属于另一个人/她真幸福 幸福得真残忍/让我又爱又恨她的爱怎么那么深/我爱的人她已有了爱人/从他们的眼神说明了我不可能/每当听见她或他说我们/就像听见爱情永恒的嘲笑声

言初是个痴儿,是个眼里心里全是封忆的痴儿。自见到封忆的第一眼,言初就喜欢上了封忆,他的喜欢低到了尘埃里。在封忆面前,言初可以丢掉脸面,装傻卖萌,无耻无下限,只为能获得一点点封忆的喜欢。

年少的言初认为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所以,尽管一次次告白被拒,他也不曾想过放弃。

那时的言初,满是冲劲,不管是爱情还是其他方面。

言初不喜欢读书,他认为好男儿就应当出去闯荡一番,闯出一片天地,然后衣锦还乡,给爱人最好的一切。言初喜欢封忆,所以他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封忆的面前。在爱情方面,言初就像牛一样,始终坚信封忆会喜欢上自己。可三年过去,封忆始终没有喜欢上言初,一点点的喜欢也没有。三年的追求毫无回应,言初多少有些心灰意冷,他自欺欺人的以为,或许是因为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习惯,所以封忆才没有发现他的好。人们不是常说“距离产生美”么?所以,说不定只要自己离封忆远一点,她就会喜欢上自己。虽然这么想,可言初知道,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多少也要给自己留个念想啊,不然哪来的勇气继续喜欢封忆?

言初是个聪明人,所以有些封忆自己都没有察觉的事他却发现了。比如,封忆对他的容忍度已经到了极限,如果自己再纠缠下去只会引来封忆的厌恶。她无意间流露出的厌烦与不喜深深灼伤了言初,这就是言初不再开口闭口说喜欢的原因。说到底,言初也只是害怕封忆厌恶自己罢了。在封忆面前,言初是个胆小鬼,封忆一点点的不喜都能让他惶恐半天。

远在H市的言初,拼命的工作,只为不让对封忆的思念压垮自己。对封忆的思念,让他恨不得立刻飞回N市。满腔的思念,只能借由短信与电话纾解。

言初曾一次次期盼过,一觉醒来就接到封忆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封忆说“言初,我喜欢你,只是一直以来没有发现罢了。所以,做我的男朋友可好?”可这终究只是言初的妄想罢了。

言初终于等来了封忆的电话,这与他的想象如此相似的情景让他忍不住脱开而出,“封忆,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是不是终于发现我的好,所以想要做我的女朋友?”话一出口言初就觉得不妙,一不小心就恢复成了以前的无赖语气。

“你最近还好吗?”

封忆突如其来的问好让言初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不过他还是若无其事的接了话,“不好,一点都不好,因为你不在我身边。”

“言初,别这样。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正因为我们在逐渐老去,所以有些话才要说出来,“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为喜欢你而感到自豪!”

“这样啊”封忆的沉默让言初越加开始不安起来,果然,封忆说出了足以让言初崩溃的话。“言初,我呢,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这一刻,言初只觉得冷,仿佛身处北极。虽然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可还是好痛,心痛得快要炸开了。言初开始大口大口的喘息,就像濒死的鱼一样。良久,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是吗?那恭喜你了!”然后挂断了电话,不想要再听到封忆的声音,害怕她说出一些让自己受不了的话语。

那一天,言初将自己喝出了胃出血。从医院里醒来的言初不言不语,像个木偶。言初的心很小,里面只有一个小小的封忆。一直以来,他都把喜欢封忆当做生命的全部,除了喜欢封忆,言初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短短几天时间,言初就颓废得不成人样,活得完全像个大叔。他想,既然封忆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自己是不是该放手了呢?言初学着去忘记封忆,可越是想要忘记就越是忘不了。初恋总是难以忘怀的,或许唯有时间可以改变这一切。

言初终究是没能忍耐住,他赶回了N市。纵使会痛不欲生,还是想要亲眼看看那个被封忆喜欢的幸运儿,看看,他到底哪里比自己好才甘心。

言初忽然觉得回N市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多么希望此时的自己是个瞎子,这样就可以不用面对眼前那刺眼的一幕。操场边上,封忆正被一男生抱在怀里,脸上的表情是言初从未见过的娇羞与甜蜜。言初向前迈进的脚步顿住,这一刻,他的脚仿佛有千斤重,怎么抬也抬不起来。定了定神,言初喊出了封忆的名字,看到她原先还是甜蜜的表情在见到自己那一刻变为呆愣,心里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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