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金苹果之夜(1 / 1)
等楚沨恢复知觉的时候,他仍是坐在电脑前面,显示器仍然显示着聊天室的画面。光已经褪去了,家里人还没有回来。楚沨清楚地记得金色的异光漫过他全身之前的事,可并不确定那些事是否真的发生了,他看了看显示器右下角显示的时间,22:27。然后,
满意:………………谁知道出什么事了吗?
夏炬明:你丫满胖子有病啊,这时候还用聊天室????
满意:你不是也在写吗?
楚沨:算了,你们没事吧,黑子呢
黑烨:我去~~~~~~~,太牛了!
夏炬明:看来没事。
黑烨:谁能告诉我出什么事了?
夏炬明:你丫怎么跟满胖子一样啊!!
满意:我又怎么了
黑烨:我跟丫不一样啊,我知道怎么回事啊!
夏炬明:…………那你就说!
黑烨:他这事吧,是这么回事………………
楚沨:算了,他要是真知道怎么回事,我早就知道了,刚才你们确实看见……?
黑烨:没看见的举手。
夏炬明:你丫有完没完?我刚看见了,3D投影,很清楚,你们也都出现了,说的话我也听见了。但是我解释不了。
满意:我跟酒瓶儿一样
夏炬明:没有人问你的意见!
楚沨:…………你们觉得刚才那人是人吗?
黑烨:诶,这挺绝的嘿,丫没准压根就不是人
满意:那你觉得他是什么?
…………
有好一阵,没有人敲打键盘,谁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楚沨听到了开门的声音,钥匙插入锁眼,很自命不凡地转了两圈,然后猛地拔出去,进门的声音,用力关门,换鞋的声音。他对这些已经听得不能再熟了,回来的人是楚国庆,他的父亲。
楚沨的家住在南亩大学院内,丁香园16楼三门24号,三居室,楚沨住一间,楚国庆和爱人齐惠敏住一间,另外一间8平米的小房间,摆了两个鱼缸和一张沙发床。现在,楚国庆就站在儿子房间的门口,眼睛红红的。
虽然楚国庆不是很能喝酒,但是很能在酒桌上咋呼,“身为配角却没有做配角的自觉”,这是楚沨经常跟他起冲突的原因。楚国庆是上海人,北大荒插队返乡的时候,跟着方素华来到北京,在中央机关里开车。而方素华,也就是楚沨的母亲则分到了南亩大学食堂。二十年之后,楚国庆仍然做他的司机,可他的爱人则依靠南亩大学织了一张关系网,在整个海淀区都混得相当好,认识的她的人都尊她声方姐。
差不多每次在外边有饭局的时候,也许是为了安慰她老公,方素华都带着楚国庆,所以楚沨他爸在这个圈子里也很出名——出名的不懂事:除非方姐事先跟他讲好这顿饭的利害关系,要不然每次吃饭他都是主角。不论跟谁吃饭都一样,喝到差不多的时候,楚国庆就开始跟外人吐苦水,大谈自己的老婆如何如何不好,自己如何如何受气,然后当着外人的面跟自己老婆吵一架,甩手就走。虽然楚沨的妈也不想带她老公出来,但很多时候也没有办法,跟方姐比较熟的人都已经习惯了,最不习惯的反而是楚沨。
楚沨回头看了他爸一眼,说:“回来啦。”
“唉………………”,楚国庆好像非常无奈地叹了口气,对着楚沨摇了摇头,就好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又不知悔改一样。这就是楚沨最反感他爸的地方,楚沨常常说最讨厌男人叹气,根源就在这里。
楚国庆仍然站在那里,楚沨则转过头,继续跟朋友们聊天。
楚沨:我爸回来了,看来又高了
夏炬明:那怎么着?
楚沨:没事,我不招他就没事
写这句话的时候,楚沨很明显地觉得楚国庆正盯着他,要是平常,他会很不习惯这种眼神,可能会关上电脑,但是经历了刚才的奇遇之后,他还想跟弟兄们再聊两句。
黑烨:靠,打丫一顿啊,谁怕谁啊!
满意:你这个恶魔!!
楚沨:得,我服,我服成了吧
夏炬明:要不你先下了吧,明天见面再说。
门厅的另一部电话响了起来,那个时候,学校的内线还是比isdn省钱。家里的电话很少是找楚国庆的,所以只要家里有人在,他绝不去接电话。楚沨从他爸的身边走过去,也没有看他。
“您好,请问找谁啊?”楚沨的大学同学曾经说过,打电话到楚沨家的时候,只要是楚沨接,都有一种打到楚公馆的感觉。
“小沨,你爸回去了吗?”电话里传来方素华的声音。
“回来了。”
“没事吧?”
“没事,”其实楚沨并不太确定,“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这边还得有一会,事还没谈完呢。”当妈的顿了一下,“我一会就回去了,你别招他啊,他今天喝得有点多。”
“我知道了,你别喝了啊,没事早点回来。”
“好,行。挂了吧。”
挂掉电话的时候,楚国庆转到小屋去了,他甩给儿子一句话:“赶紧洗澡!”
楚沨也跟到小屋的门口,对他爸说:“你先洗吧,我这还有点事。”
楚国庆就像没有听到儿子的话,眼睛只是看着鱼缸里的鱼。他在楚沨很小的时候曾经很喜欢养鱼,后来家里的鱼缸就归了楚沨。鱼缸换过好几个了,鱼也换了很多次,现在的缸里养着一条黄尾龙和一条狗仔鲸。楚国庆不止一次地说自己不喜欢吃鱼的鱼,但他总往鱼缸里扔很多小鱼去喂它们,尤其是喝完酒之后。
楚沨也没有再搭理他,坐回电脑前面,想继续刚才的解迷之旅,但另外三个人已经偏离出发点很远了:
黑烨:楚沨你丫有劲没有啊,都被人家给甩了,你就差不多得了吧
满意:就是,多~~~~没劲啊
楚沨:说什么呢?
夏炬明:不是我们说你,你这样拖着也不是事啊,要不你就赶紧着!
楚沨:我又怎么了
他也大概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了。男孩子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话题很容易转到女孩子身上。据说女孩子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话题一般也会转到男孩子身上。
黑烨:你丫真没前途!
楚沨:你有前途,咱兰兰领着你过马路的时候,你最有前途了
夏炬明:诶呦,这是怎么回事啊,从实招来啊!
满意:这事我怎么都不知道啊,太不仗义了!
黑烨:啊~~~~~~~~~~~~~楚沨,你丫找盒呢吧?
盒就是指骨灰盒,或者是棺材之类的,黑烨总是喜欢随意简化一些词语,说错的情况就更多了。这也许就是黑子不招人讨厌的原因,他随时随地表现出来的,就是让你觉得这人只是管不住他的嘴而已。
“我叫你洗澡呢,听见没有!”楚国庆再次来到了儿子的房间门口。
“我不是说了我这有点事吗,你先洗吧!”楚沨的口气也含着不耐烦的成分。
“我他妈还管不了你了…………”楚国庆嘴里说着,几步走到楚沨身边,一把推开儿子,伸手想关电脑。只是他不知道电脑的电源在哪里,就在机箱面板上胡乱按着。
“你想干嘛?”楚沨伸手去抓他爸的手。
“你滚蛋!”楚国庆嚷道。
尽管楚国庆在东北的时候,扛起200斤的麻袋眼睛都不带眨一下;也尽管楚沨现在根本扛不起200斤的麻袋;凭着二十年时间的帮助,儿子还是把父亲推开了。楚国庆退了两步,因为力道比较猛,右脚的拖鞋留在了原地。楚国庆站着,楚沨坐着,父子二人隔着两步相互瞪着对方。楚沨的左脸开始不自觉的抽搐,虽然他并不想出现这种局面,可是命运也不是他能够左右的;就好像他的脸,在这个时候,他自己也控制不了。
楚国庆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酒精和饭桌上的不愉快混在一起,把他变成了一个人形的火药桶。但是他也没有想到,他所面对的对象今天居然这么大胆的反抗:在楚沨初中的时候,因为楚沨在客人面前顶撞了他,这位父亲在客人走后把儿子按在床上打到两天没法坐着。楚国庆忽然觉得,上次教训儿子好像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以前他很不明白楚沨为什么左脸经常会抽动,今天他总算知道了。点燃了的火药桶一边嘟囔着“我他妈不信了我”,一边又要跟敢忤逆自己的儿子动手。
楚沨情急之下,低头一把抓住父亲落下的拖鞋,作势要打他爸。
楚国庆一愣,就好像那只鞋提醒了他身为人父的架子,“你他妈敢!楚沨,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敢用那鞋打我…………”
想用拖鞋攻击父亲的儿子总算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愤怒的水位在他心中急速的下降,怯懦与尴尬则得到了迅速的补充。在楚沨不知所措的瞬间,黑色再一次覆盖了他的视线。
“你还是这么做了。”黑发的男人这么说。亘古之前,曾经有人享受了生命之果,因这禁忌的果实,诞生了诸神为之头痛的一族。
“时间又到了而已。我一直很好奇,如果当年我们不插手,结果会是什么样子。”银发的男人回应着。
…………
“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吗?”
“…………如果你现在阻止,我就再等下去。”说完,银发人笑了:“要不要打个赌?”
黑发的男人也笑了,这本是他用来约束别人的手段:“怎么赌?”
“他们会不会活下去。”主人说的很随意,就好像是临时起意。
“期限呢?人总是会死的。”客人应的也很随意,几条人命而已。
“……三年吧,如果他们活得过一千零九十五天,就算我输。”
客人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哦—,你打算输些什么?”
“你看这个怎么样?”银发人随手指向身后,尽管已经干枯了,可大树那遮天蔽日的枝条仍在清风朗月中轻轻舒展,并不因主人的背叛而悲戚。
“如果我输了,你想要什么?”黑发人多少有些惊讶,他充分了解这棵树的价值。
“没什么,乐趣而已。”
“和曾经号称死亡的恶魔赌人生死?有意思。”
黑发人站起身来,高大的身躯笼罩在黑色斗篷里,优雅且威严。
“好,如果我输了,我会付上等值的代价。但前提是,你我都不能插手。客人已经来了,我也该走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我亲密的朋友。”说完,黑色的帝王转过身去,没由来的,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好像从没有出现过。
拉马斯调整了一下姿势,轻蔑地吐了一口气:“……朋友?”。
月亮在地面上剪裁出清晰的黑色人形。这次不再是幻影,至少楚沨觉得不是,触手所及,手里的拖鞋和身旁的大树都不是假的,所以现在他的思维比他的影子混乱多了。
圆月高悬,已近午夜,周围的一切显得空灵却真实。树林中清新又略带潮湿的空气和着洁白的月光包裹了迷路的男孩,好似清冽的泉水冲洗着他的精神,使思维逐渐恢复了清醒的状态。
一阵阵虫鸣敲击着鼓膜,回过神来的楚沨四下打量着,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条石板铺就的林间小路上,小路的一头深入稀疏的树林,前方的几棵大树挡住了他探寻出路的视线;回头看看,树林渐密,远方矗立一座城堡般的建筑,隐约可以看到那里透出来的光亮。与其说是树林,这里看起来更像是贵族的庭院,在疏落的空间中布置着几人合抱的参天大树,错落有致的灌木丛,以及点缀其间的草本植物,如果不是在此时此刻,这里倒不失为露营野餐的好地方。
不知身在何处的人叹了口气,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拖鞋,随即又自嘲的笑了笑。这也是他的习惯,因为对于“男人不应该叹气”的执著,楚沨每次叹气后都强迫自己笑一笑,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
“这他妈是哪啊?景色倒是不错,最起码平常看不见。不过,我怎么就…………”男孩喃喃地念叨着。
虽然带着俚语的自言自语在这种状态下能起到一些鼓劲的作用,但他仍然没有确定向哪个方向走:“不知道这事跟那个倒霉的拉马斯有关系没有?先不管这个。”
城堡那边还是算了吧,要是走到那边去,实在觉不出还有活着回来的机会,要不就先往树林里边走,看看沿着路能找到什么线索?最好还是不要走在石板路上,走在路边的树丛里,还有点掩护,反正树并不太密,要是有什么情况,赶紧跑也来得及……
也许是周围的环境给了他帮助,这一次是独自经历奇遇的人,思路逐渐清晰,虽然他自己也知道这些想法其实没什么用处,但是总要强迫自己思考些什么,才能镇定下来,否则,这陌生的树林中所充满的敌意(当然有很大成分是他自己吓唬自己),就会穿透他的身体直接渗入意识的深处。
正在如意算盘越打越响的时候,男孩忽然听到一连串轻微的响声,从树林的一端,沿着小路向他接近。事后,当他向黑烨、夏炬明他们描述这一段经历,说到这里的时候,他说:“当时就觉得像脚后跟踩到电门了一样,从脚踝麻到后脑勺,真的是‘嗡’的一声。还好就是只虫子,或者就是拉马斯把一切都算准了,要不然…,没准我还真给吓出点毛病来。”
楚沨先看到了一团鬼火贴着路面向他飘过来,他不禁产生了想要大叫的冲动,又想拔腿就跑,却感到只有大腿的皮肤是属于自己的,里面的骨头与肌肉完全不听从脑子的命令,他只是紧紧攥住手里的累赘,怔怔的看着那团青白色、带着桔黄色光点的鬼火越飘越近。
吓呆了的人总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但好在恐惧没有影响楚沨的视力。等到那团火光“飘”到足够近的时候,确切的说是那团火光爬到足够近的距离、并且停下来的时候,楚沨看出那其实是一只比他手里的拖鞋还大、类似大个天牛的甲虫,虫子背上生长着奇妙的突起:六个乒乓球大小的发光器官远远的看来就像一团鬼火。那只昆虫站在距离楚沨三、四米远的地方,丝毫没有露出害怕的意思。
男孩的心跳恢复了正常水平。他比较喜欢活物,除了极少的特例,应该说,越是奇怪的虫子越能吸引他的兴趣。
只花两秒钟就完成了由惊吓过度到昆虫爱好者转换的人向前凑了两步,想近一点观察他的研究对象,被观察的一方出于某种目的维持了双方的距离。
不知名的甲虫移动时,楚沨发现它的腿相对于它的身体比例显得更长一些,每条腿上又各有两个桔黄色的发光器,移动的时候才会发光,这更勾起了他的兴致。没有一本图鉴上登过这种东西。
于是楚沨又向这奇异的小生灵挪动了脚步,他的脚步很轻,生怕惊跑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新品种。但他的观察对象对此毫不领情,仍然是若即若离地与捕虫者保持距离,不断向树林深处前进,就好像在为那个要捕捉它的人带路一样。
楚沨也发觉了这一点,他每次停下脚步,类似天牛的发光昆虫会停下来等他;如果他加快脚步,昆虫就提高爬行速度。这不禁让男孩感到奇怪,他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
他本来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学生,在普通的暑假生活中享受着无聊的快乐,虽然也想体会来自未知的刺激——因为看漫画的缘故,也看了许多有关神学或者是恶魔之类的资料,可是今天晚上所经历的一切,自从拉马斯进入聊天室的时候开始,抛开与父亲的不愉快不谈,楚沨感觉到他之前对于未知的种种幻想,无异于叶公好龙,当未知真的发生在他面前的时候,甚至一只小小的虫子,就让他不能移动脚步。
走的远了,周围的大树多了起来,都是几人合抱的巨树,恐怕都是树龄百年以上的古物。
“最差也就是被虫子吃了呗,还能怎么样!”楚沨把这句类似置生死于度外的话扔在空气中,跟着引路的甲虫大步向前走,可惜他的思想并不是一句豪言壮语就能控制得了的:
……但愿死之前能看清楚到底是什么杀了我,……如果是一群肉虫子就太可惜了,怎么也要跑到脱了力才行…………真可悲,到死还得拿着老爹的臭鞋。
想到这里,楚沨有点哭笑不得:
不知道我妈看见我的尸体会怎么样,……要是季晴看到了呢,会不会为我掉几滴眼泪呢?
这时候,男孩又产生了想看一眼那个女孩子落泪的冲动,他浑身洋溢着慨然赴死的昂扬感,拿着拖鞋向前走。
还好,几分钟之后就到达了目的地,结束了那些不知所谓的遐想。
跟着虫子绕过几棵大树,巨大的树冠映入楚沨的眼帘,那是棵粗细不输给二层小楼的“肥”得让人吃惊的巨树,就像把无数的龙捆成了一束种在了地里,也难怪刚才在幻境中看不出来。再走近一点,楚沨看到了树根雕成的长圆形的桌子,也许不能叫桌子——那是巨树裸露在地面上树根的分支,上面被削去了一部分,打磨成了桌面,另一部分根系形成了他们在幻影中坐过的太师椅。
银色的头发在洁白的月光下闪着柔和的光芒,树的主人坐在桌前,似乎已经优雅地等待了好几个世纪。看到男孩之后,拉马斯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走过来。发光的昆虫完成了使命,展开翅膀飞走了,亮蓝色光点好象反射在水面的星光,在树林中渐浮渐沉…………
既然不是最坏的情况,楚沨的一颗心又放回了肚子里,肯定是这个人叫他来的。脑子转了两圈之后,他决定打声招呼:“你好,又见面了。”这是没有热度的言辞,他还没有从第一次见到拉马斯时的挫败感中完全解脱出来。
“很高兴你们中间这么快就有人来到这里。”拉马斯从树根雕成的太师椅上站起来:“陪我走走吧,我这里有你想知道的事情……但是不会全部告诉你。”说着,他装作狡黠地笑了笑。
银发的神秘人比楚沨高出一头,他走到略显尴尬的男孩身边,说道:“走吧,我带你到处参观一下,反正你也来了。放心,我很快会送你回去。我对你的兴趣虽然很高,但是还不会伤害你,所以不要担心。”
“难道这个人干的这些又有高难度又奇怪的事,其实只是个导游?……我怎么跟黑烨一样净想这些不着边的?”楚沨一边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一边跟上了已经朝城堡方向前进的高个子男人。虽然他并不想去探究那个阴森森的鬼地方,但是身边有一个人,即便是一个恶魔,楚沨都觉得比孤零零的呆在这陌生的树林强。
“对了,那只拖鞋你拿好了,不要扔在这里,我要它没用。你回去的时候还能把它还给你父亲。”
楚沨感觉到拉马斯话语中带着明显的善意,可是他有许多要问的问题,比如:你是怎么知道这只拖鞋是谁的呢?但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跟着这越来越不知道路数的怪人沿着小路向城堡走。
“是这样的,”银发的高个子回过头来,对跟在他后面并刻意保持着距离的男孩说道:“你最好走到我的旁边来,我肯定不会吃了你,但我不敢保证在你离我这么远的情况下,其它什么也不会对你出手。”
楚沨极不自然地笑了笑,其实就差几步远的距离,又能有多大的差别?但他还是紧走几步追上了带路的人。
距离拉马斯越近,奇妙的感觉在他心里就越强烈,一种类似于向往,或者更像是崇拜的感觉,这是他以往很少有过的感觉。楚沨最崇拜的人首推田中芳树,(其次是他母亲)即便如此,他也不会有买张票去看一眼“杀尽众人的田中到底长得什么样子”的冲动。但是这个银发的人,尽管是第一次见,陌生、神秘而且危险,甚至可能还带有敌意,却让他产生了跪拜的冲动。
但当他走到拉马斯身边的时候,在男孩心里又出现了强烈的抗拒感,就好像心里的一切正面的情绪都被这个有着奇异银发的人型黑洞吸走了,空空的,只有落寞还留在那里。
这时,拉马斯开始证明他不是个黑洞,至少他还能发出声音:“今天你已经经历了不少事,回家之后,洗洗早点睡。”
拉马斯好像把跨越时空,从家里传送到某个不知名地方的这种超常经历看得比串门还简单。而且这种拉家常似的话语使楚沨感觉他就像换了一个人。
“那我一会儿就能回家了?”
“很快,处理完你身上的东西就可以了。”
“我身上的什么?”听到这话,楚沨下意识的接了一句,然后开始上下打量自己:跨栏背心,大裤衩,脚下穿着拖鞋——可不是吗,刚才还在电脑前跟他老爹打架,完全是居家休闲装;然后右手上还拿着老爹的破拖鞋,除了这些也没别的了。
可当他把那只拖鞋拿到眼前的时候,无名指上的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金色古朴的戒指,上面镶有几块圆形的雪梨色宝石,簇成花朵般的样子,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仿佛幻想世界中精灵的眼睛。楚沨根本不知道这枚戒指是从哪里来的,唯一清楚的是这东西肯定不是他自己带上去的,之前也从未见到过。他抬起头来,发现拉马斯并没等他,只好趿拉着拖鞋追上去,今天晚上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问号,而答案就走在他前面。
“我指的不是那个戒指,我先不告诉你为什么,到了那里你就清楚了。”
楚沨抬起头来,现在已经可以分辨出城堡里高耸的哥特式尖塔上盾形窗口的轮廓了,同时,空气中隐约传来潺潺的水声,一阵阵的潮气浸润着呼吸,在不知不觉间,他们沿着小路走过了他刚才出现在这里的地方。
“劳驾,我想问一下,就这么走,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相比较其它疑问来讲,这的确是楚沨现在最关心的。
“就在那个东西出来的时候。”拉马斯不冷不热地说着,不过听起来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个答案对楚沨来说,就好像什么都没说一样,他半信半疑的挠了挠头,又不好再追问下去,只好换个问题:“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
“呵呵,对你们来说,可能我的名气太大了一点,也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恐怕很长一段时间内,知道我是谁对你们来说用处不大,只能徒增烦恼而已。”拉马斯转过头来看着楚沨,“叫我拉马斯就可以了,直呼其名。因为你们再见到我的可能性并不大,还是认真关心一下自己的命运吧,”美男子顿了一下,“会很刺激的。”
他捋了捋银色的马尾辫,笑了起来。开始只是淡淡的笑,轻轻的笑,接着,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笑声越来越大,到后来,整个人就像笑疯了一样。
楚沨听得心里一阵发毛,不是为了说话人话语中带出的莫名危机,而是当那狂笑的声音穿过树林时,枝桠间带出的“呜呜”声响,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死寂,连流水的声音似乎都冻结了。男孩呆呆地站在那里等拉马斯笑完。事实上,那阵狂笑结束的一段时间之内,除了水声,周围一直持续着鸦雀无声的状态,直到一阵凉风吹过,树林才发出仿若寒颤般的沙沙声。
“抱歉,我有点失态了。”
“你是失态了,不过不是有点。”楚沨当然不敢把这话就这么扔给拉马斯。可是这个念头转过之后,刚才那个很失态的人忽然很有兴趣地转向他,然后又不知所云地说:“果然不一样了,这么快就有效果,看来我对你们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你对我们期待什么?”眼看刚才大半还沉在树冠中的城堡已经暴露在眼前,月光中几乎可以看清那些巨大彩绘玻璃上的图案,楚沨不禁有些着急。
“是这样,我种的树又结出了新的果实,想请几个人来尝尝。在网上闲逛的时候,碰巧看到你们的聊天室名字很有意思,一时兴起就把你们找来了。”
“你说的不是那个长得像苹果的东西吧,我吃了吗?”
“吃了,本来我还奇怪,现在没问题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拉马斯看起来心情非常好。
你还能有问题?我的问题你就这么简单的解决了?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楚沨就带着这一大堆的疑问,跟着“导游”走到了树林的出口,尽管那些树已经甩在身后,但是这些问题的谜底什么时候可以揭开呢?
树林在平缓的小山坡前停住脚步,这里是一片青翠的草地,水汽在草叶上凝成露滴,反射着一轮明月的华彩。城堡就矗立在山坡的那一边,看起来仍然要走一段路,但那规模宏大的建筑已经很完整地呈现在楚沨眼中。宛若恶魔之城的欧洲中世纪古堡,从这里看过去就好像是浮在云雾间的孤岛一样。这种东西他在游戏中已经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可是见到实物的时候,那种令人窒息的感动是他没有想到的——就好像虔诚的信徒来到了梦想中的盛殿,几乎要五体投地的去跪拜一般——他甚至没有留意到城堡的后面有一片水光,楚沨失魂落魄地跟随拉马斯向城堡走着,石板小路也一样把尽头留在了山坡前。
“好了,到这里就可以了。”拉马斯拦住了魂飞天外的男孩:“没必要到城那里去,在这里把问题解决掉,你也可以早点回去。”
在此之前一直盯着远处城堡的人猛然回过神来:他们已经来到一处通往地下的台阶前。这是一处不算隐蔽的地道入口,有几块嶙峋的石头散在台阶的周围,反倒凸显了这个与周围环境不太协调的存在。那些台阶是用切割得很整齐的条石铺就,显然和周围的石头来源不同。
“你不是要我下去吧?”
“怎么,害怕吗?”
听了这话,楚沨便沿着石阶向下走了几级,探头向地道里张望。地下似乎不是太暗,台阶没有向下延伸很远就变成平整的路面,地道的墙壁也是同样的质地,感觉像是个作战用的甬道。他又向下走了两步,用身体去感受从黑暗中传来的讯息。
楚沨转回头走向站在月光下的拉马斯,那白色的西裤,黑色的马甲,银色的头发,从台阶的角度看过去,他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说来也奇怪,我明明觉得这里要比树林中危险得多,但却不像在那里一样害怕。”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楚沨觉得拉马斯又变成了说教的老师,只是上课的时间地点与所有的老师都不同罢了。于是他很认真地做出回答,尽管答案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我觉得那里面有什么东西,虽然距离入口很远,但是好像有几个很有…威慑力的东西。”
“不错不错。比我想象的要强多了。来,到我这边来。”说着,拉马斯向楚沨招手,“把那些东西拿下来你就可以走了。”
“你不是让我把这臭鞋带回去吗?”楚沨向拉马斯晃了晃拖鞋,他也知道“那东西”所指的肯定不是这只鞋,所以说笑着跟对面的人耍贫嘴。
“是啊,的确不是那只鞋,但是就在你的右手上。”
楚沨半信半疑的把拖鞋交到另一只手。借着明亮的月光,在右手手心,他看到之前被拖鞋挡住的地方,血肉中蠕动着几条白色的肉虫子——看起来很象蛆的肉虫子,手心已经被蛀了个洞,露出红色的肉,隐约可以看到骨头,但却没有流出血来。
男孩的脸一下就白了,他把拖鞋扔到地上,确认了左手没有虫子后,就用它紧紧攥住右手腕,抑制不住的颤栗从他的心脏传染到整个身体,他恨不得用左手把另外那只手掐断。
神秘的男子冲他笑了笑:“没关系的,这里的土特产而已。”他说的那么平常,就好像看到蚂蚁爬在蚂蚁窝上一样,“不过下次要小心一点,你们还没有学会怎么对付它们。来,把手伸给我。”
楚沨立刻照做,被蛆虫蛀蚀的男孩实际并没有感受到右手有疼痛的感觉,相反,在虫子们啃噬的地方,一种凉凉的空气的触感让他觉得很舒服,只是月光下那些蛆在伤口上蠕动的样子,在心里造成了强烈的排斥感,使楚沨感觉身体里好像有无数的虫子一般。
拉马斯仍然是温和的笑着,可是嘴角却带着明显的不屑。他懒洋洋地伸出一只手,悬在楚沨的手上,手心向下:“没事,马上就好了。”
悬在伤手之上的手心开始发光,白色而温暖的光从那里洒了下来。照在正享受大餐的蛆虫身上,楚沨本来不敢细看,但这种景象毕竟平生未见,他也想见识一下拉马斯怎样处置,也许以后用得上。蛆虫们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光线的照射,慢慢地停住咀嚼的进程,一个个蜷起身子。然后,蜷成球状的啃噬者好像被拉马斯手中的光线吸住一样,从它们的料理上飘了起来,拉马斯很自然的翻过手掌,那些蛆就悬浮在半空,反射着银白色的月光。
即使这样,楚沨也没有心情近距离观赏这些不停在空气中挣扎的异界生物:它们通体晶莹透明;从头到尾大概有两厘米,不过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颗颗去了壳的荔枝;红色的消化道透过皮肤显现出来,仍然在不停的收缩,里面就是刚刚吃进去的血肉。
“愤怒,恐惧,贪婪……,欲望原本并不是属于人类的东西,可是没有办法,这些和人类一样,都是神创造出来的啊。”银发的美男子托着那些虫子,喃喃自语地说着,月光无差别的落在他和那些奇怪的虫子身上,楚沨不知道该怎么把话接下去。
拉马斯向着洞口一挥手,几道晶莹的光在空中闪了一下,消失在黑暗里。他拍了拍手,对楚沨说:“好了,你也该回去了。虽然很想让你多参观一下我的地盘,”说着,他随手指了指那个巍峨的城堡,“不过还是下次吧,希望你们四个一起来。”
“你是说,…我可以走了?”
“是啊,回去吧,再晚就不好交代了。”
楚沨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地说:“那,我怎么回去啊?”
拉马斯低下头,捡起地上的拖鞋交到楚沨手里:“你只要想回去,就可以回去了,不过最好不要对不知情的人提起今天晚上的事。”
“为了你们好。”他特意强调了一下。
楚沨看了看那只拖鞋,又看了看右手的伤口,迟疑地说:“你是说,只要我想回去,就可以回去了?”
“是啊。不用担心你的右手,明天早上就会好的。”说这话的时候,银色头发的人带着一脸亲切和善的微笑。
楚沨真的不想再和他纠缠下去了:这家伙费了半天话,带我绕了这么远,最后告诉我,只要我想就能回去了?
想到这里,楚沨又瞄了那个号称“只要你想”的唯心主义者一眼,拉马斯正摆出职业的“欢迎下次再来”的笑脸。
我他妈要是想想就能回去,我早到家了!还用在这里陪着你逛了大半夜?这个时候,楚沨已经忘了还有手心被虫子咬破的事了:要是让我选,我肯定选在家跟那个撒酒疯的酒腻子对峙,也不会没事跑到这地方来………………
遗憾的是,这位今天晚上运气奇差的同志这段抱怨还没结束——他感觉自己顶多只是眨了一下眼,再睁开眼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南亩大学丁香园16楼24号,他自己的电脑桌前,面前是他那浑身酒气、眼睛充血的老爹,就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除了那只拖鞋,他离开时拖鞋在右手上,现在拖鞋握在左手。当然,喝多了的人,一般不会在乎这么多。
楚沨顺从的把鞋扔在地上,去厕所洗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