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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 27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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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收到了陆茗的邮件。这是安迪遇袭后第二天的事。早上她照例检查邮箱,这封答案已经乖乖躺在了那儿。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舒畅传遍她的身体,长久的等待终于得到了结果。但她看也不看就立即删除了这封邮件。她只需要确定陆茗接受了她的要求,并不需要知道他做得如何。如果看完这封信,也许心会更加冰冷吧,因为都是错误的答案。小曼这样想。但邮件已经删除,她不会知道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她是不是需要再给陆茗一些提示呢?最后她觉得不用。爱会指引他的,爱会指引我们今后的路。她想。就看你能不能重新爱我吧。

她已经原谅了陆茗。因为他犹豫不决的爱。其实他并不坏。就算是干过一阵为人不齿的交易,他的本性也没有遭到腐蚀。她不会看错,陆茗只是个拥有不安定灵魂的孩子。渴望荣誉,渴望爱,渴望一切能得到的东西。而最深的渴望,是蒋涵。

这是她的猜测。只不过她竟然不幸地猜对了。

主意已定,陆茗就开始指定计划。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追求过女人,唯一的一次是追求蒋涵,持续了五年,还是以失败告终。对于小曼,这个挑战显得更加困难。因为他们曾是恋人,小曼熟悉他的一切,而他却对她知之甚少。想到这里,他突然忿忿不平起来。究竟是为什么小曼要发起这场游戏?明明最亲密的人,却假装不曾相识,还要从头来过,向她证明他坚定的爱恋。

也许他是罪有应得。但世上再没有比这更轻的出轨了。他只不过一直爱着蒋涵,渴望她永远不要走离自己的视线。

自从陆茗回复了邮件,就再没有收到小曼的回音。他拿不准是不是应该等待她的进一步指示。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懦弱了?他问自己。这是一场游戏,那我就要做各种尝试,直到有一种突破小曼的防线。他几乎有一百分的胜算可以取胜。最关键的是耐心。

当天接近下班的时候,陆茗早早离开办公室,等在小曼的学校楼下。这儿一定还没开始招生,他一个人都见不着。从外面看来,这学校像被废弃了一般。只有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人们才发觉,原来有人在里面上班。陆茗略等了一会,就望见小曼穿着一袭红色的连衣裙走了出来,就像绽放在荒芜土地上的玫瑰一样绚丽迷人。她是如此超然脱俗,如同一个梦。“送给你。”陆茗迎上去,递给她一束百合。

这次小曼收下了他的花。她嗅了嗅百合的香气,然后问他:“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就是来接你下班的,像以前一样。”陆茗说,拍了拍后面的车子。

“算了吧,我就住在附近呢。”小曼谢绝到,但看她心情不错,并没有因为陆茗唐突的露面而生气。

“那我们一起吃晚餐吧。”陆茗又说。

“也不用啦。”小曼摆摆手中的花,却并没解释原因,全然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还有,明天不要来接我了,请试试别的方法吧。”她又补充一句。

但陆茗也并非全无收获。望着她离开的身影,他感觉她很开心。她十分喜欢打击他的热情,她在考验他的耐性。那么,不妨当做对无聊生活的一种调剂。

陆茗最近确实过得十分沉闷。他在剧团主要的工作变成了埃塞俄比亚代表团的导游,响应秦阿囡的召唤。“把他们招待好,就是你的任务!”就连田云都这么说,尽管他不知道其中的原委。秦阿囡是个很活跃的姑娘,如若陆茗不在这样的时期,他一定会被她吸引。可惜他只觉得秦阿囡教人讨厌。她总挑战与人交际的底线,戳痛别人不愿提起的隐私。最严重的,是她无视别人的想法。于是我们经常看到秦阿囡滔滔不绝地问,而陆茗不情愿地一一回答。在陆茗看来,她根本就在找乐子。同样是找乐子,他还是更愿服从于小曼,而不是她。

记得有一次,他们参观完雨夜城历史悠久的啤酒工厂,路过一排商铺。有一家在出售各式雨鞋,其中也有彩虹色的雨鞋。这位店主非常不知趣地在下面挂出一行大字:“雨夜城著名纪念品”。这让秦阿囡逮住了机会。“为什么一双彩虹雨夜会成为著名纪念品呢?”她问陆茗。

眼见大家都停住了脚步,好奇地向商店投去一瞥。秦阿囡用英语向大家说了一遍,这下更多的人表示出了好奇。“那是因为……”陆茗支吾着,一面寻找合理的解释。“从前,雨夜城里女人最喜欢的鞋子就是彩虹雨鞋了。如今那时代已经过去,可是作为传统的一部分,彩虹雨鞋还是保留了下来,让雨夜城的居民非常亲切。”

秦阿囡对所有人翻译了一遍。多数人对这个故事并不满意,表现出扫兴的样子。但谁也想不到陆茗说了谎。“是所有的女人都喜欢吗?”秦阿囡依旧不依不饶地追问。

“是的。”陆茗非常斩钉截铁地回答她。于是她没有再追问下去。从她的表情看来,她已经从陆茗的窘态中赚足了乐趣。

“秦小姐,你为什么要跟我过不去?”陆茗终于找到了机会单独问她。

“我没有跟你过不去啊。”秦阿囡反击他。

“我觉得我们可以坦诚一点。”陆茗生硬地说,“已经说过了,那天晚上是个误会。”

“你觉得我就是专门要你当导游吗?”秦阿囡突然一字一句认真地问他。“这也是在全面考察雨夜城!”

陆茗语塞。但他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秦阿囡停住了步伐。她双手叉腰,抬头瞪着陆茗说:“如果是你的那位朋友,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对他敬而远之,可你不一样。我以为咱们真的可以成为朋友的!”

陆茗愣住了。他意识到秦阿囡有些生气了。可他来不及多想。他能预见的只有彩虹剧院的未来。他赶紧追上去道歉。“没事啦,我是跟你开玩笑的。”秦阿囡这样对他说,又恢复了顽皮的神色。“看你紧张成这样了。”

他可以列举许多例子,接下来,他又可以列举许多例子验证李小曼病态的报复。但两者带给他截然不同的感觉。前者让他憋屈,后者让他鼓起了无穷的勇气。他如同活在戏剧中。每天早晨,他思考新的剧本。到了傍晚,做好充足准备的他就要登台演出。他觉得生活充满了刺激和欣喜。这才是所谓恋爱的状态。搜肠挂肚地想些取悦对方的事,却对她的反应表现得满不在乎。

五点钟过后,他一天的工作才正式开始。他换上衬衣,穿上马甲,再套上西服,犹如参加宴会般隆重。然后他会拿上一把足够两人使用的打伞,顺便给小曼捎上精致的点心,都是他从雨夜城的各个角落收集而来的。他打着伞信心满满地站在楼下,等待属于他的梦。爱是一种信仰,你不能解释其中的因果。但爱就是有因有果的存在。因为他爱李小曼,所以他越来越爱李小曼了。

今天又是如此。小曼想。陆茗准时等在楼下,手里拿着一只精致的盒子。自从一周以前他开始这样做,每逢下班时分,她总会走到窗前瞅瞅,直到看见一个熟悉的黑点才放下心来。她已经养成了习惯,而她拒绝陆茗的要求也成了习惯。“我不是叫你不要来了吗?”她问陆茗。但谁都知道,她并未真的叫他不出现。

“马卡龙。”陆茗递上盒子。“我又发现了一种新的点心,就带过来给你尝尝。”

算是个很充分的理由。绒布包裹着五块色彩鲜艳的马卡龙,比起点心更像艺术品。“现在的点心都做成这副模样啦。”小曼说,对此抱以兴趣。“真是十分浪费呢。”

“晚上一起吃饭吧。”陆茗趁机问她。

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每天他都会邀请她共进晚餐。那么是时候答应了。小曼想。“好吧。”她说。“不过只是吃一餐饭。”

席间他们的交谈仅限于工作。陆茗有意无意地避开任何会涉及他们历史的话题。小曼告诉他,这是文化局试点的一个全新的项目。这所学校专门招收成功的企业家,让他们重温上学的时光。从小学到大学,每个阶段都能选择。届时,富豪们可以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的阶段。“他们真的愿意参加啊?”陆茗问。

“没错,你永远也不懂有钱人在想什么。他们有了钱,唯一的心愿就是弥补小时候失去的时光。”小曼冷笑了一声回答。

她突然觉得这样的关系也不错。她,和陆茗,可以像个朋友般聊天,而不会在心里萌生任何情愫。一个多月以前他们还是亲密的恋人,而现在,这种感觉已经一去不复返,犹如经过暴风雨摧残后静养的大树。它的根基还在,枝干却夭折在风雨中了。但她并非不渴望这棵树重新繁茂。可是我们该怎么办呢?她问自己。

“确实搞不懂。”陆茗附和道。

接下来一阵很长的沉默。两人用咀嚼食物掩盖尴尬。红酒煎鸡胸肉,佐以松露和土豆泥。一口咬下鲜嫩多汁的鸡肉,满是黄油的香味。由削成薄片的芦笋、饱满鲜花生和去皮水蜜桃组成的沙拉,更是叫人耳目一新。只是他们都没有品尝美味的兴致。陆茗在重新审视他们的关系,而小曼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你知道,蒋涵度蜜月回来了。”陆茗突然开腔。“她说巴厘岛也没那么梦幻,她只想快些回归文明世界呢。”

小曼并不想谈论蒋涵的事。她简单地“嗯”了一声,垂下了头。

陆茗嗅到了危险信号。他只觉得突然间一股榴莲的气味刺激了他的嗅觉。“那,你最近还好吗?”这是他惯用的方式。“我们还是不要谈这个话题了吧。”小曼说,接着放下了餐具。

似乎是陆茗对这个晚上投入了过多期待。他不得不放慢节奏,从平淡无奇的谈话中逐步推进。任何疑似越界的行为都被小曼击退了。他只能到此,却不能翻越。眼看简单的命题,实则困难重重。他又想起了和唐黄坐在一起的那个中午。他亲眼目睹了两人完全忽略他的对话,他又设法想象他远在非洲的时候,唐黄和蒋涵丝毫与恋爱无关的约会。究竟是怎么样才能压抑住爱的冲动,和眼前的这个人心平气和地谈天说地呢?可他必须忍受。是他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局面,主动权已经不在他手里啦。

接下来的几天看似没有进展。小曼再次谢绝了与他共进晚餐,他们的接触仅限于下班后一起走上一段。但陆茗不知道小曼已经对这种关系产生了依赖。如果快下班的时候没看见陆茗的身影,她就像丢了魂一般。可她否认这是重新爱上陆茗的征兆。在陆茗更多地打动她之前,她会保持克制,不再轻易地坠入爱情的深渊。

一旦女人有了这样的觉悟,想要征服她就变得异常困难。陆茗自认为已经达到了体贴的极限。他只觉得自己不会爱了。每当他想出新的突破口,都会闪过一阵兴奋。但这种期待却常常落空。他说不出小曼的感受。也许她对此饶有兴致,也许她只是出于好奇。他始终无法打动她。沉默永远是尴尬的,是不安的,是心脏慢慢死亡的过程。

“在我这样的年纪,还能耐着性子陪她玩游戏,到底我还要怎么做她才满意?”有一次他对王一凡说。自从唐黄做起了保险,三个男人就培养了良好的聚会方式:下班后坐在酒吧喝上一杯。唐黄结婚后少有往来,于是只剩下王一凡和他打发时间。

“你不知道关键问题在哪里,所以她还不满意。”王一凡摇了摇手中的酒杯,这样对他说。

“那关键问题在哪里?”陆茗问。

可王一凡也说不出关键问题是什么。其实他基本猜到了答案,只是他觉得,陆茗只有自己悟出其中的奥妙才能真正解决。“加油吧。”他和陆茗碰了一杯,算是对他的鼓励和安慰。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格外晴朗,陆茗拨通小曼的电话,对她说:“我们去看花会吧!”

“在哪里?”小曼问她。

“在郊外。我开车带你去,很快的。”事实上陆茗就剩没恳求她一起前往了。

“那……好吧。”小曼故意拖长强调。反正她此刻无事。再说她并未听到花会的宣传。这个陆茗真是绞尽脑汁了,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

一小时后,陆茗的车准时出现在她那寂静的公寓楼下。

这真是休息日最叫人神往的活动了。他们正驶向郊外,陆茗打开了天窗,纯净的阳光照在车里的一寸空间,清爽的风吹去燥热。此时已是初秋,水稻开始显出金黄的颜色,绿油油的玉米地里也冒出了无数嫩黄的棒子。棉花已经枯萎,却仍然顶着一片片雪白的头冠。小曼觉得他们已经离开了雨夜城的地界。因为这座城终年下雨,是不适合种棉花的。但她十分安心地戴着阻挡阳光的墨镜,坐在副驾驶上,不时往嘴里塞上一颗如紫水晶般剔透的红提子。在他们的后座放着一只竹篮子,里面装着陆茗准备的点心:红提、曲奇、果酱、馅饼、香肠和香槟。他们要去郊外赏花野餐啦!只不过陆茗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道路渐渐变得狭窄而颠簸,终于最后一片农田的迹象消失的时候,陆茗停下了车子。“我们到啦。”

“可这里什么也没有啊!”小曼说。

“没错,再步行一会就可以看到了。”陆茗说着用手指了指天边一块不起眼的土地。

似乎雨夜城又在酝酿降雨,东边的天空变得阴沉。但灿烂的阳光透过彤云降在地上,就像神在暗中指引。而光线照亮的地方,她隐约看见一片花花绿绿。“我们去看看吧!”陆茗说着跑下车,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花园已经接近了。在一片黄土地上,突兀地盛开着各种花卉:红色的有一串红、木槿、百日红和美人蕉,紫色的有大丽花、荷兰菊,白色的有丁香和甘菊。它们错落有致地集中在一块四方的区域,而在外围种着依旧翠绿的草坪。小曼想起了伊甸园。除了神迹,还有谁会在这里种上这么美丽的花呀!绵延起伏的一大块红色花瓣,真是她见过最漂亮的景观了!

陆茗从竹篮里拿出一块布,铺在地上。“坐下吧。”他轻声说,并不对眼前的景色表示惊讶。接着他把篮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地陈列在野餐布上。

但小曼无心野餐,她跳着进入了花丛。没错,这一切是真的。她的手指拂过无数火红的一串红,混杂的香气就像美酒一般使人醉意朦胧。她真的太喜欢这座“花园”了。徘徊许久之后,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转身走向坐定的陆茗,问他:“这是怎么一回事?”

陆茗抿了一口香槟,微笑地看着她说:“怎么样,喜欢吗?”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小曼坚持道,但心里已经猜到了几分。

“这是一位神秘的花匠种的,只有我们知道的花园。”陆茗说。好像已经等待了很久。

他们在草地上坐了好久好久,极少言语。天有点阴了,一切却还是明亮的。风从四面八方涌来,拂动花海,吸引蜜蜂和甲虫光顾。小曼的确被震撼了。就算它们是从别处运来的,陆茗也花尽了心思。她似乎有点懂“男人会为取悦女人做任何事”这句话了。但她并没想这个。一个摄人心魄的念头占据了她的心。她希望陆茗冷不丁地搂住她,然后毫不客气地咬着她的嘴唇,感受她身体的想念。在这片美丽的荒野,让身躯融入自然。她会反抗,是的。只是不久她就会屈服,然后不顾一切地释放压抑许久的爱恋。黄土地是肮脏的,但他们都不在乎。除了彼此他们眼中在没有其他事物。

但陆茗并没有这样做。他们就这样安静地度过了一下午。“其实我很喜欢薰衣草,那位花匠为何不种一片薰衣草呢?”小曼突然问他。陆茗用完了最后一个惊喜,从此以后,他再无法打动她了。

后来他又和小曼吃了几次不咸不淡的晚餐。精致的食物,微妙的话题,无异于不断地在陆茗心上瘙痒。最后一次,他总算忍不住了,对她说:“小曼,我非常想你,回到我身边吧。”

他指望她至少能解释其中的原因。可小曼只是说:“我如果爱你,我是爱你真正的样子,不是委曲求全,只会阿谀奉承的陆茗。做真正的自己,然后我们再谈吧!”

她对他十分了解。因而小曼对陆茗现在的形容是:热情十足。但这不是爱。这只是勇气。当勇气退却,爱意才能从内心抒发出来。

陆茗感到了挫败。先前的挫折可以接受,但这次的失败无异于全盘否定了陆茗的行动方式。他一时想不到其他的办法。或许他真的不爱李小曼吗?不,不会的。现在的他是如此依赖小曼。如果没有她,他的生活将全是灰色的。什么事情都不能让他提起兴趣。他会坚持下去,只是他不知道如何坚持,像失去了武器的士兵一样手足无措。

接下来突如其来的运气把陆茗的注意力暂时拉离了小曼。

那是他在郊区的公寓。他买下那套房子纯粹是受唐黄和蒋涵婚事的影响。“我和蒋涵准备结婚了!”有一天聚会的时候,唐黄突然对大家说起。

“我们怎么什么也没听说啊?”这一消息迅速在朋友圈里掀起轩然大波。

“是的是的,的确事出有因。”唐黄如一个胜利者一般把故事又讲了一遍。

陆茗只觉得头脑一下被某种东西胀满了。尽管他喝了酒,但这种恍惚不是因为酒精。如此轻率地,唐黄要和蒋涵结婚了。这件事不能改变什么,他也相信有朝一日他们会结婚,只是他希望永远也不要从别人口中听说。“看来我只有离开这个环境,到别处去住了。”他对自己说。于是他用这几年的积蓄买下了一套房子。

但他并没有搬家。最后时刻,理智说服了感性。于是他把房子租了出去,自己仍住在雨夜城中心的公寓里。就当是一笔投资吧。他安慰自己。而三年后这笔投资带来了无尽的回报。

陆茗的最后一位房客是个画家。他搬家并不容易。用木板搭成的巨大箱子被源源不断地运进来,本来很宽敞的房间瞬间变得狭小无比,几乎连一张床都不能放下。“你是收藏家?”陆茗问。

“不,我是画家。”那位老人狡黠地一笑,抽了口烟斗。

“这箱子里都是画么?”陆茗又问他,一边好奇地摸了摸粗糙的箱子,好像可以透过触摸探测到其中的内容似的。

“不全是……有几箱是泥土。”他回答道。看到陆茗惊异的表情,他又接着说:“专门为植物配置的泥土,我需要这些植物做颜料。”

艺术家果然都是怪怪的。陆茗想,看着他在卧室为数不多的空间里挂起了一张吊床。但他对这些怪人从来没有敬畏之情。只要不拖欠房租就好。陆茗不敢从他破旧的穿着中判断他的收入。也许他是个富豪呢。

租给画家的这段时间,新一个月的房租总是在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打到他账上。除了这个月。他尝试联系画家,也没有动静。这位画家没有手机,也没有邮箱。总而言之没有一切现代通讯手段可以联络他。于是陆茗在中旬的一天打定主意,开车来到了他的房子前。接下来的事就像很早以前提过的那样,他在墙角的一堆石灰里发现了一个女人的尸体。

当天傍晚和第二天傍晚,小曼都没有见到陆茗。她也没有接到陆茗的电话。这的确非常不同寻常。没有了他的消息,她只觉得心神不宁。多少次她想主动联系他,都被自尊阻止住了。这件小事竟然在她心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完全干扰了她的生活。她只好时刻保持忙碌的状态,以忘掉不快。第三天中午,她才接到陆茗的电话。她本想直接挂断,但相互的想念已经完全控制了她的行为,只有马上得到陆茗的消息才能安抚她的心。

这次陆茗的语气十分怪异。他似乎在电话那头哆嗦。当小曼得知他在出租的房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尸,也着实吓了一跳,但紧接而来的是对他不联系她的谅解。不是遇到这样的情况,陆茗一定会风雨无阻地接我下班的。小曼想,于是心情安定了许多,全然忘记了电话那头的陆茗还在魂不守舍中。挂掉电话,她觉得她简直动了恻隐之心,想要重新回到陆茗身边,帮他打理一团糟的生活。只要你现在求我,我一定原谅你,不计前嫌。她想。但关键时刻陆茗没有再求她复合。

等事情浮出水面,女尸进了停尸房,陆茗总算有所安定。田云准许他休假一周,秦阿囡也表示出了关切。但他并没有把放假时间花在休息上。他能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来一桶油漆,准备把不详的气氛彻底抹除。接下来,他要冷静几天,考虑一下如何追回小曼。他只觉得心很凉,这样的时刻,没有人在他身边。我也会如此疲倦。他想。

然而接着叫价一浪高过一浪的买家再次点燃了他的热情。一天二十四小时,他都像吃了兴奋剂一般不断地洽谈价格,将个人时间压缩到最小。有一天他终于受不了了,身体的极限遏制住了他的贪念。不过他还是发财了。就在一瞬间,他变成了百万富翁,仿佛脱离了一切与以往生活有关的联系。最后一次走出已经不属于他的房子的时候,路边觅食的野狗、玩牌的老人、工人,一切看上去都一成不变,一切都变成了平凡的模样,唯有他,变得如此不凡,如此特别。他想高声向雨夜城宣布,将近三十年后,他征服了世界,证明了自己的能量。他仿佛突然变得无所不能。李小曼,我也会让你回到我身边。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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