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章 上海职场记(四)(1 / 1)
梁森与林若南刚走出酒吧门口,一阵冷风吹过,道路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哗哗作响,枯黄的叶子飞舞在空中。
林若南稍微清醒了一下,慢慢走着。梁森的手仍有防备地放在林若南背后,很有礼貌并不碰触到她身体,只是虚扶着,怕她一不小心摔着。
两人隔得很近,林若南都能清晰地闻见梁森薄薄的风衣外套上有一种刚洗净后的清新味道。
她深深呼吸了好几次,想要用力记住这味道。
梁森准备送她回公寓,林若南不肯,嚷着:“我真的没醉,不信你考考我,我可清醒了。”
梁森无奈:“一般说自己没醉的人肯定醉了。”
林若南吃吃地笑:“你太小看我了噢。”
林若南觉得自己大概有五六分醉,身体不受控制走着S型,但脑子清醒。
她在心中犹疑了一下,抓住梁森的手,“走,我们去散散步。”
梁森看着她走路的姿态,左脚跘着右脚,实在过于危险,干脆反手握住了她的小手。
上海街道最常见的法国梧桐,每一棵都有碗口那么粗,巍峨的屹立在道路两旁,像忠诚的卫士。只是风一吹来,梧桐树的叶子就像金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落叶铺满路上,踩在上面软绵绵的。
林若南感觉到梁森干燥温热的大手,完全将她的小手包裹。
就这样牵着也不知道走了好久,两人竟然走到了一所大学外面。
林若南看了看校牌,仰起脸对梁森笑道:“我们去逛逛校园吧。”
两人在陌生的校园里溜达了一圈,不一会儿,穿着高跟鞋的林若南走累了。
梁森就带她坐在一个篮球场旁的石阶上,看着夜晚的天空,月明星稀。
周围是一对对年轻的情侣或朋友,恍如一切又回到了校园。
林若南趁着酒劲,有些藏在心尖的话,竟忍不住就脱口而出:“梁森,你知道吗,第一次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好喜欢。”
梁森看着喝得脸颊绯红的林若南,只当醉话,不以为意,没有接话。
林若南也不在乎,继续说道:“大概是南方很少能听到北方那么好听的醇厚的话音。”
梁森对这倒颇为赞同,“这倒是,你们江城人的普通话,还真是……”突然看到林若南带着警告的眼神,吞下原本准备说的话,很小心遣词道:“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林若南不满地挑眉道:“你们江城人?说的好像你不是一样。”
梁森望向远处漆黑的天空,淡淡道:“我其实不算江城人。”
林若南惊讶望着他,“怎么会?”
黑夜中她看不清梁森的表情,只是星光下依稀可见俊朗挺立的轮廓。
梁森好笑地看着林若南:“你就不觉得奇怪吗?我说话像江城口音吗?”
“觉得啊,本来一直想问你来着,结果每次都忘了。对啊,为什么你不是江城人啊?为什么说着一口北方方言啊?”林若南困惑地问梁森。
一声低沉的嗓音道:“我父亲是北京人。”
这时有学生进来打篮球,开启了球场里一盏光线微弱的路灯。
梁森抬头看着天空,球场昏暗的灯光下,林若南仰着头,望着梁森侧面的轮廓,挺直的鼻梁,浓黑的眉,薄薄的嘴唇紧抿。让林若南忍不住在心底悄悄地想,他可真耐看呀。
梁森慢慢开口,颇为平静的向她讲着自己的故事。
曾是名门世家,天子脚下,祖父官居要职。一场文化运动,□□的帽子深深扣在了梁家每一个人头上。家族开始败落,处决的处决,自杀的自杀,疯的疯。梁森的父亲梁道明,十五岁时,眼睁睁看着自己父亲被处决,之后更是逃到新疆天山牧羊,才侥幸逃过一命。
梁道明在新疆一躲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回到北京早已物是人非,惹人心酸。梁明道干脆南下,逃离那个伤心地。来到南方一座小城市,江城。在这,他认识了梁森的母亲。
梁森是梁明道晚来得子,珍爱却并不娇宠他。
虽然家族败落,梁家四分五散,但梁明道依旧从小严格要求梁森,遵循梁氏祖训,读着四书五经长大。所以,纵然后来梁家一蹶不振,可血液里流淌着优良的家族基因,让梁森从小天资优异、聪明过人。上学后成绩一直在班里遥遥领先,并热衷体育运动。
长大后的梁森,也仍旧有一股高贵脱俗的气质,站在人群中,俊朗干净的面庞让人难忘。
林若南听到这,才恍悟,难怪,虽然第一次见他并不觉得此人有多帅气,可站在人群中的梁森总有一份与众不同的气质。
梁森像是藏身市井的贵公子,虽衣衫褴褛,但一望便气度不凡。
只是梁森的父亲,一生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晚年病重不堪,卧床不起。母亲每天小心辛苦伺候,梁森的生活重担一下加强,父亲昂贵的医药费成为梁森的负担。
本是天之骄子,却因一场浩劫,落在社会底层,被生活重压。但这并不影响梁森坚毅而乐观的性格,努力学习考取了清华的管理系。回到父亲的故乡,梁森百感交集,加上因为父亲的关系,梁森一直讲着北方腔调的普通话,长期远离南方的家庭,走到哪,大家都以为梁森是北方人。
毕业后就在北京外企上班,做政策分析。可随着父亲的病重,梁森申请调回上海,离江城三个小时的距离,以方便照顾父母。
林若南没想过梁森原来是出生这样的家族,遭受过这样的颠覆命运,忍不住轻轻道:“会恨命运的不公吗?”
梁森神情落寞,看着皓月当空,缓缓道:“要恨的不仅仅是命运……”
林若南不解:“什么意思?”
“你还小,说了也不懂,以后再说。”
“诶,我都21了,哪小?”林若南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哪都小。”
“……”
看他不愿详谈,林若南也不再追问。两人一时间都没有再说话。
只是梁森脸上冷落凄凉的神情,是林若南从来没见过的。
两人相处,她见过梁森温和的、生气的、开心的、冷淡的、郁闷的各种各样的表情,然而这样挫败无助的梁森,她没见过。
明明是两人坐在一起,她却感觉梁森浑身都是孑然一身的孤寂。
再一想到梁森今晚在酒吧又说他十分想家,林若南一时间对他的心疼爱惜更增加了好几倍。
林若南一直认为,要想真正安慰一个人,一定是拿一件更惨的事来与之形成对比,让对方寻找到心理平衡,知道自己不是最惨的,心情自然就不一样了。
这招以前在夏小玉身上屡试不爽。夏小玉有一次复习了大半年,结果英语六级还是没过。林若南只用一句话就安慰了她:“我们寝室除了你,大家四级都还没过呢。”
夏小玉果然立马就放下了不愉快,倒还反过来安慰她们。
想到这,林若南便用手肘碰了碰他,真诚地对梁森说道:“你知道吗,我要谢谢你。”
梁森看着她,没搭话,示意她继续。
“谢谢你,谢谢你的鼓励,给了我自信。”
自从认识梁森以来,两人的聊天里,他总是鼓励着她,夸奖她的想法独特,思维敏捷。让林若南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虽然来公司后常被训得一塌糊涂,但关键时刻,梁森还是会当着大家表扬她几句。
听林若南这样一说,梁森好奇问道:“你以前自卑?”
林若南暗自一咬牙,干脆决定拿自己的童年来与梁森形成对比。
是的,以前林若南对自己少有信心,时常自卑。
儿时在山村长大,那段农村生活使她至今难忘,她好像就是适合甜美野性的乡间孩子,无拘无束。
来到城里后的不适应让林若南有点手足无措。没有喝过牛奶,没有吃过蛋糕,不会一些先进的玩具,不会讲普通话,不会乖乖听话午休。
有一次在幼儿园,吃完午饭,老师便让所有的小孩们休息一会就要午睡。在农村疯玩惯了,从来都是天亮玩到天黑,哪有什么午休?林若南最讨厌午睡,便和一群小男生在厕所里用水把自己浑身打湿,想以这样的方法逃过午休,还可以打水仗,玩的不亦乐乎,浑身湿透。
等老师赶到,连忙制止。那时,林若南的头发都湿完了。
那天中午自然是没有睡成午觉,但被老师和父亲狠狠批评了一顿,可林若南觉得那天过的很开心。
还有一次在课堂上,老师问邮局可以寄些什么,下面小朋友真先恐后地回答到,信,包裹。
林若南茫然了,不知道什么是包裹,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知道而她不知道。
她认真琢磨了一下读音,认为他们说的应该是苞谷。嗯,苞谷她知道,就是玉米嘛。
原来邮局可以寄玉米呀。
于是等到老师再问她时,她大声说,“苞谷。”有小朋友笑,老师就和蔼地纠正道:“林若南,是包裹,不是苞谷。”
林若南一头雾水。
慢慢长大后,上了高中,林若南开始发育。那是她过得最为辛苦的日子。
少女的身体逐渐饱满,□□发育的挺立,超出同龄许多女孩,而那时,这不是可以引以为傲的东西。
因为随着她走动的步子,胸部便会抖动,同学们或嘲笑或惊叹的复杂眼光让林若南觉得自卑。看着人家女生胸前平平,可以昂首挺胸,她有点恨自己的胸部了。
冬天还好,林若南用厚厚的衣服遮住,谁也看不出来。可到了夏天,薄薄的衣服总是遮不住她美好的胸部。
林若南为此深深自卑,不敢迈大步子,讨厌夏天,更讨厌上体育课,不敢跑步,那些都会让她的胸抖动厉害,会引起同学的嘲笑与围观。
林若南为了让自己胸部看起来小一点,想出一个笨拙的方法。偷偷找来一条长布,学古代小说里,女扮男子时的束胸。于是,每天她早早起来,先把长布一圈圈用力捆好在胸部上,再穿衣服,然后再去上学。
那真是林若南渡过得最为艰辛的少年时光。
不过,走过那段幽暗自卑的岁月,到了大学,一切变的不一样了。
也常有同学看着林若南的胸部,但眼神里再也没有嘲弄或夸张,而是羡慕。寝室的女生看过林若南的身材,更是艳羡,都夸赞道:“若南,你身材真好。”
这开始让林若南受宠若惊,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憎恨的东西开始变成了让她为之骄傲的资本,她曾羞于见人而把它们深深捆住,现在,终于可以让它自由生长。
林若南大学公共浴室里洗澡,低头看着它们如今的美好,轻叹到:真是委屈你们了。后来林若南一直买昂贵的内衣,尽量善待自己的胸部。
纤细的腰,傲人的上围,林若南成为众多女生羡慕的对象。可他们都没经历过她的黑暗,那些深深的自卑,直到梁森出现,林若南才慢慢、慢慢有了自信。
林若南落落大方地讲完这段,说道:“所以,你看,上帝是很公平的。”
讲起这里,梁森瞄向林若南,一双眼睛上下肆无忌惮地打探着她,眼光掠过她的胸部,一脸坏笑着说,“上帝果然很公平。”
林若南还穿着公司制服,上面是白色衬衣。制服尺码总不是那么准确,这白色衬衣她穿着有点宽松,哪怕仔细打量也看不出身材究竟如何。梁森无非是做做样子,逗逗她。
林若南沉默三秒,大叫:“梁森!你混蛋。”一脚喘了出去,梁森大笑着躲开。
那是林若南第一次趁着酒劲有意无意地表白,就这样无疾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