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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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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喜欢你那么多那么久,如果连真正告白的勇气都没有那真的算是白活。那个时代,盛行手机短信,手写信逐渐被市场淘汰,我找了好几家店才买到漂亮的信纸,给你写了一封极长的信,从我们的初识,到我们的分离,那六年的时光被我事无巨细的记录下来,这就像是一道方程式,求解的过程很长很复杂,最后的结果却只是一句简单的,我喜欢你,江楚。

我在信封的右上角贴了很多的邮票,听说那样信就能被优先送走,很多年后才知道那是骗人的。那封信在S到H市的路途上兜兜转转,最终在一月有余后又落回我手上,未拆的信封上多了一张白纸贴条。

查无此人。

我就像是丢了魂一样到处询问你的消息,没有人知道,他们都说你到H市后就跟所有朋友断了联。

你出国的消息是凌宇辗转多次查到后告诉我的,H大记录的资料表明,你在大一结束时就自费出国留学,留学的国家那一栏写着保密,你铁了心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你的去处,而我,像个傻瓜一样跟了你好多年的嬴愫,也在被你划分的任何人里。

我一直在想,大概没有机会让你看看后来总算有了些改变的我。我的波波头终于长长了,不知道你是否还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我成了理科女,你一定不会知道那时候不断向你询问数学公式的我其实最擅长的是理科。我开始学着化淡妆,穿裙子,踏高跟鞋。我开始结识许多新鲜的朋友,诚然,如你所言,没有人可以真正的陪我到永远,既然时光的尽头注定是孤独的,那么在这个抵达永远的过程里,我着实不该让自己寂寞。

我也试着交过男朋友,那是个还不错的男孩子,身高不错身材不错成绩不错长相不错性格不错家世不错一切都不错,他带着我去看电影,那时的电影票已经涨到了二十元一张,不过短短三两年,翻了数倍。他拉着我的手穿过S市的大街小巷,给我买大串的冰糖葫芦,冰糖葫芦里是熟透的山楂,一点都不酸,可怎么也找不回当初那种甜腻的感觉。当我将糖屑吃得满嘴都是时,他只是宠溺的笑着,然后突然就俯下身来,亲吻我沾着糖屑的唇角。

江楚,你不知道那一刻我有多怀念,那时边递纸巾过来边微蹙着眉说脏死了的你,怀念那个说冰糖葫芦很脏还是会掏钱给我买的你。

江楚,江楚,眼前的男孩像你一样爱穿白色的T恤,爱戴白色的耳机,可即使再像,也终究不是你对吗?我已清醒,他不是你,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推开他,saysorry,转身,离开,再无交集。

后来,后来的后来,仔细分辨的话大概是两年多前,我最后一次听闻你的消息。听说你已奉子低调成婚,没有邀请任何熟识的同学或朋友,听说你的孩子是个漂亮的小女孩。

那时的我才刚踏入社会这个大染缸,初涉世事,事事受阻,每每有不顺心的事都会任性的躲起来偷哭一阵,唯独在你结婚生子这件事上,我一滴眼泪都没掉。

你结婚的消息是被高中同学发在贴吧里大肆宣扬的,在B市考研的凌宇看到消息后直接飞到S市找我,他侧击旁敲,许是想试探我有没有得到你已结婚的消息。我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我说凌宇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把你准备好的安慰都收回去吧,我知道江楚结婚了,你不用担心我,我没事。

我说这话时整个表情都是极为轻松的,没有人知道我藏在看似轻轻合拢的手心被尖锐的指尖刺痛到了什么程度。凌宇的眼神带着微微的不可置信,随即如释重负的拍我的肩嬉皮笑脸的说,行啊嬴愫,亏哥哥我这么担心你,你看你都坚强的不像我认识的嬴愫了。

我笑,没心没肺的笑着说,人总要长大嘛。手心一片火辣辣的疼,心像被针蜇般,一下一下的刺痛。没关系的,现状再面目全非,也要学着去接受去适应的,江楚,你说对不对

我真的没再为你哭过,即使后来每每夜深人静抱着大熊不可抑制的想念你时,心脏抽搐、鼻尖发酸、眼眶发热,都要忍住。

直到某一天,这一天离此刻码字的我并不遥远,那天无聊翻微薄,看了一篇关于讲述黄晓明和赵薇关系的微薄,我借着别人的故事,肆无忌惮的大哭了一场。

黄晓明认识赵薇十六年,喜欢了她十六年,他们没能做成情侣,她最终嫁作他人妇结婚生子,他却始终把她当成最重要的人,站在合适的位置上守护她。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赵薇成了黄太太,丈夫却不是黄晓明,而黄晓明只是温暖的说:当你需要我时,我就在这里。

那天下午看到结尾时我趴在键盘上一直哭到停不下来,我知道我心里积存了太多太多无法言清的情绪,我要把它们一点一点全部哭出来,我想将住在我心脏里的所有都腾空,包括你,但这似乎并不是什么易事。

江楚,你看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如此相似的故事,我喜欢了你那么多年,我们没有做成情侣,你已娶妻生子,我还站在原地。其实我也可以说出“当你需要时我就在这里”这种话的,但我想,或许我这辈子都没办法等到,你的需要。

故事的最后,总是要安排我们再见上一面的。或许没有见这一面,我亦不会有勇气写出这样一个故事来。毕业后相隔了七年的同学聚会,地点定在N市。我照样将这样写着聚会消息的邮件丢进了回收站,不过片刻时间,便收到凌宇的远程来电,简单的问候后他直接切入主题问,嬴愫,今年的聚会你还不参加么?你丫就从来没积极过,这都七年了,又不是长得太过寒碜拿不出手,这么躲躲闪闪的干嘛呢?

此时我正在做用左脸与肩膀夹着手机接听电话双手则在不停码字的高难度动作,慢条斯理的回:我每年都不参加您大爷不都已经习惯了么?这是发哪门子宝气呢?

那端的凌宇莫名其妙的静默了十秒那么久,在我犹豫着要不要拿下电话看看是不是自己的耳朵触到屏幕挂断了电话时,他放低音量突然说了一句:嬴愫,江楚回来了,你不去见见?

我的手机从肩膀左脸间滑落,狠狠的砸在脚前的地板上,四分五裂。

江楚,我是有多久没再听闻你的消息。

聚会前夕,稣陪我逛遍S市各大消费商场,买漂亮的裙子,做漂亮的发型,最后亲自送我回N市。这种时候我觉得稣特像我的亲妈,送自己的女儿去见未来的夫婿。这样的比喻自然是不恰当的,你不是我未来的良人,连半点可能的机会都不再有。

在飞机上突然就想起了《失恋三十三天》里那句被我奉为经典的台词:“明天不是一次久别重逢的约会,就算我打扮的再精美崭新,于你而言也不过只是一个旧人。”

江楚,明天不是一次久别重逢的约会,就算我打扮的再精美崭新,于你而言,连旧人都算不上。

聚会的地点定在市二中附近的某一高档消费场所,未到入场的时间,我一个人围着市二中附近的小道慢慢逛游,七年的时光不算短暂,都说时过境迁,市二中外却依旧保留了极大部分当初的模样。

旧景犹在,故人已改。

我还不太习惯尖锥类型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踏着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每一步既要小心翼翼,又要保持得体的优雅,因为我那么害怕,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抬眸间,你就会出现在眼前,而我还没能做出最美最好的姿态,去迎接我们相隔七年的重逢。

我知道这样的重逢已经改变不了沦为史实的现实,但至少,江楚,我该让你知道,我如你所愿,我这一路爱惜自己,且行且惜。

在外面逛的忘了时间,到达会所时天色已黑,我照着手机里凌宇传过来的地址在侍者的带领下来到二楼的某一个包厢外,侍者殷勤的替我推开门,室内的人声嘈杂伴随着歇斯底里的走调歌声鱼贯而出,一并而出的,还有一个如泥鳅般灵活小巧的黑色身影,在我伸手推门的那一瞬,灵活的搂住了我的腰。接踵而来的是夹着哭腔的糯糯童音急促的叫唤:阿姨救救忆愫,爸爸要打忆愫屁股了。

我心下一惊,边扶着门边稳住身形边暗自平复受到惊吓瞬间加速的心跳,低头想探个究竟,在敛下眼帘的那一秒,视线与一双滑溜溜的黑色眼瞳对上,漂亮的丹凤眼,以及那双酝酿着氤氲的清澈见底的黑瞳。

我的心跳,从每分钟七十二下加剧到一百五十下,也不过只用了短短几秒的领悟时间。

那么漂亮的小女孩,就像当初那么漂亮的小江楚一样。

我能感觉头顶上那种让我悸动了无数回的灼视,江楚,你不知道在抬眸之前,我花了多大的努力,才将自己眼底惊涛骇浪的暗涌,逼回去。

我确定自己脸上已经不再留下任何能出卖自己情绪的证据,我确定自己的眼睛不会泄露自己的激动与惊慌,我确定自己全身沸腾的血液已经被我迅速压制回原先风平浪静的模样,我确信即使我没办法控制自己依旧急速跳跃的心脏但能控制自己的手脚不会抖的太过明显,我确信我脸上的妆是恰当的美好我的唇向上扬起的是恰当的弧度,才敢抬起头来。

你就站在离我不到三米的距离,流光逆转,时光定格,江楚嬴愫,这么近,那么远。

漂亮的丹凤眼,能将人轻易卷进去的深邃黑瞳,依旧精致的五官已经褪去年少的青涩。你目不转睛的看着还在努力保持最得体微笑的我,那漆黑眼眸里的情绪,已不是我能看得透彻。我以为我们就要这么僵持下去,直到天荒地老,你突然就那样出其不意的扬了唇,淡笑着说,嬴愫,好久不见。

这句话透过重重的人声嘈杂传入我耳膜时,我前一分钟暗自咬牙忍住了的暗涌,从眼眶深处猝不及防的涌上来。

包厢内有断断续续的音乐流泻出来,依稀听见,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我想我已经分不清,这一句好久不见,究竟是给江楚嬴愫这个故事画上一个并不完美的句点,还是,命运的齿轮又开始了一轮,新的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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