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一见钟情(1 / 1)
第一次发文,竟然好生紧张,也写过些七七八八的东西,没想到最终却先发了这篇。十分羡慕那些可以把文字写到优美极至的人,所以忍不住东施效颦,亲们,尽管下狠手砸吧!!!!阳春三月,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季节,告别冬季的阴冷,尚未迎来夏季的闷热,梅花玉兰樱花桃花竟相开放,整个城市都散发着思春的气息,于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也不由得我不思一回春。
我暗恋上一个人,小区门口的理发师。
想来,我是暗恋过许多人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每阶段一个,从小学基本了解何为喜欢时起,大约四五年级,对我暗恋的人,是嗤之以鼻的;初中对那个男孩子是佯装视而不见的;高中,是同暗恋的人兄弟相称的;到了大学,貌似有些进步,学长的教室正对着自习室的后门,于是有课时支本书,侧趴在桌子上正对着那门口,没课时两腿搭在桌隔上,闪避着好友探寻的目光,学长偶尔经过时,都满足不已。
当然,我是很有职业操守的,以至于我从小到大暗恋的这些事,从未被人发现过,不知这是我的深藏不露,还是我悲催的命犯孤鸾。
此时,那个理发师正温柔地给我冲洗着长发,我是很不习惯别人触碰的,我一贯留着长发,从不变换发型,太长了,就剪掉重新长起来,以至于一年两年,也进不了几次理发店,所以他的手碰到我的耳朵时,我会本能的闪避,他马上问:“怎么了?洗到眼睛了?”
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没有,然后瞪着眼睛以示无碍,我近视,不高,三百度带些散光,所以此时只能看清他离我最近的地方,不停移动着的手腕,条纹休闲衬衫的袖口,俯身下来的大半个胸膛,衬衫随意的收在牛仔裢里,嗯,怎么看怎么喜欢。
我想,遇上他,这绝对是一种缘份。只因我历来是个穷人,虽然也住在这座城市的中心区,但那是一片70年代的房子,很大一片,楼与楼之前的小路,私以为很适合巷战,而通向主街道的是窄窄的一条巷子,被称为本市最长的死胡同,两边是一些商业小户,每天上下班必堵车,有时连行人都能堵住,没别的,因为勉强能行得两辆车,遇到个路边停车的,或者手艺差的,就堵满整条巷子,于是我都会特不厚道的想:真好,堵着吧。
我就住在死胡同的最里边,而理发店就在小区门口,很小的店面,两三个学徒,那是春节后一次忽然降温,我有些犯腰疼,洗头发不方便,便想剪短了去,可是当我看到他时,果断放弃了原来的想法,只洗了洗头发,然后办理他家的会员卡。
这片小区这样的小理发店很多,我时常看到那些少年,要么是染得五颜六色的头发,要么是挑战我审美的服饰,要么叼两支烟,喷云吐雾地大笑着,自以为风流倜傥,孰不知那混沌的眼神,早深深地出卖了他。
而他不一样,他看上去也许二十七八岁,也许有三十岁,衣服总是很整洁,发丝有些偏黄,看不出是染的还是本色,但发质很柔顺,不是很长,斜斜的微遮着左眼,那日我一进门,他很礼貌地说着:“你好,需要帮忙么?”我一愣,一般不是都问“剪头发么?做头发么?染色么?烫发么?”,难道我一年没进理发店,服务业换口号了么?
“呃,我来洗个头发。”临时改了主意,并暗暗佩服自己的随机应变。
我说了,我就是个穷人,对吃的没有要求,从来不买很贵的衣服,更不用说什么化妆品、奢侈品,可是为了这个我一见钟情的小理发师,我还是一狠心办了张会员卡,好歹做为有过二十年暗恋史的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这种暗恋不会长久,当某次他做了件我看不顺眼的事,这场无人知晓的爱恋,也就结束了,就像从前的那些同事,迷恋于一眼看过去的惊艳,终结于不为你挡住的玻璃门前。
同学都说我清高,不清高我又能怎么样呢?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是谁让我走到了清高这条路上?
那些充斥网络的各色语言里,总会见到那么一句:我爱你,与你无关。对此,我很是不以为然,无论他爱不爱你,你总是影响到了他的生活,怎么能叫与你无关?你完全可以换成暗恋嘛,你不说,谁也不知道,还能帮他提高点创收,这才叫“与你无关”。
于是我就这样三天两头的来一次,时而洗个头发,时而剪个发梢,瞅准了天时地利,人多的时候,我是绝不会进去的,平时我会选八点半左右,此时没什么人,而我只是洗洗头发,他又不会太累,周未的时候,我会早早地就去,正赶在他们开了门收拾停当,他都会说“好巧”,我心说当然巧,我在外面转两个来回了。
只因我见过的理发师实在忒少,也未曾留意过,所以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理发师都是这样,那些在染发烫发化学药品里浸泡过的双手,那些拿剪刀梳子磨砺出的双手,是否都如他一般的白嫩,修长,让我自叹弗如,我的手也白,也尚且称得上嫩,但是很瘦,指节处的纹理很深,所以我很少把手背伸向别人,只可惜我每次只能看到一眼,不能一直盯着不放,连斜视都不成,做为一个完美的暗恋者,需要遵守的第一条,就是不能过份表现出自己的欲望。
他叫陈驰,我听他同事这样叫过他,当然,我是不会主动问的,他对谁都很客气,礼貌中透着一股疏离,让人不得亲近,也不大爱说话,很多时候我路过他们店门前,都会看到他一个人静静地坐着。
一晃,就是一个月。
就在刚才,我发现了他的一个秘密,他给我冲头发时,不小心弄湿了左手袖口,便在我眼前向上提了提袖子,我看到他左手腕上有一块刺青,只露出一小部分,还是一闪即逝,看不出是什么图案,但已经让我心生雀跃,彷佛掌握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连带着我一连几天,龙心大悦。
我不由得羞涩地笑了一下,吹风机在我耳边嗡嗡作响,陈驰说了一句,我没听清,扭头问他,他刚抓起一缕头发,我一转头,他的手刚好蹭在我脖子上,我心里呯的一下,却仍故作平静地问:“什么?”
这种程度的接触,太过正常了,他根本未曾留意,只有我傻傻地忍着不要脸红,他笑了笑说:“我问你笑什么。”
“啊,想起我一个朋友。”
公司最近新接了一个项目,又刚好赶上招标,又是新员工培训,又是准备资料,我这个做内勤的,忙得一塌糊涂,经常加班到很晚,回到家时,李舒早已洗洗睡了,她是一同和我租房的小女孩,我还挺喜欢她的。躺在凉浸浸地床上,又想那千百次没有答案的问题:为什么要这样活着?甚至不止一次地想“人生烦恼识字始”,若从最初,我就没识过字,那么如今,大约我也是几个娃儿的娘了,或混迹于麻将桌,或留连于电视剧。
而不像现在这般,高不成低不就,不能术业有专攻,失了本专业又心有不甘,既不能在家里随便指门婚事,又无法在城市里大展拳脚,有小姐的心,无奈丫鬟的命。好在老祖宗的训示,我还记着几分,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也还是能做到那一二分的,原因无他,只是理智比较强大而已,无望而不求,淡泊而随意,说白了,就是平淡无奇的混日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