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似此星辰非昨夜(1 / 1)
第二天醒来,未央只觉头痛欲裂,再一掀被角,发现自己竟身着突厥睡装。她大惊,是谁帮自己换的衣服?她使劲回想昨晚最后和谁在一起,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满脑子都是霍加的脸,不会是他吧?!未央想到这里,不禁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脸。
这时,她听到有人在敲门。
“谁,谁啊。”未央问道。
门外传来不算标准的汉话发音,“公主,我是平儿,奉大可敦的命令前来服侍公主。”
未央心中暗想:原来是大可敦给我配了个丫头使唤。便道:“进来吧。”
“你怎么会说汉话?”虽然说的不是特别标准,一个下人能说到这般流利已是少见。
“平儿的父亲是来边关打仗的隋人,在这遇到了母亲,生下了我。可是后来父亲就战死了。平儿小时候是听汉话长大的,多少也算有点童子功吧。”
原来是个因战事而生的孩子。“那你的名字也是你父亲给取的吗?”
“嗯,父亲说,虽然我是随着因战事而来的,但是他希望今后可以边关百姓可以平安,便叫我‘平儿’。”
“哎,你父亲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隋人士兵,也有着如此期许。好在如今两国交好,不起战事,你也可以安心在这狼牙宫里服侍可汗了。”
“平儿一直在大可敦身边服侍。”
“哦?也对,你会汉话,服侍大可敦,理所当然。”未央转念一想,这里能说流利汉话的人不多,大可敦选侍女,好的人选大大减少,像平儿这样看着机灵的丫头,定是要选了去的。
“平儿,我有话问你。昨晚上,谁送我回来的?”
“昨夜是霍加王子送您回来的。”
“那是谁替我换的衣服?”未央紧张地问。
“当然是平儿了。”
未央长长松了口气。“这就好。”
平儿端来一碗热汤,“公主,您昨夜喝醉了,现在一定头很疼吧。今早王子特意派人送来的突厥特有的解酒汤,您趁热喝了吧。”
未央接过汤,慢慢喝下,只觉浑身发热,不一会儿,头疼也减轻了,浑身的疲惫也消去不少。“这汤真管用。替我谢过王子。”未央笑道。“欸,对了,我昨天喝醉,是不是样子很狼狈...”
“怎么会,昨天好多大臣都夸赞公主是大漠里一颗明亮的星星呢!”平儿道。
“......”未央一时不知如何接话。“该去拜见可汗和大可敦了,替我更衣吧。”
可汗一早便出去巡视军队了,未央去见大可敦时,萧后已经在了。
“大可敦万福。母后万福。”
“公主快请起。”
“未央,我早已不是什么皇后,以后也不必再唤母后了。”萧后的眼中闪过些许忧伤,她转身拍拍大可敦的手,“你也不必再唤,未央也不再是公主。”
是啊,如今大隋已亡,还有什么皇后和公主?这称呼,除了自揭伤疤,没有更多的意义。从大兴宫仓皇出逃的那一刻,未央才发现,自己的家居然如此脆弱不堪,曾经在乔府围坐一桌用膳的乔颂嘉,竟然成为了那只将她一把赶出大兴宫的黑手。她还记得仕嘉与颂嘉互相对饮,乔母在旁心疼得让她们少喝点儿的情状...一切早已是过眼云烟。一夕之间,杨氏就从人上人变为了阶下囚,若不是大可敦重情重义,或许母亲和她这两个无家可归之人,连寄人篱下的资格也没有。这哪里还有半点皇后和公主的样子?
昨夜初到突厥,本该是望着茫茫大漠,长空万里,忧思国破家亡无家可归,感伤落魄皇族亡命天涯,为何自己却和一个相识不满十个时辰的男子歌舞至醉,她不能忘记,自己还有夕儿。未央为自己竟一时忘记了国恨家仇而自责不已。她脑中浮现出了乔颂嘉身着龙袍,坐在父皇曾经的龙塌上肆意指点的样子。自己的寝殿,不知此时住着谁人?
未央默默坐在大可敦眼前,心中却是波澜起伏,甚至没有注意到霍加的进入。霍加也是前来向大可敦行礼,走过未央眼前,特意望了一眼她,未央呆呆地坐着,并未察觉,也无回应。
行过礼后,霍加对大可敦道:“母亲,儿子看未央神情忧思,心情不佳,不如让儿子带她出宫散散心。”
大可敦转头望向萧后,萧后缓缓点头,大可敦便道:“也好,正好熟悉一下周围环境,切记注意安全。”
“谢过母亲,那我们走了。”霍加说着转身要走,见一旁的未央仍站着不动,似乎没有听到之前的对话一样。霍加尴尬地又道一声,“未央?”
“未央,还不快去。”萧后喊了一声。未央这才从自己的脑海舞台中脱离出来,“噢,噢。”刚回过神的她不知道要去哪里,见霍加给她向大门口使眼色,便随霍加一起出了门。
“你刚刚怎么了?”霍加问道,“是不是昨夜的酒还没醒哪?哈哈哈。”
“你怎么总是三句话不忘笑话我,我可是在思考人生大事。”未央煞有其事道。
“哦?我正好也要带你去做人生大事!”霍加也煞有其事地说道。
“什么大事?”未央不禁好奇起来。
“这人生大事啊,说起来复杂。”霍加故意低头凑近她说,更让未央觉得好奇。谁知他大声道,“当然是吃喝玩乐了!哈哈哈哈——”
未央虽不像他这样爽朗大笑,却也不禁“噗哧”笑出声来。
“多笑笑才好。”
“我已是无国无家之人,有什么资格哈哈大笑。”未央伤感道。
“谁说的,你既然来了漠北,这就是你的家。走,前边那家买衣服的店可有名了,而且老板会说汉话。”霍加说着一把拉上未央向前跑去。
未央已是第二次被这只有力的大手拉着走,未央心里一阵感动:这就是我的家?我可以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吗?
两人进入服装店,霍加似乎与店老板颇为相熟。“老板,我来啦!”
老板是个中年男子,听见霍加的喊声忙出来迎接。
“老板,给她挑件衣服。”霍加说着将身边的未央推了进去。
“我...”未央还没来不及说“不”,就被硬生生推进店里。
等到一身突厥装的未央再次出现在霍加眼前,霍加不禁看呆了。半晌,只说出了三个字,“你真美。”
随即对老板道:“老板,多少钱?”
“快别客气,王子平时对百姓照顾有加,这一件衣服钱我怎么能收啊!”老板推辞不纳。
“一码归一码,这是做生意,哪有赔本的买卖。”
“王子平时给贫民送的救济粮都不知能买多少件衣服了啊。”
“我都说了一码归一码啊。”霍加见老板拒绝收钱,便索性将钱放在店内帐台,就拉着未央疾步走出。
等走远后,二人放慢脚步,未央说道,“原来你是个关心百姓的大善人啊。”
“小时候母亲教我读汉书,我记得上面说‘民为贵,君为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未央望着他,想到自己国家的失败,“你一定会是个很好的可汗,做你的子民很幸福。”
“是吗?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离父汗还有好远的距离。”
“你大可不必妄自菲薄,以你的才干,必能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未央对他大为肯定,随即看着自己这一身打扮,“霍加,这身衣服穿得我好不习惯啊。”
“你那身汉装走在街上太扎眼了,不知道引来多少路人的目光。还是入乡随俗吧,你看,现在周围没人看你了吧。”
未央四周张望,果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融入漠北城,没有丝毫的不和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