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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文安十七年。攻倾乱世(1 / 1)

【〇四九】

花雁随倒是把镯子举着端详了一番, 阳光下, 莹光细细如新, 他奇道:“呀, 这是家母的镯子,那年落在湖里, 找了好久呢, 想不到还能找回来……”许是睹物思人, 脸上有些感伤。

说罢, 将镯子戴在另一只手上。

看他两只手上, 翠玉玛瑙珠宝垂垂叠叠而下,手腕真有点惨不忍睹的费劲,迟衡移开眼睛。

密林里隐着的小楼果然是膳房。

一进楼里,就不说家具的奢华,布饰的靡丽,以及站的那一排侍女,个个凤翅金钗,说不尽的富贵。只说桌上,真是叹为观止, 放着上百个小小的碟子,十分精致,碟子里有糕点、有珍馐、有山珍、有海味, 均摆成或圆或方的形状, 各有风味, 望之垂涎三尺。

四时的蔬果都有, 寻常的有桃李枣杏、龙眼荔枝等不一而足,寻常见不到的葡萄火晶果等,亦有些是奇形怪状,迟衡见也没见过。

偌大的桌子,就他们两人坐着。

迟衡也不挑食,但凡是自己跟前的都夹了吃。或酥或嫩,口齿生津,十分好吃。他游了大半天,早饿得饥肠辘辘,只顾埋头苦吃,不多时,将眼前碟子的美食一扫而光。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花雁随心情愉悦,示意侍女将空碟子都撤下,上新菜。

迟衡风卷残云,海吃一顿,却发现越吃菜越多,不知到底吃了多少碟,但觉腹中九成饱了,才停下来,满桌的菜似没有动过一筷子一样。

“吃饱了?”

迟衡点了点头,从没有过的饱,从没有过的好,实话说,有些菜他都没尝出是什么味道就下肚了,只觉得无比美味,只怕此生,再难吃到这么奢侈的饭了吧。

花雁随满意地点头,将菜撤下之后,问他跟着颜鸾多久了?平常都干些什么之类的。

听他说会使刀,花雁随兴趣盎然:“本君也有影卫,也惯使刀,不知你们谁厉害。”说罢将一个刀法厉害的影卫叫了出来。影卫很沉稳,低眉顺眼的。二人找了个空地,比划了起来。迟衡的刀法咄咄逼人,百十来回之后,将影卫的打落在地。

花雁随不满地看着影卫:“这么轻易就被挑刀了,以后本君还怎么敢出门?”

迟衡连忙解释:“影卫的刀法是护人的刀法,专注于如何护人不被伤,胜在守,胜在巧;我的是杀敌的刀法,只管使出去,所以狠辣,但不能护人,反而容易伤到所护之人。”

“还有这种道理?”

“正是。影卫的刀法,以迟衡所见已是上乘刀法。”

“这个倒是,本君挑的都是数一数二的,也没出过差错。”花雁随凝思了一下,“颜鸾的本领高,你也不差。如果要当本君的护卫,也是勉强可以的。”

迟衡骇笑,心想千万不要,谁都看不住众目睽睽之下的珠宝架子。

世上哪有完全周全的护卫,除非你不被觊觎。

好在花雁随就随口说说。

迟衡被安顿到一个小楼里。花雁随说先安顿两日,他需慎重覆信,过两日再叫他。

迟衡在花府是上客,好吃好喝招待着,想到哪里可以。迟衡在花府内走了走,与走越发现这里真是宏丽奢华,景致无数,就是人少了一点儿。花雁随随口就是影卫,估计是不太喜欢护卫走动碍眼,别看空空荡荡,指不定都隐在哪里呢。

比如刚才就发现树上有一个,衣色与树相近,通常注意不了。

连续好几天,迟衡都再没见过花雁随。

越是没人,越是安静,越无从知道底细,第四天,就是除夕清晨,迟衡推开房门,差点吓一大跳,一夜之间,景色全变了。眼前树上、廊上、壁下挂的全是灯笼,虽然都是艳丽的红色,模样各不相同,宫灯、纱灯、走马灯皆有,上面绘的图案更是多姿多彩山水鱼虫更不相同。可惜,气派是够了,人气一点也无,整个园子都只有迟衡一人。

到了除夕晚上,灯都点上了,十分华丽。

可院子还是寥寥无人。

约莫是子时,忽然间砰啪、砰啪、砰啪声四处而起,漫天散满了烟花,千树万树,从天而落,绚烂不可言说。烟花放了很长时间,长到迟衡的脖子都酸了,喧嚣才慢慢停了。

翻过年,就是文安十七年。

大年初一,花府彩灯高挂,灯下无人赏。

大年初二,护卫给迟衡一个大红包,新年新春,见人有份。

大年初三,迟衡美美睡了一天。

大年初四,他睡不着了。

大年初五,迟衡终于找到了花雁随。一个繁丽的彩灯之下,花雁随正仰望着,卷卷的发梢一丝不苟。

见迟衡来了,花雁随问:“本府怎么样?漂亮吧?气派吧?听说夷州城的彩灯也好,不知比百司如何?”

“夷州城人多,百司镇灯多。”迟衡答道,心想百司果然是富庶中的富庶。

“人多,也挺不好的。”花雁随皱眉。

迟衡十分困惑,他觉得花雁随这种做派,应该很喜欢人多受瞩目才是。

“本君小时最爱到百司镇东头看花灯,一整个长街全是灯,要多漂亮有多漂亮,从初五点到正月十五连绵无休,不知不觉都十几年了。”回味十分甜蜜。

听上去,他应该只有小时的记忆。

好吧,花府现在挂的灯笼,恐怕比整个百司镇的都多,可这也弥补不了花雁随对百司长灯的渴望。迟衡想,莫非真的如他所说,因为各种原因,‘素来很少出门’,所以连看花灯也成奢侈?

“花君如果想看,迟衡可以护卫左右。”

迟衡真不好意思直接说,他在花府就快憋出病了,偌大的府邸总是空荡荡的,他每天唯一期待的就是吃饭,一吃吃一大桌。

花雁随但笑不言。

迟衡靠近了,捻起一个小花灯:“可惜这里不够冷,若有一院子的冰灯,也是非常好看的?”

“冰灯?”

一直处于温暖的花洲,只怕花雁随都不知道真正的冷是什么,迟衡笑着比划:“以前在家,寒冬腊月最冷时,我喜欢用两个大小不一的桶套在一起,装上水,放到房子外头,等冻住以后把桶都抽掉,只剩下一个中间成空的冰块,在冰里头点上灯,特别好看。有一年我把整个院子都摆满了冰灯。”虽然父母的容颜已经模糊,一院子的橘黄冰灯却深深烙印在他心底。

花雁随扬起嘴角:“虽没见过,想着也挺有意思的,很费劲吧。”

“费点儿体力而已。其实,再多花样,灯也还是灯,看不出什么花子。看花灯最好看的是人,想那一街的火树银花鱼龙舞,得要有人在灯里穿梭,才有趣。还有,看花灯时,好多好吃的。”迟衡笑了,补上一句,“小摊上的点心恐怕远比不上花府的味道,但胜在人多,挤着、等着、看着,才有意思。”

“你若想看就去看吧。”

“花君不去吗?”

“本君平素很少出门的。”花雁随凤眼长挑,“再者,你又如何护卫本君?扛着一把大刀吗?万一你一个转身,本君就走丢了呢?”

迟衡停滞了一下,心扎扎地疼,眼睛有点模糊,勉强笑道:“走丢么?花君该不会在百司镇都迷路吧?花君如果还不放心的话,迟衡可以拉着你,咱们都不会走丢的。”

花雁随大笑。

笑声震得花灯轻摇。

“哈哈哈,果然有意思,上次,颜鸾也是这么说的,还让本君把珠宝都卸了扮成女子的模样。”花雁随笑得开怀,更说得落落大方,丝毫不觉羞耻或难堪,一副往事可堪回味的甜蜜。

“啊?”迟衡一跳三尺高,“你们手牵手逛京城?”

“这倒没有,只挨得略近,颜鸾比你本领强,他能叫别人都不敢靠近的,倒无需防备。”说得兴起,花雁随不假思索,“不是自夸,就算扮做女子,本君也是冠绝京城的,一路上行人都只远远的看,颇是艳羡。”

迟衡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无论怎么装扮,花雁随也是气宇轩昂的男子,谁见女子有这体格的?就算只看脸,鼻若悬胆,轮廓深邃,只有瞎子才能看成女子吧,迟衡不由得调笑道:“花君又怎知不是看我们朗将的?”

花雁随立刻倨傲回答:“那是自然,我和他比过的。”

“咦?”

再追问,花雁随抿嘴一笑没说下去。

迟衡遥想一身宝蓝色的花雁随和一身红衣的颜鸾招摇过市,行经处必然寸草不生啊。真想知道当时怎么回事,算了,改天问朗将也一样,当下还是正事要紧,他遂一鼓作气,提及了复信一事。

“着急什么,花府应有尽有,元州有什么意思?”

迟衡脱口而出:“我想和朗将一起赏十五的花灯。”

“你就那么想看花灯?”

“是想和朗将一起看。过了十五,颜王大军就集军南下进攻炻州了,到时,未必能再和朗将一起了。”迟衡重重地重复着‘一起’。

花雁随听得一脸纠结:“你还真爱热闹啊,本君可以让几个影卫跟你一起。”

迟衡摇摇头。

想了一想,花雁随恍然大悟:“你莫非是想和本君一起去看?不行的,越热闹本君越不能出去,免生风波。”

鬼神出门风雨多,还真是风云人物。迟衡抽搐着嘴角,不由地脱口而出:“花君,你若想不生风波,只需把珠玉都卸下就没事了。再者你这一身衣裳极好看,只需一颗宝石就够了。”

花雁随断然摇头:“不行,太清寒了,叫人笑话。”

迟衡笑了:“花君若不介意,可一试。”见花雁随不置可否,便上前,将他头上身上珠宝小心翼翼全卸下来,堆在一边,顿时清净了许多。一袭宝蓝色衣裳,华丽至极,腰间配一颗蓝宝石,闪光夺目。

花雁随丰姿过人,华丽不减。

谁知花雁随照了一下镜子,立刻俯身要拾起珠玉:“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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