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1)
因为你们就是为了解释对方、感受彼此而相互存在的。”
“真玄。”我也找支烟抽,被她引导得寻思一些事,后来我把疑问提了出来:“欧阳桐还爱看书吗?”
“看,超级爱看,比我看书多。他不怎么买书,可但凡经他手的书,他都会马上读完。我感觉他仅仅是对阅读有快感,只要是文字,读什么都满足。有时候在我车里没书,他也会把街上发的雅思英语培训单一字不落地读完。”
“他以前就这样,十几岁我们还住在一起的时候,他连我书架上的《养一只好狗狗》都读。你要知道,那书是我们刚养大力的时候买的,但谁都没读进去,就他读完了。讽刺的是,全家人也只有他,没给大力喂过一次食。”
“哈哈,别说了,我感觉他又活了。”
“我那时很佩服他,真的,就是弟弟佩服哥哥的那种,就算他只比我大一刻钟,但我感觉他比我大好多好多。他比我独立,比我有胆量,比我话少,我感觉他比我父母、老师还要成熟。后来他把丹丹拐跑了,我就觉得他变坏了,变得不可救药了。直到刚才我还这么想,他是由好人变成一个坏人的。我一直假想他是个坏人,这想法是不是有点儿自作聪明?”
她烟抽得差不多了,从窗缝弹出去,关好窗户,肯定道:“是挺自作聪明的。”
“你故意拿话刺我?”
“拜托,是你问我,我才回答的,又不是我忽然指责你什么。”
“那也不能这么说,你该说‘你还好啦,毕竟每个人想法不一样嘛’。”
“哦,你还好啦,毕竟有人不要脸,还装脸皮薄嘛。”
“你说的对,我有一次去图书馆,白墙上贴着红字,温家宝的话,大概说一个不读书的人和一个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当时我就想,完了,总理都这么说了,我一辈子也别想超过欧阳桐了。可见在我潜意识里面,欧阳桐永远比我强。”
“一个不读书的人?那你去图书馆干什么?”
“工作,有人死在那儿了。”
“死在图书馆?怎么杀的?被书拍死的?”
“准确点儿说是图书馆的资料室,没什么人。你回想一下,小学课本说马克思写《资本论》,在大英图书馆查了十多年资料,他一个德国人在英国,天天都能占着座,可见那种地方实在是没人去。那次就是这种情况,监控录像显示,就他一个人进去一天,再没人进去过。”
“那他怎么死的?看哪页太刺激了,心脏病?”
“氰化钾,《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的手段,有人在页脚抹了氰化钾。”
“是书你就没看过,《金瓶梅》你倒是轻车熟路哈。”
“我读《金瓶梅》主要是想里了解西门庆是什么人,以此为戒。”我继续说,“那我们就查吧,暂定五年内所有借过这本书的读者,其实是学者啦,有二十几个,这些全拉到嫌疑人名单里。”
“干吗查五年的,这个死了,直接查上一个借书的不就行了?”
“不是所有人都是舔着书看的。我不看书,我就是看书也不舔书。”
“对哈,我也不舔。那就很难查呀,因为没动机嘛,完全是满足心理快感。”
“我欧阳楠是一般人吗?照样结案。这二十几个人有一个叫文恒的,听这名字就是教授命。他是唯一一个在借书期间死的,半年前。当时死因是心肌梗塞。”
“那应该很老了吧?”
“你对教授有偏见,”我说,“现在四十多岁的教授有的是。”
“哦,英年早逝。然后呢?”
“我把罪名安他身上了,可以吧,咱完成任务,又不冤枉好人。”
“好像有点儿不道德。”
“那你说怎么办?你都说了,这事没法查,再说二十几个全是专家学者,我警车天天停人家门口,估计有几个脸皮薄的得组团上吊了。”
“那就不查呗,还带你这样乱掘坟的?”
“不结案,年底你给我发奖金呐?”
“切,我给你个大嘴巴。”
我看了眼她的手表,两点半,大年初五的凌晨两点半,马上是新年的最后一天。这个虎年过得有点儿颠三倒四,不然也没好,全家人刚没。我有点儿困了,闭了会儿眼睛有点儿不好意思,打着哈欠说,我们再聊点儿,聊欧阳桐吧。
这让她无精打采,问我欧阳桐有什么好聊的。
“了解他的一生是我接下来的工作。”
“你的工作不是瞎编结案报告吗?”
“讲讲他,随便讲点儿什么。”
“讲什么都行?”
“All about him。”
“那我讲他的床上表现,行吗?”
“你敢讲,我就敢听。”
“好!”她长按一声喇叭,作为开场,故作陶醉地说,“他特别棒,是我见过最出色的。《阿凡达》三个小时,如果他想的话,他能让我享受两部电影的长度。”
我摇摇头:“那是他对你没感觉,有感觉的话,照你这么漂亮,一两下子就忍不住了。”
她突然减到五十公里的时速,在高速上这跟急刹车没两样。她看着我,表情严肃,一字一句地说:“欧阳楠,你说话真是既好听又露骨。”
我想问她,你是喜欢好听还是喜欢露骨。但我忍住了。自觉不自觉,我都不该勾引她。我有任务在身,领了投名状的。按照步骤我该先搞清楚欧阳桐到底是谁,这些年他在干什么,甚至他十八岁来我们家之前他都干过什么。况且除了我自己,没人能信任。陈洁?我始终认为她不是个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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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一个和我长得一样的男孩背着尸体出现在我们家,放下尸体的一刻我才算第一次见到了我亲生父亲。事实上根本看不出他五官什么样儿,瘦得皮包骨头,从双眼的腐烂扩及半张脸,很有可能是死于艾滋病。他留给我更多的是气味,弥漫在整个客厅浓得化不开。我后来上警校跟朋友喝酒提起这个,几次想拿点儿他们熟悉的东西形容这气味,比如海鲜市场,或是断电俩月的冰箱门打开那一刻,但都不是。直到我实习经历了第一次现场,看到第一场谋杀,那种似曾相识的记忆回来了。我才明白这气味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死亡。
那个姓欧阳的—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也许到死都没能想到,他这一辈子最终会凝聚成一股难闻的气味,成为他二儿子对生父唯一的印象。真他妈丢脸!
那年我十八岁,欧阳桐都大一退学了,我还在念高三,考虑这辈子能干哪行。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什么让他决定带走欧阳桐,而不是我,使得我俩的命运截然不同?那段时间,宿命论困扰了我高中最后八个月,我信这个,我和他生来就是不同命。不然怎么解释?他只比我大十几分钟,他桐我楠,自然发展我们都会成为坚强刚毅的木命男人。我们同样相貌,三岁以前我们连性格都应该是一样的。绝对有可能,我父亲醉生梦死,奔走云南的时候自己都不清楚抱走的是哪个。这都无所谓,他没感情,他目的只有一个,抱走我妈的孩子,让我妈养他十五年。
我妈离婚三个星期就跟王总结婚了,可见他们之前就好着,好了几年。后面很容易猜,王总应该跟我父亲谈了一次,我父亲答应让道,给我妈腾出二次婚姻的通道。妥协不是白让的,也许王总答应拿出一笔钱,让我父亲走人,就像电视剧里的烂桥段。每当这种情节,总会有个穷酸小子昂首说:“不!我是真心喜欢她!我不要你的臭钱!”
算了吧,首先我生父是否爱我妈都没法说,还有,钱分香臭吗?对他来讲,能买粉的钱都是好钱。可这笔钱不经吸,钱再多也经不住吸毒。半年都没挺过去,他又缺钱了。要么他自己想的,要么毒友的馊主意,他要求领养儿子。法院不会给他,但他有筹码,我前妻和那姓王的都是婚外情!狗男女!乱搞男女关系!可能他还说了更难听的词。那是什么年代呀?这种事说不好都会挂着鞋游街。我妈哭着同意了。
他如愿带走一个,管他是哪个,走得远远的。然后写封信,说他们在云南,没钱租房子,他抱着欧阳桐睡火车站;说没钱吃饭,他和欧阳桐要的饭菜都馊了;说欧阳桐生病,去不起医院,在家使劲儿养,没准儿不会死。一个月一两封信,我不知道,我妈不知道,丹丹后来告诉我的,信全让王总扣下了。他给我父亲写回信,要他以后把信寄到单位,再把钱汇过去。每个月都是,王总哪儿来的钱,他不会是偷着卖血吧?他觉得他对欧阳桐有愧。
有那么几个星期他没有收着信,这都十几年了,就这俩月没收着。他掏出我父亲的最后一封信看看,这封信他没有回,我父亲依然要钱,这次太过分了,数目太大,说是赎命。王总受够了,不回信谴责,也不去银行划账,他选择沉默。那边也不再来信,一个月没有,两个月没有。王总开始倒数日子,他知道有大事要发生,他把我们的客厅搬到阁楼上,竖起耳朵等着就快来了的不速之客。那段时间我们还以为,王总是被那些法制新闻吓坏了呢。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少年在楼下用钥匙划门,王总冲下去开门。不用问就猜出这是欧阳桐,我妈妈的另一个儿子。见到他的一刻,王总终于释然了,那个勒索者终于不会在他这儿继续领长期饭票了。而且,超乎他想象的是,眼前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居然仅凭一己之力,就把那件事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