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同人 > 且笑红尘 > 10 10

10 10(1 / 1)

目 录
好书推荐: 暖心 汉光武帝刘秀传 火爆魔王驯悍妃:至尊驭魔师 许倾城薄止褣 [家教]每次见面都被揍 [黑蓝+巨人]进击吧!巨人 剑三同人对影成殇 (傅家金龙传奇同人)傅家金龙传奇番外之傅龙玉 网王与你一起(手冢BG) 网王之相见不如怀念

为什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和尚的心中很清楚──那妖孽时日无多。

这时候老僧道:“在蛟龙身上残留一些东西,你要看看。”

当莲心看见那件残留的血衣,自然认出它的主人,这款式太特别,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想来长老们也一样。他们为何将自己叫出来,也就可以理解了。

那妖怪,果然是个厉害的家夥。

莲心微微露出嘲弄地神情。还能是谁?──也只有和龙一战,才能让那妖怪衰弱至此。

你是不会甘心受缚的,就像我一样!

代价很大吧?奉桃。

“如今暴雨成灾,越是灾厄频发,世间邪魔鬼怪越是横行,已经十年,没有再找到你这样的孩子──寺中这些老朽,力所未逮,这次的大灾厄,枷叶实在无人──你面壁三载,看来是真心悔罪。莲心,放你出来,只为要你再做红莲行者,担起救助百姓的职责──怎样?──你的业火?”老人有些哀戚地看看他。

“恢复了。”忍耐著痛楚,青年只轻声说了句,他现在穿回了灰色僧衣,背上包裹的绷带湿透,血迹斑斑渗到外衣。

他之後再找不到红莲,只有他。

怎麽,还要当个红莲行者麽?

要救苦难,平灾厄麽?

难道不是天在戏耍他?

方丈又叹一声,颇有些踌躇地说道:“这妖怪不知道现在何处,既然能杀伤龙族,也委实可怕!当初你既逃脱,他可会寻来?”

那时候,莲心没有说出他逃脱的原委,只是含糊领罪,寺院中人鄙夷他,也不屑询问,就下了刑责;就算当时逼问,莲心也绝不会把那段卑劣说出来。

如今,妖孽重现踪迹,寺中人想来是有点害怕了──怕那个杀死龙的妖孽。

想想有点可笑,寺院惧怕一个妖孽。

莲心真的微微笑了,拿起他久未见到的锡杖,轻轻抚摩。

“他寻不到我──我即刻就出寺,去行我的职责,可好?”青年的声音听来淡漠,就像个看透世情的老者,方丈也不能多言,讷讷道:“那也由你了,红莲行者。”

45

[情何物]三

对林绛袖来说,最讨厌的天气就是下大雨。

记得老妈说过,他出生那天,也是大雨。

妈在医院里痛得死去活来,老爸同一时间在外面和女人乱搞;爷爷打电话去小别墅骂他,那没良心的死老爸居然来个不闻不问,仿佛孩子不是他的。

妈妈一面痛哭,一面生下他,几乎死过去。外婆气疯了,冲动地要把刚生下的小外孙送人,说不养这么没良心的种!后来她心脏病发才闹停下,可惜病根是做下了,现在还时时绞痛,特别是说起她的女婿。——那是父母还年轻时候的事情。

老爸却是在三年前才“刚刚”和女人跑掉了!——到这里,绛袖不能不佩服自己的老妈超级强的忍耐力。

原本也算个女强人的老妈,那个倔强的老妈,被男人声泪俱下地讨饶,甚至下跪忏悔后,还是会昏了头,继续过这种日子!

小时候庆幸过老妈的这个决定,让他总算有个爸——那男人也时常给他买玩具,陪他去公园,参加家长会。可是从十二三岁开始,林绛袖看到了父亲外面的女人,明白事情后,就再也无法忍受了。

家里时常争吵,原来是父母,现在是父子,简直不得安静。

最后劝老妈离婚的是他这个儿子。老妈却对人家哭诉—— 他们这代人是不知道的!不知道辛苦,说要离就离,实在是没有感情的!你看他爸对他,也算————

她是怪他凉薄,那没什么关系。

——妈怪儿子,以后还不是要相依为命?!——独这个肚子里的出来的人,不会害她,骗她。

爷爷却是死活不肯两人离婚的,说进棺材也认这一个媳妇,其他野女人要进门,他要打出去!准定照顾自己孙子,和媳妇一起住,满心想要夫妻破镜重圆——这是老人家的天真。

那个男人,因为婚姻后财产的关系,僵着不肯签字,两边胶着着,直到如今。若不是对女人的狠心,他也算是个成功人物,一样的大老板。——多么精明!老妈也不能不承认,儿子的脑袋是随老子的。

家家里都有这些烦心的事,这抓挠不着的疼痛,这些世俗的折磨,也让林绛袖觉得不堪忍受!

——可是人很奇怪,忍着忍着就习惯了,对家里,对外面。

他怀疑自己的生性就是轻薄的,像他的爸。

他总是无法抗拒女孩子在他面前娇顺的样子,对他亲热些,他就无法拒绝。

第四任女友是个才女,好容易向他告白,羞得快死了,被班级里乱传,举年级皆知,让林绛袖不答应也要答应。

——那女子,老实说以前没看在眼里面。

不过真交往了,眼镜后面的细眼睛并不难看。每当自己信口报出期末总分的时候,也可以看到才女脸上的两朵红云,颇可爱。

——也接过吻。没想到对方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亲完之后嫣然一笑,说:“绛袖,下次,你试试热情点的吧。”问她什么叫‘热情点的’,被捶了好几下,都咳嗽了,还说他坏。

第三任是个学姐,校花级人物,她自知道不能低了身份,要找就找林绛袖这样品貌尚可(校草级美少年,有奖学金,无任何前科,),学习还行(除体育全部优秀,),家世及格(家里开公司)的男友才算般配。

学姐是玩惯的人,她倒曾“热情地”亲林绛袖,可惜林绛袖只知道那叫“法式的接吻”,不觉得这样动用舌头就算是热情了,没拿来给下一任参考。哪怕那美人约他周末到她家“复习功课”他也照样让她坐在自己膝盖上认真讲解双曲线原理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签定的辱国条约。

之后——之后似乎就分手了,那女孩子大概不喜欢他的膝盖,老是动来动去的,真难为她。

他自己始终也不明白,他哪里得罪人,气得她羞愤欲绝?

一面想一面看外面的雨,是秋天,却来了台风。

现在的天气都不正常,没有按照自然道理来运转;生生死死,循环往复,何时该来,何时该去,原来是有定数的——可惜。

有这样的家庭,原来恋爱的心态就不正常吧?母亲的优柔寡断占了皮肉,父亲的凉薄在骨子里。

早先要是不交那些女孩子,对情啊爱的,还有一点期待;磨折到现在,则有点玩世不恭起来。偏偏还是这好皮相,年纪越长,越容易到处招惹。

若有心交第五个,恐怕是要被女大学生当街刺杀了才罢休呢。

关于实际出现的另一段奇遇,林绛袖刻意地全部忽略,没多想。

林绛袖打开冰箱,顿时心情比天气更加暗淡————

“老爹(南方人爷爷的意思),我的布丁呢?”

“昨天给楼下张家小姑娘吃掉了,不是你请吃的吗?”爷爷从半导体前抬头。明明家里有全套德国音响带家庭影院,老人家还是爱用收音机,说摆弄方便。不过今天接收是不太好的,因此他也有点不耐烦。

“啊,讨厌!——没的吃了————”某人身子摇晃着拿皮夹子,准备去补充食物储备,爷爷这时候还忙着调电台,没搭理他。

伸头看看窗外面这狂风凄雨的——不可能让老人家跑出去,太没良心了。可自己也素来讨厌淋湿,非常非常讨厌!

林绛袖改变主意,往床上一躺。

“哦,对了,你答应人家今天教她数学功课哦?”爷爷突然想起什么,说。

“啊?”

“楼下张家小姑娘,人家明年高三了。”

——我今年就高三了好不好?——麻烦!

这么想着,突然有出去避风头的想法。

楼下那丫头虽然长相不难看,可是脑子笨,说几遍她也听不懂,教了也白教,不如不教!

爷爷终于找到最佳接收位置,正举着半导体不放,突然看孙子一脸畏缩地开门准备出去。

“去哪里?——这么个天气?”

“和楼下的说,今天有事不教了!我到店里作功课。”——顺便吃布丁,还要杯热红茶,期待啊。

林绛袖捞了把巨大的伞,穿上他那件最防水的大衣,背上还有书包。

爷爷并没有阻止的意思,毕竟孙子这么大了。

也知道哪里可以找到他,就那家开在转角的小饭馆,都是听孙子在叨咕的:店里的布丁好吃,茶也不错,虽然也卖小日本的吃食。老板是个正经爱国的知识分子。

点点头表示领会,孙子嘟囔着带上了门,爷爷继续听他的评弹。

可是,他万没想到会出那样的事。

万万,他是不该让他去的。

(待续)

要票票:

46

坐在车后坐上,林绛袖浑身都凉透了。

外面的雨下得很大,水从车窗上一路流淌,像是溪流。

这么一对比,车里是温暖而且干燥的,可是林绛袖还是觉得彻骨地冷。

那个人开着车,什么也不说。

车速很快,如果想要上演好来坞惊险片,林绛袖比较怕死,他不敢往下跳。所以,他就这么坐在后座,瞪着前面那人。

他上了这车,就知道事情非常不妙。

可是凭那双很稳定的驾驶的手,林绛袖觉得他是没胜算的,对方比他还冷静——现在,他给气得指尖颤抖不停。

林绛袖低估了风林的执着。

他是怎么知道这家小店的呢?有点让人诧异!

转念一想,似乎有把店里的纸巾带去学校,上面电话地址一应俱全。

这个人真是思维缜密,办事利落啊!——立刻找过来,还用守株待兔这种古老的方法。

林绛袖进店的时候,老板刚好不在。绛袖没人闲聊,便打包食物然后回家。

出了店门,雨下得灰蒙蒙的。街上寂寥得很,街景模糊成片,什么都看不分明。车子匆匆而过,只见恍惚的萤火般的车灯。这样的大雨天,连方向都无法分辨。

突然,一辆车斜刺里冲过来,把水溅上人行道。

林绛袖刚要抱怨,见司机迅速的下了车,走到他面前,沉声道:“——上车!”

“你谁啊?!”

——他不记得有欠人钱没还,怎么这一位口气像债主似的?

钢钳一样的手拖了他就往车里塞,林绛袖一时反应不过来,失去了反抗的机会,就这么被推进了后座。伞落在街边,全身都淋得稀湿。想着要挣出去的时候,对方用巨大的力气关上了车门,吓得林绛袖顿时僵住。

司机坐到了驾驶位,这次他的声音没有被雨掩盖住,清晰的唤起林绛袖的记忆:“忘记我了,林绛袖?”

林绛袖直想踢自己——神经病是一种攻击性的疾病,无论如何也不该掉以轻心的!

“风林——同学?”软弱恐惧的声音,让风林有点不忍。

“你的病还没好呢?——”下一句就让风林想杀了他。

“我——”风林忍住刚蹿上来的怒火,尽量平和地说,“我需要和你谈谈,你总是不肯认真听我说话。”

“那些老生常谈?——风林,我劝你去找个和尚道士什么的,拿手指在我额头上一点化,说不定我就恢复记忆了呢!”林绛袖用那张俊俏的面孔刻薄人,是非常有效的。

风林咬了咬牙,继续开他的车。

“我警告你,这算是绑架!”林绛袖道。

“事情总要了结,你不可能永远逃开,林绛袖。”

最怕听到这样的话,林绛袖撇过脸去:“那你要带我去哪里解决问题?”

“回去。”

郊区的公路泥泞颠簸,天色比先前更灰暗,好象天黑了似的,林绛袖知道他要去哪儿了。

这是第二次看见他家的布景房子,只觉得鬼气森森。幸好纸灯罩里还是电灯,点了开关就一室通明。

林绛袖的书包被收进柜子。而门在风林背后上了锁。

格子窗半掩,一屋子的风声雨味,长窗外树影重重,檐瓦上的水细细汇做流瀑,比雨声更听得分明。外头的石阶,想必冲刷成青灰。

风林走到他面前,把毛巾丢给他。

这古老房子,这疯狂的人,诡异的天气。

林绛袖紧握住拳头,心里忐忑,无心擦拭自己。

风林拿过毛巾,抓住他的肩膀,林绛袖僵硬,防备着。可是,风林单只是把他擦干了,头发,脖子,脸——然后说:“湿透了,把衣服换掉。”

“不!——”林绛袖狠狠把衣服丢开——散落一地。

绛红的袍子,质地坚韧顺滑,宽袖,束带,外面是轻柔的白色罩袍,虽厚些,拿在手里也仍然轻软,没有扣子,只有丝绦,林绛袖就是再迟钝,也知道他穿上了会是什么模样!——这纯粹是古服!

风林拣起衣服,再次送到林绛袖面前:“换上,要不然就让我帮你。”

——不能刺激这人,他曾扬言霸王硬上弓的。

这么想着,林绛袖悻悻地拿起衣服,风林还保持着适当的风度,打开一扇房门让他进去。

绛袖把门摔上,发现没法锁。

他自暴自弃地扯着自己的衬衫,把身上的湿衣服都剥下来,拿起那些古装。

——真够神经的,平白唱戏玩么?

虽然极不甘心,绛袖还是把衣服套到身上,胸口处无论如何也会露出一点来,实在是有伤风化,可是也没办法。

等把外套穿好,觉得暖和了。——风林在这地方也算体贴。

虽不是女人衣服,颜色妖娆,绛袖挨到镜子前,吓自己一跳,简直是香港鬼片的造型——除了下面露出的裤脚。

林绛袖瞧了自己几眼,决定还是把西裤脱了——不仅看着难看,穿着也难过。换上系带的里裤,终于是十足古代穿着。

林绛袖端详着自己心想:不愧是班草,古装也颇为玉树临风。

这时,风林在外面敲门。

林绛袖拉开门,狠狠瞪他一眼,径自回到客厅。

风林怔住了,他看见那开门出来的人

这红衣的人儿什么也没变。

——是这么像,好象这千年岁月只是一个弹指——就在昨天。

上邪!——谁造化了这场邂逅,让他再寻到他!

他在那竹榻上倚着,仿佛时光倒流。

他的妖孽还是薄嗔地挑起眉,不见了妖娆的红色眉线,神气稚嫩青涩;从前步摇生姿,现在和普通男孩的坐姿无甚区别。可是,就是那么的酷肖。

“奉桃,为什么你不能想起我?——”他寞落地喃喃自语,看见少年一脸的戒备。

“上一回,你没把故事听完。”风林小心靠近,道。

林绛袖撸起袖子:“如果我听完仍然想不起来,你又准备怎样呢?——我要先打个电话回家,免得家里人担心。”

“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我还是会守在你身边的。”风林的笑容很温和,温和得有点凄凉。

“身边?——我不愿意呢?”

“你会愿意的,我不是个太糟糕的人。”

“天哪!”林绛袖哭笑不得,“你难道不能学着放弃!——过你自己的日子去行不行?”

“听我讲——听我讲好么?”

那男人的眼神温柔入骨,又仿佛很悲伤,林绛袖从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一个恍惚,只觉得身上轻软的布料滑过肩膀和脊背,如水,如火,耳里都是雨声。

——那男人的眼睛,到底是看着谁呢?

怎么可以温柔到这样?怎么可以这么哀戚,这么沉静?

风林只是低语,用他低沉的声音,他所熟悉的语调——曾经念诵过超脱轮回的梵音,嘶喊过忏悔誓约的喉咙。

“听我讲——请听我讲,我知道你忘记了,怎能忘记?——奉桃,你可知道那段过往,刻在生生轮回里,已经多少时候?”

“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林绛袖被那动情的声音惊扰,畏缩。

“——别再逃。”风林跪在林绛袖的身前,拨开他支住额头的手,那细细发丝间,仓皇的脸。苍白,美丽,黑漆漆的眸,如此像——

他并不想这么惊吓他——可是,他为什么要忘记他?

悲伤还不够么,错过还不够么,悔恨还不够么?

——林绛袖觉得握住他手腕的风林的手紧了紧,那人带着抑郁的神情凑近了他。

——绛袖慌张地偏过头去,却知道躲不过——这人怎的这么**!

眼看着他像要亲他,却突然犹豫,两人怔怔对视着。

最后他还是慢慢的松开了手。

“对不起——”风林说。

林绛袖看着风林沉重的眼神,离得这么近,甚至能听见他胸臆间的叹息,年纪青青,怎么就忧郁成这样!?

是欺骗也好,幻想也好,林绛袖却突然有点羡慕。

风林这个人,和他是不同的——他何尝能像这人,心心念念只想着一个——而且还是个幽魂或者仅是个幻觉。

这感情像铭刻石上的烙印,而非随时光抹去的灰尘,坚定得有点浪漫了。

“——我听到最后,绝不逃!”

绛袖叹息一声,扯动风林的衣服,把他安置在竹榻另一边,然后用少见的正经语气道:“即便我不是那个奉桃,我也想知道你和他如何的孽缘。”

——如何孽缘,让他轮回隔世仍要痴缠。

(待续)

要票票[url] [/url]

[非人]

为了什麽要忍受这样的痛苦?

曾经是多麽任性妄为,快意逍遥,为什麽如今这样痛苦?

是不是那时候比较好?

还记得在那片深深桃林中逍遥度日。

山,树木,泉水,风,那只小小的狐狸,猎食和睡眠。

与其他生灵所区别的不过就是妖异的九条尾巴。

不知道如何得了眷顾,三百年成精,三百年变妖,看尽春生秋长,生死循环,竟是这麽匆匆而过;

可惜只是看著,却不曾懂得,不曾看透。只是被自然中的万物滋长所教化,渐渐变得不同。

何时开始羡慕人的模样?

也许是看见了高大健壮的猎户追踪飞快的猎物,那汗水从**的褐色臂膀上飞洒;也许是看见了路途中年轻的夫妻窃窃轻谈,互相斯磨著,揉著蜜糖的眼睛。许是看见了美丽的村姑在山泉里沐浴,红白的肩膀和胸脯。甚至是看见了盗贼们斩杀旅人,脸上的凶狠和放肆。

有的高大,有的瘦小,有的美丽,有的面目可憎,有的愚蠢,有的聪明。

他想要的东西就在其中──草丛中的生灵只是这麽想。可是,真正想要什麽?

它记得它还是只狐狸的时候,曾经在春天的月夜进到一个庙宇。

高大的塑像有张仿佛睡眠著的脸,半闭的眼睛看著它,也看著世上所有一切。月光照到那塑像的脸上,好象看见塑像的嘴唇轻微的掀动似的,那生灵看著,许久许久──突然觉得发热,像夏天的骄阳照在身上一样炽热,又像林火延烧一样的蔓延 。清冷的月光如流水,慢慢渗过他的皮毛,融化在那火中──那种感觉无法描画,也从所未有,直到那白衣的僧人把手掌放在他的额头,他再一次有了那样的痛苦和喜悦。

有的时候,奉桃想,他的生也许就是为了那种感觉。

异常的冰冷,让他从弥留中回转,他看见自己的手上满是血,躺在水和污泥中。

身体已经动不了了,不过奇怪的是,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却还在,应该是被杀死了才对,怎麽还是这麽疼痛?。

──他,怎麽还活著呢?

血从他的身体里慢慢的流走,他也感觉越来越冰冷,但是身体仍然很顽强,不间断的抵抗著致命的损伤,企图向从前一样迅速愈合。可惜这一次,好象是力不从心了。他已不剩什麽力量,连保持这虚假的身躯也很困难,但这似乎是最後的尊严,他不想变成原形,时间已经太久,他忘记了那个模样──他早已不是狐狸了!他是妖怪。

在狂风暴雨的河岸支持不久,会死在这里。

这麽想著,他却隐约听见有人喊话:这里,是这里!看见匆匆的人影,在雨幕里渐行渐近,

做妖怪就是这点不好,再疼也昏不去,他张眼就看见几个凡人围著他,似乎在摇头。

──他们把他当了人麽?

妖孽在雨里静静躺著,苍白,脆弱。

村里头救了这麽一个伤员,猜想是失事船上的客人。

那苍白瘦小的陌生人模样像南方人,年纪非常轻,几乎刚成年,虽在病中,脸却是清秀漂亮的,简直像画里的公子。这麽一个男孩,拣来的时候躺在血泊里,浑身几乎没有完整的地方。最致命的腹上洞穿的伤,还有是肩上的撕伤,简直象是凶猛动物咬过似的,戳进了心脏;四肢折裂,血肉模糊。连请来的郎中都不晓得为什麽他还能活著。没人能在这样的伤势下存活,──抬他回来,只打算尽尽人事。

没想到,血止了之後,伤口开始长出新鲜的肉──竹笋也没长这麽快!

乡人朴实,并不觉得妖异,反说是菩萨保佑。

那外乡人一直是清醒的,没有昏厥,发著低烧,但是问什麽他也不说,只是沈默,深陷的眼睛憔悴阴沈,伤表面上一天好似一天,憔悴模样始终未改。郎中来看了几次,都说这人内腑重创,早该死了,没死是够奇怪的,不过是时间问题。

那薄薄的新肉下,再长不出别的东西了,他的阳寿确是要尽──身为妖孽,奉桃知道得很清楚。

妙就妙在那一场殊死争斗,那混蛋临死的一击,要了他的命,但也把他身体里那祸害他的东西挖了出来。──那人的舍利。

当初他就明白,吞下这东西只能是等死。

但是九尾狐奉桃不是会自我了断来逃避的妖怪,尤其是他还没活够,有著满腔的仇恨和怨怼。──这样的他,不会想死。

记得无可初来那一段时间,他初得人形,每日修炼,采补滋养,足有四年,不仅发身长大,变得更健壮,後他渐领妙谛,知道自己可以不耽於阴阳,随意变换,为贪图愉乐,又存著**无可的心思,得到了女子柔媚的身体,他当然没想有天这身体会拖累他这麽惨。──现在想来,不如不要。

既然不想要了,就丢弃吧!──为何不呢?从得女子身体算来到如今也只有一百年。他可以统统舍弃!

落到那河君手中後,妖孽静等著,忍受著,一边是摧折身心的淫亵羞辱,一边是从没停止过的磨蚀妖力的剧烈痛苦。他那时也不知道要等多久。

三年,很长。

第三年,奉桃已憔悴不忍睹,青佾仍不肯放过他,说他即使死了,也要埋在他的水府中。

真是笑话!──他奉桃死也要自己选个地方!

被人折辱而死,那真是羞耻到家!──他奉桃怎麽会这麽无用?

漫长的折磨後,身体里的妖力终於削弱到无法再支撑这个阴柔的身体。

奉桃便不再受寒生水的禁缚,他恢复了能够争斗杀戮的姿态。

妖力在持续减退,吞下舍利的他除了倾力一战,别无他途。

这是场酷烈的争斗,奉桃没有一点退缩。

龙神又如何?──他是妖狐奉桃!纵横尘世凡间,天地中何物会让他害怕呢?

红衣的妖孽威风凛凛,手中化土为剑,在万丈巨涛中与蛟龙争斗,纵是自己的鲜血飞溅依然全不顾及。妖孽本无操守,即使委身,也不见得能激起这样的杀意,青佾当然不能明白妖孽的心思。

因此青佾怯了,他不曾遇过这样冷酷凶猛的对手,他也不想为了自己的风流勾当赔上性命,纵使是神君,亦不是不死的!

可是奉桃竟是舍了性命的相搏,杀意凛然,异常的镇静,即使伤口深可见骨,不见他眉头微动。

滔天的巨浪里,狂吼的青色蛟龙卷曲著沙和水,重重掉落河中。由他胸前四散喷溅的血如毫雨倾盆直下,开始还是滚烫的,然後就冰冷起来,最後成了不祥的黑色!搏杀时电闪雷鸣,狂风骤雨,竟没有随龙殇而沈寂,仍然继续著──继续著,没有停下的征兆。

奉桃撕下粘连血肉的红衣,那衣服被自己的血液浸透,上面的龙血却清晰如同刻印,这是杀神的罪孽──他厌恶地丢开,极轻的叹息一声。看著自己残破不堪的身体,艰难挣扎,爬过巨大的龙身,栽进汹涌的大河里。

──若他死了,这雨,该是会停的。

妖孽在波涛中想。

可是他没死。

因为他是个妖孽。

[还愿]

妖也罢,人也罢,都有罪孽在身。

只是妖的罪孽和人的比,更像是个痴傻的愿望,一个无奈的执念。

若他能知道,他不会这样做。

双手不曾盈掬的,就这么在指间划过。

了无痕迹。

还是连绵瓢泼的雨水,仿佛天地回归了混沌,千里河川一片阴霾。

荒废道路上雨水横灌,一具具被洪水带上岸的浮尸散发着腥臭,还不及腐烂,已被野狗乌鸦啃食精光。另些遁行于黑暗的东西借着这不祥的雨水开始肆虐。

一进入村庄,就嗅到潮湿的血腥味,这气味浓郁得让人窒息。

在破败的草屋边,雨幕的遮蔽下,黑影在蠕动着。

灰衣的僧人站在雨里,雨水从斗笠上滴落到地。

他手中的锡杖在雨的嘈杂中随雨点打击而发出击节声,散碎纤细。

黑影扭动着,听到了这奇特的声音,于是转过身,在昏暗雨幕中渐露出面目来。

一只巨大的山魈,黑色硬毛,血红的眼珠,手中抓着一把血肉模糊的内脏,血盆大口吐出尸气。那妖怪脚下有条血色溪流,从被撕扯成块的尸体间流淌出来。

那怪物抬起头,似乎搜索到了活人气息,慢慢移动他血红的眼珠。

现在,锡杖稳定的互击声混合着怪物沉闷的喉音。

潮湿的僧袍紧贴着身体,血慢慢染红他的脊背,似乎就是这点鲜活的血腥,让怪物紧紧的盯住这沉默的凡人。

慢慢,贪婪的眼睛突兀地转动一回,山魈伸出它的巨爪,慢慢靠近。

僧人口中念送经文。

地上的血被雨滴激起,在泥泞中飞溅,变成浑浊的雾气,阴湿的红。

突然,妖怪猛地扑向他。

僧人笑了,他带着惨淡的,比雨水更冰冷的表情笑着。

迎面一击。

红雾更加浑浊。——由下至上,妖怪的头被锡杖贯穿。

红光流动,立刻,腐臭的焦炙气味盖过了血腥味。

僧人没有放开他的武器,妖怪也还在挣扎着,挥舞它的爪子。僧人羸弱的身体仿佛要被甩脱,可是,他始终抓住自己的锡杖,红光越来越明亮,那妖怪终于停下了挣扎。慢慢变为一具焦黑萎缩的骨骸。

目 录
新书推荐: 八零带球跑,四年后孩亲爹找来了 欺负烈士遗孤?七个司令爹杀疯了 穿成假冒失忆大佬女友的恶毒女配 咬朱颜 尚书他总在自我攻略 渣夫用我换前程,我转身上龙榻 妾室日常:茶茶茶茶茶茶茶爷超爱 挺孕肚随军,被禁欲大佬宠坏了! 雾夜藏欢 衔春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