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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胜走了,剩下来的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一时还难以从刚刚陌生人的角色转变过来,场面有些尴尬,旁边的捏脚小妹不合时宜的问了祝偲敏一句:“小姐,要泡脚吗?”
岂料两人声音回答道:
“不用了!”
“也好!”
于臻明不免意外,问:“你要泡脚吗?”他知道祝偲敏一向不爱好这些,故意看了看时间,而后道:“时间不早了,要不我们也走吧,一起去吃个宵夜。”
祝偲敏却摇了摇头,说:“看着有些意思,试试也好!”
服务人员换了旁边原本杨文胜位子上的毛巾,让祝偲敏躺了上去,而后问:“小姐,是要男师傅帮您按还是女师傅帮您按?”
祝偲敏回说:“随便,都可以。”说完无意间瞥了瞥于臻明的方向,瞥完目光继续向前,面上神色不乱。
于臻明的脚边跪着的是个女的,除了年纪稍微小了些,不像是可以自由打工的年纪,容貌过于清秀了些,给人捏脚有些浪费之外,其他倒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祝偲敏虽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却也知道这地方的“好处”,名声在外,自然不会是浪得虚名。
不知如何,于臻明几十岁的老脸,突然噌的一下就红了,场景颇为壮观!
进来帮祝偲敏按脚的是位年轻清秀的男师傅,于臻明脸色微变,但祝偲敏没说话,他亦不好出声阻拦。
年轻小伙子来到祝偲敏脚边跪下,把泡脚的热水准备好了,随即便要来脱祝偲敏的鞋袜。
于臻明在一旁眼都要看出火来了,却硬生生什么都不能说。
祝偲敏才被脱了鞋袜,便有些受不了了,赶忙止住对方,“不好意思,能帮我换位女师傅吗?我不太习惯。”
于臻明这才松了一口气,可一看自己面前的小姑娘,这气到底是很难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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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师傅听了祝偲敏的话便要去喊人,于臻明脑子一动,忙把他喊住:“不用去了!”接着对祝偲敏道:“我们俩换一换就可以了。”
祝偲敏斜眼看了看他,“不了,你都按习惯了,还是给我重新叫一位吧!”
你都按习惯了?这话怎么听都有些塞牙,于臻明满头都是黑线,默默忍着。
祝偲敏第一次按脚,并不习惯,中途忍不住笑场,有时是被挠得痒了,有时是被按得疼了,弄得按脚的和被按的,两人都有些尴尬。
一旁的于臻明看了这画面,心中很是急切,想说,你放松就好,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这话怎么说都不合适,说出去倒显得他是行家,说不得!
祝偲敏历来是谨慎礼貌的人,觉得这个时候中途叫停是对师傅的不尊重,因而就算偶有不适,也都忍着在。
祝偲敏自己不叫停,于臻明自然也不好帮她叫停。
而于臻明这边,小姑娘按完了脚,眼看着就要来按于臻明的大腿,于臻明脸上的肌肉忍不住抽搐了几下,赶忙止住对方的动作,转头看了祝偲敏一看,却见对方此刻正在惬意地闭目养神,压根没有看他。
他知道,不管他如何申辩,在祝偲敏眼里,他这不检点的帽子是摘不掉了。
于臻明暗暗骂了几句,把小姑娘打发走了,人生中头一回有种想要撞墙的冲动,真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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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我反省之余,于臻明亦有自己的收获。
杨文胜就那么先走了,于臻明甚至没来得及问他关于祝偲敏的近况,本以为一晚的铺垫都白费了,其实不然,正是杨文胜被逼急之后,这一无心的举动,恰让于臻明认清了目前的形势。
杨文胜此等的举动,暴露了两个重要信息点:
首先,杨文胜别的人不找,偏偏搬了祝偲敏做救兵,说明他清楚的知道于臻明跟祝偲敏两人的关系,也就是说,祝偲敏告知过杨文胜,她跟于臻明的过往。
第二,杨文胜明知于臻明是为了祝偲敏才找上他的,却还是把祝偲敏搬出来当了挡箭牌,这不像是他的所作所为,不符合他一贯维护朋友维护下属的个性,那么他这么做唯一的原因,只能是因为他觉得这么做,对祝偲敏是有益的。
什么对祝偲敏有益?让她去见一个对她有歪主意的人?当然不是!除非,除非祝偲敏对对方也有想法,杨文胜这么做,刚好是成全了两人?
于臻明何等精明,又岂会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再回想他之前在花园里听到的祝偲敏跟杨文胜的对话,那时他便知道‘祝偲敏是为了一个人,才回来的这里来的’,难不成对方口中的这个人就是他?
于臻明并不急于一探究竟,因为他心知肚明,无论如何,他总会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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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脚酷刑终于结束了,于臻明一秒钟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呆,只想赶紧带着祝偲敏走人。
祝偲对这些玩乐享受的东西没有多少兴趣,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于臻明说走,她自然没有意见。
于臻明去了更衣室更衣,祝偲敏则坐在外间的圆桌喝茶等候。
“一会去吃点宵夜如何?你这么晚还在忙,晚上肯定没吃多少东西。”于臻明一边换装,一边伸出头来跟祝偲敏说话。
祝偲敏眼神一直看着外面,这会听到于臻明跟他讲话,才把目光转进来,这才发现于臻明脱了外袍,这会正赤着上身。
祝偲敏没料到于臻明正赤着上身,虽然她也不是没看过于臻明赤身的样子,但两人现在毕竟不是情侣,祝偲敏条件反射,把目光看向地上。
于臻明倒没觉得有何不妥,他不是爱卖弄的人,实则在祝偲敏面前忘了避讳。
祝偲敏思忖片刻,而后回道:“时间也不早了,还是下次吧。”
于臻明重新西装革履地来到祝偲敏面前,恢复他一如既往翩翩贵公子的形象,他看了看腕表,的确,时间有些晚了。
他知道经过今晚,祝偲敏或多或少,对他有了一些成见,自然也不好再强求,但还是腆着脸皮道:“那就下次好了,我知道一个吃宵夜的好地方,下次提前约你。”
祝偲敏没有应声,只略微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一边拿了皮包往外走。
于臻明内心喜不自胜,他今晚的表现确实是够糟糕的,本以为祝偲敏会因此疏远他,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赚到一个约会,他自然高兴,小跑上前问,“你有没有开车,我送你?”
“开了,停在楼下!”
于臻明忙改口说:“那你送我一程,这么晚了,省得再叫司机过来!”
祝偲敏不相信对方的司机会不在楼下等他,但他既然这么说了,祝偲敏无凭无据,亦不好拆穿他。
再说,这样简单的请求,祝偲敏也不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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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行驶在路上,兴许是夜深了,路上行车不多,一路通畅,心情也跟着愉悦。
祝偲敏指了指自己的右肩,问另外的人,“肩上的疤,怎么回事?”顿了顿,又补充道:“之前好像都没注意到过。”
于臻明咧嘴笑了,左手自然地搭上自己的右肩,笑着道:“很早的旧伤了,一般不注意是不大看得到。”
祝偲敏随口应了句:“现在还留着疤,当时估计伤得不轻。”
于臻明摇摇头,而后笑道:“是仲叙砸的,还是小时候的事情了,我跟他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说完才想起来祝偲敏对仲叙并不待见,扭头小心观察对方的脸色。
祝偲敏听了这话也只是笑笑,随口问了一句:“你哪里得罪他了,他这样砸你?”
于臻明越发心满意足,回答说:“我是转校生,他是学校的霸王,我不讨好他已经是罪过了,哪里还敢得罪他!”
两个人一路这么零星地聊着天,话题随意,儿时的事,现在的事,时事、见闻甚至八卦传闻,都有涉及,两人都很默契,刻意避讳提到两人关系有关的话题,随意但却不亲昵暧昧,乍一看,倒像是两个老朋友在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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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臻明回到盛达上班,第一件事竟然是把自己的得力助手叫进办公室,要对方丢下手头的工作,改去搜索全城最好的吃宵夜的地方。
虽然那会在更衣室里只是随口一说,但不管听的人有没有当真,但于臻明早已把这看成是一项承诺了,既然已经夸下海口,那么必需得是一处绝好的地方,不能叫对方失望。
于臻明整个人生道路已经过去小半,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感觉生活是如此的充实,一点点的惊喜,都能让他喜不自胜。
他以前热衷金钱、热衷权势、热衷地位、热衷奢华的生活,他自知出生尊贵,自诩与众不同,定能开拓出最富传奇的人生,只是,当他拥有这些之后,他才发觉自己的人生并不完美。
他拥有再多的金钱又如何?却买不回心仪之人的真心。
于臻明站在盛达的顶楼——站在这个象征着他成功的地方,透过巨大的落地窗俯瞰整座城市,内心感觉从未有过的平静安宁,是的,他终于有了自己的目标,比金钱名望更令人向往,只有他自己知晓其中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