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过去(改)(1 / 1)
人人都道祝偲敏胆小懦弱,没有担当,其实她也不是天生就这样,她也曾年轻过,身为祝家大大小姐,她也曾不知天高地厚,也曾任性妄为,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忽视和伤害着身边的人。
什么使她发生如此大的改变?原因很简单,那便是爱上一个人。
她从小在富裕家庭中长大,虽衣食无忧,但父母早逝,家庭生活少了该有的生气与温暖。
祝老太太是个忙碌得有些过分的女强人,严厉是必然的,否则也撑不起祝家的一片天地。她可以提供给两姐弟富裕无忧的生活,却无法慰藉他们敏感、受伤的心灵,偶有的慈祥都给了祝嘉煊。
父母过世时祝嘉煊尚且年幼无知,而且他还有祝偲敏可以指望,那祝偲敏呢?
从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公主,变成无父无母奶奶又不疼爱的边缘人,与从天堂掉进地狱无异,顶着大小姐的名头,又有何用?
祝偲敏身上的硬伤一直都在,那就像是一个潜伏在她身体里的定时炸弹,直到那个人的出现,修复弥补了这块硬伤。
^^^
其实认识那个人,还要拜祝嘉煊所赐,不过,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祝偲敏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的情形,那人戴着一副无框的眼镜,穿着米色的毛线背心,条纹裤,棉拖鞋,略显呆板土气,与时尚英俊挂不上边,却是典型的家居知识分子形象,温润儒雅。
他不像于臻明那么凌厉霸气,也没有后者睿智圆融,不像后者那样出身名门,生来高人一等气质超然,也不像后者本领通天,可以在商场情场张扬肆意无所不能。
但是他眼神温和,对人和善,相比于臻明的咄咄逼人让人望而却步,他更善于将心比心,时时为他人着想,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不会觉得有压力。
他会看书的间隙,偶尔抬头看看你,看你是否睡着,看你是否无聊,这个时候若你也在看着他,他便会冲你抱歉的一笑,这一笑,胜过所有的情话。
祝偲敏想,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那个人更温和,更谦逊的人了,她便是跟那人在一起时,才学会沉静耐心,学会了凡事并不是声音大便有理。
这样的人,纵使不做任何承诺,但他的心意早已心照不宣。他可以细心地替你操持好一切而又不会让你感觉有压力,他乐于给你自由成长的空间,而不会让你觉得不被重视。
他从不逼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他不会把你当成自己的附属品,他也不会拒绝示弱,而这些恰是于臻明做不到的。
他是学校的老师,不论职业还是年纪,他们都不够般配,他们的爱情,本是禁忌。
后来,他辞了学校的工作,接了一些编写教学材料和辅导资料的工作,不再需要抛头露面,也省下了与人交际周旋的烦恼。
他是真正能够静下心来做学问的人,博览群书,文化底蕴深厚,谈吐优雅,声音朗朗动听,节奏分明恰当,听他说话,是种享受。
那样的人,光是站在那里,无需有何动作,无需只言片语,便能让人感觉到安心温暖。
祝偲敏毋庸置疑会被对方吸引,然而她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可以吸引对方,她想着:自己上辈子必定是做了什么好事,今生才能遇见这人。
曾经有人说她,这么小的年纪,懂得什么是爱,不过一时昏了头脑。其实真正遇到了,很容易便会知道,不需要旁人来教。
爱上那个人,当真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虽然这段恋情最后未能圆满,虽然留下了种种诟病,但祝偲敏仍旧觉得,爱上那个人,是她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事,只是相守的时间太短太短,这是祝偲敏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
“过去式?他是这样向你介绍我的?他未免也介绍得太简单了吧!”
乔煜的话中带着极大的嘲讽,听得于臻明很不是滋味。
打于臻明第一次见到祝偲敏,就觉得这人眼中有故事,虽是外表看起来最平常不过的人物,但是只要细心留意,就会觉得这人躲闪的眼神中夹杂着一丝不屈的倔强,低卑的姿态中暗藏一股强大的隐忍,让人很想揪出一二。
可是两人相处这么久,于臻明对于祝偲敏的过去一无所知,对方不曾主动提及,他也不会主动去调查,可这始终是哽在他喉中的一根刺,刺得他浑身不舒服。
而这横空冒出来的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顶着一个还未发育完全的脑袋,操着一副大言不惭的语气,竟然比自己更了解祝偲敏的过去,于臻明心里自然咽不下这口气。
是的,于臻明可以对情人的过去不甚在意,自己的过去同样不是清清白白,有些报纸杜撰出来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是不堪回首,他也不会傻傻地为自己过去主动向祝偲敏认错忏悔。
说什么?说很抱歉,在认识你之前,我没能很好的把持住自己?说很惭愧,在认识你之前,我先认识了其他人?说对不起,我不该把只说给你一个人听的情话说给别人听了?
两个成年人,又不是在演言情剧,实在不必如此煽情造作。
但是,于臻明虽能这样想,心里还是不能释怀。就算他的情感之路盘根错节劣迹斑斑,他仍旧觉得光明磊落,因为他已经完全放下了,如果祝偲敏想知道,他随时可以向对方和盘托出。
但祝偲敏不一样,她将自己埋得很深。
于臻明可以不去追究双方的过去,但对方的刻意隐瞒,又会让他觉得有失尊重。不可否认,于臻明开始在乎了,不光是关于两个人的未来,而是有关这个人的一切,他都想了解,他想完全拥有这个人。
两个人刚刚确认关系不就,或许还远未到需要向彼此交心交底的程度,但是显然于臻明已经准备好了,而祝偲敏还未准备好,这是于臻明的纠结所在。
^^^
看着地板上的鞋印,于臻明不觉有些头痛,为了了解祝偲敏的过去,就将这来路不明的臭小子带回自己的家中,实在有些失策。
那小子也不知在外流浪了几天,瘦得好似吃剩了的玉米棒,一进门就翻箱倒柜找吃的,只可惜折腾一圈,最后是一无所获。
于臻明很少在这里留宿,冰箱橱柜只是个摆设,自己又不会下厨,厨房更无用武之地。
回想一番,这里也就是上次带祝偲敏来过,还是因为这里很少有人知道,不用担心两人的关系被抓包。
乔煜那小子倒也不懂得客气,找不着吃的,随手柜子里拿了一瓶洋酒,打开了仰头就喝,全然拿自己不当外人。
一边喝一边来到沙发上躺下,双腿架在茶几上,全然一个大佬,问道:“说吧,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于臻明心想,奇了,这臭小子原来也不笨,但他还是回了句:“我凭什么要给你好处?”
“你有求于我,不给我满意的好处,你以为我会帮你?”
黄鼠狼给鸡拜年,必定不会安好心,名声在外的于臻明也有求于人的一天,实属不易,精明的乔煜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于臻明问:“你跟祝偲敏认识多久?”
对方答:“比你久!”
于臻明问:“你对她了解多少?”
对方答:“比你了解!”
于臻明气结,如果不是为了祝偲敏,他才懒得在这种没相没品的人身上浪费口舌,他直接问:“你怎么才能离开她?”
对方这次倒干脆:“不可能!”
于臻明不得不换一种方式问话:“你想要什么好处?”
“叫我一声爷爷!”
于臻明笑了笑,他早该知道的,这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
^^^
乔煜问于臻明:“她那么无趣,你爱她什么?”
于臻明笑了笑,一时还真不知道如何回答,继而反问对方:“你又爱她什么?”
于臻明不回答,但也没否认,显然是承认了他爱祝偲敏,乔煜听了这话,看起来有些乐,咧开嘴亮出洁白的牙齿,吊起眼皮斜视于臻明,其中不无鄙夷:“谁说我爱她!”
于臻明亦不是好惹的货色,“你不爱她,这么要死要活做给谁看?”
于臻明心中无比清明,这乳臭未干的小子,思维仍停留在孩童阶段,总以为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哭哭闹闹撒个娇便有了。如果不是知道祝偲敏找他找得辛苦,他不会这么得意,他摆明了是要做给祝偲敏看。这样的角色,如何能跟自己比?
乔煜果然是有些恼了,狠狠地瞪了于臻明一眼,“谁要死要活了!我想怎么样去哪里是我的事,你怎么不问问她,为什么总缠着我不放?”
于臻明心下并不畅快,嘴上却说:“不想她再缠着你,那么你就停止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嘴脸,像个男人一样,输也要输得有风度。”
“输给你?哈哈哈哈……”乔煜像是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捧腹大笑,直至笑得蹲在了地上。
于臻明不由得皱了皱眉,面前这小子笑得太不怀好意,像是捡了多大的便宜,他虽不惧怕他,但是对方掌控着一些他不知道的秘密,这场谈话不再是由他掌控大局,这种感觉总归不太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