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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相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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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还活着,就得活下去,这是人的本能,何况他还如此年轻。黎舒不敢想太多,勉强打起精神,起身走进茫茫人海中。

然后他很快的发现,二十岁的他,离开家和学校,离开老师和钢琴,是彻底的一文不名。

他在人力市场转了好几圈,因外表出色不少人问他情况,问他哪儿毕业的,会什么,要找什么工作

可除了摇头,他什么也做不了,脸上还得保持微笑,心却越来越凉。

他从五岁开始学琴,母亲就告诉他,这世上的东西,除了音乐,你什么都不必知道,我要你成功,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成功是不可能了,但什么都不知道,倒是做到了,妈妈。

黎舒无奈的自嘲,在巨大的挫败感和生存压力面前,连伤心都显得多余。

几天之后,黎舒终于找到一个啤酒推销的工作,并且找到一间地下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黎舒过起了黑白颠倒的生活.他每天傍晚出门,到负责的几个场子轮流推销啤酒.原本这也不是太难的事,只要放低姿态嘴够甜,每月的底薪加上提成,还是能让黎舒在这座城市中活下来。但没想到他每天的业绩都垫底,连基本任务都完不成,到了月底,恐怕连那点微薄的底薪也无法领全。经理说了他几次,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谁知他这么放不开,天天都在教他,依然一点起色都没有。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把他换到生意更火的酒吧,并且跟他讲,要是还不行,以后就不用来了。

黎舒觉得委屈,他没有不努力,每天都是后半夜才回到出租房,累得倒头便睡,可他实在是做不来。他毕竟是从小被捧着长大的人,突然间要每天都不停的面对这么多形形□□的陌生人,忍受各式各样的目光,他心里不住的发慌。与此同时,他也终于明白,原来世界不止钢琴的黑与白,它远比他想象中广阔与复杂。

黎舒从来没有去过酒吧,大学前他被母亲管得太严,大学的时候也只跟老师去过音乐会和高级饭店的酒廊。在他的印象中,酒吧是吵闹嘈杂的地方,但那天当他硬着头皮推开“暗夜”的大门时,听到的却是一个低沉的男声,在人群中安静而深情的唱: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青年坐在酒吧中央的舞台上,修长的腿轻松自然的搭着,头顶洒着黄与蓝的光。他如同黎舒一样年轻,抱着吉他一面唱一面弹,眼睛被半长的头发挡着,看不清表情,但俊朗的轮廓在灯光下如同雕像,他能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如同他的歌一样的温柔:

oh yeah,your skin and bones

turn into something beautiful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黎舒站在门口,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谁来干什么,循着他的方向一步步向前,在离他最近的舞台边上站着,直到一曲终了。

酒吧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黎舒才惊觉自己的失态,然后转身仓皇的往后逃。

他觉得自己又想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何。

“黎舒!”

那个好听的男声叫住了他,“黎舒,你是黎舒吗?”

差不多黎舒刚进来的时候,舞台上的郑鸣海就看见他了。那个年轻的男孩实在太过干净,五官又是那种打眼的漂亮,想不让人注意都很难。

他走到自己面前,那双漆黑的眼睛望着自己,然后眼眶慢慢变红,好似眼泪会随时无声的滑下。

郑鸣海想,这一定是黎舒,魏蕾在他耳边念叨了很多天的黎舒,只有他这样的人,才值得让人念念不忘。

“呀!黎舒!”

一首歌唱到一半,魏蕾便尖叫一声,抱着吉他立刻冲下舞台,“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她亲热的拉住他的手,一脸的兴奋:“太好了!你可不许走!”

“魏蕾……”黎舒眨眨眼,有点不好意思,他真的把火车上的这个女孩忘了,刚才她在台上也完全没认出来,光顾着看那个唱歌的青年。

“黎舒,我是郑鸣海。”青年长腿一跨下台来,对他伸出手,“小蕾跟我念叨你几天了!想不到真能见着你!”

看着他大大的笑脸,黎舒的耳朵有些发热,他将手放进郑鸣海宽厚温暖的手心,“你好。”

“喂喂喂继续呀!!再来一个!”

见主唱和吉他手都下台,酒吧里的客人不乐意了,此起彼伏的开始起哄。台上的光头鼓手也凑热闹,抡起鼓棒敲了一段密集的节奏:“嘿!哥们儿!快回来!!”

郑鸣海咧嘴一笑,拍了把黎舒的肩膀:“你可别走啊!我们还有三首歌!”

魏蕾拉着他的手臂大声的喊:“对!别想溜!我在上面看着你!”

说完两人跳回舞台,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空气立刻被点燃。

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他们都朝他身边涌,在他身边鼓掌尖叫,随着节奏又唱又跳。灯光也变得激烈,红的黄的紫的蓝的,晃得人头晕目眩。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热烈疯狂的场面,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着,目光紧紧盯着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连指尖都跟着发热——短短十几分钟,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

这种浑身灼热、脑袋当机的感觉,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们唱完了歌,下来拉住他,他就呆呆的随着他们跑出去,然后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

他抬起头,炫丽的灯光没有了,那男人还在,他站在烤串摊前,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大的“串”字,橙色小灯泡做的,还会一闪一闪。

魏蕾坐在他身边,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喝!罚你的!”

“叫你来找我你今天才来!你知道我担心了多久吗?!还被他们几个笑,说我做梦发花痴,说我骗人——我有骗人?!”

说着她气呼呼的抬起高跟鞋一脚踹在对面两人腿上:“混蛋光头四眼,本小姐有骗人吗?!”

“哈哈,小蕾是担心了很久,我做证。”郑鸣海在摊子上点好菜,在黎舒另一边坐下。他是典型的北方男孩,架子大腿又长,坐下来足足比黎舒高了一个头。

黎舒低头握着啤酒发愁,有些为难的看着那些金色的气泡。夏末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这会儿好容易夜风微凉,如果再喝上这么一杯,一定是美事一桩,可他他酒量奇差,基本一口见红,实在……有些发憷啊。

郑鸣海转过头,带着微笑看着他白净的侧脸,轻声说:“小蕾说那天她后悔死了,早知道就脸皮厚点缠着你,回了北京,这么大座城,她上哪儿去找。”

心头一暖,黎舒为这单纯的关怀感动,他捏起杯子眼一闭,仰起头咕噜咕噜的把酒倒进喉咙,大着舌头说:“谢谢!”

对面的光头鼓手觉得好笑,郑鸣海人高马大,穿了件印着柯本头像的黑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脖子上还挂着串刻意做旧的银色粗链子,旁边的魏蕾也是爆炸头烟熏妆,耳环大得能垂到肩膀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搞摇滚似的。而坐他俩中间的黎舒,干干净净的黑色短发白T恤,皮肤白得发光,才喝了一小杯啤酒就满脸通红,在张牙舞爪的两人中间,就像只待宰的小羔羊。

“喂喂!你们别欺负人家!”光头鼓手拦下魏蕾的酒:“别把人灌醉了!“

“没事儿!”魏蕾大手一挥,“你胡说啥!以后黎舒就是我弟!我罩着他!”

“噢,就凭你?”戴着眼镜的贝斯手也跟黎舒一样,斯斯文文的学生样子,他扶了扶眼镜,对魏蕾的话表示了严重的怀疑。

“哼!”魏蕾头一偏,十分臭美的扶扶头发:“我不行还有我老公啊,是吧鸣海!”

郑鸣海听了魏蕾的胡话,长臂一展敲了记她的头,佯怒道:“臭丫头!”

随后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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