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1)
我是爱看书没错,但对于学习气氛浓厚的学校图书馆还是敬谢不敏了。
“妈妈希望我做建筑师,我觉得也不错。帕菲,我想放弃念,放弃做猎人。”
“嗯,随你高兴。你觉得自己适合怎样就怎样。不过小心你的女朋友们听到了会咬你。”我眯着眼朝他笑,“她们喜欢一个会成为猎人的利利斯。”
“嗯,没错。”他抬头望天,“那好吧,保守秘密到暑假结束,晚上出去玩也好有人陪,谁叫你不喜欢晚上出门。”
我笑了笑,不说话。晚上灯光昏暗,漆黑中谁知道会出现什么,夜游有什么好玩?小孩子用吸烟夜游交友来证明成熟,我就不用了。
“你慢慢读书,我不忙这个,所以我先去游泳馆了……”我打着哈欠转身往回走,摇摇手与他说拜拜。大好时光,与其忙活暑假作业不如划划水。
走开四五步,一眨眼,身边又是利利斯,而我维持着跨步的动作。我不理他,继续往远离图书馆的方向走,走出几步又不知不觉回到原地。
“我说,利利斯,你别太过分了。”我抬头瞪着那个一脸笑容的人,“操作系的瞬间转移,你卢卡家五十年前的密技,居然用在我身上?”
“我们去做暑假作业吧。”他微笑,源源不断散发魅力,真不愧是远近闻名的人气少年。
看来他希望有个人监督他学习,好吧,我投降。
不过,该不会整个暑假都非得在这里度过吧?
我的十四岁暑假,莫名其妙开始,前途未卜。
我现在住的地方叫齐莱,是包围着小城市苏巴来希的镇子之一。这个镇子面积挺大,人却不多,孩子们大多在镇里唯一的学校读书,高中和大学得到城里去念。从这里到城里的路程不远不近,坐专线公交的话得三个小时。
四年前我大概是死得很惨烈。在死亡世界里苟延残喘不知道多久,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地方。后来走着走着就到了齐莱,发现这里居然与特柯摇市距离十万八千里。为什么会转移呢?飞艇场怎么也不会是个密室,更不可能有人给我收殓入葬。或许是身体损坏得太厉害,所以另造了吧。
我这边没法联系部长,所以至今无法确定。
之后的时间我就以流浪儿的身份进入小镇,认识了利利斯,租到了价廉物美的房,开始到学校上些简单得不可思议的课程。
民风淳朴,这是大家对这里的评价,实在是丝毫不假。过惯了大城市生活,初到这里的时候怎么都不习惯。早起早睡,节约用水用电,吃最自然的蔬菜,到课堂去听老师的唠叨,和路上遇见的每一个人打招呼。习惯后不禁觉得这种安定生活的美妙无穷。
不过太单调的日子满足不了我,于是我开始翘课,利利斯也翘课,不过他是为了练念,我是为了找乐子。
现在想来,旁观者的很多设定都有其意义在。定义身份也好,亿万重生也好,都为旁观者体验更多种不同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死得彻底,也就彻底脱离了那一种步步惊心的生活,或许是神将我送来这个小地方——偏僻的,毫无名气的,放眼世界地图,不会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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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回复见右-->
ps:有没有从这章看出我的怨念…………
我恨暑假作业……为什么大学还有那么多作业的
泪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利利斯吧~
[img]xzzql_4.jpg[/img]
to 玫瑰mm:
很谢谢你的意见。
我认为伊耳谜拉不住帕菲这个情况还是有可能的。风压、体重、速度都是比较次要的,关键问题是伊耳谜是和团长、飞坦交手后才跑来的,空气爆炸又是一个因素,飞艇可能出现不稳定等等不良变化……
是不是觉得有点牵强了?唔,我也觉得……= =|慢慢再想想吧,目前情节就先这样吧。
非常谢谢你,如果可以的话以后也请多指点。
to 黑阳:
我本来倒没具体想象帕菲被整成什么样子,你这一提,额…………额…………………………
to 玄凝漪:
嗯……哪里让人理解到女主不聪明呢?虽然性格软弱一些容易屈服,但是在我看来并不是不聪明……
= =||嗯……我反省反省
to 清蒸鱼:
去猎人世界,除非万能女主,否则肯定得倒霉……
to 1023:
你认为旅团会受到怎样的定义制约呢?
倒也未必一定没有……不过大概很难
to 向月葵 :
我用comic studio2.5画黑白线稿,就是这章里的图。用painter 9画彩稿,用photoshop cs做后期处理。总的来说painter最重要。
肤色问题的话,是不是把笔刷透明度调低点会好些?
jj的论坛里有涂画区,很多高手,mm有兴趣可以看看
to 珞:
嗯,会加油的,谢谢
to 祖先:
期待期待,不过这一章先来过渡~
to edda:
- -汗
又不会真让她死亿万次,那要写多少字?
到后期就不会这样频繁死了吧- -
to 冰矽:
这是卖点啊卖点……- -很快揭晓
to 兔子雷 :
好聪明啊孩子
to 浮世:
原来这是你的正装,失敬~
你提到西索洗澡,这个bt真的越来越帅了啊……最早出场时根本很难看的说- -
返乡大学生
我迷迷糊糊一觉睡醒,外面天色已经昏暗,而阅览室的灯开得明亮,刺得我根本没法睡好。邻桌的准三年级学生居然都在啃面包,不至于吧,升学考试而已,用得着连晚饭也牺牲?
我转过头看向正苦着脸翻书的利利斯,“喂,你该不会不打算请我出去吃晚饭吧?”
他转了转手中圆珠笔,有些犹豫的样子,“本来梅当娜说要给我送点心来……”
“那个低胸露背红头发绿眉毛蕾丝长袜捏着嗓子说‘人家最喜欢利利斯’的女人?事实上我知道你品位有问题就是从和她交往这一点上看出来的。”我看怪物似的看着他,“你进图书馆已经是千年奇景,梅当娜还来,这里的人要是看傻了明年落榜可全怪你。”
“好吧,我叫她别来了。”他爽快一笑,拿出手机啪啪啪地发短信,然后伸个懒腰,大声说,“读书可真不是人干的!帕菲,我们去吃顿好的!”
……不用看也知道有多少双眼睛正鄙视地盯在这里。
“轻点……虽然我知道你从来没来过图书馆也不能怪你……”怎么好象这样的情景以前也好像有过……
与利利斯去了咖喱餐馆吃饭,不知道为什么走到门口时眼皮跳了一下。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我正回忆那句俗话,右眼皮又跳了,于是摇摇头否定,“记错了,右眼肯定跳的是财。”精神胜利法,事实证明它令生活更美好。
之后一切如常,吃饭到一半,利利斯抬头定定看着一个方向,“嗯?”了一声,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刚才看见张陌生面孔。”
陌生人在这个镇上是很少见的,这里没有任何吸引人的风景名胜、文化遗迹。我于是也起了好奇心,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看见一个人正走出门口。
白色T恤,牛仔裤,黑色短发,应该是个年轻男人。
“像是大学生,可能是哪家的儿子早年到城里去了,最近才回来。”利利斯说着把冰淇淋推到我面前,“石榴椰奶冰。”
“谢谢。”我说得心不在焉,脑中老盘旋着那个陌生人的身影。大学生吗?的确有点像,不过也不太像。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眼熟……
第二天下午,利利斯又去图书馆,这次我坚决不奉陪。口袋里装了点钱,上午去保龄球馆,下午去游泳,四点准时上奥伊西餐厅吃下午茶。
背着单肩包走过餐厅门口的葡萄棚,卷曲着的青嫩茎蔓在阳光下通透可爱。端着盘子的服务生照往常一样和我打招呼,我想这本会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午后——如果没有在转角遇上那个被利利斯认作返乡大学生的男人。
他的额发略微遮过了眉毛,黑亮的眼正看着落地窗外水池,阳光穿过另一侧的百叶窗在他脚边落下模糊的栅格。他依然很优雅又文质彬彬的样子,打扮得简单清爽,谁看到他都会认为这是个认真上进的优秀年轻人。
我扯起嘴角,这个盗贼还真是会骗人。他穿着华丽的黑色长袍穿过血雨的场景至今历历在目,如同昨日才发生。现在换了身装扮就融入了这个小镇的氛围,怎么看都不觉得突兀,好像很久以前就开始在这里生活。
我的脚步没有迟缓、没有停下,没有掉头就跑——虽然我很想这样做,但是既然怎么逃都是无效,索性罢休。想想我这个人真是消极,难怪利利斯总说我没出息。
他回过头来,看向我。四年不见,若说那时候他还有几分少年模样,现在已经完全是个成熟的男人了,不过那倒霉的长相基本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