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伊耳谜几乎大半的身体都挂在了窗外,火焰和热浪已经令他难以支持。我看见他似乎一点一点地滑出。
呐,你保护我只是件不算任务的任务,为了区区几张银行票据,更确切的说是为了我自私自利的定义。所以,不用为了救我做到这个地步。等我这一次死了,追加定义的作用不会再强制延续,银行不会再为难揍敌客,你们一定能拿到那笔钱的。而且你的弟弟这么可爱,又是最强的继承人,所以决不能让他断送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为了我这个莫名其妙的人吧?你是杀手,又不是保镖,他人的生命不该成为你的责任。
所以,你应该放开我这一边。
你就是这样想的吧?所以才会在犹豫之后终于决然地看向我,那双漆黑的眼睛直到这一刻居然也没有任何变化,你确定那真的不是你画上去的假眼睛?
“松手啦!谁要你救?!要是你们因为我而死,我才会真的倒大霉,肯定连部长也帮不了我了!”
我用尽全力这么喊了,但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也不知道音调有没有发得正确。
几乎同时,他握着我手腕的指头松开了,用双手把受伤的孩子一下子拖回了艇内。
飞艇在我眼中急速远离。
放开我手腕前伊耳谜犹豫过一瞬间。真的只有一瞬间,眨一下眼可能就会看漏。但我确实看见了。认识他几个月,相处很多天,却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感情从他眼里流露。
伊耳谜不是血液冷得结冰的怪物。
今天,损失一大笔财产,损失了连接牢固完好的手腕,损失了灵敏的耳朵,还将损失生命。
却得到了一个令人高兴的结论。
所以,这一次不算死得太无意义吧,虽然肯定会比上次更痛。
最后,部长,我没有害死人哦,是不是很称职?
做旁观者为什么会这么惨的?
我闭上眼,跌入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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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拉皮卡
ms表情有点硬,年纪有点大
--算了,当作20岁小酷好了
留言回复见右--->
作者有话要说:
[img]bzdkq_3.jpg[/img]
to 樱澜月儿:
谢谢~~
to yuki^.^雪 :
今は日本語を専攻しています。まだ上手ではありません。
雪さんも日本語科の学生ですね。
祖先:
谢谢你的关心和支持~~~~~~~~u真是太可爱了~过来蹭蹭~~
我就用祖先称呼你了撒,觉得在称呼人家的时候用“笨蛋”这词不太合适,虽然这个作为马甲挺可爱的。
to 浮世:
你的马甲很不错撒,喜欢。
对不起女主还是翘了= =
我不太想让她再跟着伊耳谜走了,也不想让她被旅团带走杀着玩儿
应该不会再让她随便死掉了,这孩子满可怜的= =
to ringo.77:
哈哈,是啊……飞坦同学肯定要郁闷很久的
to bing...:
团长八字眉下垂眼黑眼眶,绝对是不吉利的面相……不过还是很帅~~
to 清蒸鱼:
不喜欢七弯八拐吗?我也不喜欢,喜欢爽脆利落的。。不过要是不自觉写得绕起来,你要提醒我撒。。
to 向月葵:
谢谢~~~~~~一早看到你的肯定,自信心增加了~~高兴~
to edda :
你也很可爱的~~~~摸摸
小镇子齐莱
没有什么东西比暑假作业更令人痛恨,同意的请举手。
本来暑假里决定要和利利斯一起去鲁鲁夏山挖山菇野菜、新奥文来冲浪、沙派赌场豪赌,可他居然在暑假的第一天抱着大叠书,对我说:“帕菲,从明天开始和我一起去图书馆做作业吧。”
我毫不客气地冷笑,伸手捏他的脸,“萨伦你这小子又在玩cos?显然你就只有化装术高杆一点而已,利利斯那个浪荡的少爷要是会去图书馆,我把头砍下来给你。”
他瞥我一眼,眼神里写了一百个“我看不起你”,这会儿倒是学足了那家伙,“我要你的头做什么。你说谁是浪荡的少爷?”
我还想继续嘲笑他嘴硬,结果捏完他脸再看手指,居然没有一丁点儿油彩脂粉塑型浆。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充满关怀地问道:“教室的门不是修好了么?这次难道轮到你的脑袋被夹?”
他轻轻拍过我的脑门,解释说:“开学以后我就是考生了,再不读书对不起我妈。”
“……真没想到你有这觉悟,利利斯。不过没问题,读书最简单,你每天少睡半小时用功就行,不用特地去图书馆。”
利利斯是卢卡家的幺子,听说很多年前这个家族出过几个在当地相当有名的赏金猎人。利利斯是家族最有才能的孩子,学会了家传的特殊念能力之后两次参加猎人考试,可惜都没有成功。
他是我来到这个村庄后最好的朋友,他爸爸是我的房东,我这四年来一直都住在卢卡家二楼客房。
“我小学里大半时候都在练念,又花了两年参加猎人考试。再不读书大概考不上市立高中。”他抱着书往图书馆方向走去。
我一呆,连忙跟上,“不是吧?这么说你考上了就要去城里读书?那我怎么办?”
“什么你怎么办?”
“你不在,谁陪我翘课?”
“你快去找个男朋友吧,我的那些女人也好消停些。”
我一听,幸灾乐祸地笑了。利利斯仗着自己那么点姿色,泡着好些个高中的姐姐。她们每次看见我和他在一起就会甩来一排白眼飞镖,于是我就更加凑近利利斯,挽着他的手臂故作亲密。
“我的同学说过几次要认识你,怎么样?”
我撇嘴,“才不要,我对15岁的小孩子没兴趣。你自己不也是只找17岁以上的?”
“唔,这倒没错。”他抬头望天,忽然很高兴地和我说:“我把你的照片给哈查马先生看了哦。”
“……你在酒吧认识的那个朋友?”我记得这一号人物,利利斯曾远远指给我看过,瘦瘦长长,穿着古怪的衣服。说是才二十八,可怎么看都觉得起码三十五。利利斯每周末都去城里的酒吧打工,由此认识了那个人。我是不知道那位先生有什么特别的魅力,不过利利斯的口味奇特,可以理解。
“他是个很有趣的人。”利利斯笑得弯起了眼睛,“我上周末碰到他一次,听说他一直在各地旅行,不过每年总有一段时间会去那家酒吧。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说没有固定的,所以我就把你的照片给他看了。我和他说别看这丫头照片里人模人样的,其实损得不行。”
我斜视他,口气不满:“利利斯,你和他一年才见几次面?他给了你多少好处?就这样把我给卖了?”
“放心吧,我是和哈查马先生说笑的。”利利斯哈哈一笑,“你这样的人,怎么适合那种生活?”
“……那样的生活?”我抓住他的话尾,“哈查马先生过着什么与众不同的生活?”
“他很强哦。”利利斯答非所问。他的眼里有几分兴奋,这个表情只有在他谈论猎人考试的时候才会出现。
“是猎人吗?”
“我没问过太多……唔,应该说是没法问太多。虽然哈查马先生很亲切开朗,但总觉得他不只是在酒吧里看到的这副样子。”利利斯顿了顿,似乎在寻找合适的表达词汇,“我所认识的哈查马先生就像一年级的卡西拉老师,是那种和你痛饮一夜酒唱歌到天亮的人。但是他背后的世界,可能一刀斩杀敌人毫不留情、腥风血雨中面不改色。甚至是……杀人上瘾?唔,这应该不会。”他看了我一眼,摸摸我的头顶,“所以不可能真的把你介绍给他,你根本不合适。你根本都不能想像吧,那种世界,和书里、电视上的都不一样哦。”
斩杀敌人,毫不留情,腥风血雨,面不改色,杀人上瘾。嗯,不是什么太陌生的东西,虽然在此刻来说距离已然有些远。
我无意讨论这些,于是转了话题,“这么听来你没有外表那么酷哦,你的女人们一定都以为你是适合喋血街头的人,其实又不是。”
利利斯笑得爽朗,面孔像是映了春日午后的阳光一般明亮。他说:“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我继承了家里的特殊能力却没法发挥出百分之一,连参加猎人考试也无法通过。没办法,太平日子过习惯了,打打杀杀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利利斯明明有些向往刺激的生活,否则也不会提起猎人考试就兴奋,也不会一练念就是多年。不过他认得清楚自己的路,头脑清醒,知道取舍。
“所以你暑假也不跟我去挖菜冲浪赌博而去图书馆年念书做作业?”我抬头一看,居然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图书馆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