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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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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番额外的咏叹,不过是洒一点辛辣的调料。

再回到正题上来。谈谈中国人的吃———中国人在饮食上的态度与风格。正如其凡事皆是完美主义者,饮食方面也不例外,透射出东方式的严谨、滋润与考究———还不乏浪漫精神。中国是出美食家的国度,历朝历代美食家的人数,估计比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等等的总和还要多。美食家之令人羡慕的程度,比起艺术家来也毫不逊色———甚至他更像是某种“行为艺术家”,或者说享受型的艺术家,具备着潇洒、超脱、乐观的人生态度。在我想象中,美食家肯定是享乐主义者,否则他如何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室内、案头、盘中乃至舌尖呢?窗外的风声雨声是凡俗之辈难以忽略的。大多数中国人,皆有做美食家的愿望(哪怕是潜意识里),只可惜并非人人都能具备其能力与境界。做个纯粹的美食家是很难的。挑剔生活,也是需要本事的。

但这不妨碍中国人以美食家的态度来尽可能地提炼、完善自己的日常生活———包括安排自己的节日。中国人的节日,最明显地体现在饮食上(譬如端午节的粽子,谁能否认它的文化含量)。饮食简直构成他们所理解的幸福的基本标准。或者说:每一次丰盛的宴席,都可能构成他们内心小小的节日、无名的节日。至少,会烘托出某种节日的气氛。

中国人的吃,不仅是满足胃的,而且是要满足嘴的。甚至还要使视觉、嗅觉皆获得满足。所以中国菜的真谛,就是“色、香、味、型”俱全,包括还有营养学方面的要求(“膳补”比“药补”更得人心,两者的结合又形成了“药膳”)。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人既像厨师,又像大夫,还带点匠人或艺术家的气质。他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在饮食方面,他们指望的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满足。因而在这座星球上,中国的饮食有着最丰富、最发达的理论体系———估计也只有中国才能产生“美食家”这样庄严的名称。中国人的吃之所以不同凡响,在于其不仅重视实践,而且重视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而且在实践中总结理论……中国的厨师肯定是记忆力最好的厨师,而且富于创造性。正如汉字是最复杂的文字(由繁体字变成简化字了,仍然复杂),中国的菜谱若全部搜集、打印出来,肯定是全世界最厚的。靠这么厚的菜谱,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中国人的饮食,其实是舌尖上的节日。舌尖上的狂欢节。

中国人的吃(2)

十九世纪末,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注意到了中国人对年饭的重视:“中华帝国疆域辽阔,各地风俗差异很大,但很少有一个地方在春节时会不吃饺子或类似的食物,这种食物就如同英格兰圣诞节上的葡萄干布丁,或是新英格兰感恩节上的烤火鸡和馅饼。与西方人相比较,在食物的质和量上不加节制的中国人是相当少的。中国的大众饮食总的说来比较简单,甚至在家境允许全年享用美食的地主家中,我们也不会经常见到他们如此奢侈。在食物上的代代节俭可以说是中国人的显著特点。‘好好吃上一顿’通常用来指婚礼、葬礼或其他一些不可

缺少美味佳肴之场合的事情。但这并不影响中国人为年饭所做的尽可能充足的准备,仿佛他们辛苦一年全为了迎接这一顿饭,中国家庭中每个成员在期待年饭时都自得其乐,当他们专心品味所有能够放入嘴中的美食时,更是大得其乐,即使平时回忆起年饭各式菜色,也是同样的快乐无比。所有这些对西方人而言充满着启示和教益,原因就在于西方人平时有太丰富的食物可供享用,他们因此而对‘饥者口中尽佳肴’少有体会……”应该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饮食确实构成中国老百姓生活中的最大乐趣,甚至物质的贫穷也未能完全抵销他们精神的富有———而这种精神的富有与他们对美食所抱的长盛不衰的激情与向往有关。如果缺乏了这份激情,旧中国的老百姓日常生活将显得黯淡与平庸了许多。对于中国人而言,口福就是幸福的一部分,饮食是一座最容易兑现的天堂———或者说是通向天堂的捷径。

文人菜 谱(1)

吃,我是很喜欢的,谈论吃,也是很让人陶醉的。尤其在想做美食家而缺乏必要条件(譬如金钱)的时候,纸上谈兵,脑海里烘托出无数的玉盘珍馐,仍不失为一项乐事。文人好吃,天经地义———用老话说这叫雅好。据说金圣叹被砍头前,留给儿子的遗言是:“记住,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味道。”如果放在日常闲议,并无扣人心弦之处,关键是置身于刽子手的鬼头刀下,仍能对火腿的滋味念念不忘,并像护送传家宝般揭示花生米与豆腐干搭配的秘方,这就叫痴了。但一个文人如果既没有癖,又没有痴,那似乎活得太

清洁了,反倒不正常了似的。金圣叹怎么批注的《水浒传》并不重要,我一直在想:花生米与豆腐干,怎么能吃出火腿的味呢?也曾在家中偷偷尝试过一番,并无同感。想来这已不是清朝的花生米了,也不是清朝的豆腐干了。

梁实秋在台湾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他得到一只货真价实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估计收藏有年),持往熟识商肆请老板代为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怔住了,鼻孔龛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总算遇见同好了,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喜出望外的老板连称回家后好好炖一锅汤喝。

这就是真正的金华火腿,连边角料都使人如获至宝。这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一锅火腿蹄爪煮的汤就使他欣喜若狂,畅饮之后没准三月不知肉味。回过头来再想想金圣叹的遗嘱,便不觉得离奇了。地狱里若有火腿供应,金圣叹会视死如归的。

活着的文人,老一辈中如汪曾祺,是谙熟食之五味的。而且每每在文字中津津乐道,仿佛为了借助回味无穷再过把瘾,这样的老人注定要长寿的。他谈故乡的野菜,什么荠菜、马齿苋、莼菜、蒌蒿、枸杞头,如数家珍,那丝丝缕缕微苦的清香仿佛逗留在唇边。谈“拼死吃河豚”所需要的勇气,“我在江阴读书两年,竟未吃过河豚,至今引为憾事”。看来美食家不仅要有好胃口,还要有好胆量。我和汪曾祺同桌吃过饭,在座的宾客都把他视若一部毛边纸印刷的木刻菜谱,听其用不紧不慢的江浙腔调讲解每一道名菜的做法与典故,这比听他讲小说的做法还要有意思。好吃的不见得擅长烹调,但会做的必定好吃———汪曾祺先生两者俱佳。蒲黄榆的汪宅我去过两回,每回汪曾祺都是挎着菜篮送我下电梯,他顺道去自由市场。汪老的菜篮子工程,重若泰山。某台湾女作家来北京,慕名要汪老亲手做一顿饭请她吃,其中一道菜是烧小萝卜,吃了赞不绝口。汪老解释:“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水萝卜。”这话我怎么听都像菜农或正宗厨师的口吻。

从汪曾祺之口我才知晓,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位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了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以至“文化大革命”中火宫殿的影壁出现两行大字:“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伟人的语气如此敦朴,我们这些文人在谈吃的时候,也没必要羞羞答答。

在北京,我周围的朋友中,古清生是最喜欢烧菜的。他在一次散文座谈会上透露的。他说:这和写文章类似,都讲究色香味,好文章要原汁原味———我不喜欢在街上餐馆吃饭,那些菜味精的气息太浓,我自己做菜从不搁味精,但绝对好吃。《北京文学》编辑部是带厨房的套间,古清生拿到稿费后请客,就是亲自下厨做了一桌湖北风味的酒席。并不是为了省钱,而是显露自己的手艺与心意。系着围裙的老古在烟熏火燎中说烧菜有特殊的快感。有一天晚上,老古和我不谈文学了,而面色微红地追忆自然灾害年间在家乡野地里埋锅烤的叫化鸡。他说出了几本散文集没啥意思,真想编一部菜谱,我说书名就叫《文人菜谱》吧,说不定每一篇都是好散文呢。

我们文联大楼前有一家四川菜馆,招牌是请艾青题写的。来公干的,来投稿的,请客或受邀的———这估计是全中国接待文人最多的餐厅了。我和《诗刊》的邹静之常在这儿碰头。邹静之说:哪怕一个人吃饭,点一盆红油的水煮肉片,加一碗白米饭,辣得满头大汗,真是痛乎快哉。我读到静之一篇随笔,开头即为“好天气、好情绪总能碰到好朋友,中午去楼下喝杯啤酒,碰上老板送个好菜:炒豌豆尖。”不知为什么,静之的音容笑貌在纸上模糊了,我眼前总浮现出一碟烹炒后仍青嫩欲滴的豌豆尖儿,世界仿佛缩小在一只白玉般洁净无瑕的托盘里,安详、生动。静之真是个得道的人,那么容易满足,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就使他觉悟到生命的完好。静之对饥饿有刻骨铭心的记忆,他说:“不知道饥饿的人是不完全的,据说烧知了已成了道名菜,且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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