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1)
她唯一一次穿警服是在仲夏的某天,橄榄绿的半袖上衣,露出纤细白皙的双臂,墨绿色的裙子,下面是曲线柔美的小腿,脚踝很细,这让我面红耳赤一通乱想,因为王德智说过女人脚脖子细那儿就紧。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叉在腰间,倒也有几分飒爽英姿。她轻盈地转了个圈,突然伸手拉了拉我的胳膊,笑着问道:"我穿警服好看吗?"我像被电击一般猛地缩回了手,低头不敢与她对视。我汗流浃背手足无措,我不是傻子,深知女为悦已者容的道理。只是,可爱的小徐,善良的小徐,单纯的小徐,请不要相信公主与囚徒的童话,王洛宾与女警的传奇也仅仅只是传奇。我还是个未决犯,是个阴霾笼罩着前途不知出路在何方的重案犯,尽管我真想由衷地说,"小徐你穿什么都好看",但我绝对不敢这么说!在这一刻,我突然想起了"三句话"——"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做什么";想起了王德智说过的长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不痛、如果不能不痛,那就索性以短痛代替长痛;想起了总在关键时刻跳出来告诫我的那个噩梦……小徐见我好大一会儿低头不语,迷惑地问:"哎,咋了你?"警花爱上我(2)我迅速按规则挺胸立正:"报告徐干事,我没事。"小徐虽然社会经验少,却绝对冰雪聪明,我对她称谓的突然改变,让她的面部表情依次出现了诧异、疑惑、伤害、绝望、最后是轻蔑……亲爱的小徐啊,你轻蔑就轻蔑吧,不是我胆小,不是我逃避,只因我们实在不是一路人!万能的耶稣基督、如来佛祖、安拉真主,"其实小徐你真的穿什么都好看,你在我心里就像仙女一样高雅纯洁"——请诸神赐我力量给我勇气,让我把这句肺腑之言呐喊出来吧!"洪路柏,你给我滚回号子去!"我没盼来诸神,却听见小徐在呐喊,这一刻,我美妙的夏天结束了……
四十八个"军用耳光"中秋一过,我的案子终于有了新动静——律师接见。父亲为我换了律师,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士。按她的指示,我写了一份情深意切的发言稿,背得滚瓜烂熟,还在办公室演练了多次。两天后,庭审开始。公诉词写得像散文,公诉人浑厚的男中音可以和《人与自然》里的赵老师媲美:"这,是一场悲剧!风华正茂的八个大学生,一死一伤,一人站在被告席上……我们在谴责犯罪的同时,也要呼唤整个社会提高对道德的关注……"原告律师:"站在我们面前被告席上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暴徒!死者身上,伤口多达十四处,罪行令人发指……严惩凶手!以平民愤……"说这话的,竟然是天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大律师,也是我原来的律师,现在反戈一击,成了原告律师!康大律师口才真不是盖的,慷慨激昂煽动性极强,连我自己听了都觉得自己是个暴徒,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狂魔。我的辩护律师:"我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何为打架?双方都是积极进攻;而何为防卫?一方积极进攻,另一方被动防守……何为过当?适当与过当的度是什么?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猝然间遭受多人围攻,逃跑未果,受到一拥而上的暴力殴打时,用水果刀自卫。他当时才十七岁,还是个孩子,请问,一个孩子在此危急情况下自卫,叫他如何去把握这个度?……死者在受蒙蔽下,为了所谓江湖义气,积极参与对我的当事人的行凶,本身就负有很大责任……所以我认为,我的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审判长敲了几下法槌,"现在休庭,改日宣判。"回到尚马街,王德智问我:"小洪,你觉得能判个甚?"我说:"要是以故意伤害判,十年以下,我就不上诉,立马卷铺盖去劳改队。要是以防卫过当定罪判,就算十五年我也没话说。"大约一星期后,我的判决书下来了——定性:仍为故意伤害;自首情节:未予以认定;未成年:认定了;刑期:十年。民事赔偿部分:我家赔一万,学校赔一万。好在十年并未超出我心理承受能力底线,另外民事赔偿部分也确实不多,因此当送判决书的审判长问我上不上诉时,我一时拿不定主意,只好回答:"我可以考虑一下吗?"没想到下午律师就来接见我了,说我家里已得知这个结果,并交给我一份已打印好的上诉状,让我回去后签上名,让干部们按正常程序交给法院。判决下来了,上诉状也交上去了,我又开始了兢兢业业的跑号,不过心态已有所不同,熬一天算一天,哪天裁定下来,马上卷铺盖去劳改队。彤云密布,朔风渐起,我在尚马街迎来了第三个元旦。
九号进了个叫佟威的杀人犯,脑子里缺根筋。刚进来背监规时,他认真研究了一会,突然转身一本正经告诉头铺:"这监规写得好,说得对,就和我爸说的一样。"众人先是愕然,继而哄堂大笑。此后,大家发现如果某句话、某个观点在佟威看来很正确很重要,这傻小子就会毫不犹豫抬出他的口头禅,"和我爸说的一样"。佟威给号子带来了太多的快乐,大家平日里尽情地拿他取笑逗乐,他却丝毫感觉不到很多问题是对他的侮辱,仍一本正经地有问必答,比如头铺曾经很猥琐的问他:"你爸妈睡觉时哪个睡上面啊?"这傻小子先是张了张嘴,根本不明白这里的"睡觉"是什么意思,想想后还很认真回答道:"我下次问了我爸爸后,一定告诉你。"不过他已经没有下次了,法院很快下达了死刑判决。大家一方面觉得他杀人后没有做精神鉴定,这么快就下了判,多少有点冤;另一方面又觉得这傻小子毙了好,留着对社会对家庭始终是个累赘,早死早托生。而接下来,雷人的事情发生了,佟威收到家里送进来的"上路"新衣服时,突然冒出一句极富哲理的话:"别看我过几天就要走了,可我在前面等着你们一个个都来!"这狗透的王八蛋,嘴真是他妈的逼嘴!号子里的人一个个汗毛直竖,恨不得马上化身为行刑法警,一枪毙了这傻小子。这傻小子下判后没两天,律师例行接见,回来时我手头正好有事,于是一迭声催他快点回号子:"透你妈快点,老子给你砸的脚镣又不重,快点快点!"当时我心里还在想,就你这种案子还接见个屁,反正马上要"打靶"了。我推开九号的号门,再次催佟威快点进去:"真你妈的能磨蹭!"佟威"哗啦哗啦"拖着脚镣迈进号门后,我冲他屁股又是一脚:"讨吃鬼!"他居然回头瞪我,我当即恼了,于是冲上去赏了他两嘴巴。
一般来说,跑号大拿无论打谁几下踹谁几脚,被打的哪怕是死刑犯,也只能心里恨得咬牙,脸上还得堆着笑。再把话说回来,其实这种打或踹本身并没有敌意,也不是很疼,更多是大拿大油对板油的一种心理优势的体现,彼此都已经习惯了。警花爱上我(3)造成这种现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尚马街的死刑犯太多了,物稀才会为贵,在尚马街有几个不是时刻准备送命的?尚马街不会因为某人砸了脚镣、戴了土铐,就会受到特别优待,而死刑犯也不敢因为自己是临死之人,就可以不顾一切为所欲为,一句话——拥有了镣铐不等于拥有了地位。而我跑号以来,扪心自问还是很有爱心的,与各号的关系一向都比较融洽,对死刑犯提出的,诸如想喝点开水、想去医务室看个病开些药之类的要求,总是尽量予以满足。这天之所以踹了佟威一脚,一是因为急着去办事;二是这傻小子太不招人喜欢。况且我是跑号大拿,骂了你踹了你又怎么样?老子哪天不骂人不踹人?对于佟威来说,我事后揣测,可能是他被律师接见没听到好消息(也不可能有好消息),一路上悲愤万分,想想自己年纪轻轻还没结婚,眼看就要被"打靶",真是不甘心!而我背后踹的这一脚,更让他怒火万丈,认为自己一进号子就是板油,受尽了欺负吃尽了苦头,现在已是临死之人还要挨踹,自尊心还要受到伤害,实在无法忍受!于是,他向老田点了炮。我不知道佟威是什么时候向老田点炮的,因为此后我没有开过九号的号门,也没见干事找过他谈话,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是有人传了话,最有可能的是胡敬茂,因为他太想管帐了!胡敬茂,汕头人,因倒卖伪钞入狱,有钱得一塌糊涂。当时一百块钱足够买好多方便面和罐头,而胡敬茂见了困难户总是"给你一百""也给你一百"——不是耍派头做秀,是真有钱,是发自内心地没把一百块当钱,这种有钱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以前五号的富豪杨东北。对于有钱的人犯来说,案发地离家乡越远越好,这是因为要是离家乡近且案子大,你给关系户送礼人家不一定敢收。而胡敬茂案发地在本市,他的兄弟们从汕头赶来给关系户送钱,关系户自然敢于笑纳,因为这件案子过后,他们这辈子都可能见不着胡敬茂了,况且人家辛辛苦苦千里迢迢来送钱,不收下哪里好意思让人家再跑第二趟。胡敬茂入监仅两个月,就搬入六号晋升为跑号大拿。要说他还真是一个积极追求进步的人,身处逆境仍不甘堕落,不轻言放弃,努力想挤入上层社会。他这种精神当然值得我学习,但他的目的却深深影响到了我的利益,因为他想管帐。而王德智深知,如果他身边的我换成了炙手可热的新贵胡敬茂,会是什么结果?但尽管这样,他仍无能为力,而连他都无能为力,我自然无可奈何,只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默默等待不可知的未来。下午四点左右,老田叫我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