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五十三、难道美丽也是一种错误(1 / 1)
根据舅舅的回忆,当日他们抢了城里一户杨姓财主家,那家是大户,他们百来个冲进去的时候,杨家早逃的逃,死的死,还有的下人都里应外合,把杨家抄得底朝天,并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他记得,当时是个杨家下人小女孩为他们引的路,她不要报酬,只要也加入起义军。可庞忠见她一个十几岁小女孩,就没收留她。把她安置在百福庵,那是专门收留战乱中无家可归孩子的地方,他们大蜀军会定期提供食物和衣服。
这个玉佩大概是当时那小女孩在混乱之中掉的,他就捡归自己了。
明珠按照舅舅的说法,和龚世倾到了百福庵。
百福庵很大,但已经住满了战乱的孤儿,忙乱、穷困,很是热闹。
而负责的竟然是明智师太。
明珠真是喜出望外,当日,就是承蒙师太相救,她才能重新开始,现在再见,恍若重生。
在师太帮助下,他们见到了招弟。
杨招弟,十四、五岁,虽然生得瘦弱,却纤细亭亭,她俨然成了庵里义工,负责照顾其他孩子。
这是龚世倾第一次见到她,这杨好的女儿。
仿佛时光倒退,他好象看见了杨好和明珠的年轻时代,一种莫名的亲切油然而生。
而招弟对他们也很不陌生,她天生就有一种自然熟、小大人的气质。
“明珠姐!”一见到明珠,招弟就喜出望外,象终于见到亲人一样。
“好了!“明珠把玉再次交给她。
招弟欣喜万分,“还以为再见不到了,我急死了!我一直记得明珠姐告诉我的要坚强!每当软弱的时候,就看着它,然后又充满力量了。“她小心翼翼收好。
“他是你母亲最好的朋友,叫刘世倾,也是我大哥。”明珠介绍。
招弟闪亮的眼睛望着他,点头,闪过一丝害羞的红晕。
总算找到招弟了,明珠也算没辜负好姐的嘱托。
她要龚世倾把她送出城。
龚世倾惊。虽然他也想亲自送她,可他也不想离开明珠。
“这里始终是慌乱之地,听说朝庭再次派了十万大军来此,我担心……”
明珠用眼神阻止了他,“我有娘和舅舅,我们要一起走。可这招弟是好姐唯一的亲人。好姐现在生死不明,这是你必须要做的。”
既然这么说了,龚世倾也无语。他知道有密秘山路,“我送走她后,再来接你。”
明珠点点头。
这几日,明珠一直留在母亲处。
舅舅也不常来,听说,风声更紧,城里更乱。
因为起义军大多都出蜀四处攻城略地去了,所以留守的不多,朝庭则又加派了重兵,所以形势对大蜀很不利。
然后有一天,舅舅急急地来,拉上明珠就走,“好侄女!”他边走边说,“舅舅的未来就全靠你了!你再帮我这一次。”
“你要带明珠去哪里啊?”庞母急,竟也被庞忠一并带上了。
她们被带到了原来的知府府邸,现在的大蜀皇宫。
起义的农民李顺在其妻兄王小波战死后,攻占益州,建大蜀。他的宫殿和政权暂时设在原知府之处。
其实,庞忠一见到明珠,就已经被她的美貌惊住了,而李顺的结发妻子只是个普通农妇,根本不能担任大蜀的皇后。
一次酒后,庞忠无意提到自己侄女长得如花似玉无人能及,没想到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竟传到上头,明说如果真的无人能及,就献上,保他做大蜀的丞相。
庞忠穷了太久,好不容易靠起义中浑水摸鱼翻身,现在自己还有机会做丞相,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连拉带扯地就把明珠献上了。
“真是被你害死!”庞母知道真相,气地直打他。
“干什么啊!妹妹!”庞忠急躲,“这是我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明珠要做皇后,我是丞相,妹妹就是太后啦!”
“修你个头!做你的梦!”庞母气啊,“就你,也配做丞相,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
明珠被带走,庞母也没办法,只有一个劲追打自己哥哥。
天!
这是什么世道啊!
“什么身份?”庞忠一把抓住庞母,“这是穷人翻身,当家做主的世道!”他恶狠狠,“当年宋朝皇帝也是从贫民打得天下的!他能打得,我就不能?”
庞母被他的气势吓住了,也就忘了打骂。
算了,一切都是命,都是明珠的命。她无奈了。
“妹妹,你就等着做太后吧!”庞忠把她安置在一个安静的厢房,笑着离开。
大蜀,皇宫。
到处张灯结彩的,根本连她想反抗,想逃的机会也没有,明珠竟然被穿戴大红,送入了布置喜气的洞房。
难道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怪只怪自己的样貌,谁看了不动心呢。
她坐在梳妆桌边,望着桌上的铜镜中的自己。
时光荏苒,一晃她从蜀中的小姑娘已经变成成熟的大美人了。
龚世倾、赵元侃、辽圣宗,他们喜欢她,也是因为自己的美丽吗?
而现在,自己被迫成为大蜀之后,也是因为这样吗?
她不甘心。命运自己掌握。
她想到这里,站起,紧关门窗,外面有卫兵和巡逻的,看样子是出不去了,但也不能让人进来。
决定了。于是她把能搬的和不能搬的橱、桌、椅,全部堵到门口。
这样,就算要硬闯,还能抵挡一阵子。
夜深了,外面的喧哗开始渐渐暗淡,然后外面响起拍门——明珠紧张——是舅舅。
“明珠,开门啊!万岁要进来了啊!”舅舅拼命打门。
“不可能!”明珠叫,“什么为穷人做主,什么均贫富,还不是打着幌子做这种鸡鸣狗盗之事!”
明珠!庞忠叫,“别说大逆不道的话!”
但庞忠的拍门声竟然停了,好像被人阻止了。
屋外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姑娘!在下李顺。一定是因为什么误会,在下根本没想到姑娘并不自愿。在下一定尽快送姑娘回去。”
明珠一怔,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通情达理。
“谢谢!”她去开门,突然,外面又是喧哗大作,有人喊,“宋兵打进来了!”
庞忠一惊,“快,明珠!快开门!”
明珠忙打开门,庞忠把一个中年汉子拉了进来。
他大概就是起义的首领李顺了,看上去是个普通的中年汉子,生的纯朴。
“庞忠!”李顺激动,“我和他们拼了!”
“那怎么行!”庞忠急。
“兄弟们都在浴血奋战,我们怎么可以躲起来!”
明珠望着他们,外面很乱,看来就算出去也是死,不出去也是死。只是迟早的事。
之所以舅舅拉住李顺,就是因为怕死,她知道舅舅的为人。
李顺大人!明珠看着他,他是条汉子,他不应该枉死。
“明珠有个办法。”
她说。
你?
李顺望着这庞忠的侄女,确实是个人间少有的大美人,但现在不是欣赏的时候。
“对啊!明珠你有办法?”庞忠一下子象揪到了救命稻草。
很快整个大蜀府被宋兵已经团团包围,虽然起义军一再反抗,但毕竟是人数有限,根本不是正规宋军的对手。
“只要交出李顺的人头!其他人就饶你们不死!”
外面的宋将这么说。
“做梦!”反抗的人痛骂。
“那就别怪本将军格杀勿论!”
宋将正打算再次进攻,突然有人大喊,“不要杀!李顺的人头在这里!”
众惊——出声的竟然是一个女子,明珠走出来,“李顺已经死了!将军要遵守诺言放了其他人。”
为首的宋将不信。
将军你看!
明珠一指,庞忠提着一个包走出来,里面是李顺的人头。
——你个叛徒!众守卫恨不得马上上前杀了那对狗男女,但被宋兵压制住了。
宋将还是不信,“我怎么知道这就是叛贼李顺?怎么相信你?”
“我相信她!”
突然,一个明珠熟悉的声音响起,明珠望过去,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