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蓝瞳之十二(1 / 1)
黍离骑着马,回头望望自己所在的队伍。
这是一支商队,前往他的目的地的方向。按照白氏族长给的信息,白沃若所在的地方可能有三处,其一是白氏分家老宅,远在西方山区腹地的乡村之中,那是白沃若母亲出生、成长的地方;其二是白从德、千菃含商队的总部,也是在西边,但是在白家辖地首府所在的那座城市,太微城;其三,是白氏分家置办了大量地产、田地的地方,那是在太微城所辖的乡村之中。
虽然这三地相隔有一定的距离,还好都在西边。
虽然黍离这几年已经有一笔积蓄,但他并不打算就这样动用,而是打算沿途一边打工一边向西。离开学校已经几年,却几乎没有见过世面,这样来说,将来做什么都不会成吧。
已经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商队刚刚离开天枢,在满布树荫的大道上蜿蜒而行,已经习惯了这些动静的蝉并没有停止鸣叫。
这是黍离的第一份工作,在一队从天枢向西到开阳做布料生意的商队里做秘书,兼任保镖,吃住与商队一起,到开阳后再拿到一份报酬。开阳在天枢与太微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但过了开阳,路就难走了,想要找到商队当中之类的工作,也就更加困难了。
当然,他用的是假名。
商队的主人坐在商队中央的马车中,被商队中的伙计和职员亲切地叫作付叔,吃穿住都和伙计一样,只是在赶路上苛刻得很,天不亮就起床,吃些稀饭咸菜,天一亮就起程,一路不停,午饭用干粮打发,夏天天长,天黑时才会停歇,随便吃些晚饭,众人就都睡下了。伙计们大多笑着抱怨老板连寻欢作乐的机会都不给他们,有钱也没处花,黍离却高兴可以更快地到达开阳。他们睡的是旅馆中最便宜的大通铺,没有通铺,就睡马厩,没有旅馆,就围着火堆露宿野地。长途跋涉,所有人都筋疲力尽,也并无太多话说。
商队中的伙计,多是些穷苦人家出身,腹中并无多少墨水的年轻人,却很懂得迎来送往,因为随着商队走南闯北,见识也多,虽然并无多少有多么深刻的感悟,却都是些最为朴素实用的道理。这对人是很有好处的,但若什么时候都跟着这帮伙计——比如连他们寻欢作乐时都跟着——那么以后也就是个伙计了。
终于到达开阳,夏天也就快要过完了。
算报酬的时候,付叔笑说中秋时又要再去天枢,希望黍离这样又熟悉天枢、又老实肯干的伙计再到商队中,黍离笑道,到时候我就不知在哪里了,但若还能遇到,一定效劳。
黍离用报酬的一部分买了匹瘦马,看剩下的部分还足够走到参城,便只在开阳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就继续启程向西。
向西,经过参城,訾城,虎首,到玉井,然后到太微。先在城中打听,如果找不到,就到乡下去,再找不到,就到山中的老宅去。
总可以找到的吧。这又不是战争时代,行踪不定,也许不知何时就被掳了去。
唯一需要担心的,只是她被人娶了去。
一定要等我啊。虽然我不知是不是那唯一能给你幸福的人,但只有你能给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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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开始,向西的路便多是崎岖山路。黍离虽然有马,却有一半的时间是牵着马在爬山,马的主要用途,变成了驮行李。而他的行李,也不过是一个小包里,几件换洗的衣服罢了。
不知走了多少峭壁边缘的小路,过了多少大大小小有桥无桥的河流,翻过多少或高或矮的山,在仲秋的时候,他终于到了参城。
当他在几天来第一次从镜中看到自己,他不禁笑自己,从火职大祭司的状况,已经退回了在军中做尉官时的样子,就是那股落魄劲儿也一模一样。如果是面对升为大祭司之后认识的人,就算他承认自己是紫黍离,也没有人会相信吧。
最初离开天枢,他还会稍微关心一下周围聊天的人口中有关祭司会的只言片语,但他发现都是些某位大人又去某处视察了之类的东西,便逐渐不再关心,专心听是否有什么某位女继承人嫁给了谁谁之类的消息——关于沃若的家世,他自然也有所闻。
还好,那些最近嫁了人的女继承人没有姓白的。
不过,这些东西也难说——参城是一个比起开阳更落后许多的城市,与天枢、太微更是无法相比,大概传闻和谣言到这里的速度,也要慢很多吧。
因为盘缠将近用完,他在参城耽搁了几天,为某位富商打算考入神学院的幼子做了五天的教师,正好弥补他在前一位先生离开之后、下一位先生赴任之前的时间,待遇还算优厚,扣除花销,剩下的足够他走到虎首。
那富商有一种类似莫先生的气质。他仔细地面试,也许应该说盘问了黍离,确定黍离确实与祭司会有某种联系,才聘用了黍离。至于那位少爷,则让黍离想起了林葳荣。那孩子也戴着一副水晶琢磨的圆眼镜,看起来谦恭谨慎,念书也很用功,却过早地沾染了商人的势利气,对他暂时的先生恭敬却充满了看不起,大概是因为觉得,这位先生对祭司会了解这么多,却并未谋得一官半职,显然是无能了,即是无能的人,又何必尊敬他呢。
黍离只得无奈地履行了这五日的职责,虽纠正他一些错得离谱的看法,终究不能给他带来彻底的改变。所幸黍离并不是较真执着的人,告别了那位商人,便再度启程了。
失去沃若的消息,已经上百天了。
他担心自己是不是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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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离的中秋是在露宿中度过的。那是从参城出来第一天,在城西郊的山里。参城以西,尽是莽林峭壁,就是大商队也抓紧了快走,所以道上并无什么路人,再加上是中秋,更加的没有人烟。可惜,这是个阴天,黍离连丝毫感慨的心情都没有,只得灭了火堆靠着马匹早早睡下,脑中只转过一个念头——不知沃若怎么庆祝了呢——就睡着了。
连想要看到同一轮满月的愿望都不能满足呢。
在訾城,他并未停留,只是买了些冬天的厚衣服,就再度上路了。出城便遇到了游历的贵族之子,黍离在自我介绍时胡诌的名字叫了秋弃疾,而那人的名字竟不巧叫作了夏无患,两人便结伴而行。那个年轻人的打算正是在全境游历一番,然后到紫家做家臣,若不能如愿,再去考取祭司会的牧师职位。那年轻人不时把那位一年之内由戴罪士兵升至火职大祭司的皇族公子挂在嘴边,声称自己虽不如那位公子,怎样用三年时间,也能做个祭司长吧。黍离自称是小康之家的孩子,自然并不多说,只是笑听他侃侃而谈。到虎首两人分别,那夏无患要赠与秋弃疾些财物,被他坚辞拒绝,两人相约若是在天枢有缘再见。
在虎首,黍离的盘缠再度将尽,可惜这城市偏僻,并无多少地方招工,只有祭司会需要临时的牧师,主要是因为西边白虎之地经商传统浓厚,竟并无多少年轻人愿走上祭司的道路。黍离只得在祭司会中暂且谋了个临时牧师的职位,只等赚够盘缠即刻离开。虽然黍离从没接触过真正基层牧师的工作,但神学院中最基础的课程就是经书、占卜和仪式,堂堂万舞班的学生,即使多年不碰,捡起来也比别人看起来像样些。再加上黍离相貌堂堂,做事又老实沉稳,竟比某些专业牧师更受欢迎,不过几天,便常被各色人等点名去做新生祭、往生祭,富人的祭礼自然赠与较多,便是普通人家的祭礼,赠与的干粮、鸡蛋,对于旅途也是极好的。
又耽搁了十多天,总算盘缠足够前往太微,黍离作别了祭司会的同事,相熟的市民,约定将来再来,便离开了虎首,行李多了许多相熟人家的赠礼。
如此,便到了晚秋,即便昼夜兼程,也还有十几天才到太微,而白天已经很短。黍离最开始并不介意,直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被土匪打劫。那帮绿林好汉也并非什么坏人,见黍离身上没有油水可捞,恐吓了一阵便放他过去,乐得黍离不曾出手相争。从此以后,为了免得麻烦,黍离也就早些停息,找些村户借住一宿,而那些淳朴村人,并不问谢礼便用最好的房间和食物招待,虽然东西比城里旅店好许多倍,所受却极少,黍离都觉得自己是占人家便宜,从此以后,黍离便只得在村庄附近露宿了。
这样,十几天昼夜兼程的路程,被只是白天赶路的黍离走了二十多天,到达太微时已经入冬,虽然还没有落雪,却已经是寒风刺骨。那匹瘦马,也终于被黍离累得油尽灯枯,死在了太微城外。
太微城毕竟不同于那些西境小城,各种设施便利得很,但花销也贵许多倍。黍离手上剩下的盘缠不够再买匹马,只得先寻间旅店住下。
当他徒步走进旅店,就觉得店中侍者的眼神有些奇怪。他问侍者,贵店可还有房间?那侍者竟道,“伙计们的通铺是没有地方了,马厩还有些位置,你睡不睡?”
黍离无奈,只得先拿出钱来,那伙计一惊,只是带着奇怪的眼神和疑问的表情准备房间,倒还不失殷勤。
近一个月来,黍离未曾照过镜子,就是洗漱,也只是就着河水将就,进了房间揽镜自照,不禁失笑——虽还整洁,但穿的是粗布的厚衣,长发及肩,络腮胡须,兼之皮肤黝黑粗糙,身材高大,除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和眼中的光芒,怎么看都是找活计的赶车人,伙计自然问他是否在通铺里睡。
这个样子,怎么能去见沃若呢。她若见了,铁定不肯嫁他的。
他又向伙计要了沐浴的热水,并剃刀皂角,着意将自己拾掇一番,又在附近的理发店里修剪了头发,总算像些样子,回到旅店就倒头睡了,打算第二天先拜访德记商队——也就是沃若父母亲的产业——总部,再作打算。这三个地方,到底哪一个是沃若的老家,除了源御黎,天枢似乎并没有人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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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光之方排名前十的商队,德记的总部就透着和别家不一样的气派,虽然并不曾明说拥有皇族的背景,却处处给人以这样的感觉:所在是独立的三层高楼,其后是院落,并不曾与旁边的建筑相接。大门正上高悬德为利本牌匾,周边装饰,雀堤飞檐,朴素却不失庄重大气;大厅内几张圆桌,桌边有数张木椅,有一些商人正在洽谈生意,内墙上悬挂取之有道匾额,正下是福禄寿图,图下是一张香案,供着上等的线香。
黍离一步入大厅,便有伙计迎上来,问道公子有何贵干,黍离笑笑,问道,“可否请问贵号当家现在是哪位?”
伙计行礼,道,“虽不知公子有何目的,但小的只能如实禀告,小号确实新近由白沃若小姐继承了,可小姐本人并不在这里,若是洽谈生意,小的为您叫掌柜的去,但若是有事探访,恕小的不便透露小姐行踪,请见谅。如果是急事,小的派人为您转告,如果并不急,恐怕要请您在城中多等些日子,小姐出嫁之后,自会回来掌事。”
听到出嫁二字,黍离脑中空白了一瞬,只得又稳定了情绪,道,“小姐已订婚了么?”
伙计再次行礼,笑道,“正是,看公子的样子怕是还不知道,小姐一个女孩子家,独力掌管这么大的商号,自然过于困难,所以小姐的外祖母做主,为小姐说了一门好亲事,打算明年春天完婚。”
“便于告诉在下,夫家是何许人么?”
“哦,正是新继承了荣记商号的林葳荣少爷啊,想必公子也是听说过的吧。”
接下来,那伙计再说些什么,黍离已听不到了,只看到他嘴巴一张一合,待他说完,便告辞出来,回到旅店。
想那林葳荣,在神学院这些年,除了紫黍离,最关心白沃若的怕就是他,但玩笑他们两人最多的,也还是他;细细想来,与沃若最为门当户对的,恐怕也就是他。
果然,即使沃若回来了,也还不属于他紫黍离。
想起路上沃若枕着他肩膀睡着,似乎肩上还留有沃若体香的余味。
想来林葳荣是个好人,兴许对沃若会比他紫黍离更好呢。掂量所谓自己的幸福和沃若的幸福,对于他紫黍离来说,果然还是沃若的幸福更重要。所以不如就这样返回天枢吧,忘掉沃若,去追求自己一直在追求的东西,沃若自然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但是怎么能甘心呢。走了这么远,这么辛苦,也许已经离得很近,兴许他们就在这条街上的某个地方,就这样放弃了么?
遇到这样一个人这样辛苦,为争取她又这样辛苦,就这样放弃了么?
不能就这样放弃吧。至少要当面听到她说不再回到他身边,知道她舍得让这些年分享的东西随风而去。
屈指算算,两人相识,竟已经七年半。
这在他已有的人生中,可是三分之一,就这样放弃自己三分之一的人生中看重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