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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永远有多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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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他让我回房休息,说晚上再来接我,而他自己,则回公司去完成剩下的工作。

看得出他很忙,而且一夜未合眼,我的心忽然柔软了许多,“路上小心——我等你。”

他伸出手在我脸颊上轻轻一滑,“晚上见。”

这是我们第一次的肌肤接触,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那一刻的温情虽然短暂,也能让我固执地相信这世上确有幸福。

还是很天真吧?不过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如果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的。

晚上七点,圣如约而来。

“吃完饭,陪我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吧。”他的语气并不像请求,倒像是命令。

我并不介意他的大男人注意风格,也许是被宠得多了,挺想尝尝被人呼来喝去的滋味。

“给我十五分钟时间。”

“嗯,我在车上等你。”

念了三年的音乐,充其量只能算是爱好者,不过却在化妆上显示了一定的天赋。

我是个很讨厌化浓妆的人,总疑心脸上要是掉太多粉状物质下来,是会让饥饿的人流口水的。

记得我们班的万人迷曾说过,“真正高明的化妆是看不出的。”这是我理想中的境界。

总之,十五分钟过后,我煞费苦心努力的结果倒是没让圣失望,至少他见了我是吹了口哨,点了头的。

生平第一次坐了香车,也觉得自己多多少少可以不辜负美人之称,不过面上还是不动声色的,怕人小瞧了去。

圣是个懂得装门面的人。他是不是有钱,是不是高贵的真性情,我不去管。反正我们看起来是相配的,像那么回事。假的不要紧,装的像就行了。

宴会的地点并不如我想象的气派,但也还算撑得起场面。怪自己虚荣,想象力又一向丰富,拿着现实与演的戏比,所以受挫的机会总是比旁人多。

会上清一色的年轻人,主人是个身材娇小,皮肤黝黑的女孩。她最大的特色是吃吃地娇笑,而且一和人说话,脸上便摆出恨不得掏心挖肺的样子,那种热力实在让人无福消受。圣说她的英文名叫“Chocolate”。不过看她的发型,应该叫雀巢咖啡才对。圣笑着说我愈加刻薄了,也许吧。

G城的女孩都不太漂亮。五官扁平,皮肤差,显得我倒像个基因突变的异类。虽然不太擅长应付热闹的场面,但有人称赞自己漂亮,心里还是会格外的受用。所以当圣频频将我介绍给那些问“这个美丽的女孩是谁”的异性时,脸上的光彩不禁比平时多出一倍,圣开玩笑说可以照出影子来。

“没丢你面子吧?”我忍不住这样问他。

“嗯,还行,表现得不错。你真的很适合穿粉红色,衬得皮肤更白。看来古人所说的一白遮百丑果然有道理。“

我脸上笑笑的,狠狠在他脚上一踩,“呵,刷墙的也白,你怎么不去和他跳?”

他的脸扭得七倒八歪,样子怪逗的。

“那是,那是,主要是你把风头全抢了去,我心理当然不平衡了。”

“拜托你看看那些不停放电的女生,都快成电力公司了,你还不平衡?”

“我只在乎你。”他忽作款款深情状。

“哈,这句台词曲好象耳熟得很。”

他泄气,“唉,做人要做到像你这么认真就没劲了。”

“你没听过认真的女人最美么?”

“好好好,从这一刻起,我便真的爱上你了。”

“那么,从这一刻起,我的恶梦便开始了。”

他根本不理会我,自顾自地讲下去,“我要追求你,不管你愿不愿意,这是我的权利。”

如果是在聊天室,我会打“晕倒中。。。。。。••••••••”后面加很长的句号和省略号以示无奈。

“呵,没关系,你的自作多情我早已习惯,”我笑得很甜,“不过,男人不是不喜欢太聪明的女人吗?”

“那是笨男人。”

“看来古人的话也不一定对了。”

“嗯?”

“不是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吗?”

“呵,反正有德的女子是从来不踩人脚的。”

“喂,这首曲子怎么这么长?”

“嘻,这儿的DJ是我哥儿们。”

“再这么搂下去,我的腰要化了。”

“没关系,我还忍受得了——啊!——”

“呵,我也忍受得了。”

结果是圣的脚忍受不了,它不太给主人面子,早早下去数伤痕了。而我,乐得在场上做淑女,做皇后。

圣也自有他的柔情法宝,看来人长得帅的确是占有优势的。

一曲终了,大厅的灯转为灰暗,接着就响起Chocolate甜得发腻的嗓音,“下面是特别游戏时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做向最智慧的鞠躬,向最美丽的下跪,向你最爱的接吻。”

话音刚落,口哨声、掌声不断,尤其是男性同胞,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当然了,得益的是他们,如果换作我,也一样不惜将爱撒向世间的每一个角落的。

我拉拉圣的衣角,“喂,该散了。”

“啊?好戏才刚刚上演呢!”

“我玩不起,行了吧?”

圣见我一脸坚持,只好乖乖地带我离开。

那一刻,我极有成就感,面部线条立即柔和了许多,在夜色朦胧的庇护下,看起来的确是有诱惑力的。因此,当圣忍不住拉住我的手,说出了“那我们回家去玩这个游戏吧”如此厚颜无耻的话,我并不太吃惊,但还是给了他重重一击。

“干嘛老对我这么凶啊?你对别人就柔情似水的。”

“在你面前,还需要伪装吗?”

“我倒是乐得活在谎言中。”

“喜欢我吗?——圣?”

他见我问得突然,愣了一下,不过立刻说,“那是当然了。”

“永远?”

“你信永远吗?”

“不信。”

他定定地看住我,“喜欢你是因为和你在一起没有压力,而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你都会了解,因为我们是一类人。”

四处静静的,我们就坐在车上那么对视着。风很冷,轻轻地吹在脸上,长长的黑发牵牵绊绊,牵牵绊绊。我知道这时候我们很应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但是,很遗憾的,尽管我们贴得那么近,彼此却缺乏勇气,仿佛拥抱过后就要说再见了。

“一起去喝酒吧。”我提议。

圣默默地发动了车子,我喜欢看他不说话的样子,沉稳、深遂,好象可以无限度地包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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