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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挖坟掘墓
我一个猛子又扎回睡眠状态,然后使用离魂大法,回到阴间去摞挑子。阎王听了我的辞职申诉,不紧不慢的告诉我,镇北的乱坟岗,有个墓里有钱。
这里说明一下,挖人家的墓,在人类看来是有损阴德的。实际上不是这样。把墓葬里放大量的好东西,那才是损阴德的事。在神仙看来,那样的做法挺自私的。自私的行为都是损阴德的
再说,我怕什么?就算是有损阴德我也不怕。我又用不着阴德那玩意儿。
利利索索的跑了回去。还是在床上躺着,积蓄体力,准备晚上去挖坟掘墓,捞我的娶老公钱。
晚上,挖坟的行动很顺利。我是花仙,花草都是通地气的。再硬实的地,对我来说只是豆腐脑。我们神仙挖坟,与人也是不一样的。人是从外往里挖,神仙是先探查,然后把需要的东西起出来就行了。坟包棺木以及坟上的花草封土一点都不动。
阎王说的那个坟里有五十两金。我也不贪心,捞到了钱后就收手。一两金换十两银。一两银换一千个铜板。按一个铜板可换一个烧饼来算,一个铜板相当于一块钱。算一下,大概有五十万块钱了。这么多钱,娶个老公绰绰有余了。
拿到钱,直接回家是不行的。我挖出来的是金子。金子在这个地方并不是当钱使的。日常生活中,大家都是用铜板。顶多用到银子。金子是大户人家用来当固定资产贮存用的。我如果拿着一锭金子出现在小镇上,会引起轰动的。
过去,我看过一部戏,叫《百万英镑》。那里面的一个穷光蛋捡到了一张面值百万的英镑。然后他的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改变。我如果拿着金子回去娶老公,那效果即使不如百万英镑那么夸张。但也好不到那儿去。
我是来当人家老婆的。不是来当明星的。神仙不象那些愚蠢的人类,喜欢万众瞩目。神仙都很低调。神仙是不慕名利的。再说神仙不需要靠它人的肯定来确认自身的价值,那些赞扬或是奉承的话,对于神仙根本没用。
我抱着金子去了附近一个稍大点的城镇。在那儿,我找了个钱庄。把手上的金子全部换成了银子。换完我就后悔了。五十两金子换了五百两银子;五百两银子等于五十斤银子;五十斤银子与五十斤大米一样重。你们扛五十斤大米试试看,走不出一千米就得喘。本大仙是有神力的,但这个身体不给力。我走了不到二百米,就浑身大汗、气喘如牛。
更糟糕的是,我给人盯上了。刚出城,我和我新买的驴就给人挟持了。那些人十分的不专业。她们没有说经典的打劫语,诸如“留下买路财”或是“姐儿,借点银子花花。”一类的。她们直接拉着我的驴转上了一条暗黑偏僻的小道。看来,这些愚蠢的家伙打算谋财害命了。
本大仙是个好人。我发誓如果在平时,我是不会与这些愚蠢的孩子计较的。大不了把这个身体舍了,重新找个死人附身。但这次不行。本大仙这次可是担负着任务的。这个壳子损伤不得。
眼看那几个人逼了上来,我尖叫一声就往山里跑。那些人当然也跟了上来。因为我是背着银子跑的。我一边跑,一边探查周围的野兽情况。蛇有三条,可惜都是无毒的。狼啊豹啊的一个都没有。几十只免子与一些小老鼠,都不顶用。有了,林子西边有一窝野猪,虽然不好用,但也只能将就了。
我向着野猪群的方向狂奔。那天黄昏,城外的林子里传来野猪愤怒的嚎叫与女人的嚎啕声。我看着下面那些缺胳膊断腿的家伙,叹了口气。这些孩子,真是!什么活不好做,偏要做这种高风险的行业。
原来在这个社会,金子抢眼。银子也不安全。干脆,先不回小镇了,拿这些银子做点生意可能更好。顺便到处逛逛,再到潘氏的家乡去看看。
半年后,我回到了小镇。在这半年里,阎王爷几乎每天都派小鬼来催我回去当老婆。那个小气的老家伙,唯恐再出什么茬子,导致他的阴德钱不保。听那些小鬼说,好像是镇的痞子王缠上潘氏了。还有些花花女子也把潘氏当风尘男子挑逗。镇上已经有风言风语传出来了。阎王担心再这样下去,又会发生天算不如人算的意外。
也不是我故意要这么慢的。我也是没办法。我带着银子去了樊城和蓟城。在那两个地方分别做了点投资。因为我这次身负重任,没法亲自管理这些产业,所以我费尽老力气,找到了我的一个姐们——金钱草仙子。我托她帮我打理生意。
在钱财方面,我信不过那些人类。人类太贪了。他们的愚蠢也正是由于他们的贪婪。而金钱草仙就不同了。那家伙不贪财,却又很喜欢赚钱。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她,她嫌我投资额太少,根本没兴趣帮我。直到我问她能不能用五十两银子赚出十倍的身家时,那家伙才很愤怒的瞪着我,告诉我说以她的能力,赚出百倍、千倍的身家来都不是问题。
为了证明给我看,那家伙非要让我看她是如何赚钱的。天天对着我灌输赚钱经。最后要不是我低声下气的道歉,说我小看了她的本事,她还不放我走。
从金钱草的魔爪下脱身后,我还要一步步走回小镇上去。想当年,这么点距离我乘风而行只要一柱香加一盏茶的时间。可现在窝在个人的身体里,我足足走了一个月。
当然,我可以买匹马。不过,我要娶夫郎,我要赚钱。我现在明白了,赚钱最快的方法就是去盗墓。金钱草仙教导我,钱是永远不嫌多的。我以前那种对钱财可有可无在态度是错误的。
走路回来,一路上的坟地我一个没落的全部光顾了一番。含金带银的东西,把金银取出来。珠宝首饰,取出来拆散卖掉。金钱草说的:“有钱不抓是傻瓜。”神仙可以不贪财,但我现在是人,贪点小财也是合理的吧?
快到小镇了,我看到当年我发家的那个镇北坟场,忍不住手又痒痒了。结果当天晚上,阎王就拉着一张青绿的脸来找我了。哈哈,我可不会告诉你们我挺享受阎王爷发急的样子。他越急,我越慢。
我还很有理由呢。做神仙要低调,那么鲜衣怒马的回小镇,太拉风了。所以要走回去。这个身体,是个读书人。读书人体力不好,当然走的慢。
再慢的旅程,也会有终点。我回到小镇上后倒是不再拖了。连家都没回就跑去找了镇上的媒公,请他去潘氏那儿提亲。所以说,我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接了任务也是在尽心的做。这次事做完后,一定要让阎王爷给的发奖金。
我一边盘算着要多少奖金合理,一边悠闲的喝着茶。现在媒公已经出发去为我说合了。我就坐在媒公家里等好消息。
这个小镇,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有一个媒公、有一个道士、有一间饭馆、有一家粮店、有一家布庄、有一间书斋…… 所有的行业都有,所有的行业都只有一家。像我家老公,就是镇上唯一的裁缝。
嗯?你们说现在还不能叫老公。要叫未婚夫。唉,做人那么较真干嘛?那个男人迟早是我的老公。这是天定的事。像我这种优质、全能、有财、有貌、才华过人、温柔体贴的女人,没有男人会不动心的。让媒公去提亲,不过是走个形势。不信你们等着瞧,一会儿那个潘氏就会跑着来嫁我。但愿他别太兴奋,跑掉了鞋子。
人类发明了一个词,叫想的美。我极讨厌这个词。每次一想到这个词,我就觉得象是在讽刺我。一个神仙被人类讽刺,那是件极伤自尊的事。而这件事的起因,还得从我向我家男人提亲说起。
依我想,我去提亲不是十拿九稳的事。而是十拿十稳的事。会有人拒绝我吗?这是不可能的。连瞎子都会被我的芬芳所吸引。更何况潘氏还不瞎。所以当媒会回来说小潘郎拒绝了我的提亲,我是极其愕然。为什么啊?像我这么优秀的女人要是娶不到老公,那全世界的人都要打光棍了。
媒公说人家嫌我出入赌坊,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家中无钱、身无长物;没有一技之长更兼长相平庸性格怪癖…… 总之,我被人嫌弃了。
我自打出生以来,还没被人嫌弃过呢。人类嫌弃神仙根本就是荒谬。而且那些嫌弃我的理由,基本上都与我无关。是罗广平那个女人干的好事。凭什么要我被人嫌?我可是神仙,而且还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魏大仙。那个男人,凭什么这么埋汰我?恼火之下,我忘了一条准则,媒公的嘴是信不得的。
怒气冲冲的打断了媒公的话。他还想给我另外介绍男子。我不需要。我就要潘氏。现在,我要去问问他凭什么拒绝我。这时,我已经完全忘了我在世人眼里,不是魏大仙,而的罗广平。看来,不论是人还是神,在愤怒时,智商都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