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遇见一个大眼睛小子(1 / 1)
“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
虾米?眨巴了一会眼睛,凌施施挠了挠头,还没来得及从胜利的喜悦中抽身,就看见那包着黑色头巾,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西域长衫的高个子小子用一双弯成了可爱弧度的漂亮眯眯眼带着不知道该说是暧昧还是该说有些猥亵的笑容乐呵呵地看着她,那小子的身后似乎漂浮着无数粉红色的泡泡,使得整个人都浸泡在一种无比浪漫的氛围中。
“啊?”凌施施又眨巴了一会眼睛,又挠了挠头,大脑终于缓慢运作,开始困难地回忆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情的先后顺序。
今早,她妈李青递给她两串铜钱,让凌施施去凤回镇上买一些日常用具补充家用。临走前,凌施施先钻进了深受村里人尊敬的私塾先生路声大哥的茅屋想看一看心爱的路声大哥正在做什么事情。
路声是前年东至时分来到凌施施所居住的凤来村的,而凌施施是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凌施施还记得,那天,就像遭遇了什么重大的变故一般,四季如春的凤来赫然飘洒着白蒙蒙的细雪,微寒的天气使得出门喊小弟回家的凌施施穿上了姐姐那件已经洗得变了色的旧棉袍,而就在她扯着嗓子叫小弟回家的当会,路声就像唤落这场白雪的使者一般从天而降,那一刻的路声身穿白得胜过了雪花的缎袍,同衣衫截然相反的漆黑长发用一根金色的丝带轻轻系住,一缕不听话的黑发从丝带中探出头来,顽皮地搭在他的额头。
“敢问姑娘,这里需要私塾先生吗?”他的眼睛沉静淡定得宛若漆黑的天幕,唇角的笑意就像一阵和煦的春风融化了降雪带给凌施施的凉意。
那一瞬,天旋地转.
那一瞬,凌施施只恨自己身体单薄,居然被这微寒的天气冻坏了身子骨,从而穿上了姐姐的半旧棉袍,早知道会遇见这样的人,就算被冻个半死,不、就算被冻成城西猪肉铺在夏季才出售的高价冻猪头,她还是会穿上那件漂亮的橘红色单衣。
在遇见路昇前,凌施施最喜欢橘红色,因为她出生的那天清晨,天边笼着一层橘红色的烟霞,故而,在凌施施心中,橘红色就是她的颜色,而自从遇见一身白衣的路昇,凌施施便疯狂地爱上了白色。
也就在那一刻,凌施施就养成了每一个清晨都去草庐看看路昇的“良好习惯”,在她心中,若是某一天没看见路昇,她整天都不会有好运气,而只要能看见她心爱的路声大哥,她就可以快快乐乐地过完一整天。
今日没有看见亲爱的路昇大哥,就说明今日不是个好日子。
想着,凌施施满心不情愿地走向了去镇上的小路。
而后来发生的事情都足以证明凌施施关于自己清晨见不到路昇就会很倒霉的揣测,这一天,凌施施不仅弄丢了她妈给她买东西的铜钱,还不小心砸坏一家玉店里的招牌雕饰,之后,店老板扣下了凌施施的发钗,逼她在一天之内凑齐一百两银子,否则就永不将发钗归还给他。在听见店老板这样说时,凌施施不得不感叹,俗话说,无商不奸,今日一见,终明白了何谓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
这奸商的头脑的确是极度不简单的,他们总能在一瞬间找准对手最在意的到底是什么施加压力。凌施施可以不要自己的一只手,却不可能放弃那一根极其普通的银质发钗,只因为那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留给她的唯一物事。
没办法,凌施施只得在街上四处晃荡,寻找一丝丝可能让她凑齐一百两银子的机会。
说来,凌施施所居住的五凤郡虽算不上淳国最为富饶的郡县,却也不乏腰缠万贯的行商,若是凌施施有探囊取物之能,飞檐走壁之功,获取百十两银子也不在话下,只不过,虽然凌施施掏过村中刘大家的鸟窝,挖过隔壁张二家的红薯,却没有胆子将手伸进街上这些完全不熟识人的腰包。就这样,她在街上东西晃荡,却连一分钱都没有找到,就在她比滚烫锅上的蚂蚁还着急的时候,那小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不,确切说不是那小子出现在凌施施面前,而是凌施施主动将自己打包成礼物送到了那个小子的面前。
但最初,吸引凌施施的不是那小子,而是那张挂在槐树枝上摇曳生姿、红艳得很是俗气的条幅,上面用不知应该说笔走偏锋,字体与众大家相较有着独特魅力,还是该说根本就是鬼画符的独特而难以辨识的字体写着四个勉强可以认得的大字:必五找才。凌施施询问了身边的老者,才将写下这几个大字的人的心意弄了个七七八八,原来,那几个字原本是“比武招财”,意思是,这个写布条的主说了,只要能够打败他,就能够获得一份丰厚的奖赏。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如果不是这个意思,凌施施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只不过,写四个字就能错上四个,她凌施施虽不算才华横溢,但四个字最多写错三个,而这人居然写错了四个!
凌施施也不由得写条幅设擂台的人感到害臊,同时,她跃跃欲试,只要打赢了就有钱是吗?她凌施施虽没有盖世神功,却也有些拳脚功夫,毕竟,纵观整个风来,她打不赢的也只有他爹了,原本这样的她应该是凤来第二高手,但由于他爹虽打得过她娘却不敢打她娘,因此,她凌施施只能排上凤来第三高手,虽然既不是第一也不是第二,但凭借凤来第三的功夫,收拾掉眼前的小子应该不成问题。
姑且碰一碰运气吧!
想着,凌施施挤进了比武擂台前的第一排。
当看见那个扬言只要打赢他就有钱拿的小子时,凌施施不由得有几分愣神,她原以为写出那样古里古怪字体的应该是个比字体正常不到那里去,甚至比字体更古里古怪的人,但擂台上的却是一个看起来比她略微大一些,长得还满清秀的男子。他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西域长衫,包着头巾,听边上的人说他已经连赢了好几场,此时的他背着手,双腿微张,得意洋洋地俯视着擂台下方的人群,很是嚣张跋扈。
但最吸引凌施施的却不是他的长相和嚣张,而是他挂在脖子上面的几串宝石挂坠。
只要有了那个,就能赎回那件东西了吧。
在围观人等的嘘声中,凌施施爬上了比武擂台。
那小子回过了头,在擂台下一片喊打声中用审视的目光将凌施施从头看到了脚。凌厉的眼神也一点点变得温柔起来。
这是个怪人。凌施施心想,她开始不敢小觑这个面临对手仍能如此气定神闲的小子,同时,出于礼尚往来的原则,她索性睁大眼睛,迅速看遍小子的全身,最后,恶狠狠地对上对面小子的那双浅棕色的双眸摆好了架势。她还记得他爹的教诲,在比武场上,首先不能输掉的就是气势,一旦在气势上输给了对方,就算后来不是兵败如山倒,却也离失败不远了。
“真是太好了。”对面的小子终于开了口。
太好了?什么太好了?凌施施有点紧张。难道这小子正在高兴又遇见了一个连他一招都接不住的人?也就是她凌施施。可是,才第一眼,他怎么就能确定自己一定打不过他?难道两人的武功底子差这么远?
在凌施施无限的忐忑中,那小子又开口了,“等了这么久,我终于看见女的了。”
此语一出,除去那小子,在场的人险些全部摔倒。
哈?
这句不着边际的话瞬间瓦解了凌施施的所有设防。什么跟什么啊?她在比武这种瞬间会被对手夺取胜利的场合说出这种奇奇怪怪的话,不是世外高人就是天生笨蛋!听那小子说第一句话时她觉得这小子是个世外高人,但听了那小子说的第二句话,她就觉得眼前的这小子怎么看都不像一个世外高人……
凌施施开始觉得自己判断失误,连赢好几场?和他交手的一定都是些酒囊饭袋!“喂,你怎么还不攻击?”她再一次摆好架势。
“我可是正人君子,从来不会先对女孩子出手。”奇怪小子摆摆手,满不在乎。看凌施施的眼神更加温柔。
凌施施却只更觉得这小子在她的阅历中古怪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正人君子”?打架谦让女孩子和这个词没什么关系吧?“废话少数!打不打啊?”说着,凌施施的手伸向大概是上一个挑战者遗留下、此刻正斜插在擂台木板上的一杆红缨枪,想用作兵器。
但不知为何,凌施施自认为手劲不小,却拔不出看起来只是轻轻插在比武台上的红缨枪。而这一刻,对面的小子却已经摩拳擦掌准备进攻。什么和什么啊?他不是说要让我的吗?面对这样一个出尔反尔的混蛋,凌施施只得仓皇应战,她迅速背过身,一只脚抵住红缨枪尖,另一只手用力将红缨枪向上提将枪杆,由于用力过猛,一股自下而上的力度让凌施施不由得踉跄倒退了好几步,而这一退让她不自主地倒在了某个还不算坚硬的“物体”上。
“我输了。”物体说话了。
怎么就撞他身上去了?真是丢脸……凌施施有些脸红,心里却只犯嘀咕,还好对方认输了,要不然,像这样轻轻地撞在一起不但不会对对手造成任何伤害,反而会让对方有可乘之机。等一下,认输?不就是撞了一下吗?还没开始打呢!认什么输啊?她不解地回过头,却看见那小子笑得一脸暧昧、或者可以说是一脸猥亵,“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
“???”凌施施很迷糊。
对面的小子虽然在傻笑,但眼中的神色很明确地告诉凌施施,他先前所说的话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都非常非常地认真。
且不说这小子那句莫名其妙的话听起来不像是在开玩笑,由于先前的一撞,凌施施的小腰此刻正被那小子的一双爪子抱得紧紧地,那番话加上这一抱,立刻将先前对战的紧张空气变得暧昧不明。擂台下的看客先是一怔,继而哄笑成一片。
而那小子却不顾看客们的嬉笑,得意洋洋地宣布,“我们俩今夜就成亲,各位,都来喝杯喜酒吧。”
凌施施只觉得有一道晴天霹雳不歪不斜地击中她的脑门,震得她七荤八素,两眼冒金星。一把推开小子,凌施施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衫,红着脸,在看客们的哄笑声中,怒气直冲脑门,“你在胡说些什么啊?谁要嫁给你?!我只是来和你比武的,你已经承认自己输了,那就快把我应得的奖励给我。”
“我给了呀。”对面的小子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我就是那奖励啊!”
凌施施险些晕倒。
台下的看客一片唏嘘。先前那几个被大眼睛小子打下擂台的彪形大汉更是大眼瞪小眼,不明白他们先前和这小子连番苦战是为了什么。
“你不是写的比武招财吗?”凌施施只觉得一身发软,似乎整个咽喉都被人紧紧掐住,只憋出了这一句话。
“咦?”小子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一脸不解,“老婆,原来你不认识字啊?”
凌施施哑然,迅速回过头死盯着红色条幅上那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嗯……说起来,这几个字的确不太像“比武招才”,但要说不是写的“比武招才”她还真不知道到底写的是什么……
“老婆,你不用害怕,没事的,等咱们成了亲,为夫的一定会好好教你识字的。”
“谁要嫁给你啊?!”凌施施的咽喉干涩得厉害,她恨不能一拳打在那小子那张犯贱的脸上,“说!你写的是什么!”
“我写的是比武招亲啊?也就是说,只要谁打赢了我,我就是谁的人的。可是,怪得很,先前上比武台的全是些粗枝大叶的男人,我当然不能娶男人了,所以,我把他们打败了。老婆,我喜欢你,所以你赢了。”那小子的手指轻轻点着凌施施的鼻尖,弯着漂亮眯眯眼的脸上堆满了笑意,“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你可不许逃跑喔,不管你逃到哪里,就算是天涯海角,我都会追上你的。还有,我叫龙非,真龙天子的龙,非一般帅气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