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他爱她(1 / 1)
那一年他上高中,班里转来一个女孩子,台湾人,也是全家刚刚移民来比利时,人非常漂亮,安静害羞,不轻易和人说话。他私心揣测,大概她也和三年前的自己一样,因为觉得语言不好,才这样独来独往,落落寡欢。
其实她那么漂亮,许多男孩子都暗地里喜欢她,因为她这样离群,不免让人觉得高傲,她叫程菲,就有好事的男生在背后喊她菲菲公主。菲菲,他在心里回味这两个字,用英文法文和荷兰文写下来颠倒着念,发现不管哪一种叫起来都那样好听。
他当然喜欢她,非常,大概用掉一个高中男孩能有的全部热情。不过相处了一年多他都没有机会表白,也许是家教严的缘故,她像是一直都没有男朋友,不过她拒绝的男孩子就太多了,他怕自己也是一样的结局,想想还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远远看着她,偶尔说上一两句话。
他就这样暗恋她到毕业,之间没有喜欢过别的女孩子,毕业晚会那天晚上,他鼓起很大的勇气,请她跳了一支舞。那晚她是真正的公主,盘着头发,穿着浅蓝色的小礼服裙,他第一次看到她化了淡妆的样子,嘴唇擦得像颗果冻,睫毛上亮晶晶的,他牵着她的手,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
晚会散场后男生们去pub喝酒,他一个人故意留在后面,想和她再说一句话,他想问她可不可以做自己的女朋友。他知道他们申请的是同一间大学。
他等了很久都等不到她,女孩子们一个个从舞会大厅里出来,回家或者去别的什么地方,就只不见她的影子,他忍不住跑去大厅找她。
舞会早就散场,五彩的灯光都已经熄灭,只有一盏白灯孤零零的打在上面,不过也更显得安静空旷。他看到她一个人蹲在地上,着急地找什么东西,快要哭出来的样子。他走过去问她怎么了,她说在找妈妈的Cartier耳钉,很贵的,她前不久才陪她去隔壁市买的,因为毕业晚会妈妈借给她戴,却不知道晚上什么时候弄丢了一只。
那是她第一次和他说这么多话,他看到她不安求助的样子,像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他蹲下来帮她找,两个人找遍了所有的角落也没有发现另一只耳钉。那时她妈妈已经打了两个电话来催,就要开车来接她回家,他忽然一阵英雄气概发作,叫她无论如何拖延一天,明天他就帮她解决。
那天晚上他倒出自己所有的钱,包括爸妈给他毕业旅行的机票钱,生怕不够又去他们卧房抽屉里偷拿了几张,第二天一早,他乘第一班车去了隔壁市的Cartier珠宝店,万幸找到了那副耳钉,和昨天她手里捧着的那只应该是一模一样。
他用所有的钱付了那笔巨款,老板好心给了个折扣,所以他还有钱坐车回家,那天下午他跑到她家门口,满头大汗地敲门。
菲菲自己开的门,隔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清清楚楚记得她当时的样子,她穿一件淡黄色的碎花裙子,白色的高跟小皮鞋,卷卷的长发散漫地耷在胸前,要多可人有多可人。她疑惑地望过来,看到他手里的盒子吃了一惊:
“早上我一直打不通你家电话,耳钉找到了,就在梳妆台边的地上,昨天我戴的时候就掉了一只。”
这时有个男孩子从房间里走到门口,他比他大好几岁的样子,成熟又帅气,他搭着菲菲的肩膀,脸上似笑非笑,看他们这幕剧情怎么发展。
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脸红又羞愧,他看到菲菲脸上漫不经心的表情,他猜在她心里他不过是个莽撞的傻子吧。
他垂头丧气地走回家,还要想着怎么去退掉这么贵重的东西,结果他爸妈一早已经发现他偷钱的事情,他又整天不见踪影,他们以为他去学坏,到家就是一顿修理。
那个暑假是他从小到大最落魄的一段日子,没有毕业旅行,被家人怀疑责骂,他心里憋着一股气,索性也不去退那对耳钉了,他把它收在身边,时时提醒自己是个多么大的傻子。可是好多年过去了,每次再回想起来,竟然忘记了当时的屈辱不忿,只记得那天他满心的豪迈,从首饰店赶回家去拯救他心爱的女孩子,那一路的阳光多么明媚,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竟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他和她一同升入大学,看她一天天开朗活跃起来,看她的头发直了卷卷了蓬,看她身边的男孩子换了一个又换了一个,他知道她有一阵子的空窗期,不过手机在手里拨弄了一个下午,还是没有拨出那个电话。
毕业后他出国工作游历,间隔4年才又回家小住,正好赶上她的婚礼。新郎自然不是他印象里的任何一任,而她居然也没有他记忆里那么美丽了,她现在有点胖,眼睛也没有他记得的那么明亮。婚礼上她化了浓妆,远远望过去很是陌生。他把结婚礼物递给她,是当年的那对耳钉,除了她还能送给谁呢?
她第二天去蜜月旅行,没想到却托人送还那个小盒子,附了张纸条说这礼物贵重她不能收,让他留给下一次真心喜欢的女孩子。时隔多年他第一次看到她的字,聪明可爱的手写体,像足年少的她自己。
后来他自己也要结婚了,是父亲一个朋友引见的谁谁家的女儿,一年到头他们总要介绍许多谁谁家的女儿给他认识。这一个没有特别好,也没有特别不好。他们在一个舞会认识,她穿了件浅蓝色的小礼服裙,站在那里有一些骄傲,有一些局促,他忽然心里一动,理了理领口,微笑走上前去。后来他们约会,后来他们订婚,那一天去选戒指,经过Cartier的店面她眉毛也不抬,他知道她家境不菲,从小就有很多首饰,他想她大概不特别需要这对傻里傻气的耳钉。
婚礼的筹备繁琐而耗人,中国分部的项目启动,他打了报告给顶头上司,自动要求外派个半年或一年,他对她解释眼下正是事业的上升期,她宽宏大量地笑笑,同意把婚期推迟到圣诞节。
国内的人际关系比他想象的还要繁杂得多。男同事在背后议论他不过是仗着裙带关系的空降司令,女同事们窃窃私语,有几个总是若有若无在他眼前卖弄一下娇媚,两个月下来他有点气闷。9月总部一封E-mail过来,国内的两个小经理走不开,叫他代替去一下厦门的展会,听说那是个不错的海滨城市,走一走也好。
看到莫菲的那天他吓了一跳,尽管简历上的照片已经让他有点恍神,还是没想到真人这么相像,不过以前的同事Bryant曾经和他说,天下的美女都美成一个模子,只有丑女才长的千奇百怪,他这么想,又释然了。
他蛮喜欢这个叫莫菲的女孩子,尤其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那么多年里面,菲菲也没有对自己笑过几回。最后一天莫菲穿着短袖和背带裤,扎着马尾巴,活脱脱一个高中女孩子,她如果走在比利时的校园里,也会有许多男孩子朝她吹口哨吧。
他不是故意去吻她的,只是听了那首曲子感慨良多,又多喝了一点酒,他原以为她会把自己推开再扇过来一个耳光,没想到她只是低着头脸颊通红。
原来她喜欢他。
换做十年前的自己,遇到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是不顾一切的去保护去喜欢吧,只是千千万万人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他早了一步,她晚了一步,虽然遇见了,却也还是没有别的话说。
只能留下件礼物,轻轻地说一句。
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