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13章 庄园的一次午餐(1 / 1)
到了中午,花园里的人多了起来。我有些疲倦地靠在墙角,再也不想动弹。徒然伸出手,遮住头顶上的阳光。
周围一派华丽的景象。穿着华丽、姿态万方的淑女长裙迤逦,文质彬彬的男士们谈笑风生。
我已经忙碌了一个早上。一个早上,我一边忙不迭地在厨房里烧水,一边还趁着水没烧开的间隙,赶着回来,帮着把银餐具摆上桌子,手忙脚乱得无以适从。不知道过了多久,好不容易等到了这么一点空闲。
此时的我抬起头去看周围,觉得自己仿佛是沉迷画中一样——恍惚间,好像幻想着自己在画中散步:就像印象派画家所画出的风景,有熟悉的事物,熟悉的景色,熟悉的人,在世间的光影辗转中漂移流动,每一笔每一画都真实得叫人吃惊。温暖的阳光照在每个人的头顶,让每个人脸上的笑脸都显得格外迷人。半空中飘着零落的树叶,摇曳着树枝曼妙的影子。
午时的阳光最盛。在这样的季节,阳光淡淡的,没有什么风的日子,暖暖地裹着这片远离尘嚣的净土,这种感觉——应该离幸福很近了吧。有时候觉得很多东西都和幸福相关,可是我却常常觉得,自己不过是个观望幸福的人,却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幸福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来这里之前,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日子很平凡,甚至是有缺陷的。我自小就有挣大钱的梦想,并且努力和追求了那么多年,可是事实却注定我只能做个默默无闻的平凡人。生活在叔叔婶婶制造的阴影之下,我几乎看不见阳光,却想要拼命往上长,抓住属于自己的一切,然而,我的生活并没有因我的努力而改变多少。
我叹了一口气。靠着墙站了起来,看向不远处的人群。
人群如同一团彩色的锦簇。它在那一处流动着,变化着,——这周围似乎被装进了一个玻璃瓶,而我们不过是玻璃瓶中的液体,晃动,碰撞,融合,一切都显得有些光怪陆离。
这个世界总是那么叫人惊奇。
“哟,华欣太太,这身裙子可真是漂亮啊。”一个女人惊奇艳羡的声音响起。
“哪比得上您的呢,您这身天鹅绒的缎子,可是绝妙的做工呢。”
一群贵妇打扮的中年女人们坐在椅子上,谈笑风生,话题无非是对方身上的衣料和款式。手里或拿着一柄羽毛扇子,或是一顶镶满蕾丝镶边的阳伞。口中满含钦慕景仰之情,眼里却流过不屑和虚伪的真实想法。
而旁边的年轻女子们,则在谈论着猎狐狸的趣闻。
猎狐是年轻小姐之间最为流行的话题。几乎所有的贵族小姐都有这种癖好,堪比十八世纪一道著名的景观。
“那匹狐狸太狡猾了,扫掉脚印不说,还到处留下尿骚味,我的安迪(猎犬的名字)这么厉害的鼻子,居然还被它逃脱了。可是啊,看见它那么漂亮的尾巴,我说什么也要把它抓回来。你们说,这是用来做围脖比较好,还是做手笼比较好?”
男士们则是对着养马的事情谈论个没完。
在那时贵族闲得无聊的生活中,养马几乎和养孩子一样重要。
“我花了一箱金币才买到的那匹黑马。就等着它下崽子了。还真别说,好几个商人已经等着要买了呢。这趟生意绝对是稳赚不赔。”
“听说伍德爵士的亲侄子就是养马的高手,年纪轻轻,却已经是远近闻名的了。”
“是吗?伍德家族的后代,果然个个都是年轻有为。”
“伍德家的亲侄子?”旁边有人问道,“我怎么没听伍德爵士先生提起过自己的侄子?”
“唉,你这是不知道,”说话者压低了声音说道,“早年爵士先生的弟弟埃米尔硬是要娶一个穷得一文不名的女人,所以,被老爵士扫地出门了。从此以后,可是十几年没有一点交情哪。”
“真有此事?”
“确有此事。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样呢。”那人有些惋惜地说道,“伍德爵士跟自己的弟弟都不打交道,哪能去提及自己弟弟的儿子。”
一群人摇头叹息,立刻又把话题转到了别的事情上。
我收回自己的目光,脚站得有些发麻。有些无聊,我悄悄伸了伸腿,动了动自己站立的重心。目光随意一瞥,忽然发觉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
女孩看上去约摸十二三岁,一身大红色的及膝绸裙,显得尤其夺人眼球。只不过,绸裙前镶嵌的黑色丝缎装饰似乎有些过时。她那一头黑色的卷发一直垂到肩膀上,在后背上打着旋儿。头上扣着一只形似草帽的小发夹,垂下的黑色蕾丝盖住了半个脸。她的嘴唇分外殷红,色彩浓重得似乎要流淌而下,艳丽得无以复加。
她坐在角落里,眼睛锐利地透过垂下的蕾丝,望着场内,自己却如同置身事外。
旁边走过来几个女孩子,年纪与她相仿,一碰面,就大声说起话来。
“琳德,又见到你了。”其中一个少女手叉腰,走上前去,不怀好意地笑着。
琳德目不斜视,似乎没有听见。
“你怎么老是穿得这么艳俗啊?真难看,红色的?你祖母留给你的吧?”也不管琳德的态度,少女尖声笑着,夸张地模仿着老太太走路的姿势。
旁边的女孩子一脸雀斑,笑得尤其夸张。“哪是祖母穿的啊?我祖母穿得都比她漂亮多了。我看啊,以后肯定是个没人要的货色。”
琳德静坐远处,处变不惊,脸上一抹轻蔑的笑容。
我不禁有些奇怪。
这个女孩得罪她们哪里了,值得那些人如此羞辱她呢?
我正若有所思,却忽地发觉她的左耳后侧露出了一抹白色。
是头饰吗?
我悄悄挪动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抬头一瞥,却发现那是一朵白色的玫瑰花。这么一看还真是有些惊奇了:因为这朵花,越看越是像三天前我扔掉的那一朵。
我沉吟几许,俯身拎起身旁的水壶。看着那几个嘲笑她的女孩尖笑着走开,我抚了抚身上褶皱的衣角,带着笑容走了过去。
“小姐,你需要茶吗?是上好的浓香铁观音。”我极尽自己之能事,客气地问道。
“不需要。”她眼睛冲着我斜了斜,怒气微有显露。
“好的,小姐。”我回答着,趁机绕到她后面,看了看她头上的那朵花。
红色墨水!
真的有红色墨水。
我昨天扔掉了那朵花,现在又怎么会到了她的头上呢?
既然如此……那么说来,那天跑过去的那个黑影,就是她了。她为什么要把花捡回来呢?
“喂,你还不走?站在这里干什么?”她的愤怒越来越明显,显然是有些遮掩不住了。
“小姐你头上的花真漂亮。”我立刻露出笑容,一脸阳光灿烂无比真实。
她一怔,然后脸一沉:“是吗。”
黑色的蕾丝罩住了她的脸,看不清她眼中的神色。我弄不明白她的内心到底在想些什么。
“是的,小姐。真是漂亮极了,不知道是哪位少爷送您的呢。”我淡淡一笑。“只可惜,上面有这么一片红墨水,实在是瑕疵啊。”
“你想说什么?”
“我没说什么啊。”我继续一脸无辜的表情。
没等她发作,却见不远处跑来一个身着黑色小西装的男孩,看上去只有五六岁,脸圆圆的,身段胖嘟嘟的,稚气十足。跑起步来,一扭一扭的,显得还有些不习惯身上这身行头。
那孩子一边跑,一边四处查看,看到琳德时,忽然甜甜一笑。
琳德一时怔住,不知道他在笑些什么。此时,她的目光落在了男孩的手上——忽然发觉他似乎刚玩过泥巴,手指肚一直到指甲缝里脏兮兮的满是黑土。她就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男孩跑到附近,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然后又抬起头朝左右看了看。接着顺手抓起身旁的桌布,反反复复地拿在手上蹭。待到他松开时,那雪白的桌布上,立刻留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黑印子。
琳德紧紧皱着眉头,转过脸,不去看他。我却饶有兴趣地看了过去。
那个男孩显得很不安分,一直在四处乱钻,——一会儿跑到桌子下面,引起周围女士们的一片骚乱,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会儿又去撞那些来来往往的女佣人,引得不少女佣人中招,摔了几个盘子。四处不时发生鸡飞狗跳的事件,那男孩却兴致不减,仍然乐在其中。
最后,混世小魔王忽然绕到了琳德的身后,粉白的小手一伸,从她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来。
女孩吃痛,一下子转过脸来。小男孩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一边跑一边欢乐地叫:“死女巫!臭女巫!叫你到处施魔法陷害别人!”
女巫?
我有些惊讶,不由抬起头,看向女孩的脸,她脸上恼怒得厉害,差点就没拍了桌子。她忽地站起,却见周围一群女人都在看她,更有不远处的那几个女孩子双手抱在胸前,不怀好意地看了过来,等着看她的笑话。
她瘪了瘪嘴巴,硬是坐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