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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精神病对神经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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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上车出了晨光小区,沿着开阳路一直向北,到达西单后向东拐,过了天安门再骑十分钟就是王府井了。我每次买东西都会到这里,因为这里有北京最大的步行街,可以在宽广的街道上行走对久居城市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可贵的事情。另外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喜欢这里的书店。品种齐全,环境好,可以站着白看书,看一天也没人管你,只要你不坐地上。西单那个虽然也可以,但那边除了推荐图书那一栏以外,其他书架上摆的书更新不快,很多都是被人翻过好几遍的旧书。当然,作为朱家长子,我还没有拮据到买不起书的地步,这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嗜好,一种娱乐,站着白看书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目的,有点恶作剧后的愉快的感觉。

转了转新东安,又转了转百货大楼,实在想不出买点什么好。吃的没必要现在买,存上一个月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衣服之类的,我自己的还是我妈给买的,再说我也不知道他们穿多大的;金银首饰,送孩子这些是不是太过了点?走着走着忽然想到,不是下个月呢么?我现在瞎转悠个什么劲儿?随即开始对自己的思考回路产生怀疑,托着腮帮子在大太阳底下思考了两个小时或者是两分钟后,决定索性去书店看看书好了。

毫无征兆的,猛然间刮起一阵大风,我不禁闭起眼。

大风起兮,云飞扬;大风起兮,龙飞翔。

不好的预感。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一个丑恶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它高约两米,赤裸着上身,驼背,背后长出恶骨。腰间围一条破皮革,上面挂着几个骷髅头。两条腿像羊腿,膝盖向后弯曲,很难想象那么细的小腿竟然能支撑那么庞大的身躯。生锈的屠刀握在右手,上面血迹斑斑。它的脸,那张没有五官的脸,那张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脸,笑了。伸出左手勾勾手指:“跟我来。”

它转身。我尾随。

明明是五月天的中午,四周却阴沉沉的。旁边的建筑像老旧的遗迹一样千疮百孔,地面也坑洼不平。人群无视近在咫尺的怪物,从他身边穿梭过去,不时发出诡异的笑声。当然我知道这是我的错觉,这座著名的商业街不可能如此破败阴森,只是我现在的意识已然扭曲得无法分辨现实与梦幻。我所能做的,只有跟着这庞然大物,亦步亦趋,亦步亦趋……

忽然想起来以前好像也有过类似的事情,这家伙留住了正准备离去的我。只是那次直接导致我与龙大姐的近距离接触,迫使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月。那个最喜欢龙形图案的女人;那个自称完全超越人类把自己归于灵长类的新物种的女人;那个头脑不错却喜欢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女人;那个好像跟我母亲是远房亲戚的女人;可以的话我真不想再遇见她。

怪物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我,笑了。周围的景象恢复正常,我正处于王府井旁边一条街的工地处。08年的北京,这种工地随处可见,为了赶上八月份的奥运会,工人们加班加点的干活。此刻正值工人们吃饭的时间,周围空无一人,平常的路人也不会看到被施工材料遮挡的工地的深处,也就是说是绝佳的真空状态。

一阵冰冷的杀意如同粘稠的沥青般粘在我身上,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憎恨,不包含任何感情的,那种简单的,纯粹的,绝对的杀意。并非来自前方,而是后方。我转过身,一个身影从掩体后面跳出来。

他身材消瘦,甚至可以说有些病怏怏的感觉。短发,跟我差不多年纪,穿一件带兜帽的蓝色运动衫,帆布鞋,手上戴着防滑用的皮手套。除了腰间鼓鼓的有些可疑之外,实在找不到值得在意的地方,是那种放在人堆里就很容易丢的那种人。不可思议的,我非常清楚这个人是谁。即便不知道名字,虽然第一次见面,可实际上我们两个已经交往很久了,以某种意义而言。他把手伸入衣服底下,我也偷偷握住兜里的指虎。该死,电击枪在充电。

“手舞足蹈,丁曦俊。”

“无颜之屠夫,朱宏兴。”

绝不弄脏自己手的精神病与一定要亲自动手的神经病,在这个城市中命运般的相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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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那家伙纯属偶然。坐在东方新天地门口发呆,看行人在我眼前窜来窜去,并不是因为我很闲,而是因为我很闲的关系。好吧,我确实很闲。艺术创作遇到瓶颈不说,还有不知什么来路的家伙搞乱,弄得我现在一点精神都没有,是不是该回老家休息一段再来呢?正当我这么想着,那家伙出现了。

他个子不高,比我略矮一点,穿的灰色短袖T桖,藏蓝色弹力裤,一幅标准的学生打扮,也就是所谓的大众脸,是大部分人都不会特别在意的形象,然而……就像眼镜蛇能看见红外线,乌鸦能闻到将死之人的气味,鱼能感觉到水的流动一样,我也在那家伙身上感觉到了平常人感觉不到的气息,同类的气息。找到你了!

我的手微微颤抖,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兴奋。啊,啊,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真好,真好!真好!!真好!!!艺术家的血沸腾了,这次一定能做出完美的作品。杀了他,应该杀了他,必须杀了他,现在杀了他,马上杀了他,总之先杀了他,就算跪地求饶也要杀了他,就算发生海啸地震台风彗星撞击地球也要杀了他!

在我起身打算尾随他的同时,他也停住了脚步,然而仅仅是略为迟疑了一下便旋转脚跟不急不慢的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嘿,是邀请,我果然没看错人。我怀着即将打开礼物的孩子般的心情,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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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左手一疼,顿时鲜血直流,那是因为我空手抓住了射向咽喉的双刃刀的缘故。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并非是由于我身手了得,而是早就知道知道他的攻击习惯,就算是时速80公里的车子撞过来,如果在1000米之外就发现也能躲得开。这全靠歌帆做的调查。

“咻~~酷呀!”

对方吹了声口哨,七八米的距离下一秒便已近在咫尺,手臂像鞭子一样甩动,手中的小刀从右侧方刺来。

如果我直接反击,最好的情况是击碎他的下颚骨,但同时我也必被刺中要害;如果我抬手格挡,虽然能挡下这一击,但之后的第二击、第三击必被击中,所以我只好采取第三种选择。

我右手迎上,咬牙忍住小刀穿透手掌的剧痛,右手暂报废的同时我也抓住了他的左手。他似乎有些惊慌,拼命想把手收回来。都做到这份上了一旦让他挣脱我就亏大了,就算折断手指也不能让他跑了,所以我拼着必死的决心死死抓住。趁他稍稍犹豫的空隙我左脚向前略跨一步,左手指虎由下而上直击他的下颚。小时候我跟尚家学了点五行拳,那是一种贴身近战的实战拳法,虽然比不上武术大家,但至少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我有自信击中。

指虎擦着他的面颊挥空了。

什么?!这家伙马戏团出身的么?居然能向后下腰到这种程度!这是什么柔软性?这些事以后再想,目前最危急的是,左拳挥空的我,左侧处于门户大开的状态,而他那握着小刀的右手正向我的心脏刺来。

躲不开,我没有他那么好的身体柔韧性;不能挡,也许牺牲左臂能挡下,虽然相对于丢掉性命来丢掉一条手臂还是可以考虑的选择,但这就意味着我左右手全部报废变成任人宰割的状态。所以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进攻。最开始接住小刀我还握在手里。进攻!无视刺向心脏的寒意,我对着他的胸口刺了下去。

在我刺破他的衣服的同时,我的左肋也感到了刺痛。像时间静止了一样,我们两个停住了,如同雕像一般。

“酷呀!”约摸十几秒钟后,杀人鬼笑了。

我没有笑,但我们同时收回了刀子。是的,我明白。这个决定做的非常草率。对方是技艺精湛的杀人鬼,可以在瞬间把一个成年人分成七八块的家伙。我能跟他打个平手完全是由于之前做过充分的调查的缘故,况且现在我两只手废了一只半,再来一次我绝对没胜算。所以说,这个决定所得到的收益与冒的风险极端不成正比。可是我没有丝毫犹豫,脑子里连再考虑一下这种想法都没有。之所以这样,仅仅是因为我们是同类,我们都很清楚,杀人不是目的,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嘿!太漂亮啦!你这家伙,酷!”他像个刚看完马戏表演的孩子似的兴奋的叫着,完全不像刚跟我进行了一场生死较量的样子。

我耸耸肩:“没什么,只是做了充足准备的结果而已。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换个地方怎么样?”

“没问题。我也正想和你好好聊聊,老实说最近我的艺术创作遇到瓶颈,跟你聊聊说不定会有所启发。”他把手中的小刀转了三圈,插入腰间……好吧,其实“三”只是个虚词,太快了,我数不清。

“不过在那之前……”

“怎么?”遭了,难道他要变卦?我已经做好喉咙挨一刀的心理准备了。

“你能不能把手松开,我好疼。”

“嗯?哈啊?”我这才注意到我的右手仍然死死的扣住他的左手,指甲已经嵌进肉里去了。原来他那时的反应不是因为怕挣不脱而惊慌,而是疼痛。

“……”

“喂,你松手啊。我不想再跟你打了。”

“……”

“你……该不会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手了吧。”

“你别急,我试试。”我尝试着用左手去掰哟右手手指,真硬,好不容易才分离开,右手仍然保持半握的状态。听说人死前的力量足以把钢管握弯,我当时的确是拼着必死的决心,看来丁曦俊左手伤势也不轻。

“喂,怎么办?艺术家的手不能受伤啊。咱们快点去医院,指甲不干净,化脓了可就遭了!”看丁曦俊握住自己的左手腕子一脸慌张沮丧的样子,任谁来都会产生一点同情吧,当然是在不了解他的前提下。不过这家伙的表情也真够丰富的,跟那丫头有点像,那天真想让他们见一面,嗯,近距离采访杀人鬼,她一定有兴趣。

“你有没有常识?真不明白你这几天是怎么逃过警察的追捕的,咱们这样子去了医院肯定要被报警。你去买点药和纱布来,这点小伤我还能处理。”结果虽然有些小差错,不过大体上还是按照计划进行,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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