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1 / 1)
某花对各位大大抛媚眼,后面接下来在蝶宫都会很无聊,我写的不算是意义上的江湖,因为这是言情文,所以只会提示咱小洛的私生活,枯燥无味啊,那个一些事情也会交待清楚。
各位大大关心寻身上的毒,一定会解的,不过不那么简单啦,还有那个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块石头也会显示它的功用的。
还有下一章我可能会更番外,不知大大们对司的感兴趣还是对花清晨的感兴趣还是对我的番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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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更过,却看到大大反映越来越看不懂,章节乱,我承认,是有点,后面可能还有一点,老实讲,都怪我前面伏笔太多了,有什么不明白我解释一下:
1、上一章中洛碰到了笑笑,那么这一章中自然给出了笑笑为什么来蝶宫,笑笑来参加婚礼,因为嫁给了管焰城,管焰城现在是庄主。
2、人物多?是有点多,但是还不算太乱,无非多了蝶宫的人,张木木和白骨精在本章中也解释了相互的关系。
3、把寻抓走的三个人,为什么抓他?在真相那章中已说明了,蝶宫是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寻,一派支持宫主衡成,而寻也支持衡。那么支持寻的人自然不喜欢洛,因为他们都知道寻会因为洛而想起以前的事,结局就是死,那么之前在蝶谷时拦住洛和在之前竹林的冲突,理所当然也解释清楚了。
4、洛之所以这么顺利进蝶谷,是因为白骨精放话了,他要亲自会会,本章中也给了明确的解释,三遇白骨精那两章,只不过是为了试洛而已,这样解释明白否?
5、大家关心的是寻的毒怎么解,洛的身世,和凤柏谷、凤凰族的关系,有些事该交待的,交待完了,章节到了,自然会说明。
6、四块石头我之前说过了,的确也如一些大大所说的那样。
最后,还有什么看不明白的,请大大们提,之后发生的事就不用问了。
“住手!你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霍无影的厉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即将挥下的拳头也被他一把抓住。
猛的,我回过神,瞅见那猥琐男被我打的惨样,不免跪在地上一阵狂笑。那猥琐男在我的狂笑声中艰难地爬起身仓惶而逃。
我笑了很久,直至笑声渐止,霍无影才疑惑地问道:“你会武功?方才你使的是什么招式?闻所未闻。”
刚才那暴揍人的行径,让心中舒爽了不少。
而对霍无影的疑问,实际上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那股子强劲突然打哪来的。曾经笑笑和我提过,说我体内有股很强的内力,只不过我不懂得如何掌控而已,常常将它化为蛮力。那股强劲内力除了是他当年输给我的,还会有谁?
恢复正常,我道:“呵呵,你说错了,我并不懂武功,只不过力气比较大而已。你说的什么招式,可能是我看别人打架,学学样子,只凭一股蛮劲而已。”
“你那股蛮劲也真是厉害,若不是我及时拦着你,差点就要闹出人命。”霍无影哂笑。
我低头不语,自知气短。
“妒火既然灭了,想不想去喝酒?我请你。”刚刚平复下气息,他又给我哪壶不开提哪壶。
“喝酒?哼!我若醉酒,后果会很严重。”我道。
他嘻问:“有多严重?”
我道:“第一次醉酒,我毒打了和我相公第一个上床的女人,又卖了她,后来她死了;第二次醉酒,我找人轮奸了和我相公相爱多年青梅竹马的女人;第三次醉酒――”
他的眉皱了起来,笑脸也挂了下来,难以置信的望着我。
“第三次,我把一个和我相公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我顿了顿,逼近他,挑了挑眉,道:“卖进了妓院,逼他做男娼。你还想请我喝酒么?”
沉吟了半晌,他冒了句:“你在说笑吧?!不过若真是这样,我倒很愿意接受第二种。”
我奸笑了好几声,似乎这样可以让自己开心一些。
“你不是要请我喝酒吗?这里过了酉时三刻店家都不开门,你上哪请我去喝酒?采花强人!”我笑道。
“有一个地方,通宵不闭门,有吃有喝还有床。”他笑答。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我道。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采花宝典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是摆上了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嘻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么?”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摸了摸鼻子,暗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