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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00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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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去英国念书,一个原因是我的成绩刚好够那边的学校,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的不甘心在作祟。

薛世恒走后,我整个人开始变得很焦躁,好像很习惯之前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任我打任我骂,所以他一走,我就少了一个出气包。

我考入玛丽皇后学院,爸爸有开心也有担心,他觉得我离开他的视线就会活不下去,虽然这可能是大部分父亲都会有的心情,有些可笑,但我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我对未来的生活有些恐慌。因为那些报章杂志上描述的富家千金出国历练,独自一人闯荡世界的故事,死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爸爸的事业在国内做得还算不错,但在国外一直受牵制,这主要是因为我那个记仇的舅舅的缘故,国外的市场是舅舅的天地,虽然他不会每个行业都涉足,但只要他说句话,别人都会卖个面子给他,所以爸爸在国外一直没办法做出什么大事业来。

我十三岁时,爸爸不甘心一辈子被舅舅打压,再次想发展跨国事业,他花了整整三年时间,仍然没有成功。可见我舅舅这个人……

哼,我当初还傻兮兮地跑去美国求他。

我去英国念书爸爸没有相关的产业让我住,我只得去住学生租住的公寓,好在有先瑶给我帮忙,找到的房子还算不错。不过,我是带着敏峥妈妈一起去的。

爸爸说他没有“顺便”来伦敦看我的机会,一点也不放心我一个人生活,所以必须让敏峥妈妈和我一起住三个月。等我适应了英国的生活后,他再考虑让敏峥妈妈回去。

我对爸爸的决定没有丝毫意见,因为我发现我连洗衣机都不会用。

刚开学的那一阵,我真的忙坏了,因为什么都不会,所以什么都要学,而且我还要记住地铁线路,离家最近的超级市场,还有每天要上的科目和老师们的脸。

我修了双学位,这代表着我要花别人两倍的时间去学习。虽然在春生园学习时作业也都是全英文的,但是那种作业和现在的作业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不能抄袭,不能敷衍,必须要有自己的见地,行文要有辨思,要有标准而规范的逻辑,如果能有一点小创新就更好了。

那阵子我一直游说只会一点点英文的敏峥妈妈和我一起去上课,这样她也不会整天闲在家里看电视了——其实是我有野心想培养一个会替我写作业的人。

敏峥妈妈当然不会答应啦,她都四十多岁了……

哎。

我忙着照顾自己,照顾学业,自然地就暂时忘记了去关注薛世恒。说真的,我以前觉得让自己忙起来从而去忘了某些人的存在这种事根本做不到,但我现在不得不承认了时间的魅力。

三个月后,敏峥妈妈荣归故里,我也逐渐适应了伦敦的天气,食物,老师和作业,甚至是路人脸上漠然的表情。

我觉得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得心应手。

那天我去CharlesStreet,爸爸说公司外事部的工作人员过来出差,替我带了点东西过来让我自己去取。

我从公寓出来时外面下着点雨,三分钟之后雨势变得很大,我穿过大街时,已经明显感到我脚下的那双Dior里进了水,再走一分钟,Dior变成了雨鞋。

我穿着那双淌水的Dior坐上车,下半身已经全湿,终于明白了英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穿风衣。

夜黑地很快,我有些冷,便靠在车窗上假寐,借此节省能量。

说实话,我吃不惯西餐,什么法国菜意大利菜在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传统美食面前简直就是狗屁,作为一个中国人来说,西餐只能是个调剂,当主食?哦NO,它还不够格。所以敏峥妈妈回国后,我暴瘦了十斤……

我不清楚自己到底是睡着的还是饿晕的,总之我下车时,人已经在Rosehill。

伦敦的公车要自己摇铃,由于我睡着了,司机就载着我到了终点。我看着车窗外寂冷的街道,摸了摸鞋子,是半干的,便从座椅上将一直蜷缩着的光脚丫放了下来,穿上鞋子,茫然地下了车。

我打电话给穆氏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我人在Rosehill,他当下紧张地不得了,说马上过来接我。我挂了电话,看着这鬼也没有一个的大街,心慌慌的。拉紧了风衣,呆在红色电话亭里不敢出去。

伦敦的大街除了周末,晚上一过七点就和老天下来收人似地,半个人影都不会有,周末则是满大街的醉鬼。

傍晚的那场大雨早已收了势头,眼下只飘着一点毛毛雨,路灯下的街道黑亮黑亮,我心里鬼影幢幢。

等了一会儿,感觉更冷了,我大着胆子走出电话亭,打算往回走,这样可以减短我等待的时间,走动一下身体也会热起来。

说做就做,我出了电话亭沿着公车线路往CharlesStreet走,走了一阵,身后一群伦敦的年轻人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夸张的笑声让我不去注意都不行,好在他们没有回头注意我,我松了一口气。之前也不是没听说过留学的女孩子被暴力青年施暴这种事情。

又往前走了一会儿,见到那群青年丢了自行车站在街边,一边说着脏话一边互相推推搡搡,似乎是和另一群青年起了争执。

正在这时,我听见远远有人喊我的名字,我便大声答应了一声。

外事部职员朝我挥了挥手,一路小跑过来,我也加快了脚下的脚步。

我以为我这么做便会逃过一劫,但结局却总是让我无法预料。

当那群斜戴鸭舌帽,穿着过膝大T恤和垮裤的年轻人朝我们走来时,我的心都跳上嗓子眼了,外事部的职员不由分说一把抓过我便跑了起来。

可惜,我们没能跑得过那群年轻人。

我们在街口被他们团团围住,外事部的职员脱了衣服蒙在我头上,那时候我才18岁,那张脸的确能给给我带来灾难。

我背贴着湿冷的墙壁,透过外套边缘小心翼翼看着那群青年,隐隐懊悔当初为什么要离开电话亭。

外事部的职员用英文与他们努力交涉,但听着那群青年骂娘的脏话,我觉得叫警察来才是当下最要紧的事情。

站在我附近的那个年轻人过来揪了一下我头上的外套,我往边上躲了躲,他又过来揪,我继续躲,他看着我风衣底下露出来的一截小腿发出暧昧的笑,等他再伸手过来时,我主动地拉下了头上的外套,凛然回视他。

青年先是一愣,但很快又笑了起来,舌头在口腔内打转,眼睛看向他身边的同伴。青年问我是日本人吗?我回答他我是中国人。他“哦”了很长一声,然后问我可以请我喝一杯吗?

我上下打量他那身hiphop风格的行头,心里觉得他应该只请得起一杯可口可乐。

不过他的态度比先前好很多,我觉得他们会来找茬不是因为看我们不顺眼,而是我和职员见到他们就狂奔的举动触怒了他们。好比捡到了钱拾金不昧还给了失主的小学生,会因为一贯差生的形象被其他同学怀疑这钱是偷来的一样。

如果我们没有跑,镇定地从他们身边走过,想必也不会发生现在这种事。

但是我身边这个三十岁出头的外事部职员,见到这群年轻人对我不怀好意的眼神,竟然拿出勇气反抗了起来。

三分钟之后,他被放倒在地上,肚子上被踹了好几脚,蜷缩着呻吟起来。我一边感慨这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边想着要不要丢下他自己逃命。

很快,他被打地连呻吟都没有了力气,那群青年转而过来问我现在可不可以去喝酒,我站在原地没有动,领头的不耐烦便上前来抓我。

第一下我甩开了他的手,但第二下我却被他擒住了手腕,我试着挣脱,却怎么也没有成功,情急之下,也只能大声喊“Help!”了。

那一刻,大概是我人生中过得最快的一瞬间,眼前出现了之前十八年每一个重要的画面,它们一帧一帧如同按下快镜头的电影一般从我眼前闪过。我以为我会被这些暴力青年拖走强暴,或者轮暴,然后爸爸将见到我不洁的尸身……

越想越害怕,因此挣扎也更厉害了,“Help”也更大声了,我生平也头一回发出那么声嘶力竭的声音,回荡在那寂冷的异国街道,凄惨而绝望。

但是,上天真的眷顾了我。

或许是那一个个“Help”起了作用,从街对面跑过来了一个人,那个人一边从腰后拔出什么,一边走过来,用英文不紧不慢的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他的动作、方式、以及口音,都像极了警察,他走过来的速度不是很快,拉住我的手腕不放的年轻人却突然放开我跑了。

我被吓软了腿,不管不顾地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那人终于从街对面走过来,先是查看了地上伤者的伤势,然后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接着才走过来安抚我。他问我还好吗,要不要去医院,看了我的发色他还问了我的国籍。

等我哭够了,我抬起泪眼婆娑的眼,准备对他说没事,却看到眼前的人是刘启恩。

他失声怪叫了一声,见到是我忙不迭松开了手,好似我是什么恐怖分子一样。

接着街对面又走过来一人,那人说:“启恩,你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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