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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邂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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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坚走出菜市场,心情还久久不能平静。失去亲爱的人让他痛心,失去兄弟的情谊也让他痛心。他的整个心都被一种无形的却又真实的痛在撕裂着,粉碎着。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方志坚真不理解方思成何以如此对待他?自从那天雪野里望着方思成魏颀桐双双远去的背影,他已悟到一份情缘的结束。真没想到魏颀桐这么快就嫁给了思成,她竟等不及他的解释,她竟爱上了方思成。方志坚在极度的痛苦中唯一能做的,就是远远地注视着她,为她祈祷,为她祝福。而他用以安慰自己的,是他曾经拥有过她,拥有过纯洁可爱,娇美可人的她,哪怕只是暂短的拥有,也足以使他陶醉,使他幸福。她的甜笑,她的娇人,她的柔美,她对他的爱,足以成为灿烂照耀他一生的奇瑰异宝,温暖着他受伤的心。过去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已定格在他大脑的屏幕上,让他忍不住一遍一遍去回忆,去品尝。只要一闭上眼,他就欣赏到大脑电视里放映着的她。那一头飘扬的长发;那曲线柔美,起伏有致的身段;那双黑黝黝、明亮亮、深情款款的明眸大眼,她可是他这一生最宝贵的财富啊!而他原有的最宝贵的一切都被方思成无情地掠走了。可气的是方思成掠夺了他的财富,还要赶走他,把他赶得远远的,他竟连最后的家园都不留给他。方思成其实不懂,即使他走到天涯海角,割不断的还是那万千情思;即使他魂归天国,深情似海依然会地久天长。只是,他适可地忍耐了一切。他不会单凭一时的感情冲动就来一场你死我活的夺妻大战。即使他的心被思念的利刃割成片片,随风飘扬;即使他执着坚守等成坚硬的化石,他依然会注望相思千年。

方志坚穿梭在人海中,极度的伤心让他忘了置身何处。他漫无目的地游荡,任由雪水浸湿鞋子,任由泥浆溅脏长裤。他真的到了无家可归的境地了吗?他找不到答案。如果他从此离开父母,无疑,对二老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爸爸的心脏肯定受不了,妈妈虚弱的身体也会承受不住。如果他长守父母身边,思成绝不会回家,同样,爸妈一样承受着思念二儿子的折磨。两个儿子,都是爸妈的心头肉,他们不能失去两个儿子中的任何一个。方志坚实在是无法抉择,他被挤在感情的夹缝中,进退两难。

方志坚由于紧张地思考精神高度集中,没有注意到迎面而来的人。他径直往前走,正撞在一个人的身上。“啊!”一声女孩子的尖叫声惊醒了沉浸在思绪中的方志坚,他慌乱中连说几声“对不起”。

被撞着的女孩子柳眉倒竖,正想发火,和方志坚一打照面,立刻换了一副可亲的笑脸。

“志坚表哥,是你啊!”女孩子惊讶地说。

方志坚愣了愣,一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个表妹来。定睛看那女孩,明眸皓齿,秀发如墨,他忽然记起她是谁了。

“白雪,”方志坚抱歉地说,“真对不起,吓住了你。”

白雪微笑着,歪着头,打量志坚。她看到他泥浆满身,心事重重,不禁开他玩笑:

“志坚表哥,想谁呢?这么专心。”

方志坚狼狈地笑了笑。他真想不到在大街上出了丑,竟然差一点把一个女孩子撞翻在地。他不禁庆幸撞的是熟人,否则,被人家误会成流氓无赖狗血喷头地骂一顿,绝不是有面子的事。这样一想,他的笑容里又掺杂了几许感激。

“白雪,多亏撞的是你。”方志坚说。

“别的人就撞不得吗?”

白雪说着,爽朗地笑了。

方志坚听着白雪清脆响亮的笑声,不相信如此清丽的一个女子,笑起来竟然如此豪爽。那份天然的洒脱、活泼、奔放使人觉得她像个女中豪杰,一般的男儿也望尘莫及。方志坚不由联想到第一次见白雪,她那么文静、典雅、羞涩,如今简直判若两人。如果不是这么近地看着她,如果不是她那张不变的精雕细刻的俊美面孔,他无法把以前的她和现在的她叠印在一起。

“白雪,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当然。你第一次见到的我,还只是一位刚迈出校门的纯真小女生,现在的我,已经成长为一名国家的建设者了,这就是前后两个我的差别。”

“社会,真能改变人。”方志坚有感而发。

“成长的本身,就是不断改变自我的过程。特别是当你从一个环境转入另一个环境,这种改变完全是有意识的。因为,你将要面对的是新的一切,你不能不跳出原有的圈子,试着去适应,去调适。‘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是自然法则。”

“甚至,你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心理性格,等等吧,都有可能发生重大改变。”

“是的,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有时候,不得不丢掉本质的东西。”

“你以为自己丢掉了什么?”

“很多,一下子也说不清楚,比如孩童时代的天真,学生时代的单纯,还有好多好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总之,踏入社会,人就变得现实多了。”

“一个人总得面对现实,但绝不能随波逐流,失去自我。有些东西,丢掉了也就是丢掉了,有些东西不但不能丢掉,还要保持到老。比如真诚、善良、爱心,这才是一个人必须保留的人性光辉。”

“志坚表哥,你说得太好了!认识你真好!”

白雪伸出手,和方志坚的手紧握在一起。

“嗨!白雪!”

“哇!依梅!”

白雪惊喜地发现陈依梅跑过来,冲进去抓住她的手,激动地摇晃。

“你什么时候来的城里?怎么不去医院找我?是不是把老朋友忘了?”

面对白雪一连串的问题,陈依梅不知怎样回答才好。难得见好友一面,她同样激动不已。是的,现在已不再是学生时代,她们各自有了自己的事业,不可能再像做学生时一样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特别是她们一个在乡下,一个在城里,彼此之间的交往不是那么方便,见面的机会当然少了。不过,空间的距离并不代表心灵之间的距离,她们相距的远了,彼此间却更加亲密。十年寒窗共读,两人共同走完了从小学到中学的漫漫学途。生活上,她们互相关心;学习上,她们互相帮助,友谊的绳索不知不觉间把她们捆在了一起。任由时间若流水,冲不走金子般珍贵的情谊;任由空间多变幻,不变这坚固的心灵之交。可以想象,如此一份美好的情谊所带给精神上的欢愉,更加可知,拥有一份美好情谊的好友之间有多深多切的思念之情。陈依梅和白雪,当着方志坚的面紧紧拥抱在一起。

“依梅,知道我有多么想你吗?从我们上次见面到现在,这几个月的思念加起来,有八千八百四十八米高。”

“我也一样,想你的高度同等于喜马拉雅山。”

“小坏蛋!”

“你才坏呢!”

两个女孩子相互瞪了一眼,开心地大笑起来。

突然,她们同时发现方志坚死盯着一个地方看,表情怪异。她们不约而同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只见在离他们不远的前方走过来一位艳冶女郎,还没等她们看清那女子的相貌,方志坚已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去。

在方志坚接近那女子的同时,她们猛听见那女子一声尖叫,接着,就只看到她一个背影。那女子像是遇见了鬼,跑得飞快。更叫人讶异的是方志坚随后追了那女子而去,看他奔跑的速度,是非追上她不可。两个人不解地对望一眼,随后跟了过去。等她们气喘吁吁追上方志坚,方志坚已追上了那名女子。她们真不知他拖着一条残腿是怎么追上那名女子的,但事实由不得她们不信。

方志坚铁钳一般的大手紧抵着那女子的咽喉,把她逼在一个墙角里。那女子由于害怕浑身发抖,染得乱七八糟的长发披散着,遮住了面部,只听见她恐惧地哭泣声。

“你大概想不到会有今天吧?”

方志坚面色铁青,声音冰冷,这可能是他有生以来最严肃的声音,最阴沉的表情。

“你害了我一辈子,你知道不知道?”

“••••••”

“你丧尽天良,做下缺德的事,你活的就会心安理得?别忘了,做坏事是要遭报应的!张小姐!你这个魔鬼,你害苦我了!”

张小姐双手护着面部,哆嗦着说:

“不是我,不怨我••••••”

“混账东西!”方志坚恨声骂了句粗话,“骗我的人明明就是你!哪怕你化成了粉末,我也不会认错你的!总算上帝有眼,让我有机会遇见你。你说,你为什么骗我上当?是不是有预谋的?说!不说我饶不了你!”

方志坚的声音和表情都是无比严厉的,一旁的陈依梅和白雪紧张的大气也不敢出,更害怕的是张小姐,她当初绝不会想到伍佰元钱为她买来了今天。

“我••••••我说了他也不会放过我的。”张小姐犹疑着没敢说。

“你说不说?”

方志坚抵住她咽喉的手,稍微用了一点力,张小姐差点吓瘫了。

“表哥,你不能这样!”

陈依梅去扳方志坚的手。她看他这样,心里又急又疼,真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虽然她知道方志坚不会无缘无故的和人结怨,但她清楚错不会在方志坚这边。她不了解她们之间的恩怨不假,她却了解表哥!但她反对他如此激烈的态度,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对一个女人这样。看方志坚的样子好似气疯了,她真担心他一气之下神经错乱。

“别管我!”方志坚用另一只手拨开依梅的手,激愤地说,“这个女人不是啥好东西!我今天非要她尝尝恶有恶报的结果!”

张小姐浑身颤抖得厉害,她真后悔一时大意这么快就回到小城,何况像她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小城里很难讨生活。她本来早就忘了欺骗方志坚的事,她更不会想到冤家路窄。当她突然发现一个男人没命地向她这个方向狂奔时,她先是惊异,等方志坚离她越来越近,她突然觉得她对他熟悉得要命。接着,她的大脑迅速运动,在记忆的画面上她马上搜索出了他——那个夜晚对她视而不见的男人。他英伟帅气,那张棱角分明,俊朗无比的面孔曾使她心旌摇动,浮想联翩,只是那时的他并不是跛足。想到那晚他的震怒,想到他对她的憎恶,她敏感地意识到大事不好。于是,她的双腿立马在大脑地支配下飞快地运动起来。她本来以为跛着足的他追不上她的,没想到他奔跑起来不要命,简直是很容易的,她就被他逼到这个墙角,前后左右,连动一下都不可能,更别说逃跑了。

张小姐的身体紧贴着冰凉的墙壁,抖似筛糠,软如泥胎。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发起怒来如此威严,他义正词严的话直敲击到她灵魂的深处,使她恐惧不安到极点。她知道她的生命充满罪恶,纵使这样她还不想结束她的生命。纵使她活得卑贱、肮脏、见不得人,她的虚荣心和好吃懒做的毛病还在还在支持着她偏离人生正常轨道的人生观,使她倍加爱惜不知和多少男人亲近过的肉体。她的快乐和满足绝不来自于那一次次没有爱情和激情的交欢,而是来自于男人手中的钞票。她需要钞票,她知道钞票的作用。正是为了它,她才沦落风尘,出卖肉体。一次又一次,她难以自拔。她无耻的感到,用身子赚钱简直是太容易了。

她——张小姐,原名张再红,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姐妹五个,她是老幺。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又姐妹众多,生活的艰难和拮据可想而知。从小,她穿姐姐们的旧衣服,用姐姐们用过的课本读书。衣服从大姐穿过,依次是二姐、三姐、四姐,然后才轮上她,课本同样。所以,她一年四季的穿戴破破烂烂,桌上的课本也是缺边无沿。这,让她受了无数的讥笑和白眼,同学们瞧不起她,连老师也不喜欢她。她知道,他们瞧不起她,一是她穿戴不好,二是她学习不好,可她,真不知道该怪谁?家庭出身是无法改变的,至于学习,是她最头疼的事。她天生不是读书的料,尽管她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刻苦学习,多用了高于别人几倍的时间,每次考试最高也只能拿六十分。六十分,是她整个学习阶段中超越不了的极限。这让她更加自卑,同学和老师也更加看不起她。五年小学生涯,她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外号——绣花枕头。无疑,叫她“绣花枕头”,是因为她天生丽质且生就了一颗和容貌极不相称的笨脑袋。

对于一位十来岁的小女孩,师生对她带有偏见的共识强烈地刺伤了她的自尊心,她更加瞧不起自己了。学习不好,她干脆不学了,穿不上新衣服,回家就和父母闹。开始,父母百般哄劝,后来,对她失去了耐心。本来在贫困生活线上挣扎的父母心里就不好过,在她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脾气粗暴的父亲打了她一顿,叫她“滚”。她伤心之余,跑出家门,在昏暗的街头游荡。就在那一晚,她被一名陌生的男人哄骗,失去了一位少女最宝贵的贞洁。那年,她只有十四岁。第二天,她拿着陌生男人留给她的五十元卖身钱买了一身新衣服。奇怪的是,她在花这钱的时候,丝毫没想到羞辱,梦想成真倒让她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从那以后,她故意在深夜留恋街头,心甘情愿当了一名夜游的“野鸡”。五花八门的物欲膨胀着她的虚荣心,对金钱的占有欲泯灭了她本质的善良,使她在一次次与男人的苟合中迎合他们做下了许多下流的事。她的人生已被金钱所主宰,只要有钱,她什么都敢做,最初纯情少女的羞涩早已被风尘剥蚀得一干二净。她自己不管做了什么都会心安理得,绝没有丝毫的愧疚。

当初,方思成肯出伍佰元为了一个阴谋买她一夜风情,她是迫不及待的。对于她这样的女人,陪一个男人过夜是轻而易举的事,她做的就是肉体生意,才不管其中有什么阴谋。她记得那个晚上的一切,那个晚上是一切对她来说太不可理解。她先是不理解第一个男人(方思成)不肯要她,更不理解第二个男人(方志坚)也不肯要她,尽管她用了卑鄙下流的手段,使他赤身露体面对她的勾引,可以说她对自己的身材和迷人的妖媚脸蛋有足够的信心使眼前的男人就范,她做梦也没想到他竟给了她狠狠的一脚。这是她在以往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发生过的事。她曾经引诱的男人哪一个不是对她表露了无比的疯狂,恨不得吸干她所有的元气。就是从那个晚上,她才知道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好色,色相是无法征服迷惑一个真正的男人的。

第一个男人给了她伍佰元,她明白是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照片,但她想不到一天夜晚那个男人又给了她伍佰元,要求她离开这座小城至少一年。他还威胁她说,暴露出那个秘密她要付出最惨重的代价。那个男人说这话时面色阴冷的像是千年不化的坚冰,令她胆寒。她没敢再要求什么条件就匆匆打点行装,当夜退掉了房子。那个男人的目光如刀,整整一个月,使她无法安眠。她漂泊异地,流落他乡,到处兜揽她的“生意”。夜总会、歌舞厅,什么人她都陪,什么样的钱她都挣。白天,她打扮得高贵异常,像某个大款的妻子或者像个官太太,没有人知道她真实的身份。晚上,她一身珠光宝气,涂抹的妖冶艳光坦胸露背神出鬼没与人鬼混,挣些肮脏钱。她羡慕荣华富贵,喜欢醉生梦死,她的灵魂在金钱和物欲的驱使下彻底地堕落了。

挣足了钱,享够了福,她突然又想回到家乡的小城,她希望看到小城人羡慕她的目光。于是,在小城,她大把地花钱,请了昔日的狐朋狗友摆着阔气。也许是人们天生就爱鄙视贫穷,仰视富贵,在金钱的支持下,她出尽了风头,虚荣心获得了极大满足。她早已把曾经一年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万没想到,这次,她栽了。特别是想到她的生命所面临的威胁,她几乎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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