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1)
这个关键性政策指示的意图是很清楚的:印度应当扩展到它认为是自己边界的地方,然后拒绝同中国谈判。中国既然已经在关于五项原则的序言中同意要尊重印度的领土完整和主权,那就只好接受既成事实。
对于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来说,这只不过是把他们从前应用于麦克马洪线的政策扩大到整个北部边界:即印度把它自己认为是它的边界的走向明确起来,并且当作已定界来对待,听任中国提抗议,而印度则“拒绝重提这个问题”。自从尼赫鲁公开宣布麦克马洪线是印度的东北边界线以来的四年中,北京方面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中国默许印度于一九五一年接管达旺,表明北京当时并不想就麦克马洪线挑起争端。在印度人看来,把这项政策扩大到边界的其他各段,乃是合乎逻辑的必然步骤。然而,尼赫鲁武断地决定北部边界的其他地段都是“明确划定”、“不容讨论”的边界线,他这个步骤就把边界问题转化为争执,而争执最后又转化为边境战争。
印度不把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的决定,排除了印度同中国就这条边界走向取得正式协议的可能性。但麦克马洪线毕竟是一条清楚地(虽不是精确的)画在地图上的已知线,这是印中双方都知道的。现在尼赫鲁把同一原则扩大到中印边境的西段,而这一段的情况却根本不同。在西段,从来没有过象麦克马洪线那样清楚的拟议线,由于对西段地区从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勘测,也就不可能画出这样的一条线。再者,多年来英国自己所赞成的边界的走向多次更动——数一下,就有十一次更动,但基本上反映了边界的三种走向。尼赫鲁的指示意味着印度将从这三种走向中单方面选定一种,加以贯彻,作为事实上的边界,然后把它当作“不容[同中国]讨论”的题目。假如印度选定的边界走向正是中国所能接受的,那倒也不会有什么害处(当然,如果真的“不容讨论”,也无法正式划界),在这种遥远而又荒凉的地区,有一条双方接受的事实上的边界,也就可以过得去了。然而,当时明摆着的危险是:印度打算在西段选定的一种走向会是中国所不能同意的。
在谈到印度为西段边界选定的究竟是哪一种走向之前,还要解答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当时中国没有把边界问题提出来谈判?周恩来后来解释说这是由于“时机尚未成熟”,这句话可以作恶意的解释。也许中国根据自己的经验深刻地体会到,边界谈判最好是留到可以从实力地位出发时再来进行。 [ 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尼赫鲁在联邦院解释五十年代初期印度为什么要对边境问题保持缄默,他是这样讲的:“我们感到我们应该坚持我们的立场,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而肯定下来。也许等到对我们的立场提出挑战的时刻来临时,我们就可以处于更为强大得多的地位去应付这一挑战。” ] 但是鉴于一九五一年周恩来自己曾提议早日就边界问题举行谈判,所以他后来的话很可能意味着中国看到当时有关的邻国对谈判不感兴趣,而且边界问题也并不是急待处理,因而也就没有理由提出举行边界谈判。印度的地图和中国的地图对边界的画法的确有很大的分歧,但是,中国的看法正如后来它所声明的那样,认为:因为中印边界从来没有正式划定,“两国对于边界持有不同的意见是自然的”,中国已经接受麦克马洪线作为事实上的边界,所以料想这方面不至于发生紧迫的问题。在潘查希拉协议签订一年以后,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讲话,阐明了中国对自己同邻邦之间边界问题的态度:
[中国]同有些国家的一部分边界尚未定。我们准备同邻邦确定这些边界,……在此以前,我们同意维持现状,对于未确定的边界承认它尚未确定。我们约束我们的政府和人民不超越边界一步,如果发生这类事情,我们愿意指出我们的错误,……。至于我们如何同邻国来确定边界,那只能用和平方法,不容许有别的方法。
对照万隆会议上中国的态度和巴志帕伊与潘尼迦的通信以及尼赫鲁的备忘录中所表现出来的印度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双方立场截然不同:中国愿意同邻国谈判确定边界;印度却认定边界问题不容讨论;中国承认他们的边界有一部分是定界,主张在边界问题解决前维持现状;印度则硬说边界已定,并决定沿边界全线“特别是……在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建立哨所。显然,形成一触即发的局面的因素已经存在,只要双方在领土主张上发生冲突,就足以引起爆炸。
为了执行尼赫鲁一九五四年的指示,印度就需要精确地确定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并将它的想法在自己的地图上标明。但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印度官方的测量机构(印度测量局)对其北部边界线的画法仍然是以一九三六年以来英国人的画法为准。麦克马洪线被画成是印度东北部的边界线,但它是用虚线标出的,表明这条线还没有标定。 [ 注:就是说,没有在地面上标出。英国的一些地图把麦克马洪线标成划定界,就是说是由有关各方正式同意过的。见历史引言注。 ] 从尼泊尔向西到阿富汗这一段,地图上根本就没有画出边界线,而是涂上了一片淡色,旁边注明“未定界”,但这体现了过去约翰逊-阿尔达对喀喇昆仑山以外地区的登峰造极的领土要求——这就是说,把阿克赛钦和它旁边的很多地方都暂且画在印度境内。一九五四年印度官方地图对北部边界的画法有了显著的改变。东段的变动最少,只用实线注明麦克马洪线为国际边界,但未提该线尚未标定。 [ 注:然而,对于不丹和锡金的边界的画法变化很大。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出版的地图,这两个国家被画在印度境外,但是在一九五四年出版的地图上这两国都被画在印度境内。这种变化并不反映印度和这两国的条约关系。不丹是一个完全的主权国家;锡金的独立地位则比较地有名无实。但是印度宪法并没有把锡金作为印度的一部分。一九六七年印度外交部长查格拉(M.C.Chagla)人民院讲话中也证实锡金不是印度的一部分。但是,印度不顾锡金和不丹的多次抗议,在印度地图上继续把这两个国家标画在印度境内。 ] 在西面,从尼泊尔到阿富汗之间的一段,则以实线的国际边界代替了那块未定界的淡色——但在实质上同过去的主张不同。新地图把从阿富汗到喀喇昆仑山口一段的边界线往后拉了一些,使之大体上沿着喀喇昆仑山的主脉,从而放弃了约翰逊-阿尔达那一派关于在这一地段向前推进的主张。但是在喀喇昆仑山口以东,新地图上的边界线又向北拐,大致上又回到约翰逊-阿尔达线,把直抵昆仑山的一片地带圈了进来——把阿克赛钦包括在印度境内。
英国统治时期对阿克赛钦提出的领土要求,是一个战略上的方案,目的是为了预防俄国人的挺进,使他们离开西藏和印度越远越好。德里和伦敦在过去不同时期里,时而赞成这个主张,时而抛弃这个主张,但是从来没有作为正式的边界建议而提出来过,也从来没有在地面上把行政管辖扩展到那里——英国当时不愿也无力这样做。虽然英国有些地图曾经长期沿用上述画法,但前面讲过,这种画法并不总是反映英国的边界政策。当时英国人在地图上可以自由地绘出暂定的边界线,因为这些画法可以随时修改而不会引起尴尬的问题。然而,独立后的印度政府在官方地图上对阿克赛钦提出断然的要求,其后果就大不一样。印度政府声称这块领土属于印度,就使得本国政界舆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使印度在宪法上也要对之采取同样态度。 [ 注:见本章第二节 ] 印度再要撤回这个领土要求,就非常困难,也许甚至是不可能的了。
为什么一九五四年印度政府在地图标出明确的边界时提出对阿克赛钦的要求呢?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之所以在喀喇昆仑山口以西的一段,放弃了将边界线划在喀喇昆仑山以外的主张, [ 注:到了一九五四年,印度对整个克什米尔的领土要求变得强硬起来,因此,印度冒称有一条中印边界存在于喀喇昆仑山口和阿富汗之间,而这一片领土在事实上是属于巴基斯坦的。 ] 是因为在一九二七年英国也曾这样做,当时英国承认它们的要求不符合行政管辖的实际,但英国未在地图上标明它的决定。那末印度为什么又要在阿克赛钦地段把边界线划在喀喇昆仑山以外呢?这是个关键问题,而且是个无法明确答复的问题,因为印度政府至今没有公布一九二七年英国所作的决定(这段时期的英印政府档案现仍未公开),在英国档案中也找不到线索。然而,可以推想出一个可能的答案。如上所述,英国对这个地段的边界政策当时是在前进派和温和派两种主张之间摇摆不定。很可能,到了一九二七年,英国认识到:既然中国已在喀喇昆仑山口长期立足,因此提出一条喀喇昆仑山口以北的边界线的主张将是无效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决定应继续在地图上保持对阿克赛钦的要求。当时新疆已经落入苏联的势力范围,俄国的威胁再度出现,如果说英国在阿克赛钦没有行使有效管辖,那么,也可以争辩说,中国对之也同样未行使有效管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继续保持对阿克赛钦的领土要求呢?一旦情况极度恶化,就可以用这一着遏制俄国的扩张;或者,同中国就这个地段的边界举行谈判的时机到来时,也可以用这一着来针对中国的最高要求进行讨价还价,以便取得妥协,划定一条类似一八九九年向中国提出过的那样的边界线。